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当妻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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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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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小小的卧室里,单人床上卷著一团肉球,顾不得太阳出来,硬是想要在床上多赖一会儿。
缩在床上的是卢诗诗,一个很可爱的女生。
圆圆的身材、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左看右看,众人看到她只有两个字形容——可爱。
除了可爱之外,还是可爱。
床上的闹钟不停的响著,楼下高声谈论的声音也一直刺进她的耳膜,本应悠闲的假日,她却连个宁静的空间都难得。
她略显委靡的从床上爬起来,伸出手将闹钟按掉,本想继续倒头就睡,但楼下传来的声音实在吵得人头痛。
算了,她放弃了——反正那么吵也睡不著,若硬逼自己躺在床上只有落得更累的下场。她起身走进浴室里。
恍神的刷牙洗脸,头一抬,镜子里呈现出自己无精打采的五官。诗诗扮了个鬼脸,要自己打起精神。
在她国小四年级时,老爸回苏州去卖鸭蛋,留下老妈和她及两个妹妹。老妈以一个女人的力量独自抚养三个小孩,所以她很感激、很佩服自己的母亲,也因此,从小到大,她是最听妈妈话的女儿。
她死去的老爸,印象中是个宇宙无敌的大帅哥,祖籍江苏,是个空军,长得斯文又帅气。现在最当红的什么F4跟他一比,只有靠边站的份。
而她的两个妹妹——恩恩与安安,同样得天独厚的也遗传了老爸的外表,身材高姚而美丽。不过至于她就……诗诗叹了口气。
一直到现在,她还是不懂,像她老爸那么帅,最后怎么会娶一个像她妈一样圆圆短短、来自南投乡下村庄的姑娘当老婆?若说是一见钟情——这是根据老妈个人的官方说法——那也太奇怪了,谁会第一眼就喜欢上一个其貌不扬,而且身高像矮冬瓜的女人?
也不是她瞧不起老妈她,而是自己的外貌百分之八十遗传到她,所以她受的待遇在某个程度上来说,应该跟她老妈差没多少才对,她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别说帅哥了,就连蟑螂、蚂蚁都没对她一见钟情过。
她的两个妹妹则完全相反,她们遗传了自己父亲的优点于一身,不像她,从懂事到现在,就是三个字不离她的身材——Everyday,矮肥短,外人只消一眼就可以看出她跟她妈真是母女。
这一点实在令她雀跃不起来,毕竟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有个令人为之一亮的外表。
不过她的脾气倒是遗传了父亲的温和,而两个妹妹凶得跟母老虎一样,强势作风与母亲一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诗诗那两个亮眼的妹妹,在大学一毕业就早早被人订走,嫁作他人妇,如今剩下她——年近二十八,三十岁眨个眼也要到了,还是小姑独处。
其实结婚这种事,实在是要靠缘份,所以她并不急,反正急也没用。
但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呀!
“诗诗——”
听到老妈在楼下拉开嗓门大叫的声音,诗诗叹了口气,连忙加快速度,步出浴室。
大学毕业之后,她一直都在台北工作,只有在假日的时候,才会被她妈夺命连环Call回南投。
她老妈这么积极,无非就是为了那传统妇德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老妈自认自己的肚皮很“不争气”的生了三个女儿,打年轻起,对此事就一直耿耿于怀。
对于没替卢家留下个“丁”,深感内疚,而为了使内心好过一点,便将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二女儿和小女儿个性强势,想要让她们听话,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好集中火力将目标订在个性胆弱的大女儿身上。
不为别的,全是为了要对得起卢家的列祖列宗。
在老妈耳提面命的洗脑之下,她已经有了觉悟,于是每个星期舟车劳顿的赶回南投,只为了要找到一个愿意娶她,最好是入赘,不然也要愿意给卢家“抽猪母税”的男人做老公,这样她妈才会说她对得起卢家的列祖列宗。
拖著稍嫌沉重的脚步走下楼,虽然诗诗是很认命,但是有时,她还是会很羡慕那两个早有先见之明,包袱款款跑去嫁人的两个妹妹。
不过羡慕也没有用,她的妹妹们是人美气质佳,虽然脾气很不好,可人家还是找到不错的归宿,哪像她长得圆圆的,就算想嫁,也未必有人要娶,更何况是要让男人入赘。
“妈,一大早有事吗?”穿著一件印著一只小熊宝宝的连身睡衣,她缓缓的走进客厅。
“哎呀!”吴美月惊呼了一声,怪叫连连,“你怎么还穿成这个样子?现在几点了你知道吗?”
