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喜欢就到碗里来 >

第5章

喜欢就到碗里来-第5章

小说: 喜欢就到碗里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别人辛不辛苦跟自己有一毛钱关系啊,什麽作家画家的,适者生存,既然骆清能胜任总监这个职务那就说明他是有这个实力的,我在那里瞎操什麽心,晕!
  当唐响在心里狂喷自己的时候,骆清也在偷偷的打量他。
  唐响本尊比电视上拍的还要帅了很多,浓眉似剑,眼神深邃目光炯炯有神,笑起来的时候跟个大男孩似的,很阳光也很温暖。
  “唐先生,牛排不合胃口吗?”唐响的牛排只吃了一小块儿,烤肉到是吃了不少,骆清很紧张的开口问他。
  之前采访的时候他不是说喜欢吃牛排吗?难道是弄错了?
  “不,这里的牛肉又嫩又香非常可口。”唐响停顿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麽似的勾起嘴角笑道:“只是我已经吃得太多了。”说完还拿起酒杯帖到嘴边微微仰头浅浅地抿了一口,其间,眼睛一直含笑看著对面的骆清。
  “啊。对不起,我,这个,实在很抱歉,真的,都是我太粗心了,我马上找人换。”听到男人说的最後那句话,骆清只愣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唐响的话一语双关,何况还用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著自己,聪明的骆清又怎麽会不明白背後的深意呢。
  其实这也怪得不骆清,他得知唐响喜欢吃牛排已经是一年多前的事情了,会吃‘饱’是正常的,骆清想投其所好却被抓个正著,尴尬的脸都羞红了。
  见对方正打算招服务生过来,唐响赶紧出声制止:“不用,不用,我已经吃饱了,这个烤肉很好吃,点心也做的不错,真的,这次是真的饱了。”说完还很不厚道的闷笑出声,开口赞道:“你是第二个听懂我意思的人。”
  “第一个是谁?”骆清问的很迫不及待,说完才察觉自己的失态,“抱歉,我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唐先生不用说也没关系。”
  “哈哈哈哈~~~道什麽歉,这有什麽不能说的?白杨,认识吗?”唐响觉得骆清的反应很可爱,就像一只敏感的小动物,总是小心翼翼的,但又很想亲近自己。
  骆清重重点了一下头,很认真的说道:“嗯,D城白氏现任当家人,是唐先生的发小儿,你们都很有名的。”
  唐响放下餐具,用纸巾擦了擦嘴巴,微笑道:“骆总监也很有名啊。”
  “诶?我?”骆清愣了一下,“唐先生你确定说的是我,不是我大哥?”
  “呵呵~~当然是说你,天才儿童。”
  骆清大惊,“唐,唐先生,你怎麽会,会知道的?”




