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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痴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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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瀚涛


第一章 奇遇

作者:瀚涛

一日,一个可爱的妙龄少女,从李成志身旁经过,长长的秀发如漆似墨,随着一丝丝的微风吹动,彼此相互飘逸,远看就像那盛开的菊梅,孤傲又美丽。

她清纯的瓜子脸粉红,淡淡的樱桃小嘴似张即合,两片柳叶似的眉毛轻轻的向上扬了扬,一对含杏目似看非看地向路人一一瞥去,仿佛世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存在。

李成志从远处远远的走过来,在老远的地方,他第一眼就看见了。从他第一眼看见后,两条腿就像着了魔似的不听使唤。他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向那个美丽的少女奔去,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出于故意。也许两者都有吧!就在他看见她的真面目以后愣在了原地,时间停止了脚步。多么高贵的气质和不凡的外表,天女下凡也不过如此!

他在心里暗想此人,如此清高自大,如此的孤傲,如此的美丽,又如此的清纯与脱俗。

他在心里细细地打量着此人。时间倒流,只见她面带好像略有一丝微微忧郁之情,稍有不悦,身体像翩翩起舞的蝴蝶,不一会飘过这边来。她为何不悦?又为何忧愁?

李成志为了一饱眼福,忍不住多瞧了几眼,正瞧的起劲。忽然,一道清澈的目光扫向他的全身,李成志激灵地在心地打了个颤,从未见过如此美丽清纯的少女。当目光相遇的那一剎,他的全身竟似触电一样,一阵暖流从他心田里缓缓流过,他愣在那里好久好久,欣赏小妹可爱的倩影。

当他发现她在注视他的傻样时,他鼓足了勇气和她对视良久,只见她小脸焉燃微红,害羞地目光错乱,一副完全不只所措的样子,即惊谎又恼怒。想不到这个男人为什么如此失礼地,痴痴地看着自己,什么是色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色狼,现在自己遇到了,该怎么办呢?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他还在敢跟着不成,想到这里她不再恐惧,再一次的竖起勇气,和他的目光相遇后她就后悔了。

光天化日之下,他就像非洲的难民看到丰盛的食物,贪阑的目光上下不停地打量着自己,好像自己快要变成了他的猎物似的。更要命的是,老盯着不该看的部位,更不应该是女人最反感男人看的那个部位。

她哭笑不得,骂吧!骂什么?难道骂他流氓,无赖。词都想好了,就是无发骂出口,她一向很是淑女,这也不符合她的性格。她只好又恶恶狠狠地瞪了那色狼几眼,那小子竟然死猪不怕开水烫,还一个劲地盯着看,根本无动于衷。

李成志意想不到,那女孩竟然又看了自己几眼,高兴的心里就像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奔驰,心咚、咚、咚、咚就差点从胸口跳出来。

忽然,她立即像明白了什么,焉然一笑,花枝乱颤,楚楚动人。(男人没见过美女,谁有啥办法。)

后来,他才知道人世间竟有这样好看的笑容。

此时李成志的心里仍像撞了一头小鹿,咚咚直跳,为什么跳呢?他到现在还不明白。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远方的人群中,他还在回味刚才的幸福时刻,痴痴地呆在那里“傻笑”。不知道在出神的想着什么,却引来周围一大群人的围观。好心的人还以为这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病呢?是不是犯病了,可要赶紧送医院。

第二章 相识

一天,他去省图书馆借书,到公交车站坐车,等公交车的人特别多,有两三个大学生,四五个中年妇女和几对青年恋人。

车到站时,人们一窝蜂似地拥向车门口,有时候你拥我挤好多人卡在那,好久也上不去一个,李成志不喜欢太热闹,也不喜欢和别人挤,更不会故作是很高尚的人,但他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故作高尚的人出门,一般穿的都很整齐,遇见穿戴更讲究的就会让座或让别人先上,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如果遇到一位农民工,情况可恰恰相反,这就是所谓的高尚或素质比较高吧!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满为患,到处都是人。

毛主席曾说过人多力量大,可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想不通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的人,干什么都得排队。比如:买票排队;结账排队;上厕所排队;坐车排队;甚至买个肉加馍也要排队………………等等如此。

我想这就是大都市的生活,在农村应该不用干什么都这样吧!

