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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你若不来,我怎敢老-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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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乐!沈忆川和顾泽熙默契地一同说道。
  我极其鄙视地瞪了他们一眼,说,我去,俩大老爷们居然没说喝酒,而是喝可乐!还那么默契!我不喝带气儿的,给我来瓶果粒橙吧!
  这时,一个气质不俗的高挑女子走了进来,似是和兄弟三人很熟络的样子,声音甜美地说道,大哥、二哥,你们来啦!
  她继而又偏过头对我问好,这就是二嫂吧,真是惊为天人啊!二哥好福气啊!
  我干笑两声,岔开了话题,你是弟妹吧!你才是让我们惊为天人呢!
  那个女子含笑望了眼身边的姜云逸,然后将手里的茶壶拿起来,欲为我们一一斟茶。
  顾泽熙接过了茶壶,说,三弟和弟妹先去忙吧,你们的店刚开业,得多方照顾着。
  二人点头,恩爱地牵着手退了出去。
  慕小邪:啦啦啦,三兄弟素不素粉有爱啊~乃们把收藏、好评什么的砸向我吧,冒泡的读者会有福利呦,为乃们精心编个小故事,圆你们的女王、女尊、女强梦!!!!哇咔咔!!!!(我这不是红果果滴勾引。。。)



     ☆、A面 16 你想装到什么时候

  顾泽熙边给我和沈忆川斟茶,边好奇地问我,你怎么知道她是三弟的女朋友?
  我瞥了顾泽熙一眼,抿了口茶,慢悠悠地说,你忘了我大学的专业是什么了么?从她一进来看你们的眼神,我就知道你们认识,交情不一般。然后她还叫你们大哥二哥,不是妹妹就得是弟妹。再加上她的胸牌上写着她的名字“陆伊凉”,而这个饭店就叫“菇凉馆”,就能进一步断定她是弟妹,而不是你们的妹子了。
  沈忆川轻捶了顾泽熙的后背一下,说,你小子,真是学医学傻了!是个明眼人就能看出来啊,也用不着什么专业知识去分析吧!
  趁顾泽熙不注意,我狠狠瞪了沈忆川一眼,他则冲我阴险地笑。
  我心想,怎么办呢?得想个办法支开小顾子,和沈忆川单独谈谈。对了,还有我的“猫吃鱼”,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
  正当这时,顾泽熙的电话响了。
  他一看是小雅的号码,瞬间绝望了,而我则在心里偷着乐,真是天助我也!
  果不其然,医院又有事情了。难产的孕妇指名要他接生,医德高尚如他,当然万死不辞。
  我装作很舍不得他的样子,埋怨道,顾泽熙,就知道跟你出来吃饭都吃不安生!要不怎么说,嫁给谁也别嫁给警察和医生呢!天天的没完没了的突发事件!
  顾泽熙心里也不好过,十分歉疚地说,对不起,下回我单独请你,给你赔罪。大哥,你们不用等我了,吃完饭麻烦你把她送回医院。我走了!说完就拎起椅子背上的外套狂奔了出去。
  雅间里只剩下我和沈忆川两个人,他没说话,只是自顾自的喝着茶。
  可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感觉脊背发凉。
  菜品一一上齐,姜云逸看见顾泽熙走了,便知道又是医院出了事儿,也见怪不怪了。
  他和陆伊凉跟我们寒暄了几句,就又出去忙活了。
  沈忆川给自己倒上了可乐,我给自己倒上了果粒橙。
  沈忆川给自己夹了个龙井虾仁,我给自己夹了片酥油松茸。
  正当我沉浸在酥油松茸的滑嫩口感之中时,沈忆川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个深紫色缎面的长条小礼盒,轻轻推至我的面前,说,喏,还给你。
  我抬起头来看他,眼中有丝丝疑惑。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礼盒,“猫吃鱼”静静躺在里面,在柔和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我满心欢喜,刚要开口道谢,他却说,你不必谢我。
  我一时无言,又低下头吃东西,夹了片鲍汁杏苞菇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房间里很静,静得能听见我咀嚼的声音。我能感觉到他灼灼的目光注视着我,这使我更加不敢抬头。
  过了半晌,所有的菜都被我尝了个遍,已吃了八分饱。
  我用精致的汤匙舀了一碗西湖牛肉羹,轻吹着热气,一勺一勺慢慢品着。
  沈忆川终于开口,声音清冷而带有磁性,我的公主,你想装到什么时候?
  我抬起头来,迎上他的目光,一如昨晚的倔强。
  望着他那和苏苏有几分相似的俊脸,说心里不慌不乱那是假的。
  我放下手中的小碗,偏过头去,说道,我不是你的什么公主,我也没有装。
  沈忆川冷哼一声道,是么?那你敢不敢把我在你锁骨处种的草莓印记给我的二弟和三弟看看呢?
  我不自觉地扯了扯衣领,狠狠瞪了他一眼说,你,算你狠!
  他倒似放松了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高汤猴头菇送入口中,边嚼边说,昨晚和现在的你,真是判若两人呐!不过,我更喜欢现在的你,娆而不妖,娇而不媚。我沈忆川从来都是不肯吃亏的,你昨晚让我吃了那么大的亏,总得给我些补偿吧。
  我撇了撇嘴,说,明明是我吃亏好不好?你个无赖!说着,我将手边的餐巾纸盒朝他扔了过去。
  沈忆川眼都不眨,稳稳接住了它,随手放到了一旁,淡淡地说,程小姐,这里可是我三弟的产业,你这样乱扔东西,是要砸场子么?
  我气不打一处来,冲着他吼道,说吧,沈忆川,怎样才能洗净你昨晚的记忆,封住你的嘴?
  他得意道,程小姐终于说到点子上了,其实这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补偿。
  我壮着胆子说,只要不是和你上|床,不违反道德和法律,怎样都行!
  沈忆川紧绷的脸终于被我这句“只要不是和你上|床”给逗笑了。
  他邪恶道,如果就是这么个要求,那岂不是太便宜你了?你昨晚不是把我当成了别人了么?还满口叫着“苏苏”,我只是想知道你的那个“苏苏”是谁,他应该就是你那对龙凤胎的父亲吧。
  我心中一紧,怔怔地回答,是,他叫,苏渐染。
  慕小邪:苏苏是丫头心中永远不能触摸的伤痛。。。。。。【泥垢!牙都酸倒了!



