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同人]花满长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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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的少年个头不高,稚气未脱的脸只是微微雕刻出棱角,虽然只有十五岁,但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眸,却透露着深谙世事之后的冷漠。
他接过男人递来的竹筒,塞进怀中,竹筒里,是密探以死换回的突厥各部的军事图。他没有说话,只是沉默不语地看着男人的眼眸,仿佛只要通过那无关痛痒的一眼,便可以代替生离死别的前言万语。他只是他的将军,不是父亲。
“去吧。”
男人催促。看到这样无情的儿子,他竟然没有一丝愤怒,冷静的就好像那根本就是理所当然。
少年执马回身,决绝得只为血色斜阳留下一个孤独的剪影,玉门关外的霜,冻结了他迎风而展的战袍。
“灵儿,你真的,无话可说?”
胯下的枣红马停滞了片刻,在刺骨的寒风中,渐行渐远……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围亦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黎明的一声号角,响彻在茫茫荒野,马上的少年一骑当先,如同罗刹再世,与重重围困之中挥舞着家传的黑金宝刃,任凭血光,污染了身上那熠熠生辉的金甲黑衣。
他从不用箭,所以根本就不懂得暗箭伤人的危险,虽然他早已看透生死,冷漠成熟,但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泯灭了所有,也无法完全去除掩埋在心智中的那一抹淡淡的血气方刚。
架住一个不怕死活的家伙的长戟,空着的一只手只一拳,就将那家伙胸前的护心镜打得粉碎,周围的亲兵看到这一幕,斗志更加昂扬,而枣红马上的少年,只是很快地解决了那家伙的性命,策马向敌军左侧杀去,在那里,透过重重敌军的包围,隐隐可以看到一个浑身浴血的人,一个被他称为“将军”的父亲。
枣红本是良驹,黑金啸傲天际。执着于杀戮中的他只是像一只嗜血的猛兽馋噬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却忽视了自敌军后方,放出的一支箭尖直指他后心的冷箭。
“灵儿!”
有人窜上了他的枣红马,将他护在胸前,而本应射向他的冷箭,扎在了那个男人的背上,深深插进他的心脏,而飞溅而出的血光,沾染了他的眼眸,洒落在地上,染红一地黄花凄凉。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有这种情况,在他心中,他虽称不上父亲,但却是将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以当他在他面前闭上双眼,停滞呼吸,他心中徒留的一丝温暖,也渐渐冷了下来,随着他一起,掩埋进那葬着无数忠魂枯骨的大漠风沙……
“吴邪,有我这样的儿子,对他而言,是一种悲哀。”
线条分明的唇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明明是倾国倾城的容颜,却不知为何,撞进吴邪心里,像是吃了未熟的涩果,苦而难言。
“小哥,你在想什么,也许他只是想在生命尽头,在你心中,做成一个‘父亲’。”
张起灵侧过头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凝望着盛开的迎春,亦或是凝望着迎春簇拥着的,那位清秀公子……(第三章完)
16。
第四章 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柳道离别
周至虽是长安治下的小城,但这里的繁盛大气,绝非江南小镇的繁华可比。如果说江南的渔乡小镇像是一杯沁人心脾的茶,淡雅的纤尘不染,那么这里,就是一杯醉人心神的酒,浓烈的,如同滴入水中的墨,既然无法洗去,只好沉浸,沉醉,沉溺,直到所有一切,变成阴霾的黑……
晌午,“同福酒家”,客满。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耳中充斥着诗风,鼻翼充斥着酒气。修长的指抚过缺失了一个小口的白瓷茶杯,望了一眼沉浮于茶水中的茶梗,俊眉轻蹙,轻轻吹了吹,然后一抬手,喉结微动,杯中的茶水便尽数吞入腹中。
“优雅!”有人道。
张起灵抱着手,沉默不语。一身月牙白锦袍的吴家贵公子绽开笑颜,杯中的女儿红,一饮而尽
“才俊!”有人道。
“哇哈哈哈。”
抱着手的张起灵微微抬起眼,扫了一眼一旁放声大笑的人,面无表情。“啪塔”,手中的折扇重重合上,吴家公子略觉失态,只得压抑住了笑,对着声源处拱了拱手。
“如吾有幸,得郎如此,夫复何求?”
不知哪家的红粉俏佳人,酥胸半露,媚眼含春,自二楼探出头来。
“美人啊!”