几点?
诗诗瞄了墙上的钟一眼。七点三十分……感觉像是恶梦,美好的星期假日一大早的就被人挖了起来。
“妈,这么早,你叫我起来要干么啦?”她整个人像是虚脱似的靠在墙壁上,有气无力的看著自己老妈圆滚滚的身材。
真服了老妈一大早就如此的精神奕奕,看来她这身为女儿的用不著烦恼她的身体,想想也算是是好事一件。
吴美月走近戳戳女儿的头,“给我清醒一点,打扮一下,跟我去菜市场。”
“为什么?”她不解的问。
“今天陈阿姨的儿子从台中回来,听说他回来都会在摊位帮忙,我们去打声招呼。”
“陈阿姨?”她重复了一次,印象中好像没有这号人物。“是哪个陈阿姨?”
“就是卖鸡那个。”
“啊!”诗诗露出了然的表情。她想起来了,陈阿姨是她妈妈的金兰姊妹,托陈阿姨的福,她们家三不五时就有免钱的鸡蛋或是鸡可以吃。
呃,陈阿姨?!不会是……
“妈,陈阿姨的儿子,”她突然花容失色的问:“该不会是那个陈建国吧?”
吴美月点点头,“是啊!就是建国,你们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算算应该很多年没有见了吧?”
诗诗的眉头微皱,“妈,你要我跟那个陈建国相亲啊?”拜托,真是杀了她比较快。
她跟陈建国是国小同学,两个人熟到快要烂了,单单想到把他当成一个交往对象看待,她就觉得想笑。
“你这是什么表情?其实也不算是相亲啦,只是去打声招呼而已!”吴美月不以为然的瞄了她一眼,“你可别小看建国,人家现在在台中一间贸易公司当经理,很赚钱的。”
“妈,他赚钱是他家的事,陈建国怎么有可能会同意跟我相亲?”她想来就觉得可笑。
“我已经说了,这个不是相亲,”吴美月坚持的说:“你陈阿姨说你长得福福泰泰,一看就知道是个好媳妇的样儿,而建国又没女朋友,所以就作主让你们交往看看。”
如此听来,陈建国应该也是被逼的,跟她一样的身不由己。诗诗忍不住露出一个苦笑。
“就算我跟陈建国看对眼,陈阿姨应该也不可能让他入赘我们家吧?”她提出一个实际的论点。
陈建国虽然是次子,但以陈阿姨那种老古板的想法,应该觉得让儿子入赘是件丢脸的事吧!
吴美月一楞,然后笑了开来,“关于这点,你就不用担心了,陈阿姨同意让你以后生的孩子一个跟咱们家的姓。”
看来两个妈妈已经自己决定好一切,天啊!地啊!她现在要怎么办啦!
“还杵在那里干么?”吴美月的脸一沉,推了她一把,“还不快去换衣服。”
纵使百般不愿,诗诗还是听话的踩著沉重的步伐回到楼上房间,准备换衣。
这就是卢诗诗,就算心中极度不满,还是不会反驳,谁叫她天生就是这副好脾气。
有时她也很无奈,想要改变,然而或许是天性太坚强,也或许是体内少了点好战因子,所以最后这要改变的念头总是不了了之。
一边换衣服,她一边打定主意,今天跟陈建国见完面,她就要尽快闪人,回台北去,周末耗在这里真是太劳心劳力了!
在妈妈们一头热底下,诗诗跟陈建国碰了面,并且去吃了顿饭,看了场电影。
两个年轻人聊得很起劲,不过她很清楚这不是什么互有好感,不过就是久违的老司学,谈著这几年不见的近况罢了!
