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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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间美味。
晓苏见他坐在地上吃果子,蹲下身来把他的库管挽起,发现他的小腿肿得像馒头一样,那被狗咬了的伤口已经挣开了,现在不是流血,而是在化脓。
她用手慢慢的帮他挤着那些脓,好在刚开始化脓并不多,最后一点点不容易挤出来,她眉头皱了一下,稍微迟疑,头埋下去,粉唇覆在伤口上,嘴用力的一吸,那脓就被她给吸出来了,然后再一口吐在地上。
如此反复三口,季非墨伤口里的脓终于一点都没有了,她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然后再脱掉里面的棉质衬衣,用力的撕下一只袖子来,把这只袖子细心的帮他缠在小腿上。
原本啃果子的季非墨目光就那样定格在她身上,看着她脱外套,看着她脱棉质衬衣,看着她穿着小可爱在月光下从袖缝处撕下那只袖子,看着她把那只袖子缠在他那肿胀的小腿上,看着她把那袖子系上蝴蝶结像花儿一样。。。。。。
他原本拿着果子的手稍微一松,果子滑落,而他的手,不受控制的朝前一伸,刚好她抬起头来,他直接把她拉进了怀里。。。。。。
“喂。。。。。。季。。。。。。”
顾晓苏的嘴刚张开,才发出两个字的声音,就被季非墨的薄唇狠狠的堵住了,把她剩下的话全部的堵在了腹腔里。
季非墨的吻不再是霸道而强势的,而是温柔而绵长的,细细的,小心翼翼的吮着她嘴里的津液,当然不是香甜,而是,清甜中带着一股怪怪的,甚至的有些臭的味道。
他知道,那是属于他的味道,他小腿上伤口化脓的味道,而这样的味道,他不能让她一个人独享,一如,他的伤口她没有让他一个人痛一样。。。。。。
晓苏的身体颤抖着,季非墨突如其来的吻让她喘不过气来,她伸出自己的双手,稍微用力,好在季非墨精疲力尽,倒是很容易就被她推开了。
“你嘴里的味道很好,”季非墨满足的笑了,看着正在穿那只有一只袖子衬衫的女人,由衷的感叹了一句。
“。。。。。。”
晓苏彻底的无语了,不再理会他,只是迅速的穿上衬衣,好在有外套,衬衣只有一只袖子也无所谓。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72
“晓苏,你是不是沿着峭壁上那条戳出来的梯步走到这里来的?”季非墨见她穿戴好,再次把她揽进怀里,和她拥抱在一起取暖,轻声的问。
晓苏点点头:“是,我滚落到半山腰就被树干给卡住了,当时是上不去也下不去,于是就发现了那条隐藏在荆棘中的峭壁上的梯步。。。。。。”
顾晓苏所走的路和季非墨所走的路是一样的,只不过她是女孩子,而且体力也没有季非墨好,峭壁上横着的那条戳出来的梯步她走得很艰难,进入丛林后又走走停停,最终发现这个草棚然后在这里休息,原本想等明天天亮了再查看地形的,却没有想到,居然把季非墨给等来了。
“我的手机没有信号了,”季非墨掏出自己的手机来,有些无奈的看着顾晓苏道:“移动公司太破了,好在还有时间。。。。。。”
文“这里已经不是中国了,”晓苏白了他一眼,地理学得不好还怪人家移动公司。
人“不是中国了?”季非墨大吃一惊,瞪大眼睛望着怀里的女人,看见她冷静点头的动作,这才又失声问道:“那这里是哪里?”
书“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缅甸。”晓苏倒是沉着冷静,季非墨的到来让她不再孤单惶恐害怕,所以头脑也就特别的清醒了起来。
屋“缅甸?”季非墨的心再度悬了起来,望着怀里已经闭上眼睛想要休息的女人,忍不住又问了句:“那我们还能回得去吗?”
