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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湖边有棵许愿树-第11章

小说: 湖边有棵许愿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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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天直到我同我的朋友返回家里,我才想起了那束萎缩在包里的玫瑰花。正好我的侄儿林林跑过来,我对他说:“拿瓶子装点清水,把这束花插上。”
  杨淼是我上中学时唯一喜爱的女孩儿,以至很多年后我也对她念念不忘。
  那时我是一个内向而孤独无助的孩子,比淼高一届,因此我同她那时没有任何故事发生。杨淼肤色很白,发育得很美,她总像一只骄傲的天鹅昂首挺胸地走在上学下学的路上,引来一束束爱慕的目光。
  我那时总是心事重重地溜在她身后,一边踢着石子一边小声哼着徐小凤的歌:“我想偷偷望呀望一眼她,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虽然也想和她说一句话,怎奈我的心里太害怕!”
  其实她那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毕业前我去相馆取照片,杨淼和几个女生在馆前聊天,正在兴高采烈时,远近闻名的一个街痞走过来,对着淼说着下流的话,还阴阳怪气地做着鬼脸,我正在担心,只见淼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啪”地扬起手来,结结实实地给那街痞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并怒斥那瘪三:“滚!”结果那个瘪三捂着红肿的脸灰溜溜地跑了!
  七八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再见过她,她似乎像一颗流星在我的回忆片断里留下了一点亮色就迷失了!
  谁知不久前我竟在故乡的某级小报上看到了她的名字——杨淼在那个“迎国庆”演讲比赛中荣获了一等奖。
  我如获至宝,很快通过报社的朋友侦知了她的地址,随即以同学的名义去信一封,并赠送了自己刚出版的一本散文集。杨淼当天收到就写了回信,但可笑的是她怎么也想不起我是谁?而且在信中她这样写道:“也许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我们确实见过面;也许在今后的某一天我们会再见……”我忍住笑,回信指出:“同走一条路,每日五六次,见面岂止千百次有余?不过,因自己是丑小鸭,不入芳目罢了!”另外,我寄去两张生活照复印件,告诉她不久将南下深圳,行前可能会造访,请她“按图索人”。
  那天一大早,我携了两枝红玫瑰,赶到了她所在的学校,考虑到学校人多,我把玫瑰花放在了三轮车上,进校寻找杨淼。
  一个老教师问我找谁,我说找杨淼。老教师扬手一指:“那不是?”就见少妇打扮的杨淼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姿态优雅地从办公室走了出来。她看见我略为一怔,随即热情地说:“您是黄某某同学吧?您的回信我收到了!”
  噢,我的天哪!我顾不上他们的惊诧,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门口,掏出车钱,对三轮车夫说:“快走!你走吧!”三轮车夫不识时务地问:“你的花?”我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三轮车夫迅即掉头驶去……望着远去的车尘,我想:我那可怜的玫瑰花啊!
  转回身去,我以无比灿烂的笑容逗着孩子:“这孩子真乖……”
  最后,这张我出发前拍摄的照片真的成了珍贵的永恒,它纪念着我那美丽无比的错误!






 
 

