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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爱情小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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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什么都能研究,改天介绍你们认识好了。”法克悠由衷佩服弟弟的学者个性,不只不生气,还有好奇心,难道是他自己器量太小吗?

“有机会的话,我很期待,明天见。”法克弥拍一下哥哥的肩膀。走向自己屋内。

“掰~~”兄弟俩各自回到住处,他们不是那种老爱黏在一起的双胞胎,但心有灵犀一点通,说上几句话就有平静感,像现在,法克悠整个人就轻松多了。

若说法克悠是骄傲爱秀的雄孔雀,法克弥就是喜欢沉思的猫头鹰,两人一个像太阳、一个像月亮,却拥有同样外表和才智,只是发展的方向截然不同。小时候还会有人把他们认错,但随著年纪增长,几乎是一目了然,毕竟,有谁会搞错阳光和月光呢?

回到家,褪去一身衣著,法克悠走进浴室冲澡,忘记种种好笑和不好笑的事,人生嘛,不就这么回事,喜怒哀乐轮流转,跟风水或运势都无关,只是常态。

等他走出浴室,一边擦头发、一边抹乳液,发现手机里有通简讯,不是别人,正是那白目到家的小梦梦!手中的手机顿时变得很烫,他犹豫了几秒钟才打开来看,心想该不会是祝福他变成兄弟恋的咒语吧?

所幸,里头写著几句人话——

“对不起,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希望你忘了我说的话,以后我一定不会再提,真的很抱歉。”

哼!算她还有点脑子,懂得尽快道歉,但他根本不想回覆,只想躺下来听听他的歌剧CC,再翻翻国外寄来的时装杂志,享受这个难得清闲的夜晚。

翻了杂志没几页,他忽然失去兴致。也许该来敷脸或去角质?却懒洋洋地不想动。还是打电话给红粉知己们?却连手机都觉得沉重。雪特,他是怎么了?

自从坐上总编的位子,他一心一意打拚事业,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缺了一小块部分,是女人吗?他若想要,就像后宫选妃一样简单,但他偏偏没了兴趣,难道是前中年期症候群?最近看镜中的自己还是一样帅,却少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光芒,除了脑袋和美丽、工作和时尚之外,他还想要什么?

或许他该来好好想一想,嗯,就这么决定,他要去梦中寻找内心的声音、自我的意识……谁知梦中却进入BL和Cosplay的异想世界,他就像爱丽丝一样,遇上了忽大忽小的兔子先生、前后夹攻的纸牌军队……天啊,谁快来帮帮他清醒过来吧!

第三章

第二天,吴梦洁八点就到了公司,现在她是全办公室最早到的人,还会帮大家泡咖啡、订便当,希望多得些支持票。昨晚她哭了一整夜,把红肿的眼藏在镜片下,不管偶像是多么唾弃她、厌恶她,她只盼能继续留在他身边,继续做些愚蠢幼稚的梦:永远不让他看透这秘密。

八点半,法克悠缓缓走进办公室,气色不太好,只得用华衣和香水掩饰,今天他走的是贵公子路线,俊美华丽而遥远。

“总编……你早。”她怯懦地打了声招呼,不知他会怎么回应?

法克悠点个头,坐到自己位子上,意兴阑珊地层开工作,连瞪她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昨晚他的梦境太诡异,出现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除了纸牌、槌球、红蔷薇、白蔷薇,还有一个疯狂的红心女王,长相居然跟吴梦洁一模一样,妈啊!他被吓著了,母亲的早餐无法安慰他的心灵,父亲和弟弟的关心只让他头更痛,他想他当真是遇见克星了,老天要毁灭一个人,就会叫他先发疯的。

迫于现实,他暂时无法把这傻女孩Firo掉,吴梦洁除了会美术设计,还会搭建网站,每次都是她先做好版面,等其他人拖拖拉拉地交了件,她没两三下就完稿出清,要是没有她,MQ杂志会开天窗的。

其他人都还没到,吴梦洁明白这是绝佳机会,于是她站起身再次道歉:“总编,昨天真的很对不起……”

他举起双手,像举白旗,虚弱道:“别提了,我已经忘了,你也不准记得。”

“是……”她缓缓坐下,告诉自己这已是好结局,至少他没叫她立刻辞职。

春季特刊截稿在即,法克悠没心力去跟这傻女计较,事实上她样样都好,他想刁难她都不容易,只能有事没事藉机发作,想到自己竟是如此险恶小人,害他更是心情恶劣。

很快的,周围无辜的人们也扫到台风尾,发现他们英明睿智的总编变了,变得很难搞!