☆、14 擦肩而过

  大约十年前,也就是骆清十二岁那年,学校安排刚念初一的他们一起去T城当时最有名的大学参观,目的是调动新生的积极性。
  当时年幼的骆清好奇心很旺盛,求学心也很旺盛,尤其是面对如此美丽的大学校园,感受到别样的学习氛围,忍不住就想到处看看,结果在中午自由活动的时候,独自一人转到数学研究院那栋楼去了,看见一间教室门开著里面也没有人,黑板上还写著密密麻麻的数学方程式,原本只是来观光的骆清直接看的入了迷,对数字异常敏感的他,看了很久也思索了很久,最後直接拿起粉笔就把黑板上留下的一道数学题解了出来。
  这一幕正好被返回教室拿东西的院系教授看见了,天才儿童的名号也就是那时候被传出来的。
  不过那件事情很快就被骆父压了下去。
  骆家人一直都知道骆清很聪明,智商一百八的孩子毕竟是很罕见的,但这种孩子往往都是一个极端。
  因为是天才就恃宠而骄不把一般人放在眼里,被社会舆论捧上了天,小小年纪心态就变了,而父母脸上也觉得有光,一手包揽了孩子的所有事情只让他专心读书,到最後连最基本的生活能都没有。。。。。。
  这些天才在骆峰看来都是很可笑的,认为那些孩子是天才,但同样也是废材。所以他一直都把骆清当普通孩子一样对待,喜欢看书就随他去看,考试得了满分,他也只是表扬骆清很努力,从来都不会去过分夸耀他、不会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家儿子是个天才,给了骆清一个很单纯的生长环境。
  後来就算骆清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剑桥双学位,他仍然在大学校园里跟同龄孩子一起上课,体验最真实的大学生活,一直很低调,很安静。
  直到最後大学都毕业了,身边的同学没有一个人发现骆清的与众不同。
  所以说都时隔这麽多年了,为什麽远在D城的唐响会知道这件事呢?骆清很震惊。
  “当时出版社的主编就是我同学的父亲,校稿的那天我正好去找他玩,结果就看到了你的那篇故事,我本来还打算等第二天出版的时候买一本回去收藏的,没想到就被你父亲施加压力终止发表了。”
  “是‘天应出版社’吗?”骆清努力压抑蜂拥而来的悸动,让自己保持冷静。他没想到事情会这麽巧。
  “啊,你还有印象啊?嗯,就是‘天应’。呵呵,说来我还跟他们有一段渊源呢。咳,过去的事就不提了,但没想到我们挺有缘的。哈哈哈哈~~~”
  果然是这个人,果然是他。
  骆清内心澎湃,激动地双手微微发颤,为了不让唐响看出他的异常,赶紧放下餐具,拿起酒杯主动敬酒:“真的是很有缘,唐先生这次能来A城也是我们的荣幸,骆清先干为敬。”
  “诶,等等。”唐响拦下他正要送到嘴边的酒杯,笑道:“既然都说有缘了,就不用再叫我什麽唐先生了,我虚长你几岁,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叫我响哥吧。”
  响哥?骆清愣住,有点儿不敢置信,可以吗?可以叫的这麽亲密吗?
  看他半天没有反应,唐响也尴尬了,“那个,不好意思我唐突了。”
  “不不不,响,响哥,我以为你是只说著玩的。我也是,响哥直接叫我阿清就好,骆总监什麽的我也别扭。”怎麽会不愿意呢?这是骆清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事,响哥,响哥,响哥。。。
  骆清一直在心里重复念著这两个字,像是要把它刻进心里一般,念地很用心。
  “好,这就对了。来,为我们的相识干杯。”
  唐响爽快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心里很高兴。称呼一改,两人的关系就能拉近不少了,今後还会相处一段时间的,要一直这麽客气下去连工作都没法开展了。
  不过。。。。。。
  唐响眯了眯眼又看了骆清一眼,是错觉吗?
  嗯,一定是喝了酒的关系,不然他怎麽会觉得从骆清嘴里喊出来的‘响哥’两个字特别悦耳呢?




☆、15 同居

  “响哥,你订的酒店叫什麽名字?”尽管已经喊了一个晚上的‘响哥’,骆清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每喊一次都要在心里回味很久。
  两人吃了饭出来已经八点半了,骆清打算先送唐响去酒店休息,然後自己再回家整理这一晚上收到的惊喜。
  啊!
  唐响瞬间呆住,倒抽了一口气。
  “那个抱歉,哈哈~~~我忘订了,呃,就随便送我去一家你认为不错的酒店吧。”唐响尴尬的挠了挠头发,居然犯这种低级错误。
  “诶?!”
  在外面当了几年的背包客,唐响订酒店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就算後来正式接手了唐氏,他也习惯自己来预定喜欢的酒店。
  结果今天早晨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家里乱成了一团:二弟唐晓在家为麽弟唐田打点滴,妹妹唐馨犯了大错哭成了泪人儿,母亲眼睛红肿异常憔悴,父亲一脸严肃心情也很不好,等唐响把事情都处理完後,就完全把订酒店的事情给忘了。
  哎~~~丢脸丢到A城来了。
  
  
  
