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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半夏锦年-第27章

小说: 半夏锦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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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白能为我做到的勇敢,只是这些很细枝末节的东西,温暖但是细碎,轻薄的,轻轻一吹就像四月的蒲公英一样散开在空气里。

而顾白能为林素做到的勇敢呢?我根本就看不到界限在哪里。他可以为一个根本就不确定的结果就放弃自己的原则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坦途,而去走一条艰难又难堪的路——原来顾白会有这样的勇敢,我之前想也未曾想过。

我终于明白了,很久很久以前的顾白,不是他不够勇敢,所以不在学校里和我说话,而是我没有办法唤起他的勇敢。

就像那些大多数选择让感情暧昧着的男生,不是因为羞涩说不出口,而是享受这样模糊不清的感情,不是不爱的,而是,不够爱。

我睁着眼睛,听着林素的故事,感觉着心里某一部分迅速的枯萎死掉。

也许是因为担心了太久,焦虑了太久,忧郁了太久,害怕了太久,忐忑了太久,当那个答案真正揭晓的时候,当所有希望都全部死掉的时候,我反而没有太难过。

“撩撩,你不想知道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能喜欢的那个人是谁吗?”林素环在我腰际的手臂又紧了一些,我莫名的心一跳,忽然想到了什么,可是我无法相信,因为那个答案太过荒诞。

“是……谁?”

“撩撩,你真的不知道吗?你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吗?……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可以喜欢的那个人,一直,一直,都是你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对你开始有了不一样的感觉的,可是我知道,那便是喜欢了。因为我只有在和你拉手和爬楼梯的时候会心跳加速。我在不敢相信自己喜欢的人是你的时候,和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男生约会过,和他们牵手或者拥抱,我觉得,好恶心。可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好安心。在你身边的时候,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小女孩,可以做任性又幼稚的事情,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像个大人,教你这样这样那样那样,保护你不让你受伤害,你会用那种崇拜的眼神看我……”

“当我明白自己对你的心意的时候,我发现关于你的回忆,我都记得特别清楚。我甚至记得你刚捡到红烧肉的时候脸上疼惜的表情,记得我那天和你说第一句话时你把眉毛挑起来的惊讶样子,记得你在庐山的含鄱岭上因为错过了日出而失望的表情,记得你每次看顾白时无声而脉脉的眼神,却总以为自己隐藏的有多好,记得我们逛街时碰到强制推销的,你横眉竖目生气骂人的样子……我记得记得记得,我记得你所有的样子,因为你住在我心里,而且越住越深。我也抗拒也挣扎,我也知道这样不对,可是撩撩,我想,这大概就是宿命。你说我怎么抗拒的过宿命呢?”

我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在林素的怀里把自己越缩越小,把背伛偻起来,像年少时害怕伤心时自己拥抱自己的姿势。

我很久都没有说话,林素轻声问我:“撩撩,你在害怕吗……你觉得恶心了,是吗?……”

我摇头,背对着她用力的摇头。我说:“林素,我很高兴你喜欢我呢,我说过能被你喜欢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我怎么会害怕,怎么会恶心呢?我只是难过,难过我对顾白的喜欢顾白没有办法对我回应,顾白对你的喜欢你没有办法和他回应,你对我的喜欢,我也没有办法回应。我觉得我们都在一个怪圈里兜兜转转。你说如果真有上帝这样的东西存在,那么他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坏呢?”

林素轻轻的松开了她的手臂,然后转过身去,面对靠里的墙壁侧卧,不让我看到她的脸她的表情。

在黑暗中,我听到她轻轻笑着说:“大概,我们都是不得他宠爱的小孩吧。”

林素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种薄荷的气味,清凉的,凛冽的,极淡的芳香一点一点的沁入人的心脾,渗入血液,在人的五脏六腑游走。沸腾的血液因此而一点一点冷下来,一点一点安静下来,散发出悲伤的气味。

原来这世上,真有那么多的爱而不得。

《小王子》里那只小狐狸曾对小王子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们就像这只小狐狸一样,一直渴望着驯服和被驯服,希望自己是某一个人心里的唯一。可是,有时候我们驯服了别人却没被别人驯服,有时被别人驯服了,可是却未驯服别人。始终一快一慢一前一后,无法合拍。

