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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神秘研究社-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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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趣事上。凌羽不得不承认,沙琳是个很优秀的导游。
下午一点,凌羽一行人来到了阿底村,在沙琳的介绍下,他们很快就入住到一个叫金太老伯的家里,沙琳的任务完成,接着她要去他们这里的导游分处报告,让凌羽跟燕麦有事可以再去联系她,她傍晚之前还会待在村子里。
凌羽跟燕麦两人才一从房间里出来,金太老伯让他们喝点水稍微休息一下,半个小时就准备好丰盛的午饭招待他们。洋芋酸菜汤、石烙仔鸡、臼捣仔鸡、凉辣汤、荞麦烙饼、咂酒……看得燕麦两眼发光。
沙琳还介绍过,跟彝族人吃饭的时候,主人将食物推到你面前,你要是不吃,那就代表你看不起主人。
大概是因为燕麦长得比较可爱的缘故,金太老伯将好几大盘食物推到燕麦面前,燕麦本来就想吃,自然不客气,可是撑饱之后,金太老伯还不停给她推菜,她只好勉强吃下去,一顿饭下来,把肚子都吃圆了。
不过,这是好事,因为燕麦吃饱后,肯定在夜晚之前都不会再有食欲了,凌羽正好可以趁这个时候去调查严石跟宋水盈的事。
金太老伯在村里住了有几十年,有什么事情问他肯定错不了,可是凌羽觉得住在人家家里,明明说是旅游,忽然又要找人,这太自相矛盾了,还是出去随便找户人家调查一下,阿底村并不是很大,相信不会太困难。
调查的过程是出乎意料的顺利,凌羽把燕麦让在金太老伯家里,一个人出去,看见有棵大榕树下坐着个正在抽旱烟的老头,那个老头神采奕奕、目光明朗,肯定知道很多事情。
“老爷爷,能不能向你打听一点事情。”
“小伙子,呵呵呵……你是我们村子的客人,你有什么事都可以问的。”
“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户姓严的人家,主人是严风。”凌羽报的是严石父亲的名字。
“哦,‘卖货郎’严风啊,知道知道。”
“那么,宋语家呢?”这次报的是宋水盈父亲的名字。
老头看凌羽的眼神有点猜疑起来,他皱了皱眉,又说:“你想知道他们两家的事情吗?哎,小伙子,虽然我不知道你要查这些事情干什么,但是他们两家并没有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告诉你也无妨。”
原来十三年前,那时村里还很穷,严风是一个挑着担子去城里进货来卖的“卖货郎”,他老婆死得早,留下一个三岁的孩子,他到哪里都带着那个孩子。村里人都认识他,而宋语只是个普通的农户,两人算不上交情。
宋语的女儿小盈也是三岁,就是三岁的时候,一天夜里忽然得了一场大病,高烧一直不退,用了什么秘方都没效。
严风听说城里有特效治疗发烧的药,就连夜赶了三十公里路去城里买了药回来,因为夜里看不清路,回来的时候,严风手脚都摔伤了,满身是血。
小盈吃了药之后很快就退烧。宋语感激严风的大恩大德,就答应当女儿十八岁后,许配给严风的儿子石头当媳妇。
后来,村子受到了旅游部门的扶持,迅速发展了起来,严风趁着景区刚刚开放那会儿,卖了很多工艺品,赚了不少钱,他是最早住上瓦房的一批人。
可是宋家后来也赶上了发展的热潮,宋语的老婆是个精明人,在村里组织起一个刺绣协会,她当了会长,然后去跟市领导联系,希望政府能扶持一下村里的刺绣工艺,让村里的女人们也有工作的机会。
结果,这个提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那些姑娘们的刺绣卖到了全国的大城市里,不久后还卖到了外国。
宋家成了村里最有钱的一家,村里最漂亮那个楼房就是他们家盖的。
老头休息了一下,抽了几口旱烟才一边喷着烟雾,一边继续说下去:“宋家的女儿小盈是越长越漂亮,村里有不少人家都希望娶她当媳妇,只是大家都知道她已经许配给严家,就没人来求亲。
“可是她自己却不愿意嫁给严石,初中她跟严石上的不是同一间中学,上了高中,她自己要去广东读书,八成就是想要摆脱严石……
“不过,后来听说严石也追去了广东,不过我估计小盈早不认得严石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时代不同喽,现在年轻人的婚事,做父母的也管不着。”
这么一来,严石就有了杀宋水盈跟卓一航的动机!但是……严石为什么又要杀纪朵拉呢?
