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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宠物是只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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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也有意识,所以不用担心你不会用。这把剑由于是魂灵化成,自然也可以把它化成你身体的一部分携带。但是有一点,如果你有什么歹念,这把剑会自己把你宰了!”
“这么说,它才是真正的战士,而我彻底只是个工具?!”——
“不是啊。我说过靠你自己的意念控制它嘛。全靠你的意念力了,你的意念能量强它就厉害,你弱它也弱。其实它本身是没有能力的。”
“呀,还是个比较麻烦的家伙”王临风掏掏耳朵说:“我说阮红飒小姐,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重视外表啊?”——
阮红飒听得出来他的意思,好不客气的说:“没办法,谁让我身边的这位男孩子长的实在对不起人类这个名字呢!”^0~
“你……你说我长的不象人?!”…0…
“你自己说自己不象人的哦,我只是说对不起人类这个名字哦!哈哈,此地无银三百两,哈哈……”^0^
王临风还是老样子,被阮红飒欺负的没话说。T_T
黑修云在旁边边走边把玩阮红飒给的宝剑,心里美滋滋的^^。这是作为软红飒宠物以来,最为开心的一件事。黑修云发现,这个主人;人小鬼大挺不错。只是,他们要做的事情不太妙,黑修云很不喜欢。能弄死好几个人的恶鬼,本事一定不小,黑修云这么感觉到。不过,当他看到阮红飒和王临风都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心里就有了底。如果不是有把握,他们又怎么会有心情玩闹呢?

5 悲哀的女鬼

晚上的小区中,风冷飕飕的,带着压抑人的寂静。今天的月亮没有出来,寥寥几颗不太亮的星星时隐时现,一副漫不尽心的模样。只有忽闪忽闪的路灯,陪伴着在夜里寻找什么的两人一鬼。
“好象,没什么吧!”王临风不耐烦了。——
“不知道,我看不到什么东西。”
黑修云好奇地望着四周,突然冒出了一句话:“这个地方我好象来过。”…_…
王临风冷笑一声说:“拜托,这里可是花园小区,每套洋房都得好多钱。这里一般住的都是经理、董事之类的,你这个薄命的家伙会住这里?”——
“真说不准啊!”阮红飒兴趣勃勃地说:“他只是短命死掉了嘛,谁知道他生前是不是一个有钱人呢?不过,从他对衣服的挑剔程度,真说不准呢!”
“别说了,有动静!”王临风严肃地小声说。
果然,在他们正前方出现了一个结界。这个结界透着渗人骨髓的寒冷,一股股血腥味道从里面渗透出来。黑修云警觉唤出了白凤剑。阮红飒跟没事人一样,拿出了宝葫芦。
“我们要进去了!”说着,他将乾坤镜对准了结界。
乾坤镜开始转动,慢慢从镜中发射出一股淡蓝色的光穿透了结界。阮红飒对王临风摆了下手,就带着自己的宠物黑修云进入了结界内。
进入结界内的阮红飒完全变了一个样子。这时候她不在是外面的一身休闲装打扮,而彻底变成了一个穿戴简洁的战士。身上是束腕束腰的紧身蓝色铠甲,脚上穿的是白色云靴。长长的直板发,现在也用一条天蓝色丝带高高扎起。那个黑修云也变了一个样子,他的一身灰白色西装又变回了他的那身洁白的礼服,不过身上的衣服很干净,两只脚上也都有穿鞋。因为结界里是能现出原来本性的世界。
阮红飒结界内是那副样子,原因是她本身是个保卫三界和谐的护法使者——蓝。那双鬼眼在这个地方,也有个新的称呼叫天眼。因为鬼眼只是根据表面现象所起的。
过了十分钟,王临风也进来了。不过,他已经远远落在前面两个人的后面。他自己也没想到今天的这个结界会让他花这么长的时间稳定。可见,今天他们要对付的绝对不是什么善类。
王临风在这个世界,样子和阮红飒又是另一番模样。他身穿黄色绣着白鹤的长袍,头发变得很长,用一根金色绳松松地束着。腰上的布鞋踏地无声,整个人好象一跟羽毛一般。他的本身是护法使者——黄。
这个结界里四周都是一样的,跳动的白色和乳白色的线条,根本无法分辨方向。阮红飒为了不和黑修云走散,紧紧牵着他的手。毕竟这是黑修云第一次进入结界,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东张西望完全忘记了危险。这个时候阮红飒倒是非常谨慎,毕竟已经经历了很多次了。
虽然阮红飒有一双天眼,但由于对手发出的邪气影响,看到得只是模模糊糊的景象,看了还不如不看。到现在,他们已经在里面转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了,可好象总在一个地方打转,因为邪气总是一样的强度。阮红飒开始焦躁,手心里也开始冒汗了。
“阮红飒,真地没有办法吗?”黑修云感到手心湿湿地问。0_0
“别烦我,安静点。”…0…
“总这样,好象我们连出去都不可能了!”…0…
“我好象告诉你要安静了吧!”
“你先冷静点,不要这么紧张。”黑修云紧了紧握住阮红飒的手。
突然,黑修云觉察到了什么,停住不走:“好浓的血腥味道!”
“对啊!朝这个味道走,我们一定会找到那个对手的。”
“恩,没错。”
他们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啊噢——”
一个满口鲜血的胖女鬼冲了出来!
黑修云叫了声“小心”,白凤剑就对着向他们扑来的恶鬼划去!只听“啊——”一声尖叫声,女鬼的脸上被剑割开了一个大口子。墨绿色的液体从伤口喷出。胖女鬼痛苦地捂着脸尖叫着再次消失,丢下了正吃了一半的尸体。不过,她的妖力已经减弱了很多,因为阮红飒的天眼能派上用处了。
由于刚才女鬼的叫声,王临风很快也找到了这里。当他看到地上那鲜血淋淋、面目狰狞的上半身男尸和散落一地的带血人骨,叹息说:“来晚一步!”
“没来晚,这里!”阮红飒指正前方说。
那女鬼正想逃跑,可是已经太晚了,王临风的乾坤镜已经对准了她。
“饶了我吧,啊……饶了我吧……”女鬼声嘶力竭地号叫着。
“现在还喊饶,当初你为什么当怨灵。”
女鬼不再喊叫,无声地哭起来,没有声音只有无尽的悲哀随泪水流着。女鬼不再感到灵魂即将消逝的痛苦,因为她现在只能感受到心粉碎的声音,和她知道真相的时候一样的声音……
“我要吃了他,吃了他,哈哈哈哈哈……”
在最后的笑声中,女鬼跟她自己设下的结界一起消失了,消失在无边的夜幕中……
他们在结界中的半个男尸已经恢复完整,不过他已经无法再复活。因为他的灵魂已经被女鬼吞噬掉了。
第二个月,在一分叫《揭示》的报上,出现了一篇关于这个小区人的故事。关于这几个暴死的男人的秘密。
这个胖女人原来是个出色的女强人,半生心血打拼来亿万资产的公司。他的丈夫是个比他小5岁的青年才俊,她明知道男人爱的是他的钱可她还是义无返顾的嫁给他,因为他很爱这个男人。女人对丈夫百依百顺,把她一半的产业都无条件过度到他的名下。可就是这样不顾后果的所作所为还是无法打动男人的心,最后她丈夫还是喜欢上了一个青春漂亮的公关小姐。男人喜欢漂亮的公关小姐,更喜欢那大把大把的金钱。于是,他给女人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并制造了一场车祸把女人弄成了鬼。胖女人怨气难消化成了怨灵。女鬼第一个吃的就是他那个负心的丈夫。后来的几个暴死的人,是跟他们有相似行为的男人。
原来这女鬼的厉害只因为他的怨太厉害了,其实这个女鬼本身并不厉害,要不怎么会沦落成那种结果呢?
阮红飒看完了报纸,冷笑了几声,骂了句:“无聊!”
是啊,消逝的和被吃掉的都是些无聊的家伙!
最后,这份报纸成了垃圾桶的住户。

