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之身 作者:没有鱼的水煮鱼-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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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云南那边的山区不通路,买什么都很困难,你这么大的孩子想都想不到,我们那时买东西就靠翻山越岭的杂货郎,盐啊油啊布料啊都从他们那里买。”
杜绍言啊一声:“那多辛苦,天天爬山。”
老太太边走边点头:“是啊,还很危险,那时山区没什么路,很多地方要拉藤条拉绳索,还有野兽,还有毒蛇,不过我们小孩子都盼望卖货郎来,尤其是那个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姓常,我们都叫他常叔叔,他每次来都送我们糖果,那时是稀罕的东西,我们小孩子都喜欢他。”
杜绍言就笑:“所以您到现在过了六十年还记得他长什么样?”
“那也不是,”老太太也笑,叠起重重温暖的皱纹:“我十岁时生了一次急病,肺炎,发了很高的烧,当时没有药,家里的大人怕我传染了弟弟妹妹把我一个人放在阁楼上,没有人照顾我,常叔叔他正好那天在村子里,他说他不怕传染,主动要求留在阁楼里照顾我。”
常生这么好的人,原来他爷爷也这么好啊,杜绍言心想。
“他煮粥给我,喂我吃,整晚陪在我身边,怕我害怕给我讲故事,”老太太的思绪像回到了几十年前的云南大山中:“常叔叔去过很多地方,会讲很多故事,后来连我家人都劝他叫他别管我了,怕他也被传染上病,可是他一直照顾了我三天,坚持说没关系,那三天只有他一个人在,我对他的印象太深了就一直记得他的样子。”
“嗯,我想得出来,”杜绍言想起常生的种种好,不自觉地说:“他们一家都是好人呢。”
“多亏他我的病才好,他走时还留了很多糖给我,后来我出山上学了,再回来时听家人说他不再做这个了,之后几十年我再没有见过他,那天看到和你同住的人,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人,我十岁的时候他三十岁,我都老了他怎么还这么年轻,后来想想,是我糊涂了,他应该是常叔叔的孙子辈吧。”
杜绍言觉得也是这个理:“等我从外婆家回来我来问问。”
“常叔叔是我的恩人,如果他真是他的亲戚,一定要来我家吃饭,让我当面感激他,我也想知道常叔叔后来怎么样了。”老太太又问:“你们一起住,你们也是亲戚吧?”
“我啊,我不是亲戚。”杜绍言眼看着公交车站不远了,招手道:“我赶公交车去车站了,下次说,再见。”
说着一溜烟跑开,边跑边想我不是亲戚我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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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绍言坐了四五个小时的车到了外婆家,早就饿扁了,好在提前打过招呼,老家招呼了一大桌菜,外婆一直不吃等着外孙回来,外孙回来了外婆还是不吃看着外孙吃,怎么看也看不厌:“孙孙长高了。”
“嗯,我快一八零了。”杜绍言边大口吃饭边说。
“还要长的。”
“当然,我的目标是一八六,多吉利的数字呀。”
“孙孙在家没被后妈欺负吧?”
“没有!”杜绍言流利地说:“爸爸这么疼我,怎么会让别人欺负我呢,都是我欺负他们。”
外婆一个劲给外孙夹菜:“那我就放心了,多吃点。”
杜绍言低头吃菜,心里有点难过,如果外婆知道爸爸这样说妈妈肯定会很伤心。虽然撒谎是不对的,还是先让老人家开心吧。
外婆接着问:“怎么自己坐车回来的,没有人送呢?”
“哦,家里的车检修去了,我也没事,当体验生活嘛。”杜绍言伸筷子给外婆夹菜:“外婆你也吃嘛,你多吃点,多吃才能身体好。”
吃完饭杜绍言去找小夏玩,小夏正在写作业,见他回来了十分高兴:“少爷晚上到我家吃饭,妈妈今天摘了新鲜菱角,吃着正嫩。”
“好呀,你长高了嘛。”杜绍言比着小夏的头顶:“当然和本少爷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小夏比去年长高不少,开始摆脱孩子气的雌雄莫辨,更多地显露出少年的清爽模样,头发也剪短了,露出长长的雪白颈项,没有刘海的遮挡眼睛显得更加清澈明亮,他关上房门问道:“常叔叔一起来了吗?”
