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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情起-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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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还没开始,他就一败涂地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老头们拖下来的帐,总归是要到他这里算上一算的。
  
  
  什麽事时候能脱险,或者脱不脱得险都成问题,这些张欢华暂时不去想。
  在吃完晚饭後,他在锺苟收拾碗筷的时候拿了车钥匙打算出去。
  开门的时候,锺苟从厨房里窜了出来,“你去哪?”
  他手上还拿著一个正在洗的碗,青涩的少年脸上是单纯的询问。
  “出去一趟。”已在门外的张欢华漫不经心欲要带上门,男人的脸上有浅浅的笑容,不冷不淡,恰到好处,就跟他平时那幅再自在不过的模样一样。
  “已经晚了啊,有事明天再说吧,你早点睡……”锺苟不以为然地说,手还摸了摸手里碗上因洗洁精而起的一个小泡沫。
  张欢华看著他微笑,眼神很是温柔。
  孩子还不知道,他打算撇下他了,以後什麽时候再见都不知道。
  他希望他没事,摆脱这次事件後,再见到他,这个有著野兽一样生存能力的少年会能独挡一面,过上他喜欢的,能随心所欲的生活。
  不被谁束缚,也不去束缚谁。
  希望他会成为一个会让他骄傲的男人!
  这时的锺苟不知道张欢华的看著他的眼神藏著多少温柔与喜爱,只是看著这样子看著他的张欢华,从来都大大咧咧的少年有些脸红了起来,他有些不知所措地拿手想去摸摸莫名燥红的脸,等到摸到,才知道用的是手里的碗,一下子反应过来,半红的脸立马红成了个大红蛋。
  就在这时,张欢华走了。
  到了车上时,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生平第一次觉得对人这麽舍不得。
  可他是男人。
  是个男人,总得照顾好自己的人,不是吗?
  
  
  张欢华用了最简单直接的办法,用身上剩下的钱找了个MB。
  在锺苟打电话来的时候,开了免提。
  他有从锺苟的眼里看到爱恋,知道在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眼里,什麽样的伤害才是最会让他受伤的。
  果然,一听到呻吟声,少年就在那边大叫:“这是什麽声音?”
  按张欢华所要求的MB这时正在用力地撸著他那根性器,呻吟声越来越大。
  张欢华在一旁抽著烟静静听著,并不答话。
  “怎麽回事?你在哪?张欢华,你在哪?”最後的问话,在狭窄的车里显得很是凄厉。
  张欢华没有说话,呻吟声还是不断不断地响著,然後在MB高潮的声音里,那头的锺苟哭了,他在电话那头哭著问:“张欢华,你怎麽了,你怎麽找别人了,我让你操得不舒服吗?你赶快回来,我以後不打你的主意了,你怎麽对我都好,你不要找别人,我也不天天缠著你要了,你想怎麽样就怎麽样,你现在回来好不好?”
  张欢华听著他抽泣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後那句说完,已经在电话那边嚎淘大哭了起来。
  这是张欢华第一次听见他哭,这孩子小时候那麽苦,那麽脏那麽饿那麽疼他都没听说过他因这些哭过,他会对什麽苦难都满不在乎,对任何困境都可以大大咧咧面对,可只是在听了短暂的一段呻吟之後,他却哭得像伤心欲绝害怕失去一切的孩子。
  张欢华心里一下子就涩然了起来的,心像被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著。
  可他还是忍著没说话。
  锺苟在电话那头还在哭,他嚎淘著大叫著哭著说:“张欢华,你回来,你赶快回来,我给你做了宵夜,你赶快回来吃,不要跟别人在一起,我不喜欢。”
  “张欢华……”
  “张欢华,你快回来……”
  “张欢华,你在哪……你在哪,赶快回来,我不知道你在哪,我没办法来找你,你赶快回来好不好……”锺苟不断地那边叫著“你快回来,你赶快回来。”
  他叫著,叫著,叫得自淫完原本傻傻坐著的MB眼睛里突然流出了窜泪,他迅速把裤子系上,对著坐在一边的张欢华轻声地说:“你快回去吧,他伤心得很。”
  “回不去了。”张欢华微动了下嘴,俊美的男人浅浅地微笑了一下,可是他这时看向窗外的眼神还是出卖了他的伤感。
  他从来没想过要用这麽拙劣的方式摆脱一个人,还不能给他钱,以前他不喜欢的人都可以用钱打发,临到自己喜欢的人头上了,却连点小钱都不能给他留下。
  可现在他在国内是真的一时山穷水尽了,只能不要他了,免得拖累他。
  “张欢华,你在哪?我来找你。”锺苟还是在那边哭著,然後张欢华听到他打开门的声音,然後听到家里的无线电话没有了信号的滴滴答答的声音。
  我来找你……张欢华抚著眼睛笑了,他想,哪能让你找得到,傻孩子,以後又是一个人了,得好好活著,别让我操心。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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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锺苟哭著出了门,电话没信号了,他还在问:“张欢华,你在哪?”
  他光脚的脚踩著院子里凹凸不平的鹅卯石,脚上的大麽指在走动间陷进了某个小洞掐住了,然後再提出来时,磨破了血也尤不自觉,也不去擦脸上还在流著的眼泪,茫然地看了看大门,然後盯著手中的电话。
  他哭著想了想,回去又拿了自己的手机出来。
  又走了出来,又折回去家里按了摇控开大门。
  他都忘了,走到门边其实也可以按门边摇控开的。
  他来来回回好几次,终於出了门。
  手机里,张欢华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他光著脚往前走著,大手抹著脸上湿淋淋的眼泪,扁著嘴,自言自语:“你不要去找别人,他们给你的我都会给你的,你不要去要别人……”
  