林素这次回小城没有告知她的父母,所以不打算回家又让他们担心,第二天一早就赶最早班的火车回杭州的学校。

我在分别的车站和林素深深拥抱。我说:“林素,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未来会怎么样,你始终是我最喜欢的女孩子,你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你始终,始终,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虽然有些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可是我真的希望有一天,我们大家都可以好起来,全部都好好的。”

林素用力的点头,她点头的样子天真的像一个小女孩。她笑的像清晨沾露的洁白山花一样纯洁美丽。她说:“我相信的,撩撩,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天的。”

我望着载着林素的火车消失的方向,过了好久才把目光收回来。一直以来我都非常讨厌别离,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因为别离就意味着失去,而我拥有的东西本来就很少很少。

可是这一次和林素的分别,我却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我觉得下一次,下一次当我和林素再相见的时候,我一定可以看到她灿烂的笑脸,看到她光芒四射的样子,看到她扬着下巴在众人眼里骄傲微笑的样子。

——那是我喜欢的,林素的样子。

匆匆赶回学校上下午的课,我在学校的林荫道上看到下了体育课回教室的顾白。他穿着宽松的毛衣,左手里拿着外套,右手拿着矿泉水,边走边喝。看到我,微微怔了一下,而后向往常那样扬一扬嘴角,当作打招呼。

我站在那棵叶子全部掉光的梧桐树下,微微侧着脸看他,最后一次,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充满眷恋的看着我喜欢了很多年的男孩子,这个我从十三岁喜欢到十八岁的男孩子。闭上眼睛,默想一遍他最后最美好的模样,然后把他们打包上锁贴上封条,把他们全部丢到我心脏最角落的位置,从此不打算再开启。

我笑着说:“顾白,我们不需要分手吧?我们其实从来也没有在一起过吧。”

我笑容熠熠的,眼睛干燥,眼神温良柔软,然后在顾白惊愕的眼神中转身离开。

半夏锦年 第十一章

 

2006年元旦的那天,我在收发室偷报纸的时候看到一封塞在隔壁班信箱里的信件上写着“骆撩撩收”,时间是2005年11月。

我和许林乐坐在学校附近那家暖气开的特别足的小书吧里,他看《达芬奇密码》,我拆开了那封信。

桌子上的奶茶正冒着温暖的雾气。

其实那不是一封信,是一封大红色的订婚请柬。

男方是徐重,女方是夏筱左,时间是圣诞节的前一天。请柬的背面有夏筱左写的几行字。

她说撩撩,我累了,我不要爱也不要恨了,我想什么也不想的停下来,好好休息一下。

撩撩你会来吗?你会来的话打我的电话,我给你订机票。

I MISS YOU。

我在想如果我是在圣诞节之前接到这封请柬的话,我会不会去北京参加夏筱左的订婚礼呢?

我把自己埋在柔软的沙发里想了很久很久,答案还是不知道。

我想我现在才看到这封请柬,应该就是老天替我做的选择吧。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面对站在另一个男人身边的夏筱左,她还那么年轻稚嫩,即使卫衫嘉的死亡耗尽了她所有力气,我也不认为婚姻是适合她的形式,她未来要走的路应该还有很长很长。

许林乐瞄了几眼我手里的请柬,然后淡淡的说:“她只是累了,想休息一下吧。你不要瞎担心,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由其他人来担忧。”

然后许林乐把我从沙发里拽起来,说:“走啦,上夜自修去啦。”

我捧着还没喝完的热奶茶走在许林乐的身后,看他虽然有点轻微驼背,但是肩线依然很好看的背影,忽然很想像只小猫一样扑上去蹭一蹭,仰着天真柔软的脸,轻轻的蹭一蹭。

许林乐回头看我的时候我正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笑的像个傻瓜,他莫名其妙的侧着头看我,然后也扬起嘴角笑起来。

他说:“骆撩撩,你真厉害,你总是可以笑的像这个世界上最傻最傻的傻瓜。”

我瘪瘪嘴,说:“那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是最傻最傻的傻瓜的好朋友,你也聪明不了多少。”

