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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终极雇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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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见彦木直愣愣的看着他,张着嘴不说话,问“小彦,你生气了?”

“啊,不是,”出于良好的礼貌,彦木本能的回答。接着,吞吞吐吐的说,“那个,……昨天晚上……你应该知道我好像没办法接受这种事。”

“我知道,我知道,”凌云急忙说,“暂时,我们不做,等你愿意再做,我保证不再强迫你。”

“我是说,……我的意思……我不可能愿意,你明白吗?”彦木向后退了退,但是被凌云的手臂收了回来。

“我明白,”凌云表情不变,“小彦,你想要什么,我都依你。”

“你不明白,我什么也不想要……”

彦木的话被凌云打断,“那也没关系,不要就不要。”

什么跟什么呀,问题不是这个,彦木觉得和凌云简直难以沟通,“我的意思……”

“小彦,你饿不饿?”

“什么?”怎么说到这里来了?彦木一头雾水。

“我们吃饭吧,饭已经做好了。”凌云搂着他往客厅走。

“可是……”彦木真是给他搞糊涂了。

“吃完饭,再慢慢谈,我们有的是时间。”凌云把他领到桌旁说。

彦木看他打开锅盛稀饭给自己,“慢慢谈?可是,你不上班?”

“等我们谈好了,再上班。”凌云笑着把碗递给他。

彦木一惊,“你是说……要是谈不好呢?”

“会谈好的,我们在这里谈多久都行,饭菜,叫人递上来,我来做。”凌云把面包切开,抹上酱放到彦木的盘子里。

彦木这下理解了,自己不答应是走不出这个房子的,他咬了一口面包,“这事太突然了,我要时间考虑考虑。”

“几天?”凌云坐下问。

“几个月吧。”时间长一点,好找工作,找不到的话,也可以想想办法,而且,说不定,时间一长,这个男人奇怪的热情就消退了。恋爱的人不都有热恋期吗,过了这段时间,对方名字都记不住的大有人在。

“几个月太长。”凌云皱眉。

“三个月,就三个月,不能再少了。”彦木肯定的说。

凌云同意了,“三个月,但是你不能乘机逃跑,否则,我一定会抓到你,把你捆起来。”最后的口气,恶狠狠的。

彦木开始吃饭,“我对哪里逃,你知道我没什么钱。”

凌云笑了,“只要你答应了我,我马上给你加工资。现在我不能让你太有钱了。”

彦木“呸”了一声,“小人!”

凌云起身在他颊边一吻,“我可比你大多了。”

彦木立刻推开他,“你说不做,就不能这样。”

凌云倒没装糊涂,爽快的说,“好!”

临走的时候,凌云给了他一把宿舍的钥匙。一夜情换来一个单间宿舍,不知道算值还是不值。

第三天,彦木才上班,一进办公室就被王秘书骂得抬不起头来,大概是说他没来上班又不请假,是不是不想干了,要真不想干马上走人。

而凌云昨天就去海南出差了,他是个大忙人,一个月起码有半个月都在外地。

彦木松了口气,发生过那种事情,不见面最好。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凌云才走的,这是不是代表他也后悔了,说不定他想开了,把自己调离,当然最好不过了。

凌云不在的时候,彦木就成为跑腿、邮差、打杂,由于送信送得多了,他和人事部的几个人还成了哥们。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他一直在找工作,可是专业太冷,根本没有希望,不过却意外从人事部得到一个信息。原来像他这样的实习生,一般都由人事部安排,不需要经过凌云批复。在北城区有个新开的分公司,最近几批实习生都是分配到那边。小刘拍着胸脯说等彦木实习期满,就把他调过去。

凌云从海南回来,彦木又恢复了悠闲的生活。不过现在他进他的办公室,都把门开着。

凌云好像没发生过什么事,也没再有什么异常举动。

月末的时候,彦木只领到了1400块钱,寄了生活费给家里,只剩下400块,所幸前几个月还有点小积蓄,勉强度日。

几天后,凌云又出差,彦木照例打杂跑腿,但是第五天,小刘亲自把人事部的调函递了上来,彦木实习期满,分在离总公司半个城区远的分公司,工资还是2000。

在分公司干了一个月,每天累得够呛,算算日子,离和凌云约定的三个月之期只剩不到十天。凌云那边没什么动静,自己调走,他好像也没有什么反应,大概热度消退了。

虽然彦木还是一直在找工作,但是希望渺茫。如果凌云不再纠缠这件事,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那就太好了。

以为凌云打消热情的彦木在接到电话时完全没有准备。

电话是在上班时间打的,周围一大堆人穿梭来去,吵吵嚷嚷。凌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他考虑好了没有,因为后天就是三个月到的日子。

彦木沉默了一两秒钟,问道,“如果我不答应呢?”

