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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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尺规?绝无!*”
那段时间我在拉蒙奇的宅子里几乎没出去过,乔舒亚在回洛杉矶之前来看我,带了一盒在东村那边买的意式乳酪蛋糕。“我听你说过那家店好几次,不过找起来还真有点麻烦。”
他把盒子放在了厨房的料理台上,我正准备做个意大利面——好吧,微波炉意大利面,没料到他会来。事实上他也联系不上我,我把手机卡给丢了,宅子里的座机早就停了,我的社交网络账号和电子邮箱里充斥着那些示威者的热情洋溢的支持和赞美、还有想要采访我的记者,让我根本不想打开它们。那几天里我简直是个隐者。
“在纽约我可以做你的向导,不过要等他们对我不那么感兴趣之后。”
“别担心,人们的忘性总是很大。”他笑着说。“我今晚就要回洛杉矶了,不过在此之前我可以至少让你少吃一餐微波炉食品。”
于是我把那盒意大利面丢在炉灶边。并不是我懒得做菜,只是我会在微波炉食品和自己做的晚餐之间选择比较不难吃的那一种。乔舒亚拿了几个马铃薯洗干净,划了十字、放了盐、裹在锡纸里——这还是他去年买的,丢进烤箱里烤了,然后用冰箱里仅有的莴苣、番茄、金枪鱼罐头和剩下的半包薯片做了个类似凯撒沙拉的菜式。
乔舒亚问我论文写了没有,我诚实地说大概写了六七百个词。有不少大学生参与了这次运动,但它并未波及波士顿,还有几天我们就要返校开学。他起身去碗柜里拿了两个白瓷盘,稍稍冲洗了一下,分了两块蛋糕。“我回去洛杉矶还有点事要做,但我还有时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一下。”
事实上他说帮我一下的时候,意味着他可以替我写了。在大学的几年中,他经常帮我写作业写论文,经济学专业课我没听过几节,我尤其讨厌计量经济学那一门课,以至于在那位教授的课堂上我看完了《尤利西斯》和《芬尼根守灵夜》。有时我还逃课去参加自由写作一类的课程,乔舒亚总是给我讲解课本,学期末帮我复习。好在本科里人文类的课程不少,最后的成绩大体上不算太难看。我有时很好奇教授们究竟是不想拆穿还是真的看不出来,但我认为最有趣的是,乔舒亚和我一起创造出了一个纳撒尼尔·威尔森。他模仿我的行文习惯,我又反过去模仿他的写作风格。而他认为最有趣的是,他在作业里刻意犯错、让“威尔森”的水平一直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波动内。所幸教授从不点我回答问题。
“我不打算写了,事实上,我不想再回波士顿了。”
他没有评论,只是问我:“那么你打算……?”
我不知道,这又勾起了我刚平静下去的烦躁心情,我舀蛋糕时太用力,勺子撞在瓷盘上发出铛的响声。我向他露出了一个试图使他放心的笑容,“我没想好,也许我还会回去上学……我这几天在想这个问题。等你回到洛杉矶,我们在电话上再谈好吗?”