6 挑衅的邀请

放学,阮红飒和好朋友江秋宛一起回家,路上两个人眼睛提溜乱转,用她们超大内存的搜索器寻找目标。
“喂,红飒快看,帅哥,超级帅哥!”^Q^江秋宛指着不远处一个穿校服的男孩子花痴地叫喊。
阮红飒瞟了一眼,冷冷地说:“一般般啦!”…_…
如果是在他收复现在这个黑修云前看到这个出色的帅哥,她一定会和江秋宛一起兴奋地乱叫,不知道怎么好。可现在完全不一样,那都得怪身边这个宠物长得太出色了。虽然是死掉的,但那个活生生的确真得没法跟他比。哎,说起来身边有个极品却不能消受,眼前一个能消受的却因为相比之下太差而难入法眼。拜托,天理在哪啊?阮红飒在心里深处质问着。
“喂,这个已经非常不错了!”》_《
江秋宛非常不满意她的答案,声音因为激动而特别引人注意,就连那个男孩子也注意到在盯着他看的两个人。男孩子似乎很喜欢两个女孩子的态度,抛来足够电死整条街耗子的电波^_~。正面承受来自倾慕男孩子魅力十足的光波的江秋宛早全身酥麻,瘫软地扶靠着阮红飒。
阮红飒扶住江秋宛,心想:好样的,居然把我的姐妹电到瘫痪。好,看我的厉害!一个电光霹雳带着媚惑的飞吻功向帅哥!^0~
只见一阵电光火石的交接之后,那男孩子头顶冒烟、火一般的颜色从脸蔓延到脖子根。阮红飒胜利!V
正得意着,没想到一个酷得出奇的、帅的和黑修云不分胜负的男孩子拖着战败的男孩子向他们走来。
“哇,这个真是酷呆了、帅绝了!”江秋宛快乐到尖叫:“哇,他们向我们走来啦!”^Q^
绝种?也算是吧。因为自己手上的这个是死掉的嘛!——
酷哥的确是有个性。他自信地站到阮红飒和江秋宛的面前。又帅又酷的这个高度很一般,勉强算个凑合。这个帅得不一样了,身高达到180,这样的身高完全弥补了他的不足。酷帅男孩甩了甩眼前略微犯挡的头发,迷倒!0_0然后,傲慢地说:“我叫乐丹枫,他是我兄弟张之涛,我们今天要去参加一个PARTY,所以让你们当我们的女伴。”
阮红飒火气直往上冒: 这是命令吗?小样的,竟敢命令我阮红飒。》《
“当然愿意!”^Q^还没等阮红飒说话,江秋宛就象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到一样迅速反应。
阮红飒使劲瞪了一眼江秋宛,半搭不理地说:“姑奶奶我…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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