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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驯娇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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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什么?一个骄矜的高傲女子?

别傻了!他喜欢的女人不是她这一型。

“我爹怎么说?”

“你爹反对!他执意要回报宋家当年的救命恩情,不管凤姨怎么说,都要把宋旭脉给迎进家门,他是这么对宋原德说的:‘要是能救回宋家小姐,这穆夫人的位置就是她的;若救不回来,迎也要把她的牌位给迎回穆家祠堂,绝不叫宋家小姐成了无主孤魂。’不是我说,这老爷实在太过迂腐。”辅仁叹口气,摇摇头,主子的妙计无英雄用武地。

可这会儿,他的迂腐却让鼎骥悬挂在半空的心重新定了位。在还没驯服她前,他还没打算松手。

“然后?”

“你还要听什么然后?当然是宋原德心满意足地打道回府,凤姨娘胎大眼瞪小眼,想把老爷的后脑瞪出个大窟窿。你也知道她千方百计要把自己的侄女儿嫁给穆家少爷,好稳稳端上穆家几十年饭碗,这会儿,照老爷这方法办下去,温柔多情的玫儿姑娘不就全无指望。”

“我知道了,你可以下去了。”

“你才撩拨我说出下文,现下说到精采处你又不听了。”

“还有哪段精采下文,说吧!”碰上辅仁这个痞子,他注定拿他没法。

“话说玫儿姑娘听到这消息,哭得死去活来,凤姨娘跪在老爷跟前苦苦哀求,求老爷为了少爷您的幸福设想,千万别让宋家小姐入门。”

“多事!”鼎骥轻斥一声。

“到最后老爷受不了两尊水龙攻势,爱协了,答应她宋家小姐为大、玫儿姑娘作小,毁顾全少爷的幸;福又报了宋家恩。”

“下去!我不想听。”

辅仁识趣退场。

鼎骥坐入椅中,思绪不知不觉飞到宋旭脉身上。

她……还好吗?

那日制住她的穴道转身离去后,就再没见过她,不知道她的性格是否稍稍收敛?

想起她粉粉的脸,晶莹剔透的赛雪肌肤,红得诱人的檀口,玲珑有致的身段……他的思念泛滥成潮。

思念?他居然思念起一个他不想要的女人?

他拚命想否认,但总是在不经意间,她那双倨傲的眼睛便会跃上脑海,然后揪住他的思绪,霸道地不准他才能思索其他。

回想儿时,她的顽劣事迹,简直多到罄竹难书。作弄大人、欺压小孩、恶作剧、强抢她看上眼的东西……若非人人都看在宋老爷慷慨助有的份上,不与她计较,光天天上门争取公道的人,踩都能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破。

从小他就讨厌她到极点,可是她又偏偏爱黏着他,成天拿他当马骑,还拿了货真价实的马鞭,抽出他身上好几块青紫,要不是娘常说宋家老爷对咱们多地,天天耳提面命,要好好陪宋三小姐玩耍,他早一脚反她给踢出门去。

后来是为了什么事情,她才不再上门找他?

忘记了,只记得最后一次看到她,他们正准备举家搬迁。

那时,爹受贪官栽赃,硬说他家里的传家宝翡翠如意是偷盗来的,将爹爹诬陷入狱,宋原德花了大笔银了把爹爹救了回来。

爹和娘亲自上宋家感谢并辞行,宋原德还给了他们一大笔银子,他们穆家就是靠这笔钱发迹的。

那日,他上后院等爹娘和宋伯伯谈完话,远远的,看见旭脉一个人坐在池边,呆呆望着池中莲花,心里还怀疑她怎能一动不动坐那么久,她不是一天不整人就过不下去吗?

站在她身后好久,他还是没勇气上前和她道别,直到爹娘呼唤,他就随之离开,从此再没见过她。

想起她,平静的心湖再控不住地泛起涟漪,他的脚自作主张地往有她的院落行去。

旭脉坐在镜前审视着脸上的伤痕,公孙先生的药膏很好用,才三天就不见痕迹了。放下满头青丝,在家里有成群婢女服侍着,旭脉从没为头发伤过神,现下不管她怎么梳,都梳不出整齐俐落。

想想算了,随意抓起一束长发,结成小辫,剩余的不管也管不了,便任由它们在肩背间飞扬摆弄。

整整床上的被子,没人帮忙的日子好歹要自己学着照料自己。这两天除了有人固定帮忙送来餐饭外,画画图来打发时间。

看着镜里的自己,一身碎花短襟、碎花裤和乡花鞋,清灵灵的她像极了小小村姑,微微一笑,她让自己看来可亲些。

爹说过,嫁进穆家要学会和旁人好好相处,不可仗着身份或丈夫宠爱就不可一世,为人妻贵在贤德,婚前的傲气、坏性子全要放在娘家,别给带过门去。

记起来了,她会为穆哥哥而努力,那些年,她改了好多坏行为,不再以欺人为乐,现在,她要让自己变成人人喜欢的小媳妇。

其实,只要别磅上寻附上大坏蛋,她是很容易控住脾气的,比方说她这几天的情况就蛮好的,是不?

