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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时光不及你眉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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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啦,我想着你也该到了,正给你剥橘子呢!”屋里传来一轻一重趿拉着拖鞋的声音,我爸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应我,几秒后,我看到他一张笑得皱纹变成深深沟壑的脸。
  我又低头看着他手里的绿皮橘子,笑道:“给我剥?是剥给您自个吃的吧?也别吃太多了,当心上火。”
  但我爸却没回应我,我一抬头,他的眼神正越过我直勾勾地盯着我身后,与此同时,刚才还在他掌心里呆得好好的橘子突然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咕噜咕噜地一直滚到了周逸凡的脚边。
  我顿时有点心疼,这眼见剥了大半的橘子,辛辛苦苦地长了这么大却不能被人吃掉,竟然以这种惨淡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心疼了好几秒,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我爸僵滞的目光却仍然注视着我身后,再回头一瞧,周逸凡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爸,一时间,两人的眼中仿佛只有彼此。
  我记得在我大学选修影视戏剧理论课的时候老师曾经讲过,这种定格住背景,只让主角在其间动作的表现手法在电影和舞台剧中十分常见,目的是导演希望通过这样抽离时空的方式,达到一种间
  离的效果,从而表现出主角当时丰富的内心活动。但我们并没有在拍戏,附近也没发现什么摄像机,因此让我感到很迷惑。而作为这一幕场景中唯一一个还能动的主角,我此时并没有什么丰富的内心活动需要展现,因此我就更加感到迷惑。
  当然,这里面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也许周逸凡其实是我爸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或者是小时候家里穷,养不起而不得不送给外人的儿子。在我的预想里,下一秒我爸就要越过我,紧紧地揽住周逸凡的肩膀,痛哭流涕道:“儿啊,我苦命的儿啊!爹想你想得好苦啊!”而周逸凡也痛哭跪地,抱着我爸的裤腿嘶喊道:“爹!俺也想你!俺终于又见到你了!”然后我妈也被惊动,从厨房里狂奔出来,三个人抱成一团,泣不成声。
  这原本应该是感人肺腑的一幕,但我又突然间想到了我肚子里的孩子,如果事情真如这般发展,那我这孩子就会成为一个近亲乱伦的产物,从而可能患有脑残、心脏病、癫痫、畸形等先天性疾病,那可真是一件悲摧的事情。
  一想到这里,我就陷入了巨大的悲痛而不能自拔。
  就在这时,周逸凡上前了一步,及时地把我从痛苦中拔了出来。他握了握我爸愣在空中的手,平和地说道:“叔叔您好,我是……林蕊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忧伤地说,没有存稿了,以后要裸奔了,现在还要每天加班,真是悲剧
  然后!!不……要……霸……王……我……


☆、第十二章

  前文提到,我爸和周逸凡在我家家门口上演了一出疑似父子团圆的年度狗血大戏,虽然这出戏在周逸凡平淡自若的表现中遗憾落幕,但有趣的是,在我妈见到周逸凡的时候,以上场景又被重新演绎了一遍。
  我一边思考着这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究竟有什么深刻的内涵在里头,一边回过头仔细地打量了周逸凡一番。他今天穿的是细条纹的休闲衬衫,外搭简约自然的卡其色单排扣风衣,得体的剪裁带一点漫不经心的修饰,乍一看,整个人仿佛真的是从电影海报里走出来的复古贵族。之前我跟我爸妈说我的上司要来,估计他们脑补的都是一个膀大腰圆的秃瓢形象。这一见之下大惊失色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但周逸凡为什么见到我爸时也有那么一愣我就不知道了。思索良久,猜测可能是他也被我爸朴实无华的外表所震撼,就如同罗中立那副着名的油画《父亲》所描绘的一样,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车辙般的皱纹,粗糙的双手捧着一个残旧的茶碗。当然,我爸手里捧着的是个绿皮橘子。但不管这么说,这个父亲都不仅仅是我或者罗中立个人的父亲,还是全中国劳动人民精神意义上共同的父亲,这有血有肉撼人心魂的形象,容易唤起人们心中一股平凡而伟大的感情。