  
  锺苟最终还是没有去找张欢华。
  他在门边没几步远就被人拦住了。
  他出来的时候,他们家对面停著的两辆车里出来了几个穿著黑色汗衫的高大男人,脸上戴著墨镜,然後一夥五人走到了锺苟前面。
  “你住这里?”领头的人问。
  “干什麽?”锺苟立马忘了哭,少年的脸上满脸的警惕人的凶狠。
  “这家主人把房子卖给我了,你进去收拾下东西,然後走人。”领头的人朝後面的人点了下头,然後一份合同放在了锺苟面前。
  锺苟睁著眼睛,看到了张欢华和签字。
  然後,他又一字一字逐一看著,最後,他把视线收回,也不说话,也不走,站在那里再次打拔打著张欢华的号码。
  只是他面前的人明显没什麽耐性,不等他的电话,临头的人朝後面一点头,朝著张欢华跟锺苟的家里走去了,手里俨然还拿著一大把带著大门摇控器的钥匙。
  再也顾不得这时出去找人,锺苟朝著这夥人跑,跑到前面临著人,大叫:“干什麽,这是我们家,不许你们进。”
  “你已经看到我的购房合同了。”带头的人冷冰冰的,看样子完全不想跟锺苟赘言,往前走的脚步并没有停下。
  锺苟眼睛一凝,见人想往他们家冲,手一动就揪住了人。
  而那些人像是知道他会怎麽动作,後面的一个人迅速冲上来捉住了他。
  锺苟哪可能不返手,一脚就踢了过去,这时跟在後面的另外两个人冲上来欲要捉他,锺苟反抗,一行人就那麽撕打了起来。
  直到四个人合夥把锺苟打到满脸都是血,人奄奄一息的时候才停了手。
  “你有什麽要收拾的?”临头的人居高临下地再问了一次。
  锺苟的眼睛在路灯的照耀下,在满脸血渍的侵扰下,亮得就像寒谭里的刀子一样,他看了那人一眼,然後用手撑著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他走回了家,先去洗了手。
  然後去张欢华的卧室,把张欢华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收拾到纸箱里,常穿的衣服,常看的书,一些小零散用品,用收拾了好。
  然後,他才去书房,拿了他存钱的卡。
  那些人都在看著他的动作,锺苟在走之前一一看过他们一眼,把人的长相记在了心里,然後把装了六个纸箱的东西搬了出去。
  搬到门口就再也不动,坐在大门口,要等著张欢华回来。
  房子卖了,可以,但他得回来临著他走。
  他说过,他会给人当一辈子看家狗的。
  无论张欢华怎麽对他。
  他说看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一直到了下半夜,看著外面的人还在,领头的人摘下了眼里的墨镜,三十出头的男人揉了揉脸,把脸上的困意甩掉,拿出了手机。
  “还在?”那边在办公室的人在问。
  “在。”
  “不管用什麽办法,在头亮之前让他走。”
  “你不出面?”
  “不行。”
  张欢华说了“不行”挂断了电话,浦志成走过来递给他一杯咖啡,再次问:“不用我顶你?”
  “不用了,得我进去他们才会满意。”浦志成是可以把事情揽到他头上,事後再想办法弄他出来就是,但张欢华不是那麽没担当的人,再加上浦志成有家室,还有他那不听话的还没成年的小女儿快要把一个父亲不详的小外孙生下来,他要照顾那麽一大家子,张欢华不可能让他出面去顶事。
  再说,事情是冲著他来的,不把他弄进去,某些人是不会善罢干休的。
  “你要不要去睡一会?”浦志成知道现在他们公司底下已经守了不少警察跟某些部门的人,就等天一亮,他们上班时间一到,就冲进来搜剩下文件,然後把张欢华带走。
  现在不去睡,谁知道那帮龟孙子会不会在接下来几天让他睡一会。
  “不用了。”张欢华把手里的东西放进了绞碎机,伸出手活动了一下筋骨,喝了口咖啡闭了闭眼睛。
  那样子,看不出一点慌乱。
  