每到节价日,人如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源源不断,到处是人的海洋世界。不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能随波逐流,行如蜗牛。

如果你有急事,只好弄的心神憔悴狼狈不堪,可周围的人那一个知道你很着急,现如今看来实施计划生育在中国,在合适不过。

李成志刚上车不久,就闻到一股清淡的幽香。寻着香源,离自己不远处,他看见了一个似曾相似的高窕背影。长长的头发齐肩,一袭紧身的连衣裙,衬映她的肌肤如玉,仟仟玉手白嫩嫩的勾在扶栏上,仿佛你用手使劲挤捏,能滴出几滴水来。皮肤雪白但脸色红润,不像病态的苍白,让人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好感,莫名的兴奋。

长长的秀发,随着车子的行使,彼此飘逸,像波浪似垂柳。窈窕的身段也彼此起伏,玲珑的曲线淋淋尽至,完美地展现在他眼前,或上、或下、或左、或右。高跟的皮靴,黑色的长丝袜,更显的无限神秘。语言难以形容的美丽。

李成志看的如痴如醉,好像自己在腾云驾雾,又像在做梦,梦到如此美丽的女子,又好像在那里见过,难到又是在梦里。他记起来了,就是上次看了好久的那个女孩。

她近在眼前,他不禁欢喜地痴痴地看着,欣赏着。睁大的着眼睛,在睁大着眼睛,眼珠子仿佛能掉出来似的。他此刻,突然非常恨自己为什么只生了一双眼睛。因为他怎么看也看不够。

他心里暗暗叹到,此人若现在就是自己的女友,能永远和自己厮守在一起,不知该有多好。不像前女友那样追求高物质生活。也不像上一个初恋情人,总是那么招蜂引蝶,花心无比。

一个男人如果发现了一个美女,就像发现了新大陆。特别是自己喜欢的那种,不时的忍不住偷偷瞧上几眼,顿时心旷神怡,心情舒畅,嘴角有时还露出痴痴的傻笑,而别人全然不知,而自己没事偷着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外国专家研究结果表明:“人类在婴儿期,对美的事物注意的时间比普通事物注意的时间要长。”足以说明,在婴儿时期就能辨别美丑,而“美”正是人的天性。

如果一个君子,发现一位自己钟爱已久的女人,全然以色狼的眼光,还有什么君子风范可言。君子坦荡荡此时,恐怕也会无计可施。

我想女人也是如此吧!如果有一个自己心仪已久的男子,她看见了也会暗暗欢喜。虽眉开眼笑,有时外表是冷漠的,内心却无比的火热。自己明明想要,可她偏偏会说自己不想要。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一天晚上,男女朋友回不去了。于是就找到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睡觉前女的在床中间划了一道线,告诉这个男的。你不要超过这条线,你如果超过了这条线,你就是禽兽。这个男的一晚上,都控制着自己,不要超过这条线。第二天,这个女的就非常生气,打了这个男的一个耳光,并骂道:“你简直连个禽兽都不如”。你说这个男的冤不冤。

女人心海底针。

有人曾对我说过:“你在观察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着观察你”。不多一会儿,李成志看见一个贼眉鼠眼的中年男子,鬼鬼祟祟慢慢地移向那个少女,在她身旁站了下了,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心理说不出的滋味,十分恼火。只想把那个人给扔下车。

