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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养狼-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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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自己的住处,却发现今日自己的小屋被一群家奴团团围住,心中咯噔一跳,有了不好的预感,问道:“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殷府的总管,又矮又胖,笑得一脸不怀好意。“呵呵,大小姐头上一枚珍珠金钗丢了,夫人怀疑是二少爷你偷了,特地较小的来搜查!”

  他阴沉着一张脸,“少在那里诬陷人,我就算是饿死,也不会那殷家一个铜板!”

  “这可说不定!来人,给我搜!”

  眼见那些家奴冲进了自己的草屋,殷落残大吼道:“你们不许碰我的东西!”那里面,有他最珍贵的书籍,他不能叫这帮畜生给毁了!

  “拦住他!”殷府总管叫道。

  两个家奴慌忙上前,拽住了失控的他,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畜生,将他屋里最宝贵的东西一一践踏,甚至,为了找东西,那些人还将他的书给撕碎,扔在了脚下……

  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不会放过你们这里任何一个人的!他攥紧了拳头,暗暗发誓!

  “总管!没有发现大小姐的金钗!”

  “哼!”总管瞧了殷落残一眼,冷哼一声。

  “你们已经找过了,还不快滚!”他推开那两个钳制他的家奴,恶狠狠地叫道。

  “哼!一个杂种也敢这么嚣张!”殷府总管不屑道,他看了一眼满屋子的书卷,脸上露出恶毒的笑容,“我看你是把金钗拿去当卖了吧?”

  他瞪着眼睛叫道:“你说什么?你少在哪里含血喷人!你们殷府的东西!我才不稀罕!”

  “哼!这话,你还是留着跟夫人解释吧!来人,把他带走!”殷府总管一挥手,便将他强行拖走!

  当他被带到大堂的时候,那个女人正坐在那里悠闲的喝茶,两名家奴将他死死按在地上,他大叫:“你们放开我!我没有偷东西!快放开我!”

  “哼!在我面前,还敢这么嚣张!来人!掌嘴!”

  脸上重重挨了几巴掌,顿时,一张俊脸高高肿了起来,而那些下人,知道殷夫人讨厌他,更是卯足了劲表现。

  之后,他只觉得脑袋晕乎乎的,眼前阵阵发黑,可是,在仇人面前,他是决不能晕倒的!

  殷夫人见他双加法中,却依旧露出高傲的姿态,拧眉说道:“贱种就是贱种,就知道做一些鸡鸣狗盗之事!明个可是容萱进攻选秀女的大好日子,我可不想因为你而触了霉头!来人,先把他关到柴房里,后天把他送到官府!”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丫头冲了进来,叫道:“夫人!夫人!小姐的金钗找到了,原来小姐把金钗忘在了花园中……”

  “你个死丫头!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来人,把她给我拉下去!”殷夫人不悦的说道,只是,尽管知道错怪了殷落残,可她脸上并没有一丝愧疚之色。

  “夫人,那么,这人该如何处置呢?”总管指了指几乎快要失去知觉的殷落残,谄媚的说道:“小的今日在他房中,发现了许多书卷,他一个人哪来那么多钱买书?夫人,您不觉得奇怪吗?”

  “嗯。”殷夫人点了点头,“把他关进柴房中,你待会下去查一查,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若是丢了东西,就立刻把他给我送到官府!”

  “小的明白!”

  当他被关到黑暗的柴房中时,他就知道,自己已经在也没有退路了!就算自己安分守己,可是别人却仍不放过他!

  殷府会丢东西,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要将一切过错都推到他头上,他如何承担得起!今日的起始,全是因为殷容萱丢了金钗,之后他处处刁难殷容萱,也是因为今日的关系……

  外面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躺在柴房里,身下是潮湿的枯草,带着一股发霉的味道。滴水未进,再加上脸上的伤势,又冷又饿,脑袋也昏昏沉沉的。

  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觉得胸口上闷闷的,似乎有千斤巨石压在身上,他一睁开眼,见到面前的情形,睡衣立刻消失不见!

  只见一个胖胖的身体压在他身上,带着淫邪的脸正趴在他脸上,不是殷府的管家又是谁?

