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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法医生涯四十年-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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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他们说。于是由报纸煽动的非议和谣言迫使苏塞克斯郡警察局进行调查,后来又要求伦敦警察厅协助。探长哈伯特·汉南姆,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警官,被派去进行侦查。他穿着整齐,可能有点自高自大,自命不凡,他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有一定经验(尽管他几乎没有处理过这一类丑闻)。汉南姆着手进行了解事件的底细。

接着在7月份,病理学家法兰西斯·坎普斯应邀作格特鲁德·赫里特夫人的尸体解剖。她是一个富有的寡妇,死于俾赤岬①(①Beachy Head,在英格兰南部。——译者)她的公馆里。平常坎普斯为自己的尸体解剖速度而自豪,可是这一次却在停尸室花了很长的时间而始终找不到任何有助于警察的证据。汉南姆仍然怀疑鲍迪金·阿丹斯医生,要求发掘阿丹斯医生的另两个病人的尸体。于是阿丹斯医生,这个“医学辩护协会”的捐款成员就和协会干事接触,要求给予帮助。“医学辩护协会”同意为他处理这件事,并且说如果需要的话,会聘请一个高明的律师为他辩护。什么“刻毒的老医生”、“魔鬼般气味”、“诽谤”等老是盘旋在他脑海中的刺耳的谣言,从现在起可以交给他的法律顾问了。他或许还不能安睡,但至少他不是孤立的了。

“医学辩护协会”所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邀请我去“监视”尸体发掘,这一尸体发掘的结局对阿丹斯医生的害处并不大于赫里特夫人的尸体解剖。两具尸体中只有一具还保存得比较完好,坎普斯和我一致认为其死因是脑血栓形成,这恰恰是这个医生所证明的。由于死亡至尸体发掘之间已经过好几年时间,所以无法分析他所使用的药物效果如何。

汉南姆坚持己见,并在12月逮捕了阿丹斯医生,指控他谋杀另一个病人,也是富裕的寡妇,艾迪思·阿里斯·莫莉尔夫人。

乍看起来本案似乎难以证实。因为根据莫莉尔夫人自己的请求,她的尸体已被火化,这对一个被指控为中毒的案件是明显的不利条件。她是在六年前死的,当时已经81岁,因中风半身瘫痪。中风之后,她被宣布只能活半年到一年,但是在这位现在被指控谋杀她的医生的护理下,她多活了2年半时间。她留下了157,000英镑的财产,但这位医生只接受了一部旧罗尔斯…罗伊斯轿车和一柜价值275英镑的银器……很难说算得上一份富裕的遗产。

然而,政府能够说服治安官去指控阿丹斯医生一个证据似乎确凿的案件,出示了他所开的吗啡和海洛因的处方;护士作证说所开的药物已被使用,就是在病人处于持续昏迷时也一样用,以致病人出现鸦片中毒征象;而且有一个著名医生指出只能是有谋杀她的企图才给她使用这种药物。

这个专家是阿瑟·道斯维蒂医生,他是盖氏医院老资格的内科医生。他在盖氏医院还讲授治疗学。“医学辩护协会”自然是想弄清楚有关他的一切。我只好告诉他们,这位医生在他那个学科里是受人尊敬的专家,是著名的哈里瓦特氏《药物学》的编者,是一个有杰出能力和原则性的好医生。当我还是学生时就已认识这位老师,后来成为他的助手和私人朋友。但在这一事件上我和他是对立的。这样“医学辩护协会”就决定寻找能驳倒他指控阿丹斯的证据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能够告诉他们的是,非但不能反对使用海洛因,而且事实上,道斯维蒂曾带领一个代表团去内政部请求在英国不应该禁止制造和使用海洛因。我还建议应该去检查道斯维蒂医生在一间伦敦私人诊所中使用的剧毒药品的定货簿,它表明道斯维蒂医生已经为他自己的病人用过相当多的吗啡和海洛因。我已准备好图表来证明这个事实,幸运的是我们从未用它来面对道斯维蒂医生。

这个案件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审理。“医学辩护协会”挑选了一位英国律师界最有技巧和最有说服力的律师为阿丹斯医生辩护,他是皇家律师乔奥福雷·劳伦斯,后来成为法官劳伦斯先生。根据指控毒杀案的惯例和他对立的是检察总长利吉纳尔德·蒙尼罕…布勒爵士本人。当时他们两人的身分完全不同。虽然他们都很出名。第一重要的证人是四个护理过莫莉尔夫人的护士……对这四个非常普通的护士来说,这肯定是一场使她们感到恐怖的考验。