擦身而过的爱人
作者:蓝颜知已

  夜晚十点的时候我照例在电话里跟男朋友情意绵绵发嗲耍赖,两人朗情妾意勾勾搭搭把肉麻当有趣,说一些写出来肯定会吐但说出来便叫甜言蜜语的话,正是全世界都不想搭理的时候,手机突然发疯般的响起来,一遍一遍的催命一般。男友在电话那头火大的叫道,把它给关了,谁这么不识趣呢。
  我看看来电显示,接通便没好气的骂:“猪头你干嘛呢,半夜三更的打来不知道现在是热线电话时间吗?自己体积大就闪一边去,不要妨碍地球转。”
  “兄弟有点同情心好不好?我在医院打吊瓶呢,没吃晚饭,送点夜宵过来吧,顺便陪我聊聊天。哎,对了,我还要一瓶红牛。”电话那头的人没把我的火气当回事,厚颜无耻的提出要求。
  “打吊瓶而已,又不是马上要死了,自己呆着吧。”我恶狠狠的放下电话,对着电话那头的男友说“我有事要出去,今晚就不聊了。”
  有一分钟的平静,然后男友淡淡的问:“是阿丹吧,这么晚叫你出去,不觉得应该注意点分寸吗?”
  我立马恼了:“什么分寸不分寸的,这是我哥们,我跟他认识的时候还没你呢!吃什么飞醋!”
  那边也火了,凶巴巴的吼过来:“周妖瞳你叫唤什么,他没太太照顾吗,非要叫你过去?两人平时行为亲密的我就不说了,说了当我小心眼,现在算什么?半夜三更出去陪他聊天,为了他跟我吵?你要他就跟了他去!告诉你,你今天要是去了,咱们就立马白白”
  “很好。”我对着电话无限温柔的说:“你现在可以去撞墙了,88。”啪的一声大力砸上话筒。
  时速80公里飚车来到医院的时候,看到一个家伙正扶着药水瓶眉开眼笑的跟急诊部的小姐要电话号码,顿时恶从胆边生,一瓶饮料砸将过去,怒吼一声,你丫的怎么还没死啊!病成这样你老婆怎么不来陪你!休了她得了!
  阿丹接住红牛,嘻皮笑脸的道:“我怕我死了没有人像我这么爱你啊。你要嫁我,便休了她。”我朝他便呸了一声。
  老人说世间的东西一物降一物,这话我信。我就是拿这家伙没辙。老人说缘分的东西不能强求,这话我也信,阿丹不管是从认识的时间还是交情来说,都可以算是我的青梅竹马蓝颜知已,在中专学校一块儿上学的时候,还狠狠的暗恋了他一把,只是这家伙天生迟钝又或是会装傻,明示暗示都没反应,体贴入微只当是兄弟间理所当然的照顾,毕业聚会那天,班上不少互相之间仰慕的同学都趁着酒意对心上人说出爱意,我当时喝得烂醉,是他送我回来的,有同学便打趣到“又成了一对。”被他严正喝斥:“这是兄弟般的阶级友谊!不得胡说!”我一向是喝醉了之后,第二天起来脑子就跟清洗过一样,什么都记不得的。只是事后听说了此事,便也渐渐淡了这份心思,退而求其次好好经营彼此之间友谊,也算是不枉相知一场。
  再后来他娶了太太,而我也换了N个男友,跟现任男友基也基本上定了下来。
  缘分,嘿嘿,我有点失神的笑骂自己,今天是怎么了,突的想起这些破往事来了。
  三瓶药水打完的时候,已经是近一点多了,我们呼了也是死党的阿猫来,到一家开在18层楼顶上的酒吧宵夜。
  喝到有七分酒意,大家说话便放肆起来,阿猫大着舌头摸着胖乎乎的肚子无限感慨的说,当初大家都以为你们两人会成为一对,在学校的时候便形影不离这么要好的,真是奇怪,奇怪之极,为什么你们就是不相爱呢?我跟阿丹同时默契的回他一句:“我们是兄弟!”相视而笑。
  男友的电话打来了,大概也是喝高了,语无伦次的在电话那头道歉检讨,又说些让人脸红的酒话,拿着电话我知道看着旁边坐着两人的表情,知道自己笑得暖味之极。
  “看来这辈子就是他了罢,这么纵容体贴的人,宁愿错杀不要放过啊。”阿猫在旁边挤眉弄眼偷偷说道,然后状似痛苦哀嚎一声冲到卫生间里。阿丹静静坐着,看着我微笑,眼里有一些情绪是祝福吧?
  我得意的飞个眼给他,拿着电话哄那头醉酒撒娇的男人:“乖,我不生气,真的,嗯嗯,我也想你,真的真的……”
  “去死吧!”我甜蜜至极的对着电话笑骂,然后挂上电话。一抬眼发现阿丹在看着我,有点呆滞的样子。
  “嗯?我脸上有脏东西么?”
  “没什么。”他回过神来,表情古怪的问:“他说了什么话你叫他去死?”
  “他说爱我。”
  “人家说爱你你还要他去死?”
  “嘿嘿,”我象只偷吃了油的小耗子一样得意的笑,“我一紧张就下意识的冒出这句口头禅,其实我的意思是,我也爱他。”我嘻皮笑脸的喝一大口啤酒,跟从卫生间出来的阿猫与他宣布:“我跟他准备结婚了。”
  当天晚上阿丹喝了很多酒,烂醉如泥,我归结于为我感到高兴的原因,这样的兄弟,真真难得,我差点没抱着他痛哭流涕,最后是阿猫送他回去的,因为我亲爱的标准老公来接我去海边,说要在初升的太阳前正式向我求婚。
  第二天,我在跟准老公选结婚用品的时候遇上阿猫,他趁我男友去付钱的时候,鬼鬼祟祟的贴近我做长舌妇状:“你知道昨天晚上我送阿丹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了什么吗?”
  “总不可能说喜欢你吧?难免你们是玻璃?”人逢喜事精神爽,我笑咪咪的回答,破天荒没有给他一脚。
  “他说在学校喝毕业酒的那天告诉你,他爱你。”我怔了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的问:“然后呢?”
  “然后你跟他说,叫他去死……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作者:费麻烦

