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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沈王]劝君怜花-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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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盯着他的脚步,面上突然露出惊讶:“你要杀我?那‘无敌宝鉴’怎么办?”
  “王公子聪明一世,怎么此时却倒糊涂了。只要东西在,人死了又有什么要紧。再退一万步将,老夫都一大把年纪了,即使再精妙的武功,怕也来不及练了,又何必辛苦再去寻它。”
  “也对,”王怜花居然跟着点头,“那我一死,别人多数也就找不到那‘无敌宝鉴’了,自然就是帮了你个大忙。”
  李长青哈哈大笑:“王公子一点就通,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奇才,可惜啊……”说着又上前两步,缓缓举起手,“王公子不出手和老夫一搏么?”
  王怜花又叹了口气:“这下无敌宝鉴非但保不了命,还成了催命符了。喂!我可打不动了,你再不来救我,就要给我收尸了!”
  屋里众人俱是一愣,也不知他到底是在对谁说话,此时还有谁能救他,难道是沈浪?
  花厅门窗突然大开,门外的小院里,五台山天龙寺的天法大师,“华山玉女”柳玉茹,“雄狮”乔五,花四姑,铁化鹤和柳伴风夫妇,等等诸人,将小院挤得满满当当,就连冷家三兄弟,和他们的结义兄弟“气吞斗牛”连天云,也在其中。站在最前面的,正是沈浪。除了沈浪,王怜花还会向谁喊救命?
  这些人,都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趁着王怜花推翻棺盖时的动静而来,又有意隐藏身形,李长青和齐智都被突然出现在棺材里的王怜花吸引,竟然一直不查。
  仁义庄确实不怕江湖上莫须有的传言。但若是众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呢?
  王怜花一个倒翻,落到沈浪身边。扯了扯身上粗布白袍上的褶痕,扶着腰低声抱怨:“这一路,颠得我腰都快断了……总算直起来了……”
  沈浪一脸沉静,全无遇到杀父真凶的激动愤恨,目光温和,甚至还带着温暖的笑意。
  他的身世,隐藏的再深也没能瞒过王怜花;他的怀疑猜测,王怜花也帮他套问明白。他不是信神拜佛之徒,却突然感激上苍,感激此人不再是宿命定下的对手。
  沈浪姓沈,这是一句废话。但却没人知道,那是沈天君的沈,浪迹天涯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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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里墙外

  大名鼎鼎的仁义庄,竟会参与十年前衡山一役的谋划。
  恶名昭住的快活王,竟在葬身火海,一夕之间灰飞云散。
  江湖武林,风云夕变,无数人的鲜血和性命,最终只留下一个个神乎其神的传说,流传于坊间,变成了茶余饭后的消遣佐料,为说书的伙计添了些新故事。
  孤身千里勇斗快活王,智计无双再敌仁义庄。沈浪的侠名,不但遍传武林,连乡野市间的酒楼客店里,若没一两个会讲沈浪义举的说书先生,那必定是生意惨淡,清冷一片。
  然近几日,坊间的传闻却渐渐转了风向,说起了另一个人物来——王怜花。
  倒非是人心善忘,实在是这个人太过神秘,所言所行,又太过惊世骇俗。而真正令他声名鹊起的,却是江湖上突然出现的王记当铺。
  没错。是王怜花开的当铺。虽叫当铺,却不收金银。什么都可以当,什么都可以要,无论任何需求,只要王怜花点头,都能够如愿以偿,但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却也是出人意料的。
  一个月前,衡山派掌门七岁的独子病重垂危,群医束手,送到王怜花手里时已是昏迷不醒,仅三天三夜,那孩子虽说不得活蹦乱跳,却是切切实实自己迈开双腿,走出大门。王怜花却开口要衡山派的大弟子石明做聚横阁的护卫。
  江湖上人人都知道,“要寻王怜花,先到聚横阁。”可往往要寻到了聚横阁才发现,有名字豪气冲天的地方,竟是个娇娘温柔,小倌妖娆的青楼馆。堂堂衡山派,本不可能甘心受此大辱。怎奈王怜花有言在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于是,原本极有可能成为衡山派下一任掌门的石明被革出门墙,成为了聚横阁里的一个看院护卫。
  至此,王记当铺,名扬天下。
  洛阳清晨,花市如织。正逢桃花牡丹花期交叠,满目嫩红的花海,清香袭人。
  三都楼,号称以左思的《三都赋》而名,虽说不上是洛阳城里最大的茶楼,可无疑是最热闹的一个。位置极好,就在聚横阁的正对面,难怪这里关于王怜花的消息总是要灵通一些。
  三都楼正对花市,为避与购花人潮冲撞,早间只有二楼迎客,虽少了一半的地方,却有花香送茶,又能赏花姿摇曳,生意反倒更好了几分。虽是清早,也坐了大半客人。说书人自然不肯放过这个赚钱的好时机,吱吱呀呀的胡弦一拉,直接就说上了这王记当铺:“要说这王记当铺,最近可是要吃亏了。”
  此言一出,茶楼上大多数人都露出了好奇的神色。唯独临窗一角独坐的青年男子,还是定定的望着窗外,好像完全没听到茶楼里的动静。
  “众位都知道,这洛阳城,一分为二,东城“中原孟尝”欧阳喜,西城‘铁面温侯’吕凤先,那都是跺跺脚四城乱的大人物。这吕侯爷有个老来子,今年刚满十八,谁知非但不早早娶妻生子的让老爷子抱上孙子,还迷上了个聚横阁的小倌!”
