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恐怖悬疑电子书 > 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 >

第7章

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第7章

小说: 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离开旅馆的最后一晚,我通宵写信,先是给我父母写了一封信,表示我的歉意、以及在佛罗里达隐居一段时间的意愿。然后给乔舒亚写了一封十二页的长信,然后重写了一页,简单地告诉他那篇报道里说的都不是真的,以及我对自己的失望,我不认为我适合继续参与他的生活。我意识到那是一封分手信,也许只比电话分手好上一点。没准更糟糕。
  我又去了一趟迈阿密,寄了信,买了许多书和我写一本小说所需的物资。开始了我九个月的隐居生活。如果我父亲稍微花点心思,很容易就能找到我,但他没有。起初我认为是愤怒所致的冷淡,而后我渐渐明白,那是一种威尔森家男性所特有的冰冷而柔软的高傲,而我们是仅有的两个,这最终引向一种不可思议的理解,发生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之间。
  原本计划中我应该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书,但我写了八个月就写尽的全部故事,在一个三十二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故事的雏形并且抄写剪贴了素材,在感恩节后的一次旧货甩卖中,我买到了一台打字机,性能良好,我用它写完了这个故事,最后一个月里我借了一台电脑一边修改一边把它输入成电子版。我感到是在无事可做,就打印了几份寄给出版社,佛罗里达难以使我感到留恋,我又回到了纽约城。
  这本书我给它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是这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我从不认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员,但这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一种责任去写下这个故事。就像冯内古特说那些反战者,“我们还不如互相往脸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尝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几乎自负地认为,我是唯一一个尝到了它同时没有味觉失灵的人。我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始末,对于我来说,它起于里普科之夜,结束于温特伯恩议员之死。于是这个故事终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闻小说风格,沦为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
  而人物并没有原型,我坐在打字机前,准备写出正式开头时,想起了之前我曾借住的两个地方,发生过谋杀案的大酒店和家庭经营的小旅馆,还想到了我每天早上到街头面包店里买的卡布奇诺和可颂面包,写下了一个几乎滑稽的开头:“我到美国最早的一年里,只点卡布奇诺,因为这是我唯一说得好的词,住在一家小旅馆里,店主的儿子告诉我这儿死过个名人,不是洛林旅馆*也不是大使馆酒店*,他说。”
  当我去纽约州北买下那座闹鬼的农场之后,真正地成为一名隐者之后,我才发觉我将这段假期当做隐居有多荒谬。我不想写了就去酒吧里和别人喝酒聊天,他们还教我玩飞镖和纸牌。有时也和他们出海钓鱼,甚至在远海域放下笼子、深夜去收起来捕捉龙虾。我对物质没有太多追求,但在那儿都可以得到满足,我买了吸尘器使公寓保持干净,从不节制饮食,甚至会抽走私来的古巴雪茄。
  在棕榈大街那儿有家加勒比海风味餐馆,店主是个波多黎各人,我经常四点左右去,总是最早的客人。他给我做烤三文鱼,配上加勒比海特色的混合酱汁,有时我们一起吃饭,聊天。他给我讲过些波多黎各人的传说。天神发觉他的儿子雅耶尔想杀了他,于是他将雅耶尔流放了四个月然后杀死、把骨头装在一个悬于天花板上的葫芦里,后来他和妻子发觉骨头都变成了鱼。“你看,我们在吃雅耶尔的骨头。”