第一个护士赫琳·斯特朗纳说在她值班期间,那天晚上的常规没变:9点,她给莫莉尔夫人注射16毫克吗啡,11点当她仍然昏昏沉沉处于半睡状态时,医生进来,再给病人作一次注射,但注射什么药物她不知道。

劳伦斯问她是否将所有这些都记在护理记录上。“对,我们每作一次注射都有记录——记上注射的药物和时间,并签上我们的名字。”

“病人病情上每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谅必都记在护理记录上:每一件有意义的事?”劳伦斯用最轻的声音提示说。

护土斯特朗纳并不怀疑。“我们记录了每一件事情,”她呆头呆脑地说。

“这样,只要我们得到这些记录,就可以了解在你们那里日日夜夜所发生的事情真相了吗?”

“是的,我们向您保证确是这样。”

劳伦斯的脸变得轻松了。这正是他想得到的回答。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比她的保证更多的东西:他得到了记录簿。

就象魔术师从大礼帽上拉出一只兔子一样,他突然拿出这些记录簿。要求护士斯特朗纳辨认是不是她们的护理记录。她开始并不相信,因为通常这样的记录簿在病人死后都被销毁掉。当劳伦斯平静地开始宣读护士斯特朗纳不得不承认是她做的记录时,检察总长同样感到惊奇和沮丧。

“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你们那时的全部记录,”劳伦斯总结说,“我们并没有发现你刚才讲的注射16毫克吗啡的记载。你仅仅记录了医生来看过一、两次,而且我们发现你完全知道注射了什么药物。”

护士斯特朗纳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劳伦斯成功地毁掉了她的可信性。

第二个护士是护士长玛森…艾莉思。她的处境较斯特朗纳好过。护理记录现在已经公开了。检察总长很小心不提出任何对她们不利的证据。在盘诘时劳伦斯宣读了莫莉尔夫人死前那个下午的记录。“清醒而安静。喝了半杯牛奶和10克白兰地。”“从这份记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她没有昏迷吧?”

“啊!”护士长玛森…艾莉思不高明地推诿道,“没有按我的报告记录。”

律师睁大眼睛佯装惊奇。她不同意这份记录是寻找事情真相的根据吗?“你现在不想否认这份记录吧,是不是?”

“一点也不。”

“那么,当你写‘清醒’的时候,她谅必是清醒的吧?”

“必定是的。”

“因此,她不可能处于昏迷”。又一个证人被“摧毁”了。

下一个是护士兰德尔,她是该案的一个主要证人,因为她在莫莉尔夫人有生的最后几个钟头和她在一起。检察总长在开场白中期望兰德尔护士详细叙述这段时间的事情。“夜班护士会告诉你们莫莉尔夫人非常虚弱,偶然还抽掐。她处于昏迷状态。晚上10点,医生进来,他取针剂装满5毫升注射器。”检察总长拿起一支5毫升的注射器来展示它的大小。“医生将这支注射器交给夜班护士,并且告诉她给这位不省人事的妇女注射。她执行了。医生接过空注射器,再抽吸同样剂量——不论是吗啡或海洛因一次量都是太大了——告诉护士说,如果病人还不安静下来,就再注射第二次。不管怎么样,这个护士还是不愿意用这个不寻常的大注射器再一次注射大剂量的药物,后来在夜里她打电话给医生。她得到指示,她的责任是服从。注射第二次后,莫莉尔夫人逐渐安静下来,凌晨2点她死了。为什么医生指示用那样大剂量的药物给一个神志不清的妇女注射呢?检察当局不能讲出这些是什么药……”检察总长蒙尼罕…布勒的声音充满自信。

劳伦斯早已成竹在胸。夜班护士的记录在她到证人席之前就掌握在他手中了。检察总长不再要她重复在地方法院讲过的那些证词,因为她记录的事情与之完全不一样:“病人十分虚弱和烦躁不安。晚上9点30分医生静脉注射5毫升三聚乙醛①(①三聚乙醛paraldehyde 一种安眠镇静药。——译者)。11点30分,极度烦躁不安,没有入睡。12点30分烦躁、多话,剧烈发抖。12点45分,看来安静些,好象睡了,呼吸50次。凌晨2点,平静地去世。”没有抽痉,护士也没有注射药物,也没有打电话,在病人神志还清却烦躁不安时,医生给打了一针;没有对护士保密的阴险“制剂”,没有使用致死剂量的吗啡或海洛因,只用了合理剂量的安全的旧式三聚乙醛,这种药物因为有令人恶心的气味,护士在一英里外远的地方都可以辨认出来。

夜班护士兰德尔作证时还说她打了电话给医生,又注射了第二次,但劳伦斯迅速处理了。为什么这些没有记录下来?为什么当病人不烦躁而是较为安静且似乎入睡的时候还给她打针呢?“你的记忆不是很靠得住吧?”“似乎不大可靠吧!”