  虽然这场由周逸凡代表的资产阶级和我爸代表的无产阶级所碰撞出来的火花令人感动,但这着实有些打乱了我原本的计划。在我原来的构想里,周逸凡应该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跟我爸妈亲切地拉拉家常,无意有意或者状似不经意地透露出老子很牛逼老子的钱八辈子也花不完的讯息,让我爸妈产生一种谁要是投胎做了他的儿子就像中了双色球一样幸运的感觉。然后在饭后我们其乐融融地吃着我买回来的柿子的时候,再出其不意地告诉我爸妈他们这个中双色球的愿望实现了,我果真怀了个他的孩子。通过这样的前后铺垫,层层递进,既不会过于冒进,又容易使我爸妈酝酿出一种欣喜若狂的心情,从而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但事与愿违的是,我们吃晚饭时的氛围像极了另外一幅油画,那就是意大利名画家李奥纳多? 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仿佛只要一吃完这顿饭,我们就会通通被拖去刑场枪毙,所以每个人都沉默不语,将这最后的宝贵时间用来对自己的人生作最后的总结。我踹了周逸凡三次,又在他那双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皮鞋上重重碾了好几脚,他都仍然没有搭理我。
  晚饭过后,四个人在小客厅里围着一个24寸的电视机看新闻联播,电视里人民群众喜迎十八大
  ,被调查幸福感都不会说脏话。但我是个十分耿直的人,觉得这种光明正大的谎言实在不能接受,于是想去外面走走。走之前我也邀请了周逸凡,目的是想跟他探讨一下为什么他不按计划执行而是临阵退缩的问题。
  却没想到他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抬头看了看我,淡淡道:“我不去了,你去吧,自己注意安全。”
  我站在他面前又是努嘴又是使眼色,动用的面部肌肉估计比人类激吻的时候动用的三十块肌肉还多,但即便是我的脸已经扭曲地快抽筋了,周逸凡也还是视而不见。我在心里对他比了个中指,最后气愤地摔门出去了。
  由于这边晚上没有路灯,而我出门时又忘记带手电,无处可去,只好到旁边孟达他们家串门,顺便蹭了一碗鱼汤喝。孟达家里有一只叫阿宝的土狗,看到我格外热情,于是我就坐在沙发上一边逗阿宝玩,一边跟对面的孟达聊天。
  聊着聊着,孟达突然问我:“末末,你今天的那个朋友呢?”
  我说:“在我家呢,怎么了?”
  孟达说:“噢,没什么……”
  我一看他那扭捏的表情就觉得肯定有什么,果然静了半分钟,孟达又讷讷地问我:“末末,那个男人……真的跟你只是朋友关系吗?”
  这真是个难以作答的问题,孟达一直对我有点旧情未了,这我知道。如果我说不是,就会伤害他的感情,可如果我说是,就会违背我的人生信条,我记性不太好,但我似乎刚刚才说过,我是一个十分耿直的人。
  我打了个哈哈道:“你看我们俩像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吗?”
  孟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几眼,我几乎要被他看得灵台一片混沌,才听到他苦口婆心地说:“末末,我知道你喜欢他,你从小就喜欢他这样的,但是太有钱的男人往往靠不住!”
  我微微吃了一惊,虽然我跟周逸凡是有个一夜情的关系,虽然按照周逸凡的说法,那晚也的确是我主动把他给摁倒的,但这其中有很多复杂的因素,比如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比如那天正好是月圆之夜,平时隐藏在我体内的狼化因子释放出来了之类的,但绝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喜欢他,因为那时候我甚至还不认识他,前提条件就不成立。而等我认识他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成了很纯粹的合作关系,一开始是老板和员工的合作关系,到后来是他的精子和我的卵子合作的关系,根本没有什么喜不喜欢一说。
  于是我很困惑地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这样的,你从哪儿看出来了?”
  孟达撇了一下嘴
  ,有些委屈地看着我:“我都认识你多少年了,还能不了解你吗?你上学时候搬出去那几年一共就给我写了三封信,还每次都是写你喜欢上一个男的,说他多好看多好看全天下都没人比他好看什么的,到后来都开始写诗了。对了,最后一封信你还给我画了张画呢,所以我今天一看到你那朋友就想起来了,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类型的!”