她不但能与公孙先生相处愉快,也能娇生惯养爱那个聒噪的孔辅仁,而罗嫂子,旭脉对她更是崇拜极了,一个活生生的女英雄,豪气、不矫情做作,加上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她简直想拜她为师。

瞧!她连在土匪窝都能如鱼得水,相信嫁到穆家和大家相处,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是的!只要别遇上假装穆哥哥的冒牌货,她就能心平气和。

虽然,他有双和穆哥哥一模一样的多情眼睛;虽然他有一个和穆哥哥一样温暖的怀抱,可是他还是和穆哥哥相差太多。

穆哥哥从来只会让她、只会软声相哄;不像他,仿佛没欺侮她就难以度日,一会儿亲她的脸,一会儿吻她的嘴,一会儿点她的穴,那天害她整整躺足三个时辰,手脚才又能自主控制。

他好似不把她整死,心有难甘。

不想他、不想他,一想起他,旭脉就控不住情绪波动,可起说不想他,他就越要爬上她脑里,惹得她全身都不舒畅。

讨厌、讨厌!连人不在,都还能恼她。走出房门外,菊花天满庭园,菊花不若清莲淡雅芬芳,不若牡丹雍容华贵,更不似兰花高雅矜持,它只是随处可见的花种,但一大片一大片的金黄色花苞在阳光下伸展,晕上一片金黄,数大就成了美。

她弯身折下几枝,预备插在瓶中供养。忽地,她听到向声嘤嘤啜泣,走近哭声一探,她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儿躲在花丛下哭泣。

侧隐心,人皆有。

旭脉蹲到她身前,递过一张帕子。

小女孩端详她好半晌,对着她情中的诚挚研究好久,才怯怜怜地拿过帕子擦去脸上泪水。

“小姐姐,谢谢你。”说完,她持续哭着。

旭脉轻拍拍好的背安抚,过了许久,她还是没止住哭泣的动作。

旭脉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一个小女孩,她要是手中有盒糖,也许还容易办些,可在这个连饭菜都嫌粗淡的匪窝,她上哪里去寻糖?

站直身,她走进屋内,为她倒来一杯水,至少别让她哭哑了嗓子。

娄她哭得她的耐心快用罄时,小女孩总算抬起闲说话:“姐姐,对不起。”

旭脉摇摇头,伸手把刀子扶起,手才刚触到她,她吃痛,哀叫一声,整个人蜷缩成团,眼泪又招呼出门。旭脉偏头一想,不对,怎会这样?

;红拉开女孩袖子,乍见到她手上一条条青昆色的瘀伤时,吓了一大跳。

才多大的孩子啊!谁会下这么重的毒手?好残忍!

轻轻牵起,她把女孩带回房中,用清水洗净狎口,涂上公孙先生带来的药。

“姐姐,你真好!你是主人的朋友吗?”

朋友?要有那么简单就好了,她笑笑摇头。

“我想要是我快点长大,能进主人这采丰居来帮忙就好了,到时我后娘一定不敢再打我,因为,主子最讨厌人家用暴力解决事情了。”

从她的话里,旭脉得到两条线索,一、此处唤作采真面目居,是那个被唤作主子的强盗头头住处,不是高级牢狱。二、他讨厌用暴力解决事情……对第二点她存了疑问。

是了!定是这孩子年纪沿、尚轻,判断力不明。

拿来巾子为她拭去泪痕,一个清清秀秀的小佳人出出眼前。

“我娘若不要死掉就好了,我后娘好坏好坏,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讨厌我,我已经很努力做事情、很努力带弟弟妹妹,可是她每天还是要打我……”话题一开,她的眼泪又源源不绝地滚落下来。

拍拍她的肩,看她瘦巴巴的一双膀子,腊黄的肤色,怯怜怜的小脸,旭脉很想帮她。但以她目前的身份……一个阶下囚怎助得了一个小孤女?她能做的实在有限。

“我常想,要是我死掉就好了,后娘打也不会痛、骂也不会伤心。”

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女孩就想到死?这是多么严肃的话题。

她无法理解她心中的苦,但她坚信活着就存希望,人的一生好长好长,走过逆境,平坦的路就会跟在后头等待。

她无语可相慰,遂取来纸笔,本想画画图逗小女孩开心,后来见她一脸崇拜地望着她研墨,便改了主意。

“姐姐,你会写字吗?好棒哦!你前辈子一定烧了好香,这辈子才能学写字。爹爹说,会念书的人是文曲星下凡,像我们这种平常人是不能学的。整座菊花寨里的女生,只有小匀姐姐能学字呢!”