车一会开,一会停,人也往往前伏后倒,少不了肌肤接触。肩并肩,面对面,碰到对方是不可避免的事。除了尴尬,还有什么。

车上的人越来多,你碰我我碰你,真让人喘不过气来。空气也忽然变的稀薄和混浊起来,让人头脑发晕。人越多,当然也就成了小偷下手的最好时机和有些心理变态者的下手场所。

这位中年男子,随着上车时和下车时人流变化进行偷窃,男女青年自然成了主要的行窃目标,因为年青人比较大意,得手后收获也颇丰富。

小偷以不被人们发觉的手法进行盗窃,眼看她的手机落如贼手。

此时他心急如焚,略觉察到小偷有两个,一个给一个打掩护。

如果他们失手了,遭到殴打,肯定一起施暴。因为李成志被小偷偷了好几次,自己反抗时险些遭到三个小偷的围攻,早已对小偷深恶痛疾。

凡事有因必有果。

李成志想,要帮助这位不认识的少女,只能智取,不能鲁莽,说不定小偷还带有凶器——刀呢?谁能知道呢?更何况好汉不吃眼前亏,不是明智的选择,只好声东击西,想办法提醒她了,说不定能够结识她呢?正是老天给他结识她的一个好机会,如果情急之中装着要下车挤到她的后面,能撞她一下,小偷也就一时不能得逞了,但有可能会撞到她丰满的臀部,引起她的误解。属下流之作,实属无奈。“君子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想来想去,这一招自己无论如何也使不出来。十分难为情,引起她的误会自己就更没办法认识她了,但已经做出了决定,马上实施是他的一向的习惯。

但转念之间,想到一条妙计,及不伤自己的自尊心又不会造成尴尬局面的计策。

一个决定往往是一瞬间完成的。

于是,李志成装作很热情很熟悉的样子,挤到她面前和她打招呼,并说是中学时的同学,好几年不见了。

这位中年男子眼看要得手了,又被这个没眼色的家伙给弄泡汤了,心里十分的气恼,狠狠的撞了李成志一下,见他没有作声便下车去了,同伴也相继跟着下了车。本以为,只要这小伙敢出言不逊,自己就找到了借口,发泄自己刚才的不满与怨恨。

李成志想,小偷对这样的美少女竟也能下得了手,完全不知恋香惜玉和道德观念,可见已经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机会,便放弃了。如果时时有机会,一天不知要害多少人呢?

李成志很热情的打着招呼,仔细地端详着。美女看着他不知所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起初还以为自己长的漂亮,要和自己搭讪,故意找借口呢?不于理睬,态度十分的冷漠。

李成志弄的一头雾水,暗想当好人可真不容易,于公于私自己都有,但自己无缘无故地被别人当成了轻浮狂荡之徒,实属天大的冤枉!还好,当自己挤到他跟前时,小偷正要下车。

当他把刚才看到小偷要盗她手机的事,向她说明以后。(是因为自己看她面熟,不想小偷得逞,不得以才想出这么个办法,并表示自己没有其他恶意。)她态度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就是女人忽冷忽热的一贯计俩。

这会却十分的感激,其中还加杂着少许的感动,刚才还爱理不理,冷若冰霜,这会却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说自己略觉察到一些,那人不怀好意。自己一直躲,那人一直挨着自己,她瞪了那小偷几眼,那人竟然视而不见,心理素质如此之好。

也由此可见,其脸皮也如此之厚,恐怕要赶上咱们古城的城墙了。

她告诉李成志,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刚刚攒下钱,上星期天刚淘汰了自己用了多年的手机,竟被贼盯上了,幸亏没有被偷走,不然的话,要郁闷、伤心好几天。

李成志刚才的不悦与尴尬,被少女的几句感激的话,说的烟消云散,喜上眉稍。惊喜的是两人不约而同地在同一站下了车,顺理成章的一起过马路。缘分看来是天注定的,不的不由你不相信。互相了解之后,得知此女叫刘静怡,就读于某高校中文系,今年二十一岁,人如其名,文静而贤淑。

只是和李成志脑海里学中文的截然不同,学中文的人,高傲又自命不凡,文邹邹,呆头呆脑,满口的之乎者也,身体是弱不禁风,骨头却硬,脾气又臭,还清高的要死。特别是女的多愁善感,长的好看的并不多,因为不靠脸蛋吃饭,靠的是笔杆子。

刘静怡告诉他,她们系里有的是才女和美女。有的虽没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但才子佳人还是皆皆比有。也不一定要倾国倾城,艳丽无比,但清水出芙蓉,出淤泥而不染,也不乏。

刘静怡,她正是一个不被世俗所染的佼佼也,温柔而淑静。

她没有一点点的现代化妆品气息,却无比的清纯与脱俗。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稀有动物。

李成志内心无比的欢喜,但只能装做表情平静,完全看不出来任何的破绽,这可不是他一向的作风。因为他知道,不能一开始就表现出来,自己非常非常喜欢她。不然人家女孩就会有了防备心,一眼就看透了你要干什么。即使恋爱了,也没什么意思。

感情就是这么稀奇古怪的一件事。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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