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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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默:“……”
这个非人类的理解力有问题吗?他明明在威胁他,为什么这家伙竟然会做出这种反应?!
特马地他和非人类的思考回路果然不在一条线上吗?
宋默正薅着瑞斯的衣服领子思考脑回路的问题,老约翰敲门走了进来,看到眼前的场景,眼神一闪,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您醒了。”
“管家。”看到老约翰,宋默想起了重要的事情,一把丢开瑞斯,对老约翰说道:“我昨天晕过去之后,水果田那里怎么样了?”
“一切都好。”老约翰顿了顿,说道:“说起来,还要感谢梅尔斯先生,在他和魔军的帮助下,草莓全部收获完毕,没有出现人员伤亡。”
“是吗?”宋默怀疑的看向瑞斯,连金色乌龟壳都能破的草莓,瑞斯和魔军竟然能对付?
“亲爱的,你不要这么看我,人家会不好意思。”
宋默果断转开头,庆幸自己早饭还没吃。
老约翰的到来意味着宋默也不能继续在床上躺下去了。两天后他就要出发前往奇萨王城,随行人员已经确定,他必须在今明两天时间内处理好领地里余下的事情。
好在宋默现在不再是孤军奋战,有老约翰,还有哈洛德等人帮忙,否则,光是地下商业街的后续工作安排,就得让他忙得晕头转向。
简单吃过了早饭,宋默第一时间去了仓库,果然,一筐筐鲜红的草莓整齐排列在墙边,有霍玛做出的魔法阵,仓库里的水果能一直保持新鲜。
侍女已经洗好了一盘,送到宋默的面前。宋默拿起一颗送进嘴里,一口咬下去,甘甜的味道溢满了口腔,好吃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管家,这两筐抬出去给大家尝尝。”宋默知道,没有自己允许,不会有人轻易动这些草莓,更不会有人吃。现在只是试种,产量还不够高,等到大范围种植,大家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精灵送出的种子,果然不同凡响,和这些草莓比,宋默只觉得自己以前吃到的各种草莓,全都是渣。
老约翰叫来侍从,将宋默指定的两筐草莓抬出去。看着剩下的草莓,这两天时间太忙,果酱只能等到从奇萨回来后再做。做个草莓蛋糕解解馋倒是可以的。如果味道不错,还可以送到加兰德和罗德的铺子里去卖。有魔族和霍玛在,保鲜和运输,完全不成问题。
想了想,宋默又让侍从将一筐草莓抬出了仓库,找到瑞斯,“这些送给亲王和王妃。”
“送给我父母?”
宋默有些别扭的瞪了他一眼,“不行吗?”
“行,当然行。”瑞斯笑了,低头在宋默的脸颊上吻了一下,“亲爱的,谢谢。”
“一边去。”
宋默推开瑞斯,转身就走,走了几步,突然回头,“我可不是因为你才送的,我是为了感谢他们把魔军留下来帮忙!”
瑞斯笑着点点头,“亲爱的,我都明白的。”
说着,从筐中拿起一颗草莓送进嘴里,草莓汁顺着鲜红的嘴角滑落,被探出唇瓣的舌尖舔去,看到这一幕,宋默突然感到身体有些发热。
这个随时随地散发荷尔蒙的非人类!
宋默狠狠踢了一下脚下的石头,心中腹诽。
管家老约翰走在宋默身边,深深叹了口气,果然,儿大不中留啊……回头看了一眼沉浸在粉红泡泡中的瑞斯,就算留不住,但是,为什么找了这样一个……
比起水果,领地中最重要的还是粮食。
魔军种下的粮食陆续开始成熟,土豆玉米已经收获了一批。比起当初格里兰人第一次收获土豆和玉米时的惊心动魄,魔族们似乎和当初的精灵一样,将这当成了一项好玩的游戏。
他们三五个人站在一起,同时在半空中画出一行行黑色的符文,符文交缠在一起,最终环绕着田地形成了一张黑色的大网,网上流动着魔法的气息,土豆和玉米狂暴的在这张网中左冲右突,却根本找不到出口。值得一提的是,这张网竟然是有“弹力”的!不时能看到网上突然凸起一块,那是土豆撞到了网上。
撞到网上的土豆,就像是被黏上了蛛网的昆虫,马上动弹不得,连挣扎一下都不可能。
宋默看得冒冷汗,想当初刀疤男图罗带领的萨比森人,就是被瑞斯一网打尽,不但坏主意没打成,还被捆住成了俘虏……
想想当时的场景,再看看现在“走投无路”的凶暴土豆和玉米,难怪教会会这么怵魔族了,这些家伙,实在是太强悍了!
草莓就算能无视金色骑士的乌龟壳,也终究会被这样的网给逮住。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天朝人的老祖宗,果然是有大智慧的。
宋默巡视完农田,又去了水果田,草莓已经收获完毕,只剩下绿色的植株,其余的水果,有两三种也开始结果。距离草莓田最近的,应该是西瓜,一个个小小的,巴掌大的圆球藏在叶子下边,瓜上有着墨绿色的花纹,看着就让人喜欢。西瓜田边,是一株株已经长到了一米多高的果树,树上还只有翠绿的叶子,宋默依旧分辨不出树上会长出什么。他只能祈祷,千万别种出榴莲一类的大杀器,菠萝也最好不要有!