乔舒亚点了点头。
*维拉涅拉:柏辽兹的《夏夜》中第一首歌,戈蒂埃作词,原作是法语。此处译自英文版。
*“大地上可有尺规?绝无!”:引自荷尔德林,《人,诗意地栖居》。
作者有话要说:
☆、02
02
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我给他写了一封十二页的信,然后我撕了它,重新写了一页。我在一家位于基韦斯特的小旅馆里写了个通宵,把信寄给乔舒亚,之后我在那美国最南端的小城里住了大概九个月。没有任何人能找到我。
一开始我并没有打算离开纽约,也没有去基韦斯特隐居的念头。在乔舒亚离开后,我又把里普科之夜的录像看了几遍,然后去睡觉。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决定第二天动手写论文,然后回家向我父亲认错,再回波士顿读完本科最后一年。我一向是个随性的人,又容易犹豫、难作选择,但当我下定了决心,通常是不会改变的。
这次不同,这个夏天一连串意外接踵而至,随即改变了我的人生轨道。先是文泽斯拉夫·里普科,再到格丽塔·萨夫。也许后面这个名字你也听过,在这场运动末期,她写过一连串冷静而又切中要害的报道,随后的二十多年里,作为记者她一直保持着灵敏的新闻嗅觉、无畏无惧的勇气和强烈的同情心,从而声名卓著——我这么写着,我明白我已经原谅她了。
在将近零点多时,她按下了我的门铃。起初我以为是我父亲,他知道我继承了外祖母的宅子,如果他真想找我,他能够找到。我已决定要面对他,于是在门铃声响中,我不紧不慢地换上衣服,洗了脸、整理好头发,以稍好的状态面对他。但并不是我的父亲,老纳撒尼尔·威尔森。她站在门边,抬起头看我,好像很吃惊似的。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小姐?”那时我不认得她,以为她是半夜路过拉奇蒙,因为汽车抛锚之类的事故来求助。
“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帮助,威尔森先生,不介意请我进去?”她也许是猜到我并不乐意被采访,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她朝我扬起手上的照片,是我外祖母年轻时在拉奇蒙这栋宅子大门外拍的。我半俯下‘身看清了些,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她说:“我一直非常喜欢温妮·吉尔夫人,当我知道你是她外孙时,我就猜你可能住在这儿。”
“看来你很了解她。”我倚在门框边,并没有露出邀请的意思。
她撇了撇嘴,“好吧,我打听过,你没有回家,也不在你那几个朋友家,所以我就找到这里——我找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我走遍了整个拉蒙奇。你不会在凌晨一点让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城里吧,威尔森先生?”
“尼尔,谢谢。”我想了大概五六秒,侧身打开门让她进屋。
“我叫格丽塔。”她热情地朝我伸出手,没有半分疲倦的样子。我只得象征性地握着她的手指轻轻一摇,然后关上门。后来我知道让她一个人走回城里也没有问题,估计她路上还能解决两起入室抢劫案。我看过关于她在战地的报道,她主动代替了一位年轻的女翻译员做人质,最后还成功逃生。
我们走进连着客厅的开放式厨房,我跟她说冰箱里还剩啤酒,或者我可以给她煮咖啡。她说啤酒就好,于是我去打开了冰箱门。这时她突然说,“你真是太高了,我一开始没想到。”
“是吗,我倒是很喜欢这点。”我打开啤酒盖,递给她一支。
“就像托马斯·沃尔夫,你可以趴在冰箱上写东西。他多高来着,六尺六?”
“那么我比他还高一些……好吧,身高而已,但我并没有趴在冰箱上边写边吃的习惯。”她提起了沃尔夫,我就想起他笔下那些带着滚烫粘稠果汁的油煎苹果、金黄的牛油炸牛排和用黄油加鸡蛋煎制的方形煎饼,饿了起来。
于是我找到炉灶边的意面,丢进微波炉里热了,问她要不要,她说好,我分给她半盘。我们就坐在厨房的料理台边,一边吃微波炉意面,一边谈论着我外祖母,温妮·吉尔的画作。因此她深夜冒昧前来,也不那么讨厌了。
“我一直很崇拜她,我想像她一样,先锋女性,这场运动像是六十年代重演,但却没有琼·贝耶兹……所以我很感激你为我们播放了《夏夜》。”
并不是为你们播放的,但此刻我不想说穿,“我没想到那么多人会听,事实上,我现在还背不下《维拉涅拉》的歌词。”
她惊讶地说这不可能,她说她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唱到我记得为止。我们喝完了啤酒,有些遗憾,于是我拿出了威士忌问她喝不喝,她欣然答应,我拿马克杯满满地倒了两杯。我在大学时早上总要喝一杯威士忌才清醒,我常喝酒,但不是酒精上瘾,这是我在这个暑假里第一次喝威士忌。