奥斯卡不敢相信自己的厄运连连,以往他被打枪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一,最近却提升为百分之九十九,叫他如何不怀疑总编是故意在找碴?

“怎么又没过稿?明明文字和设计搭得恰恰好啊!我强烈怀疑这是PQ的阴谋!”顺道一提,PQ是他们最大对手杂志的名称,Paltient伙伴商数,但他们都故意称之PigQoutient。

“我想应该跟PQ没什么关系。”安德烈摇摇头,他自己也深受其害,因此乐于给予解释:“是总编最近的脾气不太好。”

山姆大叔摸了摸胡子,像个先知说道:“大概是阴阳不调和吧?荷尔蒙失调的话,整个人都会不对劲,容易火气大,浅眠多梦,要找个对象消消火。”

这话让奥斯卡和安德烈点头如捣蒜,他们都深深觉得,总编需要谈场真正的恋爱,虽然以总编的本钱可以说是要谁有谁,如果黛安娜王妃还活著,也会愿意为他红杏出墙,但在他们眼中看来,总编从来没有为爱伤风感冒,这样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有失去理智的时候,没抓狂过的爱情算什么爱情?

“我的私生活不用你们操心!”法克悠在窗前来回踱步,至少也得忍到季刊完成才能发作,该死的吴梦洁又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他,就算她装得像只小绵羊,他很清楚其实她是大野狼!

话说回来,属下们的公然批评也让他醒悟,努力回想上次他交女友是什么时候?惨了,怎么有点想不起来?自从他成为总编,成天到晚就是工作、开会、加班,只有在住家和公司来回,生活模式有如老人家,单调到不可思议!

“铃~~铃~~”

桌上的电话仿佛要回应他的惶恐,非常有元气地响了起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模特儿时代的好搭档,丽莎,两人有过一段情,现在仍然是好友,偶尔会相约出去。

“悠,周末夜有没有空?”丽莎仍是当红模特儿,也投资开了几家服饰店,精打细算,不靠豪门不靠男人,就是要靠自己。

“嗯,应该有时间。”届时季刊已经发行,他自然有空。

“我们去阿尊新开的那家夜店如何?”阿尊是他们当初的经纪人,现在则是夜店老板。

“去夜店很累,我不想去。”他已过了那种爱凑热闹的年纪,不喜欢太吵太乱的地方,更不想尽情呼吸别人的二手烟。

二十七岁就喊累,这男人该不会走下坡了吧?丽莎打趣道:“那你想做什么?爬山、赏鸟、打太极拳?”

“我只想睡觉,再见。”法克悠缓缓挂上电话,不顾对方还在大叫:“你说啥?!”

室内安静无声,其他人都听到法克悠的回答,用头皮屑也猜得出对话内容,但他们不敢发表任何评论,总编的人生正面临转型期,是要去跟年轻人比青春,还是跟中年人比成熟,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法克悠对著电话发呆了两秒钟,拿起杯子想喝口咖啡,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咖啡没了。”

“我去泡,可以吗?”吴梦洁从椅子上跳起来,像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等候主人指示。

法克悠环顾室内,也只有这丫头最有空了,其他人都要修稿赶稿,因此他别无选择地交出杯子。“我要加两颗糖、两球奶精。”

奥斯卡狠狠地瞪大眼睛,忘了收敛他最讨厌的抬头纹。

“总编不是都喝黑咖啡吗丁’

“改变一下口味不行啊?”法克悠有点胃痛,他想他不该再逞强,年纪大了,是该换点温和的方式。

“总编真的怪怪的。”安德烈摇摇头,这不是他认识的法克悠。

山姆大叔点点头。“可能更年期提早降临吧,我找他去爬山他也下去,美女找他去约会也不答应,精力无从发泄,身心当然都不健康。”

“你们说人家闲话的时候,可不可以小声点?”大家都在同一办公室,法克悠又不是聋子,每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群活宝简直找死!