“他上班呢。”杜绍言坐到竹椅上:“你想他啊?”
“嗯。”小夏老老实实地点头。
“你想什么,他是我的。”杜绍言不客气地戳小夏额头:“非分之想收起来!”
小夏捂着额头:“好久没见常叔叔了呀。”一会又说:“少爷没把家里的事告诉婆婆吧?”
“当然没有,又不是好事。”
小夏哦一声,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杜绍言皱眉:“你想说什么就说啊。”
“绍博少爷说暑假来看我。”小夏望着他:“他还说顺便看看婆婆,我怕他说漏嘴。”
“他来干什么,他算老几!你叫他别来,这里没人欢迎他。”
“我也说别来,说这边没什么好玩的,他说想见我,如果我愿意他带我去海边玩,去什么巴厘岛……”
“靠他有病啊!”杜绍言想了想:“不对,他干嘛缠着你,他该不会看上你了吧!靠,我光知道他LOLI控,正太也控啊!”
“啊,我不喜欢他,我才不喜欢男的!”小夏拉开抽屉:“少爷你看,这里都是绍博少爷给我写的信寄的明信片,我也觉得怪怪的,他万一真喜欢我要怎么拒绝?”
杜绍言翻了一下,满满一抽屉都是信件,还有没开封的礼物盒,看来小夏连拆都没拆,“你就直接说啊,你说你不喜欢男人,除了女人之外变态才喜欢男人!你就往难听了说,他是个变态同性恋,神经不正常,是道德的渣滓社会的败类反人类三观下限……”
杜绍言喋喋不休个没完,小夏托着下巴:“少爷自己呢,你自己也喜欢男人啊。”
“我什么时候喜欢男人了?!”
“少爷和常叔叔上床了啊。”
“……”
“少爷还和常叔叔住一起,难道少爷也是变态,三观下限?”
“胡说!我怎么是变态!”杜绍言紧逼着小夏的脸:“你看我哪里像变态!”
小夏仔细地看杜少爷的脸:“看着是不像,可是少爷自己说除了女人之外变态才喜欢男人。”
“我才不喜欢男人!我喜欢常生是因为他对我好……”
“啊,少爷刚才亲口承认喜欢常叔叔了!”
“胡说!”杜绍言扯小夏两只耳朵:“把你刚才听见的忘掉!”
小夏捂住耳朵:“痛痛痛!”
杜绍言松开手:“常生和别的男人不一样,我又不喜欢别的男人,反正我不是同性恋也不是三观下限。”
小夏揉着通红的耳朵:“常叔叔也喜欢少爷吗?”
“本少爷人见人爱这还用问?!”
“那常叔叔不也是变态?”
“胡说!”杜绍言又要扯他耳朵:“常生只喜欢我,别的男人他一眼都不会多看!”
小夏赶紧往一边躲:“真是的,自己做了还不准别人说。”
“诶我发现你胆子见肥啊!”杜绍言要抓他,两个少年在小木屋里跑来跑去,踩得竹地板噔噔噔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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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没人常生也不急着回家了,书法教室下课之后他留下来打扫,地板上溅了一点黑色的墨迹,他很有耐心地跪在地上擦拭着。
一会口袋里手机响了,流行歌曲的铃声很大,常生吓了一跳,赶紧掏出来,心想小少爷什么时候给他换了这么个闹心的铃声,他用这个手机很不熟练,半天才看到短信:【晚饭吃的好饱】
常生不由自主地笑了,触摸屏用的有点麻烦,他笨手笨脚地回道:【喜欢就多吃些,代我向小夏问好。】,发了出去。
现代科技真先进啊,一个这么小的扁盒子就能让两个很远的人对话打字,杜绍言还说能发图片看视频,这在过去想都不敢想,书信传递往往要几个月时间,如果那个时候有电话,他告诉他的家人那些百姓,快些离开,那场兵变屠城结果或许就会不同……
过了几百年想起那日的惨烈仍然让他感到锥心的疼痛,他突然没有力气再在这平静的傍晚继续做打扫卫生这样安稳的事情,常生站起身,低低地叹了口气。
“你还没回去?”一个人在他身后说道。
他回过头:“游老师,你也还没回去?”