电话那头的声音冷静、平淡,“我有很多方法让你答应,你应该明白。”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下了班,彦木买了末班车的车票回家。母亲见到意外归来的儿子,高兴得不得了,做了满桌的菜。

彦木的父母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工作,没有田地。父亲是一个民初就没落的富家后裔,所以祖上传的几间草房也因为成分不好被没收了。

两人夜里十二点上街贩蔬菜,晚上六点,菜场关了门回来。一斤白菜五分钱买,八分钱卖,一天卖个四五十斤,不过赚一两块钱。或是把毛豆剥了壳卖给人家,七八个小时,只剥得一二十斤,一小时赚不了一毛钱,母亲的两手的指甲却是脱了一层又一层,早已不能看了。每个月赚的钱不管多少,要一分不少的交四五百块给工商税务大小单位。

没有节假日,没有医保劳保,没有退休金,一年365日,不管刮风下雨,大雪冰雹,夜里12点上街,拖着几百斤的菜来来回回走上几十里路,顶着炎炎烈日,从早到晚,一天18个小时只赚二三十块钱。

二十多年,不过挣了三间怎么修也漏的石头屋,养大了两个不成器的儿子。

现在下岗的人越来越多,做这种生意的也越来越多,钱越来越难赚。

听说下岗的人到了退休年龄会有养老金可拿,彦木的父母老了后除了两个儿子,没有别的依靠。以彦木兄弟的工资养活父母绰绰有余,但是十年也未必买得起房子,更别提长期重体力负荷,少眠无休落下一身病的治疗了。

彦木对人生没什么憧憬,想不到所谓幸福美满的未来,也就是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他也不是什么二十四孝的孝子,有什么要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做牺牲的伟大情操,更谈不上多么孝顺,只是个既不太好,也不太坏的具有普通责任心的儿子,所以他做出下面的决定并不能说是为了父母,坚持多久也不一定。

屋外小猫带着哭腔嘶叫,彦木想起任游说,天生漂亮的人,资质聪明的人,生来就有钱的人,都是中了彩票的人。现在有人给了自己一张彩票,基于某种原因,他有撕碎它的冲动,按照他受的“高等”教育,他也应该把它撕碎,即使他自己也在同时会被人家撕碎。

可是最好的办法还是去兑现它,世界上恐怕还不存在由于主观原因而不去兑中奖彩票的人。

彦木有点洁癖,但是必须生活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因为他是无神论者。

每个人都要出卖一些东西来交换生存。有人出卖脑力,有人出卖体力,有人出卖尊严,有人出卖肉体,关键要看本人的条件。有人有条件有能力有机会出卖脑力,有人没有条件没有能力没有机会,只好出卖别的能被人买的东西。

人人都是平等的,所谓人格贵贱是那些自认为高贵的人划分的。矛盾的是,前一句话也是高贵的人,有道德的人,有伦理的人说的。

生活中充满了矛盾和谎言,最好的方法就是坦然接受,不作多想。政府集中了平民的权利而成为政府,当平民被欺压的时候,总是要乞求政府还自己一个公道,这个“还”字肯定是平民创造的,用得极妙,可是要做到这个“还”字,付出的代价大部分时候比不“还”更大。