  他像是那种真的活过很久的人,有着讲不完的故事。有次我问他关于死在迈阿密的小阿尔伯特·莱特,他反问我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我说我没能在网上找到太多资料。“这当时是桩很有名的悬案,你说你在网上什么都没找到,看来我是跟不上时代了。那会儿我还在迈阿密打工,别的也不太清楚,我听说莱特把什么资料卖给了苏联人,他本来要被送去秘密审判,可是逮捕前,他就被人杀了。其实也不是个什么事,只是五六年后登月计划结束了,有个当年参与计划的科学家,叫林奇还是什么,他说莱特的那个巴比伦计划是个空头项目,并没有给他的机构提供设备,呼吁政府调查这个项目。这么一来小阿尔伯特·莱特似乎就真的是个苏联间谍了,但是他父亲可是王牌飞行员,美国精神的代表……但是谁知道呢,后来阿尔伯特·莱特也死了,林奇也没再追究下去。也许这个故事不够戏剧化吧,历史上悬案太多,也不少这一桩了。”
  我听了一笑,“是啊,大家还是对登月迷局更感兴趣。”而事实上,我那时还不知道,这桩悬案对我的意义远胜于登月迷局,它不像阿波罗之夏那样是我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但它是一条线索,最终指向我公认的最佳作品。尽管这令我感到自己是个窃贼,窃取了许多人半生甚至一生的故事。
  我和我曾熟识的人切断联系,同时又建立起了新的联系。那时我还没有疾世愤俗到怀疑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必要,或者说没有自我厌弃到刻意放弃与他人的交流。就算我不记得那些和我喝过酒的人的名字,我仍记得他们或悲或喜的人生故事以及豪饮后烂醉时的疯话。在我常去的那家餐馆,有位古巴裔的女服务员总能猜出我这天想吃什么——就算她猜不中我也不想扫她的兴,当我多次发觉她身上有伤、意识到那来自她酗酒成瘾的丈夫,我执意送她回家,顺便掐着她丈夫的脖子和他好好地谈了谈暴力的危害。
  只是我没有怎么利用好那个露天阳台,除了在天气晴朗的温暖秋冬时日,我摊开软包长椅在阳台上睡午觉以外,再无什么值得纪念的了。但就算与之后那座农场里的花园相比,那座阳台也不显得荒芜,因为阳光和梦境已经足够多了。后来我捡了只猫,把它养在阳台上。它乖顺得不像只野猫,我第一次见它,它蹲坐在一个斜坡变得花岗岩上,它的毛色很怪,大概是一只黄斑猫和一只黑猫的后代,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去抚摸它的背部,而它只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等我用手指抚摸它的额头,它只是眨了眨眼睛。我问过附近的人,他们说并没有谁丢了猫,于是我把它抱回了自己的公寓里。我回纽约之前,把它交给了那个古巴女孩,那时她已经离了婚、还用法律保护自己免受前夫恐吓殴打。我说,“你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了,那么应该能再照顾好一只猫。”而事实上我只是不想把它带回纽约,也不忍心把它丢在路边。
  她很年轻,为了移民结婚,抱着那只毛色古怪的小猫像个小女孩,用鼻子蹭它的毛。“我从来没养过猫!”小猫用爪子轻拍她的肩膀,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他很乖,我一直没有太费心照顾他。”我补充。
  “噢,没关系,没关系,我喜欢他。”她抱着那只猫,像个四岁的小孩收到了最满意的圣诞礼物。她又问我它叫什么,我说我没有起名字,她说,“阿姆斯特朗怎么样?”
  我说好。我没有告诉她她也把我的名字拼错了。
  成书后,我停留了近一个月才离开基韦斯特,我参加了一次旧货市场,把公寓里所有东西都在那儿送给别人。我不小心把《自我之歌》也放进了书堆里,被人询问可不可以拿走时,我抱歉地说不行,这是我的圣经,我每晚睡前都要对它祈祷。
  我想起我有个牛皮包裹的笔记本,放在了纽约拉奇蒙的家中。它有两英寸那么厚,高中时在一次旧货甩卖中买的,据说曾是个不知名的作家的笔记本,前几页写了些小诗,撕掉了一些,然后都是空白。我在上面抄了许多诗句段落,写了许多不着调的笔记。有些我记得,有些忘掉了。但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下过雪的冬夜里,乔舒亚和我还有一群同学挤在一间学校宿舍里,一边看棒球转播一边等着各自的可以用于买酒的伪造身份证,由一名叫费尔南·德拉克罗瓦的法裔同学来做,听说行规是一百八十块一张,他却要三百块,但连防伪膜也能装出七八分来。当时我们也在喝酒,拿一次性纸杯分享着波本威士忌,忽然门边的同学一脸紧张地锁死了宿舍门,叫我们停下。