“手头有点杂事,马上就走。”游老师看着常生的脸:“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想起过去的事。”常生摇摇头:“没事。”
正说着手机又响了,他拿起来,杜绍言回信道:【你们什么关系啊,他说想你,你又向他问好!】
游老师笑笑:“铃声很新潮啊。”
“是家里那个小孩子弄的。”常生有点不好意思:“我觉得太吵了。”
游老师问道:“你有孩子?”
“哦,他不是我的孩子,只是和我一起住。”
“那你,是单身?”
常生不知道他所问的单身是什么意思,答道:“算是,我妻子过世很久了。”
游老师笑笑:“你家里的孩子是男孩女孩?”
“男孩。”
“多大了?”
“十六,还是高中生。”
“你填表时写你三十一,十六岁在你看来还是小孩子?”
常生心想你四十多在我看来也是小孩子呢,游老师又问:“你是单身,有没有想过再找一个伴?”
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了?常生赶紧说:“没这个打算,现在就想把那孩子带大。”
游老师将投影幕布慢慢收上去,背对着常生问道:“唐突地问一句,孩子是你的什么人?”
“他……”常生犹豫着措辞,这时手机又响了,杜绍言发来短信:【我和小夏,谁长得更好?】
这孩子到底在计较什么,常生不知道该怎么回信息,马上电话又来了,欢快的音乐在教室里发出巨大的声响。
游老师回过头:“你接吧。”
“抱歉……”常生指指门外:“游老师,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早就下班了,明天见。”
常生快步走出教室,边接起来:“你弄的什么铃音啊,吓我一跳!”
“不好听吗,最新排行榜第一呢。”杜绍言的声音传过来:“你怎么不回我信息,我和小夏谁比较帅?”
“……你太无聊了。”
“当然无聊,你不在我身边啊。”
少年的口气太自然了,他当然不知道他的话会让电话这头的男人心跳加速面泛桃花以至于什么都说不出来。
杜绍言等了一会又说:“怎么不说话?”
“……没有,没事我挂了。”常生觉得脸很烫。
“你不想和我说算了,我还要陪外婆,你一个人在家注意安全,”杜绍言口气像大人一样:“注意水电燃气门窗阳台,早点睡觉明天上班别迟到。”
常生有点想笑,认真地点头:“嗯,好。”
“还有,不要太想我。”
“……”
常生来不及说我没有那边就已经挂掉了,他在夜晚的空气中站立了几秒平息自己有些急促的呼吸,准备将手机收回口袋。
这时他发现镜面的手机屏幕里映出自己的脸,他的嘴角扬起,他在微笑吗。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得不同了,不再觉得自己是背景是摆设是静物,不再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孤独的脱离尘世之外的,甚至连一个人呆着也不会觉得孤单了。
常生望着屏幕里自己的笑脸,觉得心中踏实而充实。
☆、第 43 章 此诺一生2
“这小子的确帅,”杜守信靠在车边,含着烟望着远处的广告牌:“像他妈妈。”
“我没有见过那个女人,从来没有,一次也没有,”坐在车里的女人也望向窗外:“她真的很美吗?”
“嗯,不止漂亮,气质干净,我第一次见到以为见到仙女了,我哥挑女人的眼光很好,”杜守信弯下腰趴在车窗上:“不过我就喜欢你这种,成熟妩媚型。”
“那是因为你见我时我已经跟了先生有了绍博,”阮明莎靠坐在靠椅上,她点燃一根细长的烟:“我十七岁到这个城市时,一点也不像现在的样子。”
“我知道,你以前当过酒吧歌手嘛。”
“我从小喜欢唱歌,想当明星,十七岁学也不上了跑到大城市,一心想出专辑当歌手,结果撞得头破血流,最后在一家夜总会唱歌,唱一首老歌,把自己唱哭了,跑调地很厉害,下面的客人都说下去,他们都是来找快乐的,怎么会喜欢见到女人哭?”女人望着袅袅升起的烟:“当时他坐在下面,他说,小姑娘,唱得很好。”
“我还没听你说过这事。”
“他出钱包了全场,我后来情绪好些了,问他还想听什么,他说不想听什么,只是不想见那些男人嘲笑一个小女孩。”
杜守信颇不以为然:“我哥有钱嘛,这事他做得出来,无非就是撒钱。”
“可是那时,我就爱上他了,我不想当明星了,我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