  
  骆清本来是打算把唐响在A城的衣行住食都一手包了的,结果听大哥说唐响有自己定酒店的习惯就只好放弃了。
  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样!
  “抱歉,响哥,你先随便坐,我去收拾客房。”
  “都是我的错,你别急,慢慢来。”
  骆清努力控制脚下的速度,结果还是用比平日快的步伐冲进了客房,一关上门就靠著墙喘气,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麽大胆的话,居然直接就邀请他来自己家住了。
  「如果响哥不嫌弃的话,就到我家来住吧,我搬出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家里没别人,所以没关系的。」
  骆清捂脸,回想起刚才那句话,他还是觉得很羞人的,如果自己是女性的话,那样说就跟,就跟。。。。。。咳,咳,天啊~~~自己什麽时候这麽大胆了?
  “最近真是忙糊涂了,给别人添了这麽大的麻烦。”客厅里唐响郁卒的死劲儿抓自己的头发,小声嘀咕暗骂自己的粗心,“绝对不能被‘孙大圣’知道,不然肯定被他喷成猪头。”
  “哎~~~~”唐响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後偏头看向四周。
  这间小别墅结构设计的非常不错,不宽敞但很舒适,家具的整体颜色以米白色和淡蓝色为主,淡雅温馨,就跟它的主人一样,给人很温暖的感觉。
  唐响眉心舒展,起身往落地窗走去,看清外面的建筑後,夸张的吹了个口哨,惊叹道:“居然是温室。”
  呵呵~~这个骆清果然与众不同啊。




☆、16 喜欢没道理

  「为了能看到最美的日出,我们决定就不下山了,搭了个帐篷大家轮流守夜。第二天清晨四点左右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全神贯注的看著远方。。。。。。这一天我终於明白了为什麽有那麽多人都喜欢看日出,因为它照亮了之前一直身处黑暗的我们,带来的是希望,预示著美好一天的开始。」
  昨天晚上骆清以为自己肯定会兴奋的睡不著觉的,睡前还特意把书放在枕头边陪自己,结果没想到一夜无梦,一觉醒来天都微亮了。
  等人稍微清醒了以後,渐渐回想起昨天跟唐响相处的点点滴滴,骆清激动地钻进被子里翻腾了好几下,悸动的内心还是没能平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被子里伸出来一只手朝枕边的书摸去,明明脸是躲在被子下面的,手指却准确无误的摸到作者笔名那里,一直来来回回的轻抚。
  “无声。。。响哥。。。”骆清轻声的低吟。
  无声,唐响。
  没错,骆清最宝贝的这本书这个作者的真实名字就是唐响,D城唐家现任当家人唐响。
  骆清也不知道为什麽会演变成这样的,他明明最开始只是单纯的羡慕作者小小年纪就可以到处去游玩而已,怎麽会变得如此依恋这本书呢?
  第一眼看见那本书的时候,骆清十三岁,当时觉得书名很好玩,就随手翻来看了一下,当看作者写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时,骆清很果断的掏出零花钱将它买了下来,之後就彻底迷上了这本书里的旅游小故事。
  要说这书写的有多好嘛,跟那些有名的作家比起来简直就是排不上号的,只是作者的随笔日记而已,语句能有多华丽?但就是这样的旅游日记让当时只有十三岁的骆清深深著迷。
  这种单纯的迷恋其实跟骆清的生活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骆清是骆家二少爷,从安全上来说,骆峰是不会同意小小年纪的他就独自出去游玩的,在A城这个人性已经被金钱抹灭的城市,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为了利益做出疯狂的事情,就连现在骆清都已经成年了,时不时还是能感觉到附近有父亲暗中安置的保镖;另外从责任感来说,骆清也是从小就有了要协助大哥打理家业的觉悟,不可能由著自己的性子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再加上他脾气温顺,长这麽大都没经历过叛逆期,跟弟弟骆云完全相反。
  所以骆清才那麽羡慕‘无声’,憧憬他过的生活,也想抛开一起奔向大自然,可惜他做不到,他只能通过书中的故事来幻想自己也是一个背包客,正跟著作者一起旅行。。。。。
  遗憾的是後来这本书的下册不再出版了,骆清难过了很久,也期盼了很久。每天睡觉前都会翻一翻它,希望能在梦里跟作者相遇。
  生活中骆清遇到不顺心的事,也喜欢翻这本书,看作者在旅行中经历的各种囧人囧事,骆清的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就这样一晃过去了三年,到这个时候为止他还只是单纯的喜欢那本书而已,直到有一天去学校食堂吃饭,听见隔壁桌的女生正在对某知名作家的签名售书会议论纷纷,骆清才顿时有了想知道那个‘无声’是谁的想法。
  而且这个想法来的很猛烈,附加了骆清多年来的梦想和憧憬。
  之後的一年时间里,心里都一直装著这件事,渴望见到作者本人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想见他,想跟他聊聊书里那些美丽的景色,想问问他之後还要去哪里,想知道能不能也带上他一起。。。。。。
  想了很多很多,最後终於抑制不了心中的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