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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风起青萍-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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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声音:“你是不是叶仲锷?”

几乎不需要思考,他确信,说话的人是陶儒。

“是我。”

陶儒冷笑了两声,说:“我不管你是谁,但是我告诉你,你不要再给她打电话!你别想打她主意!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你的。”

叶仲锷想,到底是年轻的男孩子,真是沉不住气。不过,他自己送上门,省得他去找他。他姿势都没动一下,说:“你没资格命令我。之璐也不是你所有物,你更不能限制她的自由。你不过暂时是她的男朋友。而且,你真的以为,你能跟我抗衡?不论哪个方面,你争得过我?”

这番冷静甚至冷漠的话让陶儒一呆,咬牙切齿的开口:“她不过是被你骗了,你以为你有钱就了不起!我会告诉她你的真面目。”

叶仲锷嘴角浮起一丝笑:“我教你一件事,威胁别人之前,首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够资格,多想一想有没有把柄在别人手里。”

“你什么意思?”陶儒声音尖锐。

叶仲锷说:“你在美国五年时间,中间只回国一次,呆了十天。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你都在干什么?不要跟我说你在学习,你连高考都无法面对而匆匆出国,又怎么会安心学习?而且是在到处都是诱惑的美国。世界上没有几个钟之璐,没有几个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能一等就是五年。你可以说她是迟钝,可以说她不在乎,但她到底是做到了。人心复杂,你要问一个人本来的心迹,那太复杂。你不清楚,我不清楚,之璐自己也未必想得明白。判断一个事情,是由人做出的事情判断,而不是说出的话。

“我在国外呆的年数比你长,什么事情我都见过,什么人我都见过。而你,就不是那种一心一意等下去的人,你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如果我有个心爱的女朋友在国内,我不可能三年都不回来见她。而你却做到了,真是了不起。你说你非常爱她,我也相信。你看腻了金发碧眼的女孩,再回头看,终于发现还是最初的女朋友最好,于是你说,我爱她。说话当然完全不费力气。如果钟之璐问你,过去几年有没有别的女人,你怎么回答?”

陶儒重重的呼吸。

叶仲锷微笑:“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之璐很有可能不会问你。但答案你肯定知道,我也清楚,她也未必不清楚。只是,她不会说出来。她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

“我有朋友在你就读大学任教,稍微一打听,你过去几年做的事情,都一清二楚。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不过,请你放心,我没这么做,我对你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暂时也没告诉她的打算。我怕她伤心。我感到遗憾,为她感到不值。你配不上他。”

'三'

新年伊始,叶仲锷手头上的事情堆积如山,忙碌不堪的时候又接到消息,是分管财政的部长三日后前来交易所视察;随从记者若干,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交易所,先从观光廊俯瞰大厅,然后去了贵宾厅。部长问题非常多,不停的询问着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数量和每年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情况等等常规问题;部长谈兴正高,随口又提起几个大国的利率政策,其他人面面相觑,只有叶仲锷能够作答,逻辑清楚,具体详尽;他的态度从容不迫,给部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拍了拍他的肩膀,问得更加深入。这次会面因此而延长了半个小时。

部长的下一站是江州大学,为大学的经济研究中心落成剪彩;随后在将学校里做一个大型的讲坛。叶仲锷心念一动,既然去了大学,之璐肯定也会去采访。因此在部长邀请他一起出席的时候,他立刻答应。

果不其然,叶仲锷一坐上主席台,就看到了她。她坐在第五排的角落,埋首写着什么,时不时的抬头看看。那一块地方坐的都是记者,电视台报社,拥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切都那么像初见她的那种光景。

不过稍微有点不一样的,是她这次没追到后面的大厅要求采访他,她退居二线,跟在日报记者的身后,表情沉静的学习着别人采访技巧。偶尔她会心一笑,明媚夺目;不过旁人不留心的时候,笑容就从她脸上褪得一干二净,眉头微锁,像是在为什么事情烦心。

片刻后她跟日报的记者说了几句,又把自己手里的本子交给身边的一个男生,急匆匆转身离开;他也立刻把手里的事情推给秘书,从侧门出去,在走廊里叫住她,“怎么那么快就离开了?”

她回头,看到是他,缓了缓脚步:“曾老师刚刚在教室晕倒了,我得过去看看。你怎么也出来了?”

他跟着她走了几步:“今天不是我的主角,我是陪衬和补充说明。”的

之璐不以为然:“叶先生,可我看到很多记者想要采访你啊,你回去吧,我先去医院。”她站住,他也站住;她低头看着他修长的腿,匆匆移开目光,做多余的解释:“曾老师的儿女都在国外,师母去世得早,学生也只有我们几个,师姐现在都在医院里,说她还没有醒,状况很不好。我也要去看看她。”

离得近了,叶仲锷发觉她似乎又瘦了。她穿着收腰的外套,腰身不盈一握,一只手臂就能丈量长度。

他说:“寒假过得好不好?”

她脸色猛的一变,手指绞在一起,嘴里却说:“挺好。很好的。”

“怎么了?”他不动声色。

发现他们已经引起了不少人,也包括不少记者的注意,之璐神经高度紧张,欠身,对他礼貌的一笑:“叶先生,现在不方便。我先走了。”

他不死心,“那明天你方便么?”