  他话语一顿,胡弦再拉得几下,吊足了众人的胃口,直等到连得两把铜钱作赏,这才接下去道:“话说吕小侯爷不好那美娇娘,可把吕老爷给急的哟,哪怕他迷上的是个妓子,也好歹还能生孩子不是,这一来不就绝了吕家的香火么?吕老爷软硬兼施,打过骂过哄过求过,他儿子硬是不肯回头,还直接找上了王记当铺……”
  众人“哦”的一声,都明白想来是王怜花插手管上了人家的家务事,惹怒了“铁面温侯”。
  临窗的男子这时才转身将手中的茶杯放下,脸上带着沈浪独有的笑容,几不可见的摇了摇头:“这‘铁面温侯’虽然在江湖上名气不响,但在洛阳城内,所谓强龙难压地头蛇,还是颇有些翻云覆雨的手段,就算是官场上的官老爷,也得给他几分薄面。那小魔王素来嚣张,这回,要是吕凤先再邀些本就要找他麻烦的武林同道,加上官府的力量……”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
  仁义庄一战,王怜花当居首功。若非如此,以他当时在江湖上的恶名和快活王之子的身份,其他武林同道又岂会轻易放过他?
  可沈浪力战李长青之后,却四处都寻不到他。不见了这个小魔王,其他人自然乐得高兴,只当他良知发现,无颜面对众人而隐迹江湖。唯沈浪深知他的性子,又怎会甘于如此。
  果然,仅过了半个月,江湖上就多了个王记当铺。还闹得如此轰轰烈烈。
  想到这里,沈浪不禁苦笑:“这个小魔王!当铺?也只有他想得出来。”
  不过,又看了一眼唾沫横飞的说书人和一众听得津津有味的茶客,再想想现在江湖上的王怜花之名,更是无人不知。突然觉得,既然他喜欢这样的热闹,随他去也好。
  王怜花,就在这一墙之后。
  目光突然一凝,一个白衣少年跨入了聚横阁。匆匆而来,举手投足间,又偏偏带着说不出的文雅清华之气,仿佛文质彬彬的世家弟子,又像年少成名的武林俊彦。
  有些人,说不清他的与众不同之处究竟在哪里,但无论任何人只要瞧他一眼,就会觉得他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就算被淹没在人群中,也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王怜花就是这种人,这个少年无疑也是这种人。
  他第一次来时,沈浪就注意到了。短短一个月内,这少年几乎日日前来,有时更干脆宿于聚横阁内。可沈浪却知道,他绝非寻常的欢客,他是来找王怜花的。
  王记当铺,要价极狠。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去找王怜花。所以王记当铺,从来都没有回头客。更何况是天天见面的客人?这俊秀非凡的少年,到底是什么人?
  “要寻王怜花,先到聚横阁”他嘴里默念,“聚横阁?眉是山峰聚,眼带水波横。终日眠花宿柳,王怜花你究竟想要如何?”