  爱情,是需要讲求缘分的。而缘,却又是那种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很少有人相信一见钟情,因为那样太浪漫,太富有诗意,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在某个时间的某个地点,某些人发生了某些事,于是,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也许你会微笑,也许你会落泪,也许你会感慨,也许你会疑惑,但是在掩卷之前,又有谁知道真正的结局呢?
  在漫长的人类轮回中相约于今生今世,在浩浩人海的波涛中偶遇于此时此地,难道这还不够有缘吗?与她偶遇,是在返家途中的四路车上,她从大观园上的车,坐在我的斜对面。她很普通,并不扎眼,准确的说应该叫做朴素。但让我打动的,却是这朴素的美。她的头发很整齐而且富有光泽,发卡下还有两寸长,给我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她穿着一件咖啡色的外套,里面是灰色的薄毛衣,很利索而且清心。我呆呆地望着她,而她却注视着窗外,并未觉察到我痴情的目光,我感到她的样子十分的迷人。她的长相不是特别出众,不是大众偶像型,也不是梦中情人型,但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让我感到我们十分般配,仿佛她就是我今生注定该寻找的生命中的另一半。从来没有过的这种冲动,此时波涛汹涌般的击打着我少年懵懂的心。不知不觉中,她转过身来准备下车了,我此时才从恍惚中惊醒过来。不知是上天安排,还是那种爱情小说中寸口不离的缘分,这一站也是我的目的地。等她在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也从座位上站起。这时我才开始欣赏起她的全貌,她的黑色牛仔裤,她的皮鞋,她的背包,都是我喜欢的那种。我静静的站在她的身后,吮吸着她头发发出的幽幽清香,仔细欣赏着她的身材与体形,不是黄金分割,更不是魔鬼身材,但却和我如此地相配,我开始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真能结合在一起的话,这将是上天赐予我的最大恩惠。
  下车了,她背起行囊向北而行,而我却犹豫着南面的家。我的思想此时异常混乱。我的心跟着她一路向北,而我的双脚却由于腼腆的个性停留在原地。“究竟该不该追她?”“追到她后究竟该说些什么?是不是应该向她问路?”“不能轻易放弃,这可是上天赐予我的缘份啊!”诸多想法在我耳际回旋,而我却始终未鼓起勇气迈动我僵硬的双腿。我呆呆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再一次陷入迷惘之中……






 
 

永远的皇后星座

  叶简和文翰曾是高中一年级的同班同学,但是叶简第一次走进文翰的记忆却是在高二文理分课后。那一天月亮很好,夜风夹杂着一点浅浅的海腥味。叶简穿着一套深蓝色校服套裙站在操场上,她的左手高高地擎着一本高中一年级的地理书,脑袋仰望着夜空。文翰是走近了才发现翻开的那一页是《九月星空图》。那时文翰站在叶简背后,叶简的长头发飘出淡淡的香味。
  叶简!文翰叫了一声,声音有点生涩。 
  叶简转过头来,看见是文翰就笑了。叶简说:文翰啊!快看,天上有W星座,是皇后星座啊!
  文翰抬起头,看见了天上的那个巨大的W,文翰在心里笑了。但是脸上还是一本正经,他说:没有啊,我只看见一个M啊。 
  叶简愣了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文翰是在开玩笑,于是一张脸顷刻间就充满了愤怒。可是在文翰眼里,叶简的表情很生动。 
  那一年,他们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心里还只有高考。在他们之间也只能维持着恰倒好处的疏远,所以他们的友谊始终是在点头之交的水平上。
  叶简和文翰是在1996年8月同时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叶简考上了省艺术学院,如愿以敞地去学油画;而文翰则去了很远很远的西安,在一所名牌大学里学计算机。叶简在那个时候基本上忘记了文翰是谁,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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