  我很怀疑地看着他,搜遍了脑海也没有什么印象。而且即便我真的有如此花痴的时候,我估计我也没有能文艺到写诗的地步。孟达看我摇头,一拍大腿道:“你不信?你等着,我这就去把信给你找出来!”
  我用一个空的矿泉水瓶逗阿宝玩,我丢它捡地捡了十来次,阿宝已经向我龇牙了孟达才终于回来。他手里拿着几个压得发黄的信封,然后随意从其中一封里面抽出一张折成三折的普通信纸,我狐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真的是我初中时候幼稚的笔迹,上书:
  当你在约定的角落出现
  我的灵魂中留下如此的印象
  你从阳光的激流中走来 仿佛
  夏天也牵着你的手行进
  仿佛在那些你将路过的地方
  狭窄的街道都扇动着翅膀
  甚至路边的桦树们
  都踮起脚欠着身向你靠近
  甚至微风携来的不是烟
  不是尘 而是夏天遥远的气息 
  仿佛你走过草地的金黄
  花朵也突然向你散发芬芳
  也许孟达不知道,但这首情诗并不是我写的,而是一个我忘记叫清道夫还是鲁道夫的挪威诗人写的,诗的名字叫做《相逢》。但能让我这么懒的人把这么长的情诗这么工整地抄一遍也不简单了,因为我的作风一直都是直接跑到别人面前去告白,看来花痴果然是促进个人进步的一大推力。
  我默默回想着这首情诗究竟是我暗恋哪个男人的时候抄的,虽然我小的时候深受我妈的教诲,没有谈过一次恋爱,但我的内在仍然是一头狂野豪放欲求不满的青春期母狼,被我暗恋过的男人不在少数。孟达在这时候把另一封信也拆开了,递给我道:“喏,这就是你那时候画的画。”
  我满怀期待地接了过来,但结果一看就崩溃了。这幅素描一眼看过去至少能让我联想起数十个人,包括古天乐、吴彦祖、柏原崇、张东健、玄彬、木村拓哉以及天涯论坛评选出的天涯四美等等,不得不说丑有各自的丑,但帅哥都是有共性的。这个侧面的剪影还让我想起了一句经典的言情小说台词:我爱
  的男孩,有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注意,是侧脸,不是四十五度角,这就排除了我那时候看了太多郭敬明的小说而爱上他的可能性。但我又着实记不起来到底是谁曾经那么精准地击中了我那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内心,所以我猜,这极有可能又是湮没在我那悲伤逆流成河的青春岁月里的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记起来我念初中时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我会经常拿那种带锁的日记本记日记,搞不好那里面记录了这一段被我遗忘的历史。那时候这种带锁的日记本很是流行,但我是个比较丢三落四的人,经常不知道把钥匙丢到了哪里,无奈之下往往要把整个日记本外壳都拆了才能把里面的纸张取出来,搞得就像是要上厕所没有纸所以扒了几页去当草纸的作业本一样。
  想到这里,我被强烈的好奇心所驱使,跟孟达告别后就匆匆回了家。进门的时候我愣了愣,因为昏暗的客厅里竟然就只剩下周逸凡一个人,他手里拿着我放在客厅桌子上的一个速写本,里面是我无聊的时候随手画的一些涂鸦或者写生。
  我说:“我爸妈呢?”
  周逸凡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着我,静了几秒,“他们睡了。”
  我说:“哦,那你呢?”
  他又静了几秒,“我在等你。”
  我点了点头。我们家只有两个房间,不得不思考一下要让周逸凡睡哪的问题,思考了大概两秒,我说:“那什么,我们家小,你只能跟我睡一个房间了。你是客人,总不能让你睡地板,但我现在也不太好打地铺,所以你看那个……你不介意跟我挤一张床吧?”
  周逸凡没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我,过了半晌,微不可查地点了一下头:“好。”
  我看他这个反应,估计他是有点介意。其实我本来也有点介意,担心这会毁坏我的清誉,但转念一想我跟他连孩子都有了,根本没什么清誉可言,情。欲还差不多,所以又点了点头,径自回房间去了。
  我从房间的柜子里翻出一叠陈年的日记本,一本一本地翻着看。过了一会,周逸凡也进来了,他没打扰我,不声不响地坐在了我对面书桌前的椅子上。
  然而,一直等到把四本日记本粗略地翻完,我都没有找到一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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