  不知为何,沈浪心里不舒服起来。忍不住伸头往窗外探了探——也不知那吕凤先何时会来。
  墙内。
  桃夭灼华,竹青欲滴。红绿相配,本是世上大俗。
  少年华冠,锦衣彤彤。男子绯色,本是穿衣大忌。
  可落在这人身上,原本的大俗之色,却更衬得竹节纤细挺直,一股谁也亵渎不得的铮铮风骨,反倒为这美若春水的桃花平添了几分凌然傲气。原本的大忌之配,那人只是立在那儿,便生生将一身绯衣穿出无尽风流清朗。
  谁言桃花无气节,谁道男儿不堪着红衣,岂不见如此人面桃花,美景如画。
  就连那低低幽幽的箫声,也褪去悲泣的音色,多了几分欲语还休的味道。
  白衣少年站在回廊尽头,痴醉得几乎摒住了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白衣少年也是名人哟~很有竞争力的情敌丫~有木有人能猜到是谁?根据时间年龄算一算啦~应广大人民群众之情,沈浪倒追,现在开始!【明明是自己的恶趣味好不好……


☆、搭台

  察觉到背后有人,王怜花箫声忽顿。一管晶莹剔透的白玉箫在指间转了半圈,在左手掌心轻轻一扣,声音清朗,如竹间清泉:“李兄今日来得倒早。”
  “一夕迷离桃花梦,红雨为裳;满院青苍君子骨,斑竹痕渍香。”姓李的白衣少年见王怜花回头,眼睛微亮,原本一曲未了的些许遗憾立刻无影无踪,反倒生出些余音绕梁之感,本该如此的感叹来。
  “哈哈哈哈,”王怜花放声大笑,绯色轻衫下摆微扬,和身后的桃花浸成一片逼人的艳色,“探花郎不愧是探花郎,以花喻人,却不带丝毫女子扭捏情态,叫我明明想翻脸将你打出去,偏偏又发不出火来……”
  那白衣少年正是出自“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家次子李寻欢。他以未及弱冠之年,高中探花,才华极高。只因不喜朝堂阿谀,这才初初涉足江湖。
  听他开口要打,李寻欢也不恼,反而唇角淡淡扬起,眼里笑意深深:“大凡才华横溢之人,总也生就了一身傲骨,越是天赋异禀,越是傲然不羁,更遑论是如王兄这般不世出的风流人物。貌比桃花,青竹作骨,我这可是在赞你。”
  “罢罢罢,论文采,总高不过你探花郎去。你说是赞,我就当好话听了。”
  王怜花临花靠竹,一双微微显出些麦色的手和那白玉箫放在一处,虽不见白皙,却端的一股别样的风流姿态。
  “不论文采,论音律又如何?”李寻欢微微一笑,从他手里抽出玉箫,毫不避忌的放到唇边。
  王怜花先是一愣,箫乐如春雨入夜一般,淅淅沥沥的从李寻欢唇间飘然而出,正是他刚才未吹完的半阙曲子。思绪竟也渐渐随着绵绵箫声,一节一节的越飘越远。
  独自离开,是当时他唯一的选择,也是他的骄傲。
  揭开了仁义庄的真面目又如何?他是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儿子,再不想承认,身体里流的血却是全然不可改变的事实。仁义庄的悬赏告示和花红存余,皆由沈浪接手。仁义庄的大门上还有他的人头令,要他如何还能再留在那里?
  再说,他可以离开,他就不会追么?又不是真是根木头。王怜花的王记当铺在江湖上名头如雷,他都不晓得来寻?朱七七一跑,他倒巴巴的去找,怎么换做……
  忽又失笑,怎么把自己和那个女子比到一起了……不由地连连摇头。
  可这都已经一个多月了……沈浪啊沈浪,仁义庄就算有再多的事情,也该忙完了吧。
  暗自下定决心,再给他最后十天,再十天,他要是还不出现……
  “王兄?”李寻欢的声音温润仿若递到他面前的这管白玉箫。
  原来一曲已了。
  思绪陡然收回,王怜花的面色隐隐多了分冷冽:“随手的玩意儿,李兄既然喜欢,送你了。”再不看那箫一眼。
  李寻欢眸色一黯,面上却笑的如沐春风:“蒙王兄不弃,容在下叨扰了那么久,我又怎好再夺人所好?”
  话虽是这么说,递出白玉箫的手却收了回来——王怜花所赠,如何能不收?
  此时,远处曲廊,一名白袍女子飞奔而来,却止步于回廊尽头,微微躬身,出言请示:“公子。”
  王怜花含笑摆了摆手。
  那女子快步走上前来,先向李寻欢行了一礼。
  李寻欢风度翩翩的打了个招呼,负着手背转过身,踱着步慢慢走入桃花丛中。
  那女子凑到王怜花耳边,轻言道:“人已经快到了,公子看,布置在东花厅可好?”
  王怜花眉梢一挑:“要唱大戏,台不够大怎么行,”并起两指,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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