王盟盯着楼上的人,看直了双目,碰洒了桌上的酒壶。
“肤浅。”
吴家公子摇头叹息道,一把折扇,径自拍在了王盟的额头,眼角,却有掩藏不住的得意。张起灵依旧抱着手,盯着天花板,唇角上扬了一个弧度。
“替我多谢你家小姐的青睐,只是这成家大业,须得父母操持。”
自楼上走下一位家丁装束的男子,吴邪拱了拱手,鞠了一躬。刚刚那一抬眼,楼上的小姐虽然美貌如花,却庸脂俗粉,难登大雅,吴邪暗暗啧了啧嘴,只希望这小姐明白是非,不要死缠烂打。
“这位公子,我家小姐,请您楼上小聚。”
家丁绕过拱手的吴邪,对着坐在吴邪身旁的张起灵行了一个大礼,作了一个“请”的动作。
“噗,哈哈哈哈哈……”
看着面黑如铁的吴邪,王盟哈哈大笑,下一刻,便被飞至的折扇砸到了桌子底下,碰翻了一桌好菜。
张起灵面无表情地抱着手,盯着面黑如铁的吴邪,顿觉心情欣悦。
“这位公子你……”
腰酸背痛的家丁维持着“请”的动作,面部的肌肉已经笑的僵硬,正待发作,看到黑衣男子半眯起的俊目,未出口的话语,直接吞入腹中,支支吾吾,不知所言。
又为空杯续满茶水,张起灵不急不慢地小口饮下,掸了掸衣上的尘土,金口微张:“不去。”
17。
“公子不要不给面子,我家小姐,可是本地陈员外的独生女儿,掌上明珠,家财万贯,别说是您一介寒衣,就算是那平卢节度使安大人,也得给我家员外几分薄面。”
吴邪啧了啧嘴,刚刚就觉得那小姐浓妆艳抹,举止轻浮,已经猜到这必然是哪家的闺秀,可没想到,会如此纠缠,看看那横眉冷目的家丁,他终于领悟到何为狗仗人势,何为鸡犬升天,平卢节度使,谁不知那安大人可是狼子野心,小人做派,明明比当朝贵妃大了十八岁,还恬不知耻,奉其为母,实乃世间一大奇闻。
张起灵还是没有动,只是在听到“安大人”这三个字时微微蹙了蹙眉,慢慢敛下了眼眸,腾腾水雾中,本就缺乏表情的脸变得更加朦胧。
“这位公子……”
又从楼上走下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丁,看到这样的架势,似乎是打算霸王硬上弓。吴邪轻轻笑了笑,手中的一把折扇挥舞开来,酒店里的众人只见一抹白虹闪过,几个虎背熊腰的大汉便躺倒在地,不知是死是活。
“比啦”一把折扇打开,扇面上的牡丹招蜂引蝶,旁边一个瘦金体的“邪”字,笔法风流,笔锋大气。
“在下最看不惯狗仗人势着,如有冒犯,千万海涵。”
吴邪拱了拱手,手中的折扇又“刺啦”一声合上。风流潇洒,仪表堂堂,显山漏水的吴家贵公子终于吸引了看官的眼球,满堂喝彩,更有甚者拍案叫绝。
“惭愧,惭愧。”
苦媳妇熬成了婆,但这婆婆的苦衷,也只有在年华逝去之后才能有所感触。被忽略的不快瞬间扫除,接踵而至的,却是连绵不绝的赞誉,吴邪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尴尬地笑了笑,一双清亮的猫儿眼眯起,嘴唇上翘,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
“公子,小心身后。”
店老板一声惊呼,吴邪只觉得有东西贴着自己的耳边飞过,紧接着就是一声脆响,一声痛呼。
回过头,一个家丁握着血流不止的手腕,旁边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而地上的一只茶杯早已摔得粉碎,还有一些残留的茶叶梗散落在一旁。
“小哥……”
张起灵还是坐在原地,只是手中的那只白瓷茶杯不翼而飞,波澜不惊的眼眸,也没有了刚才的空无一物,而是星目半眯,注视着楼上的俏佳人,浑身散发着杀气。
清楚地看到楼上的女子心虚地吐了吐舌头,小心翼翼地缩回了脑袋,而狼狈落魄的家丁也仓皇地退上二楼。刚刚还热闹非凡的酒家,突然鸦雀无声,就连店外杨树上的那巢喜鹊,也似是察觉到了什么,闭上了聒噪的嘴。
“众位,众位……”
“当!”“当!”“当!”