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费尔南立刻拿起他的机器,冲到窗边扔了下去,没有预想中的响声,我正好站在窗边,被费尔南请求带走他的机器。费尔南的宿舍在二楼,不算高,爬水管对于我们这群从高中时就在外游荡狂欢到深夜的人而言早已得心应手。我第一个爬了下去,乔舒亚第二个,接着我在暗中四周摸索了一下找了那台摔在灌木丛上的机器,抱起来就开始狂奔。我们紧靠在一起,因为费尔南的宿舍里暖气太足让我们此刻只穿了衬衣。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狂风呼啸的冬夜,奔跑时忍不住大笑,冰冷的空气让我胸腔发疼,我喝了太多酒,竟然渐渐地不感到寒冷了,到公寓时,我上气不接下气,心跳快得发狂。然后那本笔记本被递到乔舒亚的手上。我总是把它藏得很紧、没有给任何人看过,此刻我好像拿出了一副塔罗牌,要乔舒亚抽出一张,好预言我们的未来。乔舒亚翻到了一篇拜伦的诗,《梦》,我至今能背出第一篇,记得他写道:“我们的世界一分为二;梦有其独自的世界。”
  这就像一个梦境,带着永不停息的心跳鼓点,心脏里泵出的是酒精和浓稠冻结的墨汁,我背完了那首诗,我说我爱他,我抱紧了他,他以一阵剧烈的咳嗽作答。
  我几乎是怀着一种雀跃的心情驱车赶回纽约,为了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购买机票,路上长时间驾驶却不感到疲倦。我想找回那本笔记本,我想将每首诗都念一遍,这是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因为我需要一次庆祝来纪念自己的基韦斯特隐居,边喝威士忌边念诗,也许念完一首撕掉一页,等我醒来时整个客厅都是雪片般的纸张,然后再考虑其他。事情已经过去了九个月,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平静了下来,而我也足够冷静并且勇敢能够面对我的父亲。我从没有向他提起过我的理想是成为作家,那满墙的书籍和总是摆在书桌上的稿纸并没有成功地提醒他,所以这一次我会更加明确地告诉他。我付出了大量时间精力博得他的认可和喜爱,而我已经作好准备一次性失去它们。
  大半年未经打扫,屋里的摆设还与我离开时一样,只是覆上了一层灰。我开了三天的车,却因为愉快的心情而脚步轻快地踏上楼梯,在二楼的卧室里找回了我的笔记本。接着我一边缓慢地走下楼梯,一边随意翻开笔记本,当我踩到一楼地面,才把视线从笔记本上移开,抬头发觉我的妹妹,凯瑟琳正站在我的面前。
  “你在这儿,尼尔。”她穿着一身黑衣,金发披散在肩上,似乎是匆忙赶到此处。
  “凯特。”我朝她露出一个笑容,但并不期待着同等的回应。笑容对她那张脸比起珠宝首饰更加奢侈,原本就薄的嘴唇总是抿成一条强硬的线,就像我的父亲。
  “你就这么消失了九个月,尼尔,我看到你那本该死的书出版,我甚至以为那是死人写的。”
  “我很好,凯特。”
  “是啊,你很好!”她大步朝我走来,及膝长靴的厚鞋跟几乎要敲裂地板,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她看我的神色像极了我们的父亲,但她比我矮得太多,这使得我无法严肃地面对这幅场景,尽管我知道她有多生气。
  “你怎么可以一走了之?如果我今天没有找到你,你又想躲到什么时候,一辈子?你知不知道家里对你有多失望?”
  很多年来我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凯瑟琳和我的关系会如此糟糕,也许我在诸多方面不称职,但对于凯瑟琳,至少在她完全拒绝与我交流亲近之前,我认为我是个非常好的兄长。“我很抱歉,我与你们的期望不符,但这是我作出的选择。”
  “你的选择!见鬼,尼尔你到底他妈的在想什么?你是继承人,你却想做梭罗!”
  “是的,凯特,我还想做惠特曼!”我意识到我和她一样语气激动了起来,我立刻放缓,“你比我更适合继承父亲的事业,那不是我的事业。我不想继承他,我也没有能力做到,你还记得两年前你帮我写的那份报告吗,那时你还没开始读AP。你比我更有天赋。”
  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了头,“没错,我更有天赋。但我不需要你让我。”
  “我没有,就算我按照父亲的心意去做,再过几年他也会意识到你比我更好。”
  “不,他不会。在他心目中你该是继承人,而我就该读个艺术史,毕业后做做慈善,二十六岁前结婚。没有人能够改变他的心意。”
  “去试试,凯特。”
  我本该花一个下午,甚至是一整天来开导她。我知道,我只要做出一点努力,就能打破我们之间多年的隔阂,这样愤怒的争执之后应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