     ☆、B面 3 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在盛怒之下摔门而去时,依稀听到莫墨颓然心碎的声音。
  我不是不懂莫墨的心意,我也不是冷血动物。
  只是,我的心就只有那么大,单单放下一个丫头,就已经占据了所有空间,又怎么再容得下旁人?
  我有时甚至觉得并不是莫墨配不上自己,而是自己配不上这个待我一心一意的痴情女子。
  莫墨是个好女子,她配拥有世界上最美满的爱情,最优秀而专一的男子。
  只是,这些都不是我苏渐染能给得起的。
  我不可能爱她,我只得对她冷血,逼她认清现实,逼她主动退出。
  奈何我的冷漠逃避竟让莫墨越陷越深,以至今日覆水难收。
  丫头,与你分手之后,我带着对你爱恨交织的感情痛不欲生。
  莫墨一直不离不弃,我也终被她感动,禁不住她的苦苦哀求,同意让她住进曾只属于我们的别墅。
  虽然和她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对她还是不冷不热,带着疏离。
  我让莫墨住客房,在我心里,从未把她看成家里人。
  我们即使在欢|爱时,也是在客房里。
  我清醒而克制,每次必采取防护措施。要不就是在事后看着她服下避孕药,然后我才放心回到主卧睡觉,我决计不允许除你以外的任何女子怀上我的骨肉。
  丫头,我现在并没有权力指责你的背叛,因为我的身体也背叛了你。
  我很坏,是不是?
  可是莫墨在我这样的“优待”下,仍然深觉心满意足。不管我怎么对她,她都自顾自得爱的快要走火入魔。
  我甚至在她的爱面前,有些惶恐不安。她的爱是灼人的岩浆,伤人伤己。
  然而今天,一直隐忍的莫墨,终于被我们之间外人根本无法涉足的感情刺激得失去了理智,这才惹得我大发雷霆。
  优秀高傲如她,在我面前,放弃一切尊严,低到尘埃里去,竟在尘埃中开出了明艳的花。而我,只能视而不见。
  我的脑子现在混乱至极,胃里还空空的,很难受。
  乘坐专用电梯来到楼下,在写字楼对面的李先生吃了碗加州牛肉面。热腾腾的面汤下肚,我的胃里终于好过了些。
  感觉有些热了,我把银灰色的西服外套脱了下来,搭在臂弯上,松开了宝蓝色的领带。
  丫头,这领带还是你买给我的生日礼物呢!
  我也没开车,就这样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啊走,走啊走,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上初中时的学校。
  我愣愣地看着学校的大门,逝去的岁月在那上面留下了斑驳的印记,门卫也换了新人。
  我依稀记得,你母亲抛下你独自出国后,十四岁的你孤苦无依,我便把你接到我家里来照顾。
  自此,我们便开始了笑泪交织的“同居”生活。
  那时候你正好上初二,学校开始加了晚自习。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骑自行车回家,便每天晚上开车来接你,然后我就把你的自行车往我宝蓝色法拉利的后备箱里一扔,我们开着小车满大街寻找好吃的宵夜。
  那时候的我,对你悉心关怀,无微不至。
  对从小缺乏父爱的你来说,我那时应该更像是你的爸爸吧,虽然我们只相差十岁。
  我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往前走了十几步,发现那个叫“邂逅”的小书店还在。
  我走了进去,老板没有换人,只是苍老了些。
  我习惯性地问,老板,最近有没有到沧月的新书?
  老板盯着我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笑着说,我说你一进来我怎么就看你眼熟呢,这双蓝眼珠我可忘不了。你是不是以前总陪一个小姑娘来这里买沧月的书?
  我和缓地笑了,淡淡地说,是的,老板居然还记得,这都七八年前的事了。
  老板笑得更热情了,起身去找书。
  他搜罗了三本,放在我面前,微眯起双眼说,这是沧月新近出的三本,《羽》系列第三卷《黯月之翼》、《末夜》和《花镜》典藏版。
  我轻抚那三本书精致的封皮,缓缓说道,把它们,都包起来吧。
  好嘞!老板手脚麻利地将书装入袋子,递给我,然后问了一句,那小姑娘现在也该大学毕业了吧,她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我感到自己的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漠然地走了出去。
  老板不明所以地了挠了挠头,只听见门口飘进来我若有似无的声音,我们,已经分手了。
  慕小邪:苏苏,乖儿子,麻麻知道你心里苦。这分手二字,说出来不过上下嘴皮一动,也就一秒的时间。可是,却须用尽浑身力气,并用一生的时间去怀念抑或忘记。。。。。。