鉴于快到盘诘了,检察总长不高明地要护土兰德尔叙述莫莉尔夫人临终前痉挛性抽搐(鸦片戒断现象的一种常见征象)的情况。“因为抽搐得厉害,我不能离开,抽搐差不多使她掉到床下……我从没看过这样剧烈的拍搐。”但这些抽搐还没有严重到足以使她们认为必须记录下来,劳伦斯圆滑地指出。“我写着她剧烈发抖。”发抖?这是她用来形容病人抽搐得差不多掉到床下去的话吗?“我实在不晓得。我以为我立刻把这些记录下来了。”

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时,护士兰德尔极力为自己辩护。“我认为4毫升或5毫升的三聚乙醛是非常大的剂量。”她说。劳伦斯倏地站起来,“你知道不知道”,他问她,“英国药典中这种药的最大治疗量是8毫升么?”

作证的第四个护士是护士长巴特利特。她和护士兰德尔同值那晚夜班。她也大胆地重复了在地方法院讲过的证词:“病人颤搐性痉挛,处于半昏迷状态。”劳伦斯大声地宣读她写的记录:“清醒,不安,多话。”说不上半昏迷吧?没有痉挛或颤搐,甚至也没有发抖。

政府原先期望护士的证词是简短的,不会有很大争辩的。但是劳伦斯利用护理记录得以一点一点地对它提出质疑,最后基本上摧毁了这些证词。这一过程花去了一星期的时间。第二重要的证人是道斯维蒂医生。他也在地方法院作证过。到伦敦中央刑事法庭来是期待仅仅要他重复一次就行了。“检察当局请来了一位医学权威,”检察总长在开场白时这样说,“他会告诉你们,按他的观点莫莉尔夫人在最后五天服用医生开的药物之后,没有可能存活下去。”但如果是这样,证词就不够好了,因为护理记录证明只是在莫莉尔夫人临终前医生才给予小剂量的药物。道斯维蒂说过,他认为如果阿丹斯在莫莉尔最后5天期间给她使用2。665克的吗啡和2。535克的海洛因,那么阿丹斯才是蓄意谋杀。但情况显然不是这样。按照这位皇家化学家的计算,在那期间处方和注射剂量之间的差异是1。95克吗啡和1。43克海洛因。根据这些大幅度修正过的数据,根据护理记录而不是护士的回忆,道斯维蒂医生还会不会坚持说他认为阿丹斯医生试图杀死他的病人呢?如果他不这样认为,那么政府也同样会放弃这种观点的。

不难设想,原告律师们给道斯维蒂医生施加微妙的压力。他们对他的尊敬和也许是过度的奉承讨好,可能使他按他们想把这个案件搞下去的需要提供证据。虽然难于理解他为什么会同意。真正给莫莉尔夫人使用的吗啡和海洛因的量,包括将阿丹斯医生本人给莫莉尔作“特殊注射”也计算在内,最大量也大大地少于道斯维蒂本人平时在他的私人诊所里给病人的常用量,特别是象阿丹斯治疗的那种老年病号:这一点可从我的统计图表中得到证实。

但是,道斯维蒂进到证人席时,他没有表现出一点顾虑,他的形象引人注目,身高正好超过六英尺,端庄大方,头发灰白,坦率而耿直。至少在风格上他是一个模范的证人,鲜明而犀利。

“按你的观点,”检察总长问他,“在中风后立即注射吗啡和海洛因有没有道理?”

“一点也没有。”

“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错的,无论如何都是错的。”

戴眼镜的老阿丹斯脸涨得发紫,差点从被告席椅子上跳起来。你可以看出他认为至少有六条理由反对这种硬性规定。道斯维蒂只承认疼痛时有必要可以来用,但其他情况不要。他是真的要归罪于老阿丹斯。“吗啡会成瘾……引起对医生的依赖性……超过70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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