想要深入调查,最好还是等回去后再亲自去找严石,现在这一趟的调查算是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考虑,怎么去找“十三号”地点埋藏的东西了。
现在才下午两点,时间尚早,最好马上行动。于是,凌羽立即奔回金太老伯家里,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要带燕麦走人,金太老伯不收他们的钱,只希望他们下次来的时候再住他家,彝族人送客也有一套礼仪,所以还是耽搁了一阵子。
“我们还要去哪里?”麦子发觉越往前走人烟越少,有点警惕地问道。
“执行任务。”
“到底是什么任务啊?”
“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凌羽带着燕麦走入小石林,一直朝东边走去。一路上,他冥思苦想该怎么跟燕麦说寻龙特工队成立的目的,最后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说法,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去说,那种带有浓烈神话色彩的内容,都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
下午四点三十五分,凌羽找到了定位仪上的那个地点——羊皮卷上的“十三号”,根据提示“鹰”一字,凌羽很快就找到一块巨石,在巨石顶上有一块十几公尺长、七八公尺宽、凸出的扁石,看起来很像是一只随时会俯冲下来的老鹰。
不会吧!难道这次要找的东西,就埋在这块巨石下边!
凌羽使用金属探测器,探测了一下巨石附近的地面,可是并没有任何金属反应,这么说来,这里埋藏的东西应该不是金属制品。
这下麻烦了,巨石有五十公尺高、十几公尺宽,而且还有一部分插到地底下,没有确切的位置,这可怎么挖?
不对!不一定是埋在地下。上边那块突出的石头看起来,像是随时都会掉下来,但是在云南这种多地震的地区,却一直保持着那样的姿势,莫非东西就压在那块石头下边……
可是五十公尺高的巨石,简直就跟柱子一样笔直,要想跟登山一样爬上去,又没带足够的装备,看来只有借用雷龙戒指的力量了。
“麦子!”
“干什么?要回去吃晚饭了吗?”
“麦子,接下来我要跟你说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只说一次,你给我好好听清楚啦!”
凌羽神情肃然地望着麦子的脸,沉声说道:“传说在远古时代,神龙为了封印八大妖兽而牺牲了自己,而神龙的力量幻化成八枚戒指,作为封印魔法阵的力量来源,分布在地球上的八个地方,随着时间的变迁,戒指的力量会衰弱,而那八大妖兽也会逐渐苏醒。
“而在一个月前,我碰巧捡到了一张古代流传下来的羊皮卷,羊皮卷的主人是个走遍亚洲的神仙,他把他找到的宝物埋藏到了四十九个地方,就记录在羊皮卷上。”凌羽将那张羊皮在麦子面前展开来,麦子脸上是一副吃到虫子的表情。
“这四十九个地点用线连起来,就是一个龙头——找到神龙戒指,阻止妖兽重生,这就是我们神秘研究社目前最主要的任务。”
收起羊皮卷,凌羽将蓝色的雷龙戒指给麦子看,“这不是普通的戒指,这是上次来云南凉山十一号地点的时候,找到的雷龙戒指,我用它杀死了其中一只叫‘天狗’的妖兽。看好了!”话音刚落,雷龙戒指就绽放出亮闪闪的蓝光。
“啊!”那道蓝光太刺眼了,麦子难受地捂上了眼睛。
感到蓝光消失,麦子睁开双眼,惊讶地发现凌羽手上的戒指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银杆蓝头的长枪。
“这就是我的武器——龙枪。”凌羽将龙枪在手上抡了几圈,然后放在肩膀上,话中有话地说:“虽然造型是土了点,但是武器跟人一样,不能只看外表。”
“神龙、妖兽……”麦子目瞪口呆。
“我现在要上去取宝物,可能会有危险,你走开一点,知道吗?”