之璐摇头,“明天是罗罗的生日,我可能没时间。”说晚瞥到众人好奇的目光,又担心老师的病情,匆匆就走。

其实寒假的最后两天,的确发生了不少事情。

她从家乡回来的当天傍晚,陶儒来找她。他们的事情得到父母默许的,她披上外套就跟他出去。

他们沉默的来到曾经就读的中学。因为还没有开学,学校里冷冷清清。这是全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他们在其中渡过了六年的时间。故地重游,总是让人诸多感慨,偶尔有一些模糊的面孔,零散的时间,相识的气味,在记忆里慢慢复苏,之璐边走边想,中学时代还是快乐的,至少,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快乐的。

他们来到操场,坐在看台上。有一群老师的孩子在操场上踢足球。她指着一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孩,侧头跟陶儒说:“那不是郭老师的孩子么,都这么大了,当年可凶了,最喜欢拿着棍子满学校跑。”

借着最后一点暮色,陶儒打量着那个孩子,摇摇头:“不是。那是教历史的黄老师的孩子,”

“肯定是郭老师的,教物理的那个。”

“不,是黄老师的儿子,我去他家吃过饭,能不知道?”

两人就此讨论起来,争论中,天彻底的黑下去。

之璐停止了争辩,改了改语气:“所以啊,人的记忆真是有偏差的,我们虽然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记住的却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是不是?”

陶儒下了两三级台阶,面对她站着,刚刚跟她的目光平行,“是啊。之璐,你还记得住我们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高三文理分班,你坐在我后面,就这样认识了。”

“不是啊,”陶儒看着她的眼睛,黑是黑,白是白,他心里发酸,自言自语般说,“不是啊。我们更早就认识了,高一的时候,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上,参加预赛的时候,我们是一组,你跟我借笔签到,然后我们坐在一起,我问你是哪个班,你说自己是一班的。我早就知道你了,想借故跟你搭话而已。”

之璐一呆:“有这种事情?”

“那你记不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是哪一天?”

风声从安静的校园里吹过,她紧了紧衣服,轻声说:“对不起。我也没印象了。”

“我们分手吧。”陶儒终于说。

之璐以为自己听错,怔住。

这句话说完,陶儒反而平静而轻松,有彻底解脱的快感,下面这番话也一气呵成:“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你甚至都不让我吻你。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

沉默的听完,之璐面无表情的站起来,“我知道了。”

她离开后,陶儒坐在冰冷的看台上,想到他给叶仲锷打的个电话。叶仲锷太精明,甚至冷酷,他坐在幕后,冷静而熟练的操控一切,他做的每件事,说得每句话都是有预谋的。陶儒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听完电话更恨得咬牙切齿,可越恨他说的话越不能忘记。不得不承认,字字句句都像是武林高手的手指,每一下都点中他的死穴。

叶仲锷最后说,以钟之璐的性格和脾气,你也清楚,你们不可能长久下去。这段时间,你也在想跟她分手,是不是?你是忍不下这口气,觉得我破坏了你们的关系?我能理解你。不过,这都是没必要的,少年意气应该有,但要分清场合时间,还有对象。没有我出现,你们也会走到这一步。不如现在收手,把事情做得干脆一点,互相留下好印象,这才是明智之举。

陶儒记得自己笑了笑,这么回答:是,我会跟她分手的。不过跟你这番话没关系,你也不要以为你自己胜利了。她的心里的确没有装着我,但也未必是你。不然你不至于这么费尽心机的针对我。现在我想,女孩子爱慕虚荣一点,无知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有弱点,她不高兴了,送她礼物她就开心。钟之璐却不是,你都不知道她想要什么。

她也许有一千个一万个优点,但是她会跟自己较劲,跟她自己的事业心,跟她的正义感较劲,跟她的执著较劲,她这辈子都会这样,改不掉的。终于有一天,不是你受不了,就是她受不了,无法再相处下去,那结果肯定比我们现在还糟,伤害更大。从认识开始,我们也有快六年了,你们呢,能不能熬得过六年?

陶儒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仿佛是箴言。复婚后,叶仲锷想,真的没有超过六年。如果不是那场车祸,如果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们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不过那时候叶仲锷心情太过愉快,没有深想,只把这番话当作了败军之将挽回颜面的一种方式。他自然不会跟他多做计较。

至少,他去饭店接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彻底把这番话抛之脑后。他把她抱在怀里,觉得前所未有的舒心,她找不到别的理由再拒绝他了。

她闭着眼睛,乖乖的睡在他的怀里,表情恬静,皮肤白中透红,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一样在她眼睑上微微翕动。他小心翼翼的问她问题,她很听话的一一回答,那次事件之后,他知道,半睡半醒的时候是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不论问什么,她都会回答。

显然钟之璐并不这么想,她彻底清醒之后,迅速的从他怀里挣脱开,手忙脚乱的躲到了沙发的另一边,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

他站起来,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喝一点,醒醒酒。”

之璐讷讷的接过杯子,仰头给看她:“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的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她的包在茶几,她探这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安心的点头:“有多余的卧室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那套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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