“能啊,”晓苏打着哈欠,声音有些模糊不清的传来:“人家缅甸姑娘还有嫁到贡山来的,回娘家都是走路回的,据说四五个小时就能走到了,我们明天也走路。。。。。。”
晓苏的声音逐渐的低了下去,到最后是再也听不清了,她这是在高度紧张后彻底的放松,困意和疲倦一齐袭来,她就再也熬不住了,直接瘫在季非墨的怀里睡了过去。
顾晓苏熬不住了,季非墨也同样熬不住了,双臂搂抱着她,倒在这草棚下的稻草上,慢慢的闭上眼睛,很快就沉入了梦乡。
事实证明人在极度疲乏的时候是最容易睡着的,这个时候已经不分时间地点甚至周遭的情形了,身体在极度透支的情况下急需休息,所以他们俩都睡得异常的香甜。
顾晓苏是被强烈的太阳光给刺着眼睛醒过来的,挣开眼睛,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温暖的怀抱,而那搂紧自己身子的双臂正横搭在自己的身上,那双布满泥土和磨破手指断了指甲的手,正穿过她那的外套,穿过她的衬衣,挤进她的小可爱里,此时正覆盖在她的莹白柔软的雪峰上。
她的额头当即就掉下三条黑线,这季非墨当真是色狼变的,睡着了手都不规矩,她懊恼的,用力的去掰那覆盖上自己雪峰的大手。
只可惜,她越掰,那大手就越覆盖得紧,她忍不住用力,不仅没有把那手给掰开,反而引发那手指更加用力的揉捏了起来。
她忍不住低吼一声:“季非墨,你。。。。。。”
“晓苏,我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的从中国追到缅甸来了,就为了一周两次和你过夜的约定,”季非墨的声音在她耳边暧昧的响起,薄唇吻着她的耳垂,热热的气息吐在她粉嫩的脖颈上,“你说,如果一次夜都没有过。。。。。。嗯。。。。。。我是不是很吃亏?”
晓苏听了这话差点气晕过去,季非墨这什么逻辑?难不成做了那种事情他就不吃亏了?
“季非墨,这也叫吃亏?”顾晓苏的脸上涌上一抹嘲讽的笑意,望着他讥诮的开口:“你如此的计较得失,也难怪和顾明珠情投意合,想必,她不会让你吃亏,一定是有求必应吧?让你天天吃饱喝足?”
季非墨微微一愣,手上的动作也明显的一僵住,接着淡淡的道:“这个问题我以后回答你。”
“以后?”晓苏听了他的话嘲讽的笑容在脸上放大,讥诮的声音忍不住提高了两个分贝:“以后是什么时候?”
“等你。。。。。。”季非墨稍微沉吟一下,接着意味深长的道:“帮我生一个小猪后。”
生一个小猪后?
这真是一句话惊醒梦中人,顾晓苏原本挣扎抗拒的动作在瞬间停顿了下来,她脑海里第一个反应是,这两天是她的排卵期。
虽然在这异国他乡的森林里用采他的精子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她身边没有任何的工具,那么,唯一有机会怀孕的方式就是——和他那啥那啥!
想到这里,她原本用来推拒他身体的双臂缓缓抬起,主动挂上了他的脖颈,身子朝上提着,粉唇主动迎着他的薄唇贴上去。。。。。。
季非墨对于她这突如其来的主动明显的愣住了,这不是他所熟悉的顾晓苏,因为顾晓苏绝对不是一个对这种事情还主动的女人,按照她的性格,她应该继续反抗,继续推他,没准还能挣脱出他的怀抱把他直接扔这里不管他了呢。
可这会儿,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想在这荒山野岭里,在这原始森林要她,刚刚这些举动只是逗她玩儿,想看看她的身体对他的身体有没有本能的反应,是不是像他一样,看见她就不由自主的。。。。。。
可这会儿,她这是。。。。。。
季非墨的大脑还没有来得及分析清楚究竟是怎么个情况,薄唇已经被顾晓苏的粉唇印上来了,略显干燥的粉唇柔柔的,软软的,温柔的丁香小舌如一条细滑的德芙巧克力一样细腻绵长,在他的饥渴的嘴里轻描淡写的扫着,却把身体里那隐藏着的欲火在瞬间点燃,熊熊燃烧。。。。。。
近乎原始的森林里,刺眼的阳光从树缝间照下来,斑斑点点洒在林间,动物的奔跑声欢叫声淹没在被风吹动的树叶声里,隐隐约约时有可闻,把森林显得愈发的幽静。
而那一抹小小的草棚下,原本筋疲力尽的男人和女人,在拥抱着睡了一夜后貌似精力充沛了不少,此时却正激烈的上演着亚当和夏娃最原始的戏码,男人的低吼和女人的娇喘交汇,演绎着人类最原始的乐章。。。。。。
好久好久,男人浑身是汗的身体终于停止了上下起伏的动作,气喘吁吁的望着身下香汗淋漓的女人,用手拍拍她红粉的脸颊,满足的叹道:“我这千辛万苦追来是值得的,晓苏,谢谢你,谢谢你今天的——主动!”
晓苏把脸扭向一边,稍微镇定一下,然后才淡淡的道:“既然是我自己提出一周两次过夜的,我总不能——每次说话都不算数吧?”