三声锣响和着起伏的马嘶,打断了店老板的圆场。
“差点忘了,今天可有马会。”
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放下手中的饭食从怀中掏出几枚大钱扔在桌上,长腿一跨,出了酒店,其余客人也陆陆续续付了酒饭的钱,匆匆忙忙出了门。
“老人家这马会……”
吴邪有些好奇,转身询问店老板。
“公子,这马会啊,有趣的紧,但去看看,若您有眼力,还能寻得一匹宝马良驹回来。”
店老板是个和善而健谈的老人,精神抖擞,提起马会,更是兴致勃勃。
“说到这宝马良驹啊,有些可惜,今天怕是要处死那匹‘飞雪踏’了,可惜啊,可惜,天生好马,只是性格暴烈,难以驯服,三年间摔死3个主人,这一次,怕是真的在劫难逃了。”
“性格暴烈,就该处死?”
吴邪握紧了手中的折扇,一双秀眉,拧成了一团。
“公子不知,这是马会的规矩,更何况,还牵扯到人命……”
店老板摇了摇头,微微叹了一口气。
“吴邪,我们去看看。”
白皙的手腕被人捉住,被修长的指牵出门去,空落落的店中只留王盟一人,守着残羹冷炙,手足无措。
18。
突然而至的春雨打湿了营州城中的红墙绿瓦,沿着雕工细致的飞檐蜿蜒而下。
“滴答”,一滴雨水滴落在已经凉了的茶碗中,如同髭须男子手中的子,下落在厮杀的棋牌上,融汇进缠绵的雨季,峥嵘却杀机四伏。
楚河为界,两岸厮杀不绝,对面的青衣男人摸了摸下颌上并不算浓密的胡须,眉头紧锁,端起茶碗一饮而尽,丝毫不顾忌混入茶水中的雨。
“人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安大人此举,何意?”
髭须男人转了转右手无名指上的碧玉戒指,被浓密胡须遮盖的唇翘起,露出一口并不洁白的齿,粗犷眉宇下的眼眸透露着多年混世的圆滑。
“史大人,此子虽是小吏,然,可覆大局。”
“就凭此子?笑话,实乃笑话……”
“史大人不信?”
“安大人,非我有意取笑,只是单凭此子,便想杀人无形,实乃妄谈罢了。”
“信与不信,史大人,且下完这局棋再说……”
风吹干了最后一滴雨珠,青衫男人望着无力挽回的棋局,手中的茶碗黯然落地,泼洒了一室茶香。
“将军!”
帅旗被拔,从森森碉堡般的城池上扔了下去,弥漫了天空的红,最终融进黑暗中,找不到一丝踪迹,二士簇拥着黑帅,踢倒红帅王座的,是一匹毫不起眼的“马”。
“安大人棋高一筹,小弟服了,服了!”
拱手作揖,却摇头哀叹,满目惋惜。青衫男人此刻,只后悔轻视了那颗小小的棋。
髭须男人把玩着手中的子,看到青衫男人心有不甘的样子,莞尔一笑。
“史老弟,一局棋而已,别因此,弄坏了你老哥我好不容易搞来的檀木贵妃椅。”
青衫男人闻言匆忙起身,用洁净的衣袖抹了抹自己刚刚坐着的地方,一双有些浑浊的眼,战战兢兢地打量着微笑的髭须男人。
“安大人我……”
“哎。自家兄弟,且坐,且坐。”
被一双结实的手掌压住肩膀,青衫男人又坐回了檀木椅,只是这一次,完全没了刚刚的悠然,颤抖着双腿,不知在害怕什么。
髭须男人看到这情形又是不明意味地一笑,后退几步,坐在青衫男人一旁,拍了拍手,既有府中侍候已久的伶俐丫头备好了酒食。
“史大人与我同宗,此杯,但敬同宗之谊。”
“不敢,不敢,烦劳安大人。”
颤抖着双手接过,闻着杯中的酒香,青衫男人啧了啧嘴,一口饮干。
“哈哈哈哈,你我既是同宗,何来烦劳,来来来,此杯,但敬同朝为友。”
手中的酒杯又被添满,一旁的烤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腹中饥饿难耐,可看着那双盯着自己的眼睛,青衫男子只得闭目仰头,以自己最豪迈的姿势,喝干杯中的酒。
“好!虽在汉地这么多年,史大人还保留着咱们突厥男儿身上的血性,够豪迈,够气魄。”
手中的酒杯再次被添满,青衫男人狐疑地看了一眼旁边提着酒壶的髭须男人,晃了晃杯中的酒。
“安大人,这杯……何意?”
结实的手夺过酒杯,髭须男人一口喝干,从口角溢出的美酒沿着唇角两侧浓密的髭须流下,他野蛮地捋了捋须,将空了的黄金酒杯丢弃在地上一脚踩扁,唇上虽然还带着笑,可圆睁的目,透射着熊熊烈火,像是一只饥肠辘辘的虎。
“史大人,我们突厥人,吃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