见麦子听话地走开,凌羽用念力驱使电能集中在枪头,像气焊枪那样喷出了尖锐的蓝色火焰。
直到他感觉电能已经足够后,抬头望了望那块鹰状扁石,然后咧嘴一笑,低吼一声,枪头反转,朝着地面用力刺去。
集中起来的电能因为压迫而发生爆炸,产生的强大反作用力,让抓着龙枪的凌羽朝上飞去,不到十秒,凌羽就飞到了巨石上端,然后龙枪一横,插进巨石的外壁,稳住身形后,一手抓住突出的石头,另一只手拔出龙枪,轻而易举就爬到了巨石顶端。
仔细查看,在那块鹰状扁石翘起来的那一头下边,发现了一个人工挖出来的凹槽,凌羽将手伸进去掏了几下,摸到了一个粗糙的罐子。
拿出来一看,那是一个酒瓮模样的黑坛子,用特殊的布料密封着,摇了摇,却没有液体晃动的感觉,但却听到了硬物撞击的声音。
没时间打开来看,因为在这上边凹凹凸凸的,连个站着的地方都没有,要不是凌羽靠龙枪插进石头里,以此支撑身体,他早就摔下去了。
下去的时候当然不能再飞下去,凌羽准备了足够长的绳子,跟固定绳子用的登山钉锤。
打好带口子的登山钉后,再将绳子的一头绑上去,其他的甩下去就可以了,然后在绳子上扣上可以随时收近的滑行扣,这样一来可以保证万无一失。
将龙枪变回戒指,凌羽两手抓着滑行扣一点点下滑,来到离地面十几公尺的时候,凌羽停下来看了看下边,燕麦正朝巨石走过来,一脸的兴奋和期待。
“找到什么东西了吗?”燕麦仰头大声问道。
“哦,找到了!”凌羽朝燕麦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连下滑的姿势也变得更潇洒了一点。
“是神龙戒指吗?”燕麦雀跃。
“还没打开呢,我也不知道。”
凌羽很是诧异,燕麦看起来似乎已经接受了他刚才说的那些话,而且还不到两分钟就融入其中了,不知道该说她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太强,还是该说她根本就懒得思索太复杂的东西。
一天相处下来,凌羽觉得是后者是可能性比较高。
“如果是神龙戒指,可以送给我吗,凌羽哥哥!”燕麦笑得特别甜美。
“那可不行,找回来的东西是要交给社长的,要给谁,社长才能决定。”这时,凌羽放开滑行扣,安全着陆。
燕麦立即扑了过来:“凌羽哥哥,你辛苦了,东西让我来拿吧!”
“不用了,就这点小事还算不上辛苦。”凌羽将那个坛子放进行李袋里,转过身,招招手示意燕麦跟上,“好啦,我们找个地方吃晚饭,然后搭八点的火车回去。”
“为什么我们回去的时候不坐飞机啊?”
“嘿,你还好意思说呢,机票的钱都被你吃掉了,剩下的钱只够买——”
正说话间,凌羽的左眼蓦然闪过一道白光,然后浮起一阵烦躁跟挤压的胀痛感。
猛然回过头一看,第一眼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但是仰起头后,凌羽的心都快要吓得爆裂开来。
他见到原先固定在巨石上边的那块鹰状扁石,无声无息地打了个筋斗,呼的一声离开巨石顶端,朝着他们这个位置掉落!
跑开是绝对来不及了,石头掉下来后还会大幅度朝前滚动,怎么可能跑得开!
“啊——”与此同时,燕麦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形,抓住凌羽的肩膀尖叫起来。
“对了!用这招!”再次运用念力将雷龙戒指变成龙枪,迅速在龙枪上凝聚能量,然后对准即将落地的鹰状石,用尽全力抛了过去。
在龙枪离开手掌之际,凌羽立即抓起燕麦,朝着另外一块巨石后边冲过去,几秒后,背后传来轰的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劈哩啪啦的声音。
凌羽抱着燕麦扑倒在地,燕麦挣扎着要推开凌羽,叫道:“啊,色狼!你又想干什么!”
“你真够麻烦的!”凌羽松开燕麦坐到一边,然后放下背包,打开外表的夹层。
“什么嘛!明明是你……”燕麦对凌羽看不起自己的态度感到恼怒,正想反口谴责,可是当她坐起来后,才发现凌羽的左耳流血了,他正用云南白药往耳朵上擦。
见到凌羽龇牙咧嘴很痛的样子,她就再也说不出口了,扫视四周,到处都是碎石,顿时明白过来:原来他刚才是为了让自己不被碎石砸到而受伤的。“对不起!我误会了……让我来给你擦药吧。”
“算了,止住血就好了。”痛感减退了以后,凌羽的怒火也降了下去。在伤口处贴上两张创可贴,再用纸巾将流过脖子的血擦掉,就算处理完毕了。
他拍拍身上的灰尘站起,去把龙枪找回来后,对燕麦说道:“好啦,我现在没事了。看见没有?这就是我们的任务,通常都是要冒生命危险的,如果你害怕的话,回去可以跟社长说你要退出,相信社长不至于强行扣留你。”
“我不害怕!刚才好刺激啊……而且又可以想吃就吃,这种冒险生活我最喜欢了!”燕麦浑身散发出一种坚决的气势,“我也要找到属于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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