季非墨的身体本能的僵住,然后双手撑住地面想要滑下她的身体,却被顾晓苏的双臂扣着他的颈腰,他稍微一愣,随即低笑一声:“怎么,舍不得——和我分开?”
“嗯,”她既不可闻的应了声,双手在他背上暗自握紧成拳头给自己打气,迎着他的目光展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娇羞的道:“我这不是。。。。。。喜欢你在里面的感觉吗?”
苍天知道,她在这话有多违心,其实他在她身体里直捣黄龙时,她脑海里冒出的居然是他和顾明珠是不是也这样忘我的做这种事情?那个时候,她甚至恶心得有想吐的感觉。
她之所以不让他立即就下去,其实是想让他的精液在她身体里呆久一点再久一点,她只希望自己这一次能一举中标,能顺利的怀上一个孩子。
季非墨当然不知道顾晓苏的这些想法,听她说喜欢他在她身体里的感觉,激动得一塌糊涂,要不是精疲力尽体力殆尽,他估计不用多久就又可以和她再来一次。
可到底人是铁饭是钢,这不吃不喝就饿的慌,虽然说他们都年轻力壮,饿过一两天没多大问题,可关键是,在翻山越岭后又进行了一场如此消耗体力的情事,俩人都有些体力不支了。
好久好久,小季非墨终于完全的软得像一条虫子再也无法在晓苏的身体里停留时,俩人才不得不分开了来。
胡杨这几天事情比较多,所以暂时还是三千字更,胡杨给大家保证,元宵节后,肯定能恢复正常更新,还希望亲们能谅解!谢谢!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73
季非墨和顾晓苏在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周遭的地形,又通过阳光的照射倒影辨别了方向,最后俩人一直认为,还是要按照昨晚的原路走回去。
要走路必须要有体力,而他们俩几乎是体力耗尽,所以在朝回转的路走之前,俩人决定先把自己的肚子给填饱了再说。
这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里和原始森林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偶尔能看见这样的草棚,这多少表明这地方还没有原始到无人经过的地步去。
当然有草棚就意味着附近不远处估计有人家,不过他们不打算去寻找什么人家,他们只想悄悄的来再悄悄的走,不带走一片树叶,也不惊动这个国家的人。
好在晓苏在贡山生活了那么几年,对于野外的食物多少还认识一些,于是在野的里刨出了野山药和野地瓜等,季非墨找来了柴火,俩人一起烧这些野植物吃。
其实丛林里有野兔,野鸡,甚至还有蛇,如果是独龙族人,肯定能猎来这些东西烧烤着吃,偏偏季非墨和顾晓苏都不会打猎,所以就只有吃素的命。
季非墨和顾晓苏在缅甸烤着野山药和野地瓜野板栗吃的时候,顾嘉良和郑心悦刚好赶到贡山了,只是他们赶到贡山并不是去半山腰上给父亲顾光荣上坟,而是马不停蹄的赶到医院去看望躺在病床上手臂绑着绷带,小腿打着石膏的顾明珠。
顾明珠怎么会住在医院里?又怎么会手臂缠上绷带?小腿打上石膏呢?
这话还得从清明节那天中午顾晓苏坠崖后说起。
顾明珠见季非墨从悬崖上滑落下去了,趴在悬崖上惊慌失措的喊季非墨赶紧上来,快点上来,直到嗓子都喊哑了,季非墨都一直没有爬上来。
她沮丧万分,只能无奈的站起身来,慢慢的,小心翼翼的朝山下走去,只想着自己要抓紧时间悄悄的离开,千万不要让那个带她来这半山腰的,为了顾晓苏打她耳光的男人给发现了。
她不知道那个男人和顾晓苏的关系,不过从她在山脚下碰见他,而且他也是上山去拜祭爷爷顾光荣的,由此可以看出,他和顾晓苏关系非同寻常,即使不是情侣关系,至少这个男人也是喜欢顾晓苏的。
现在,顾晓苏滚落到悬崖下去了,生死未卜,那个男人满腔的怒火,肯定会发泄到她身上来,据说这些地方的男人都很野蛮,跟野人差不多,她才不干招惹他们呢。
只可惜,顾明珠一向是千金小姐,上午上山的时候有啊普带路,而且有些地方她爬不上去还是啊普用手拉着她上去的。
现在,她一个人下山去,天空又下了雨,路面很滑,偏她还穿着一双高跟鞋,所以每一步都非常的艰难,根本就走不稳。
这样的情况,其实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