陈建国已不再是以前那个毛躁得喜欢欺负女生的小男生,变得成熟稳重了很多,她相信以他的条件,在不久的将来,要喝他的喜酒应该是可以期待的,至于她?还是少做点梦的好。
人家看她不入眼,她也对他没感觉,结论就是——当同学很好,其他谢谢再联络。
回到家之后,她也很机灵,收拾包袱赶在老妈问东问西之前逃回台北。她从没一刻像现在这样,那么爱这个忙碌的都会城市。
她在淡水租了间套房,房租去掉了她每月薪水的三分之一,但因为南投没什么好的工作机会,而且留在家里三天两头的还要去相亲,所以这样的代价还算值得。
才进到租屋家门,电话便响起,她将行李放下,接了起来。
“大姊,我只是打打看,没想到你那么早就回台北了啊?”电话彼端传来的是小妹卢安安细柔的声音。
“对啊!”诗诗也顾不得刚从外头回来,一身衣服都还没有换下,整个人便瘫在床上。
“干么?”安安笑声传来,“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妈又拉你去相亲,不顺利吗?”
“还下是那么一回事!”她一手无意识的缠著电话线,不以为意的说道:“这次,她叫我去跟我的小学同学相亲。”
“不会吧?”安安的口气里有著好奇与惊讶,“真没想到,我们的妈妈真的很天才,对方是谁啊?”
“你不认识,但应该见过面,”诗诗叹了口气,“是菜市场卖鸡那个陈阿姨的儿子,他叫陈建国。”
“陈建国?!”她想了一会儿,没什么印象。“怎么?他不好吗?”
“拜托!怎么可能会有感觉?一个熟到快烂的男人,在我眼中,他根本就是个女人好吗?”诗诗扮了个鬼脸,反问:“你打电话来给我,就是想知道我的相亲结果吗?”
“也不是。”安安细细柔柔的笑著,“二姊明天要跟姊夫来台北,所以找我们一起吃饭,你要空出时间喔!”
卢家二女儿卢恩恩,还在求学阶段就下嫁给一个科技人,定居在台湾的科技重镇——新竹。
不过这不是她最厉害的地方,恩恩最行的是她那随时会火山爆发的强烈脾气,老实说,诗诗挺怕她这个妹妹的。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
“管你的,反正我先约了。”安安先声夺人。在卢家,每个人都吃定了诗诗。
“可是,我的工作——”
“叫你们公司那些压榨你的人去死,”她啐道,“你一个月不过领个两万二,没有必要为那么一点小钱做牛做马累死自己!”
两万二耶!她一个月拚死拚活才能领到这些薪水,小妹竟然说这是“小钱”,这世界果然是不公平的。
她又不像她那么好运钓了个金龟婿,整天在家当少奶奶,不知人间疾苦,她可是个努力在社会上工作的小上班族。
“好啦!”诗诗很明白自己是不可能说赢伶牙俐齿的妹妹,所以还是给自己省点麻烦。
“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去接你。”
“不用了啦!我自己去就好了。”她才不想因为没有准时下班,又被安安念一顿,“你跟恩恩约在哪里?”
安安说了个地方,“知道位置吗?”
“知道。”诗诗表示。
“那就六点半见。”
“可是六点半……”
“六点半!”她的口气沉了下去,
“好,六点半、六点半……”诗诗立刻顺著妹妹的话,说了再见后,将电话给挂上。
真是吓死了!安安差点发火,她祈祷明天工作最好能准时下班,不然被两个妹妹炮轰,她就太可怜了。
拿了衣服,诗诗准备洗完澡上床睡觉。最近的休假,感觉起来比上班还要辛苦啊……
第二章
格兰集团在分布全球五大洲二十几个国家都有分公司,是间总员工超过五万人的大企业。
诗诗很有幸的任职于此,虽然不是位居要职,存在可有可无,但她还是名副其实的格兰集团员工。
她的职称是行政部门的行政助理,大小杂事都是属于她的职责范围。
要喝茶——找诗诗。
要影印——找诗诗。
要打字——找诗诗。
要买点心——找诗诗。
要买便当——找诗诗……
总之圆圆短短的她,在办公室里一个人当两、三个人用,圆圆的脸上总是满满和善的笑意,做起事来,从不会埋怨,人家交代什么,她就做什么,勤快又仔细。
也就因为这样,她额外的工作一天比一天多,等她意识到时,这些都成了理所当然她要做的事,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
俗话说得好,人善被人欺,她就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人家叫她做什么她都说好,每个人也就越来越得寸进尺,而她只好不停的埋头苦做。
每年到了十月,就是公司最忙的时候,因为这段期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