我们喝着威士忌,唱着那首《维拉涅拉》。她被威士忌呛得咳嗽,把酒撒了一地,我又倒了一杯喝得喉咙发烫,眼前仿佛有百合和露珠闪过,反复地唱着“我们将听见画眉歌唱”仿佛置身于千万人的游行队伍中。
等我能完整唱下整首《维拉涅拉》,我已经喝得大醉,她和我谈起六十年代,又从卡米洛特*聊到激光枪先生*,她问我的名字是不是来自尼尔·阿姆斯特朗,我说我们的名字拼法不一样,我手上沾着威士忌在料理台上划了起来。他的是N…E…I…L,我的是N…I…E…L,他们在网上都拼错了我的名字。于是我们说起阿波罗登月,她问我信不信登月是伪造的,又扯了一通阴谋论和对政府的怀疑,“也许只有阿波罗13号*是真的发射了,一次不错的尝试。”她说。
我说我相信尼尔·阿姆斯特朗真的跨出了那一小步,我相信那十二位宇航员都真的踏上了月球,因为这是二十世纪最诗意最具有想象力的事。不管他们是为了拖垮对手,还是实现人类恒久以来的梦想,我都愿意相信他们真的做到了。
她又问我越战的事,问我温妮怎么和我谈论它。而事实上温妮从不和我讲这些,她更多地和我说那些画家们的故事,讲她的亚马逊森林旅行,讲她在阿拉斯加春季时看过漫山遍野的金色野花,讲她在佛罗里达划船去远海域钓鱼。我的外祖母温妮本姓林奇,是战后的一代,家庭富裕,受过很好的教育,在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中崭露头角,后又以画作闻名,三十多岁才从纽约嫁到了费城去。但她和我在一起时,从没有那样的锋芒,只是我温柔而智慧的外祖母,她几乎每年都来拉奇蒙和我过暑假,她给我画过许多肖像,我们一起去找纽约城里各种各样的旧址,晚上我们一起听怀旧电台,开着关于奥逊·威尔斯*的电台玩笑,模仿着播音员的口音语调说:“我们要打断一下本次广播”。她也是我的第一位读者,她给我每首诗、每篇小说都提出了诚恳而有效的建议。而那样愉快的日子结束于一场车祸,我在十六岁那年的暮春到费城参加了她的葬礼,然后独自开车回到纽约,路上树木枝叶繁茂,花正在凋谢又正在盛开,我直接去到拉奇蒙,在这座宅子里喝完了她留下的白葡萄酒,就在这厨房的地板上睡了一整天。
我是喝得太多了,说了许多的话。我还记得我告诉她,我在后两年里没写新的东西,把她看过的那些诗和小说反复修改,最后我留下了诗,在大一的感恩节假期投给了出版社。那些故事生于我年少时,多少有些稚气去不掉,加上怀念温妮,我不自觉地把它们写得更为温情一些,有评论说我“一定不做不到看三页以上的奥康纳”,那时正是春假,乔舒亚和我不打算去旅行,就留在波士顿,在我租来的公寓里无聊地把那些评论念上一遍又一遍。事实上我很喜欢奥康纳,我以为乔舒亚不会喜欢,他祖父是个电影商人,半个多世纪以来经营得非常成功。但他却说他看过《善良的乡下人》好多遍,一直觉得这个故事编排得非常高明。我问他难道那些故事不会令人感到难受吗,辛苦工作一整天的人晚上怎么会愿意看到这种故事。
他说,你知道好莱坞干掉艺术是靠那些令人舒服的故事,但是薇薇安就算像凯瑟琳一样难产死了,也不会让《风月俏佳人》变成《永别了,武器》。
有时他的回答十分巧妙。我学不会那样,就算我滴酒未沾也做不到,我和格丽塔聊了两三个小时,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政治,而我从来不懂也不关心。最后她说要给我拍张照片,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了她的单反相机。她先是拍了一张,说拍得不好。
“靠近些,尼尔,我拍的不好一定是因为我靠得不够近。”她像罗伯特·卡帕似地说。
“我们又不在西班牙的战场上。”我这么说,却还是起身靠前,胳膊支在料理台上撑着下巴,让她拍了张满意的照片。然后我醉得太厉害了,醒来时发觉自己躺在沙发上,格丽塔已经不在了。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我只得去附近超市采购,我买了麦片和谷物棒,又拿了一瓶牛奶打开直接喝了大半,依旧是头疼得难受,于是到超市里的药房买醒酒药。
那差不多该退休了的售货员认得我,从我五六岁时温妮带我来买止咳药水时就认识了我。他给我拿了醒酒药,说:“你那张脸就算被酒精泡过也还是那么帅,尼尔。”
我说闭嘴吧,你这把年纪不适合我。他把报纸拍在我脸上说:“你是同性恋,我他妈又不是。”
我的脸在封面上,我半垂着眼帘,手支着下巴,那副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如此不可一世。我才知道,格丽塔·萨夫是个记者,她录了音,她写了一整篇报道。她写了我对我那位资本家父亲的厌恶,我那位典型上流社会的男朋友并不关心我的信仰,我已经从名校辍学因为腐朽的教育几乎扼杀了我的灵魂。我相信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