  他顿时觉得一阵冷意从头凉到脚,惊恐的教导:“你……你干嘛?”

  “嘿嘿……二少爷,这时候,你还假装清高什么?谁不知道你娘是青楼出身,能干净到哪去?不如从了我,以后还能过点好日子……”

  “你这畜生!给我放手!”他惊恐的大叫,只是,他手脚被绳子绑着,根本无法反抗。

  “哼!你要是不乖一点,待会受罪的可是你!要知道,把你送进官府之后,到时候那些如狼似虎的犯人是不会放过你这种细皮嫩肉的少爷,呵呵……”

  他沉默了,低垂的眸子在黑暗中,浮现一丝冷光。

  殷府管家见他不语,还以为他认命了,登时喜上眉梢,双手去扒他的裤子——

  “喂……”他轻轻叫了一声,声音平静如水。

  “怎么了?”满是横肉的脸上,出现了疑惑之色。

  “我手脚被绑着,这样做起来恐怕不尽兴吧?”

  “嘿嘿嘿——真是个饥渴的骚货,迫不及待吗?”殷府总管不疑有他,低头将他身上的绳子解开,今天刚被打过,有没有吃东西,谅他这瘦弱的身板也掀不起大浪。然而就在这时,他趁那个总管不备,随手抓起地上的一块石头,狠狠朝他的脑袋上打去——

  “唔——”对方连惨叫声还来不及发出,就这样倒了下去……

  他站起身来,狠狠盯着地上的人,一张脸,狰狞恐怖!他似乎觉得不解气,接连在他脑袋上砸了数十下,直至对方的脑袋血肉模糊,他才惊恐的丢下了手中的石头……

  望着满手的鲜血,他的脑海一阵空白!

  他……他居然杀了人!

  月光从窗口照了进来,他呆呆的坐在地上,奇怪的是,明明是第一次杀人,可他的心里,非常平静,没有一丝沉重的罪恶感,反而隐隐带着一丝兴奋……

  原来——杀人是这种感觉呀!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沉重呀……

  “呵呵呵……”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将殷府的人全部杀光!将那个该死的女人杀死!将那些曾经欺负他的,曾经看不起他的,统统都杀光!

  可是,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怨恨,他知道,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就办不到,恐怕他连殷府的大门都出不去,就会被送到官府!他殷落残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趁着黑夜,他从窗户里翻身出去,也许是那个总管有交代过,不许别人打搅,四周竟然一个看守的人都没有,正是逃跑的大好时机!于是,他连夜逃出了殷府,逃出了城镇……

  无处可归的他,身上只呆了几个铜板,无奈之下,他只好一路上靠替别人写家书赚点钱财,兜兜转转的几个月光景,他也只靠着身上的一点积蓄,趁着秋试来临之前,赶往京城……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这辈子令他终生难忘的人!

  养狼  番外 第四章 殷落残(三)

  出发到京城的途中,经过柳县时,听说那里山贼猖狂,专门打劫路人,想到自己为数不多的盘缠,再三思虑,他只好决定绕远路赶往京城。

  第一次出远门,对于某些地方不甚熟悉,兜兜转转浪费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他才来到京城,只是,那个时候,秋试的期限早已过去……

  这一年的深秋,居然提前飘起了雪花,而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既然秋试已经过了,他只能等待几个月后的春试。

  快要到达京城之前,他在一个小镇中驻足,如今天色已晚,再加上雪越下越大,若是不找间客栈住下,恐怕要露宿雪地之中。可是让他气愤的是,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不管什么地方,都有存在。

  “不好意思呀,客官,小店的客房全满了,您还是另找住处吧!”店小二语气中充满了鄙夷,明显见他衣着朴素,不愿做他的生意。

  他生性高傲,既然人家看不起他,他也不愿继续呆着这里,因此,转身就他出客栈的门,哪知,他临走时,听到那个小二发出一阵轻蔑的笑声,“就这副穷酸样,也想住客栈!哼!”

  他脚步一顿,怒意登时油然而生。虽说从小他就受尽白眼,凭什么来到外边,也要被别人欺辱?