话没说完,旭脉已在纸上画下一朵花。

“姐姐,你的花画得好漂亮。”

旭脉点点头,在花的旁边写下一个“花”字。

“这个字是花吗?”

她对小女孩笑笑,接着交给她一枝笔,要她学自己的笔划一笔一笔写下,接连写过十几次后,她已经记起这个字。

接着,她又在纸上画一朵菊花,并把“菊”字给写在花的上面。

“我懂!这是菊花。”有了前一次经验,这回写不到十个字,她就把菊字给记起。

小女孩的聪明伶俐让旭脉教起来特别得心应手,她心中有了夫子得高徒的喜悦。

在菊花下面,她补上一个“寨”字。

“我懂,这个字一定是寨字,菊花寨,就是我住的地方。可……这寨字有点难,我恐怕要多学几次才会记得牢。”就这样她一遍遍写,直到全记起来为止。

一个早上就在两个专心女子的教学中不知不觉度过,小女孩学会好多个字,连喊过多年却不知它长怎生模样的名字都会写了。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喜儿抬起头问。

旭脉在纸上整整齐齐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这三个字怎么念呢?”她不懂,姐姐为什么不肯开口说话。

旭脉摇摇头,仍没作响。

“姐姐你教教我吧!”

鼎骥从议事厅走来,愿长的身影伫立在门外,经年长驻脸庞的冷笑已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发自真心的笑容。

喜儿替他问出胸中疑虑,他认识的宋三小姐是聒噪而吵闹的,几时起她变成口不能言的哑子?

在初见旭脉的微笑时,他整个人怔愣住,那含黛蛾眉、那寒潭映月的明眸、那桃花初绽的粉腮、那不点而朱的微翘绛唇,摄人魂魄的风情在不经意间流泄出来,教人再也移不开视线。

“宋旭脉。”

一个男音凌空而至,两人同是回头,喜儿见到是主人,手一抖,毛笔不自主地从掌中滑落。

旭脉没多看他一眼,记取了公孙先生的话,对他采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拾起地上的毛笔,她把砚墨收妥。

“主子。”喜儿恭顺地站起身,把位置给让出来。

“那三个字叫宋旭脉,往后你就喊她旭姐姐。”

“是的!主子。”她怯怯地缩缩身子。

走到旭脉身边,两人默默无言。

她回避他的眼光,心里拚命告诉自己,只剩下十二天,忍耐、千万要忍耐。

“你终于学会害怕我了?”他的唇扬起一抹兴味。

不过,她装小媳妇——不舒适,还是那个做得让人咬牙切齿的宋旭脉看来顺眼些。

害怕?这人名字叫老王吗?全世界的瓜都没他家甜!转过身,牵起喜儿的手,她扭头就往外走。

这两天她学会一事,只要不走出采丰居五丈远,就不会有人出声制止。这屋里有他,空气变得污浊,留在这里会害小孩子生病。

“你不想看到我?”算准了她不会有反应,他安步当车地跟在她身后。

可——他估计错误,她回过头,大大方方地点了一下头。

是的,她不想看到他、非常不想。

“问题是……这整座寨子全我的,我想看到谁,谁就必须让我看见。”

扣住她的腰肢,他把她整个人纳入怀中,相贴的触感柔软细腻,处甜美的馨香芬芳如兰芷,她的呼吸鼓动起他一波波欲潮。

他要她!

是的!他要她!

旭脉被他一抱,仓促间忘记放掉喜儿的手,这番拉扯又扯出她的疼痛。

惊呼声传起,旭脉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他,转头迎向喜儿。她忙拉开喜儿的衣袖检视她手臂上的伤。

“这是谁弄的?”当青青紫紫的瘀血块、纵横交错的鞭答痕迹摆在鼎骥面前时,他震憾极了。

旭脉抬起眼轻蔑地望过他,眼里满盛谴责。

愚昧至极!

难不成一个孩子会把自己弄得全身伤?要不是你们伟大的菊花寨人,谁敢下这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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