     ☆、B面 4 七夜雪

  我拎着袋子,鬼使神差地走到了我和你经常去的街心公园。
  不知怎的,我突然特别想吃那种三个球的蛋筒冰激凌,于是又朝着售货亭走去。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问我要什么口味的,略微迟疑了下,我说要香芋、香草、香蕉三种混合的。
  我边舔着冰激凌边坐在了绿荫下的长椅上,外套放在一旁,拿出了那本《花镜》典藏版开始慢慢看。
  我是极少吃冰激凌,即使吃,也是万年不变的巧克力味或奶油原味,从不混合。
  我总觉得混合的味道不纯正,每次你要“三香”混合口味,我都面露鄙夷。
  可是今天,我尝过了,觉得并无不妥。
  同样是吃一个冰激凌,却可以同时吃到三种自己喜欢的口味,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我也时常在想,这就像我自己,什么事都要求尽善尽美,一直恪守着自己所谓的准则和常规,不敢尝试,认为纯净的、原始的就是最好的。但万事万物都不是绝对的,我成功了,可很累,也并不快乐。
  我这个人,23岁前一直在德国生活,自小接受的是德国的教育。
  虽然妈妈对我中国文化的教育一直没落下,但承袭的依旧是德国人的性格特点。做事勤奋、严谨、守时、绅士,但为人严肃、刻板、不懂浪漫。
  我23岁回国接手爸爸在国内的公司,后来便遇见了你。
  随着交往的深入,我的性格便一点点被活泼开朗的你同化。虽说没有本质上的变化,但比以前不知强多少倍。
  我面冷心热,在外人面前是冰块脸,态度客气疏离,但对你是既温柔又霸道。
  你少女情窦初开的心就那么被我轻易俘获,我也把性子极野的你收拾得服服帖帖。
  你知道的,我有严重的洁癖,但硬是被你胡搅蛮缠地给板了过来,最起码不会排斥你。
  丫头,幸亏有你的陪伴,才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乐和亮色。与你相处的十年,是我生命里最美好最温暖的十年。
  你离开了将近九个月,其实我也想明白了不少。
  当时就决定跟你分手,是我自己太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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