  争相发火,背后却突然响起了一个好听而又清脆的声音——

  “这位兄台,请留步!”

  他下意识转头,然后眼里闪过一道惊讶之色!

  叫他的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孩童,看起来有十岁左右,身上披着一件价值不菲的厚重狐裘,旁边站着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小丫鬓。但从外貌来看,这个男孩非富即贵,脸上带着与他年纪不符的深沉,冷静。

  因为他出身贫寒,所以他向来讨厌那些富家子弟。然而,眼前这个男孩,却没有一点令他厌恶的地方,甚至,让她有种想要亲近的感觉——

  “小弟弟,你是在叫我吗?”

  那个男孩点了点头,眼神澄澈,“我订的房间很大,兄台若是不嫌弃,可以暂时住到我那里!外面雪下得那么大,你就算走到晚上也找不到住处的!”

  出乎意料,这个男孩口气成熟,一点也不像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一般小孩子,最起码也应该称呼自己为“哥哥”,而不是兄台,这个小孩真是有意思!

  “可是……在下身上银两有限,恐怕……”他说着,低下了头,不想在对方眼中看到鄙夷之色。

  “没关系!四海之内皆朋友,我就算是认了个朋友吧!”男孩温和一笑。

  朋友?他难以置信的愣在了那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生中,他从来没想到,自己还可以从别人口中听到朋友两个字——

  活了十几年,第一次让他处于感动的,竟然是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孩童……

  男孩见他发愣,将他拉进了他的房间中。他低头一看,男孩幼小的手背,凝白如玉,颜色如同上等珍珠一般,令他不禁失了神,他的肌肤,摸起来一定很舒服吧?

  他猛然一惊,自己怎么会有这种龌龊的心思,这样一个孩子,看起来就像仙童一样,让人不敢亵渎,更何况,他是第一个没有嫌弃自己的人,而自己,竟然对他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屋内燃烧着火炉,非常暖和,男孩一点都不拘束,与他闲聊。令他惊讶的是,这个男孩举止文雅,学问很高,甚至还在他之上,若不是亲眼所见,他恐怕以为和他交谈的,其实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

  莫非是他见识短浅,根本连一个小孩子都不如?有生以来,他的自尊,第一次被打的彻底!

  交谈中得知,这个男孩是一大户人家的孩子,家住京城,因为从小体质弱,被一个高人收为徒弟,精通医术,年纪轻轻就已经在外面闯荡,这让他更加肯定,眼前的男孩果然非同一般人!这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神童吧!

  自己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明知不可能,却依然想要争取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当他得知自己的遭遇,以及要进京赶考的事,二话不说就要赠与自己银两,被他一口拒绝了!开玩笑,就算他再落魄,也不能去要一个小孩子的钱!好在那个孩子知书达理,也没有勉强自己手下她的东西,而是从身上掏出一封书信,交给他,“我与京城中的某位官员有些交情,你若是遇到了麻烦,可以把信交给他们,保你无事!”

  看着孩子说话的语气,都不像是假的,或许他是某位大臣家的公子也说不定

  能利用的机会,他不会放过,倘若错过,他就没有机会了!

  因此,他收下了男孩交给他的书信。

  直至次日,男孩离开,他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忘记问他的名字,简直是失算!

  算了,等到日后自己飞黄腾达,定会找到他,报答他恩情!

  那封书信,他如视珍宝一般,放在怀里,不到必要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动的。

  好不容易等到了次年春试,他怀着满心的激动,来到考场,只是,因为他没钱贿赂那些考官,险些被拒之门外,也是,自己不过是一介底下的平民,如何与那些世家子弟相比。后来,他终于想起拉那个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孩,曾经交给他的书信……

  将书信交给其中一名考官,那名考官拆开信看了之后,惊讶的问道:“你与王爷认识?”

  王爷?他的脑海里顿时一阵空白,原来——原来那个男孩竟然是大离王朝的王爷!

  因为那封信的关系,他顺利的进入了考场,也顺利的考中了状元!

  大殿上,受封那日,他在朝堂上四处寻望,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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