许林乐斜着眼看我,慢吞吞的说:“是呀,如果我很聪明的话,我怎么会站在这里和你说话呢。”

很久很久之后的后来,我和许林乐坐在一起看刘烨和胡军演的《蓝宇》。电影里有一段,胡军对刘烨说,你这人,有病。刘烨就说,对,我是有病,大学那么多女生不喜欢,偏喜欢上你。

许林乐就和我说,其实那时候他想和我说的是,骆撩撩,如果我不是傻瓜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我侧过头去看许林乐,他依然安静的望着电脑屏幕。拉上窗帘的房间里很黑,淡淡的荧光打在他脸上,光影一跳一跳的。他的神色那么平静淡然,好像说了“我肚子好饿”“这电影还不错”之类很普通的话一样波澜不经,可是我看着他微微颤抖的睫毛,我知道,他心里不是这样的。

我真是迟钝又大条的女人,对我最好的人我总是对他们很粗心。我不敢想象那些年,许林乐在我身边的时候,是以怎么样的心情看着我为别人伤心为别人流泪为别人欢喜的,而他又是怎么巧妙的把什么都轻轻隐藏,只让我看到一个阳光明媚的许林乐的。

我回过头看着电脑屏幕,可是电影放了些什么我已经再也看不进去。我只是轻轻说:“许林乐,你那时的演技,怎么会那么好呢。”

我记得高三那一年的冬天很冷,每一天的天空都是灰蒙蒙的,干枯的枝桠和面目冷漠的行人,沉重的书包和教室里压抑的气氛,做不完的练习卷和考不完的试。

我总是觉得很困,上课的时候走路的时候看书的时候写作业的时候发呆的时候,甚至是早上刚睡醒的时候,都觉得很困,困的想要随便找个地方躺一躺,好好睡上一觉。

我对许林乐说:“我觉得我大概是患上‘渴睡症’了。”

许林乐一针见血的指出说:“其实你只是想把生活像用完的草稿纸一样揉成一团,任性的丢掉吧?说到底,你就是想逃避压力而已。”

我默默的望着许林乐,然后一瞬间耷拉下脑袋,带着哭腔说:“许林乐,你不要那么了解我好不好?你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我想什么你都知道,你这样让我很没安全感诶,好像我在你面前没有穿衣服一样。”

许林乐不怀好意的上三路下三路的瞄瞄我,然后叹着气摇着头转过身去,一副我“惨不忍睹”的模样。

那年寒假来临的前一天晚上,我和许林乐终于像有机会出来放风的囚徒一样,找到一个借口好好玩一下。

许林乐带我去见他玩BAND的朋友。因为没什么钱外面又冷,大家就买了一些吃的,在他们平日练习的地下音乐室里玩。一群认识不认识的人随意的坐在地上,打牌喝酒聊天唱歌,像是不知道什么是烦恼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压抑的太久了吧,那天我喝了很多很多酒,和几个刚认识的朋友用广告宣传纸叠了好多好多纸飞机,然后满教室乱飞乱跳。

忽然响起一阵行云流水的钢琴声。我在飞来飞去的满屋子纸飞机里回过头去,看到角落里放着的那架破破的旧钢琴旁坐着一个背影清瘦的少年,他低着头叮叮咚咚的按着琴键。

地下室昏黄的灯光一下子有了文艺气质的迷离感,暖暖的落了人一身,明暗对比透出强烈的美感。纸飞机还在飞着,身后那些欢呼的声音好像轻了下去,只为衬托那琴声的优雅动人。

我有点点醉了,我不知道是因为啤酒的关系还是这琴声的关系,觉得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好像会飞起来一样。

我慢慢的走过去,那个弹琴少年在我眼中的样子,从背影变成了侧影——居然是许林乐。

我从不知道许林乐居然会弹钢琴。到底还有多少关于许林乐的事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呢?

我慢吞吞的在许林乐身边坐下,然后伸出手,乱按着琴键破坏他完美流畅的曲子,然后傻傻的咯咯咯咯的笑。

许林乐也不管我,自顾自的弹着《致爱丽思》。

我终于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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