上司都变脸了,奥斯卡不得不从善如流,用缓慢而低哑的声音说:“可怜的……总……编……生病了……”

“对啊……心病还需、心药医……”

“我们……都要乖乖的……等著看好戏……哈……”

经过日月无光、天地变色的截稿日,周五上午,春季特刊终于发稿了,大家可以喘口气,趁著午休时间聊聊天,山姆大叔抓著干女儿问:“小梦梦,你从小就很会画画吧?”

“嗯,我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画。”吴梦洁带著害羞的微笑说,心想要是她的“得意之作”被同事们看到,可能连午饭都吃不下去了。

山姆拿出一张放大照片,指著上面的人说:“可不可以帮我多画几张?我想拿去裱框,这里面有我、我爸我妈、我弟我妹、我侄子侄女,我们要画全家福,当然,还要加上你。”

“好的~~爹地!”吴梦洁很乐意接受这项任务,太有意义了。

“真是个乖孩子,等干爹爬山回来,带名产给你吃。”山姆摸摸干女儿的头,忽然想到一件事。“对了,小梦梦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一直都没有……”她又矮又胖又平凡,哪有男人会看上她?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家人和俱乐部的同好们。根本也没有人想跟她多说句话。

山姆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证道:“不用急,爹地会好好帮你物色,你等著吧!”

奥斯卡祝福道:“小梦梦很可爱的,你的男朋友将会是个幸运儿。”

安德烈也有同感。“温柔又纯情,这种女孩是男人最难抗拒的,要是我喜欢女人,我一定追你。”

“谢谢你们……”就算是善意的谎言,她仍是感动,他们可能还没真正认识她,才会说这种傻气的话,对此美丽的误会她也不便澄清。办公室里只有总编了解她的底细,但他从未泄漏她的秘密,为此她深深感激,就算他对她有再多鄙视和不屑,他仍是个正人君子,不枉她如此迷恋他啊。

法克悠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完全不加入话题,只是在内心暗哼,如果连这疯婆子都找得到对象,他一定可以突破瓶颈,没错,就是这样,他要跟自己拚了!

一天终于又过去,下班时间一到,奥斯卡和安德烈都约会去了,不过不是他们两人,而是各自跟不同的人,这对冤家还是不肯给彼此机会,谁知道他们要千山万水相绕到何时?

山姆大叔也有行程,他要搭夜车南下,跟山友们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岳写真集。

晚上六点,只剩法克悠和吴梦洁,她其实没什么事做,只是总编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欢这种同进同退的革命情谊,即使是她一厢情愿也好。

“你怎么还不走?”法克悠已经无聊到在浏览拍卖网站,对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却提不起劲,他已经拥有太多,更何况他长得帅翻天,穿路边摊牌子也一样好看。

她抬起头,羞涩一笑。“我想多吸收一点时尚文化,这么多杂志我都看不完呢!”

他实在不想面对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张,眼睁睁看著一个戴著黑框眼镜、穿著运动服、发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阅过期的“MQ杂志”,这画面如此不协调,就像人生,荒唐的时候为多。

“哔哔!哔哔哔!”他脑中的理智线警铃大响,终于在刺激过度后中断,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对天大喊:“我受够了!”

是的,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山不转路转,路是人走出来的,他就不相信他改变不了这命运!

“啊?”吴梦洁被吓了一大跳,总编是怎么了?他再也无法忍耐她这个腐女,决定把她辞掉吗?

他指著她大骂:“你每天都在伤害我的眼睛,严重影响我工作的情绪,你知不知道对一个爱美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痛苦煎熬?”

“对不起……”她没想到自己的外观会造成如此大影响,她真该死!

他走向她,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吗?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吗?他就这么等不及要把她丢出去?

“没错,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儿?”黑暗中出现曙光,她愿随他到天涯海角,手与手之间的温度那么烫,她以为自己会昏倒,但她舍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样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丢出窗外。”况且这里是三楼,丢下去可能没什么用,不死却残,反而麻烦。

原来如此,原来她是如此碍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极。

“不……我不要……”她的声音虚弱,抽回手的力气却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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