彦木付不出更大的代价,凌云的确有很多方法可以让自己答应。

碎了的玉一钱不值,完整的瓦至少可以盖盖房子。

第二天晚上,他回到城里。在街上瞎逛一通,又去24小时营业的店吃了晚饭。

在夜里一点钟的时候,他站在了那所高级公寓的门前。

窗户紧闭,里面一片漆黑,看不出有没有人。

他想,凌云应该不在,他有很多地方可以去,不可能一个人呆在这里。

而且听说他太太快生了,他应该是在家里陪她。

即使他不在家,也该在某个白领丽人那儿才对。

或者他去应酬了也说不定。

彦木按下了门铃。

如果铃声响完,还没有人来应门,他就下楼,回宿舍写辞职报告,拿上行李连夜坐火车到南方投奔弟弟颜诺。

灯亮了,里面有人走近门来。

彦木几乎要转身跑向电梯,但是,门一下子被打开了。

凌云的脸出现在面前。

然后,彦木被拥进了陌生而熟悉的怀抱。

“你答应了,是不是?”男人在他耳畔低语,仿佛是等待了许久的叹息。

彦木觉得很困,头也昏沉沉的,喉咙干燥得厉害,“我是为了钱才答应的。”

“我会给你钱,要多少都行。”男人立刻回答。

彦木正式被凌云……“包养”,好像也只能这么说。

可他的生活和以前差不多。每天去分公司上班,拿2000元工资。只是现在他不住宿舍,而住在那个高级公寓里。

原来这里倒不是凌云用来外遇的地方,而是他自己一个人住的。从打扫到煮饭全由他亲自做,连个钟点工都没有。

聪明的男人,虽然有家有口,却给自己留了空间。

彦木在这里有自己的房间、浴室,甚至他几乎没用过的书房。

每个浴室里都有两台洗衣机,够奢侈的。自己的衣服自己洗,房间浴室也是自己打扫自己的。

饭是凌云在做,彦木不怎么会,这不难理解,凌云少年时就一个人去海外独立生活,而彦木从读中学起就一直住集体宿舍,吃食堂。

彦木乘的是公交,所以每天到家的时候,凌云已经把饭做得差不多了。

凌云遵守他的承诺,没有越矩,两人的相处模式完全是合住一所房子的朋友。吃完饭,各做各的事,晚上各自洗澡睡觉。有时彦木都不禁怀疑这个凌云是不是那个激烈的向自己告白,为了得到自己不择手段的男人。当然彦木十二万分的希望保持现状,逍遥自在的过下去。

彦木有好几张卡,都是凌云给的,里面似乎有很多钱,彦木没有查过。他每个月会从某张卡里取出3000块存在自己的存折里。生活上一切开销全部由凌云负担。他的衣服、鞋子等等,光是凌云买的都穿不完,凌云甚至送过他两块价值数万的名表,他没敢戴,放在抽屉里。

凌云很忙,一个月有半个月以上都在外面应酬,在这里的时间却还有十来天,彦木曾有一次问他,他这样几乎没什么时间回家,家里人不奇怪吗。凌云说:“我要是不来,你不是要独守空房了吗?”

彦木说:“你不回去,你太太不就独守空房了吗?”

凌云回答:“她习惯了。”

彦木说,“你以前就每天都不回家?”

“平均一个月回去两、三趟,他们只当我工作忙。”凌云拂开彦木额前遮住眼睛的头发,“其实男人再忙,也有时间见自己想见的人。你说是不是?”

是啊,而且还有时间天天做饭呢,彦木在心里说。“你以前就常和别人在一起?太对不起你太太了。”

凌云回答得很坦然,“其实也只是偶尔和别的女人出去,大部分都和朋友在俱乐部一类的地方打发时间。”

彦木叹口气,“男人除了上床,还是愿意和男人在一起瞎混的。”

凌云笑道,“说得好像你很有经验似的。”

星期五,凌云才出生的小儿子生病住院,所以彦木在外面吃的饭。

回来的路上,经过上次那个夜市时,一辆深色的房车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一个时髦的女人走出来,笑着跟他打招呼,“这么巧,碰到你。”

彦木认识的女性不多,更不可能有开名车的。

“上次在这条街,我和凌云,记得吗?”女人提醒他。

彦木想起来了,“是你啊。”虽然她的相貌彦木记不清楚,但那天的事前前后后彦木就是想忘也忘不掉。

女人伸出了手,“我叫孟丹,你是凌云的朋友吧。”

互做了介绍后,寒暄了几句,孟丹提出到路边的咖啡厅坐一坐。

两人基本上算是陌生人,她的热情实在让彦木莫明其妙,不过彦木还年轻得不足以拒绝任何一个称得上年轻的女士的要求。

彦木从来没有来过咖啡厅,什么也不懂的他只好跟着孟丹点了同样的东西。喝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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