  
  领头的男人挂了电话,沈吟了一下,把几个刚躺下休息了一会的兄弟叫了起来,对其中一个说:“准备针管。”
  “啊,用不上吧?大哥……”其中一个在他说了之後略微惊讶地道。
  “难道还真打死他不成?”领头的男人紧皱了眉,他还以为只是随便来赶个人,哪知道是这麽个倔骨头,打不怕赶不走。
  啧。
  不过,是张欢华养的东西,也难怪这麽古怪。
  他们那个叫张欢华的老板本身就是个大怪胎。
  领头的人在心里腹诽著,叫人把房子里他们存在的痕迹给抹了一遍,又检查了遍书房没什麽可泄露的之後带著人出了门。
  门一打开,锺苟从地上跳了起来。
  昏黄的路灯下,他脸上干涸的血渍在这时格外显得引人注目,再加那如寒刀一样的眼睛,竟让周围像鼓出了一阵寒澈入骨的冷风。
  领头的人根本没让谁有说废话的时间,自己亲自动手,用一般人预料不到的速度往前狠辣地往站起来的锺苟处踢出一脚,在锺苟“砰”的一声落地的时候,手里冒出的针管已经扎到了人的脖子处。
  他的手掐住锺苟的脖子时,锺苟的手也掐住了他的脖子,那速度,那掐脖的致命方式,竟然不比专业的他差多少。
  可是,在麻醉药的作用下,再怎麽想博斗的锺苟在十几秒後慢慢陷入了昏迷,只是绝望的眼睛一直都合不上,看得旁边的几个大老爷们看著他好半晌都没有说话。
  “要是再过几年,也会是个了不起的人。”在领头的人把他的眼睛抹上的时候,拉他起来背著他往车走的一个男人说道。
  “呵……”旁边的另一个人轻笑出声,声音里有说不出的嘲讽,“了不起?跟我们一样了不起吗?”
  “你少嫉妒了……”这时另一个人拉开车,让人把锺苟塞进去,“我们是见不得光的打手,可也有好处不是,至少自由,老板进牢房,我们也用不著抛头颅洒热血的,只是帮他过来带走个人,你还有什麽不满足的?”
  他们闲言碎语,领头的不满意了,眼睛往大门前的那堆东西扫了一眼,“还不把那些东西搬上车?”
  “不要了吧?”有个有在哀呼。
  “老板说了,他要的,全让他带走。”领头的人有些不耐烦了,折腾了大半夜的,这时候还不走,那些人就会发现他们了。
  张欢华现在呆在公司里引开视线,为的可不是让他们把事情办砸的。
  
  他们把人跟东西运走,然後扔到了郊区的一个废弃的小工厂,之後就开了车走。
  那时天色刚刚鱼肚白,他们的车一走,那个已经长满了野草的地方就又恢复了平静。
  虫子在草地爬动,腐烂的枯叶发出的难闻味道被风一吹就散了,不远处,长得扭扭曲曲的歪脖子树上有只灰色羽毛的小鸟在吱吱喳喳叫著。
  不时,它飞到了昏迷的人的脸上仔细瞅了瞅他,见温热的东西没什麽反应,把他脸上的血渍啄干,完了见这东西身上没什麽能吃的了,就百无聊赖地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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