精灵应该不会喜欢榴莲那种味道吧?宋默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个优雅漂亮的精灵,捧着榴莲大快朵颐的情景,虽然咱不能歧视水果种类,可这形象的确崩了有没有?
离开了水果田,宋默再三嘱咐老约翰,他离开后,一旦遇到了水果成熟,大家都躲得远远的,让魔军上!
“……领主大人,这似乎不太厚道。”
“能者多劳。”宋默嘴角一勾,呲出了一口白牙,“免费劳动力,工伤险也不由咱们报销,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不用白不用。”
虽然不明白宋默嘴里的工伤险是什么东西,老约翰也能明白领主大人意思。也就是受伤了,甚至死了,格里兰都不需要赔偿。
管家点点头,恩,这点好。于是,黑心的封建资本家,和他同样黑了心肝的帮凶管家,互相看了一眼,同时发出了奸诈的笑声。
“管家,你这么笑,太毁形象了。”
“领主大人,跟在您的身边,形象早就不复存在了。”
“……”他输了。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收到了瑞斯送来的草莓,亲王对这些红艳艳的果子并不怎么感兴趣,王妃却喜欢上了草莓的味道,或许是环境的原因,魔界种植的水果并不多,即便有,也鲜少有如草莓一般新鲜多汁,大多是有厚厚果壳,如椰子一般的。
罗兰几乎是一口一个吃完了筐里的草莓,擦擦嘴,看着瑞斯,笑得异常和蔼。
瑞斯突然感到背后发凉,不由自主的倒退一步,“母亲……”
“别紧张,我的孩子。”罗兰笑眯眯的拍拍身边的位置,“来,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瑞斯下意识的摇头,见罗兰露出不悦的神色,摇头的动作立刻顿住,脚步僵硬的走到罗兰身边,坐下。
罗兰满意了,拍了一下瑞斯的肩膀,“儿子,你看,虽然年龄还没到,但你已经拥有了可以继承梅尔斯家族的实力,也算是是成年了,你懂我的意思吧?”
“懂。”
“所以,什么时候,和你的情人把仪式举办一下?”
“仪式?”
“是啊。什么时候举行婚礼?我和你的父亲好回去准备一下,亲王继承人的婚礼可不能马虎。对吧,奥兰多,亲爱的?”
梅尔斯亲王点了点头,“瑞斯,你的情人很不错。我和你的母亲,都期待他能站在你的身边,成为梅尔斯家族正式的一员。”
听到罗兰和梅尔斯亲王的话,瑞斯先是一阵狂喜,狂喜过后,突然表情一僵。
“父亲,母亲,这件事……”
“怎么?难道你还没有向他求婚?儿子,你的动作太慢了!”
“不,我求了,还求了两次。”
“他答应了?”
“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面面相觑,他们怎么会生出这么没用的一个儿子?连老婆都搞不定!难不成,还要他们亲自出马帮儿子搞定媳妇?
“儿子,告诉母亲,你当时是怎么求婚的?鲜花有没有?宝石有没有……”
正在房间中处理文件的宋默突然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谁在念叨他?
“管家,只有这些了吧?”
“是的。领主大人,处理完这些,您余下的工作就都结束了。”
“好的。”
宋默听到肯定的回答,甩了甩胳膊,加油!
宋大领主挑灯夜战,西北行省的巨石城堡中,也是灯火通明,还没返回龙岛的巨龙们围坐一团,他们又遇到了麻烦,除了宋默格里兰,他们遇上了第二个敢和他们讨价还价的人类。
宰相墨菲一身正装,满面严肃的站在这些庞然大物的对面,义正言辞的说道:“奥比不能没有国王!”
巨龙们返回西北行省后,就被奥比的宰相缠住了,黑炎不允许巨龙们杀死墨菲,这让墨菲有了和巨龙们讨价还价的机会。
“如果一定要带走国王陛下,有一个条件,必须完成。”
“什么?”
“让国王陛下有一个继承人!”
听到墨菲的话,巨龙们商量了一下,同时摇头,“不行,他还没有成年。会有碍身心健康。”
墨菲:“不能打个商量?”国王陛下的后宫,难道是摆着好看的吗?该毁的早就毁了。
巨龙们坚持摇头。
一直没有出声的黑炎,突然开口说道:“我可以娶一个王后,在我离开的时候,由王后摄政,直到我返回奥比。”
巨龙对奥比怎样无所谓,墨菲倒是认为黑炎的提议很不错,眼前顿时一亮,急切的问道:“陛下,您有合适的人选吗?”
黑炎晃了晃镶嵌着宝石的酒杯,看着杯中深红色的液体,金色的眼中闪过一抹势在必得的光芒:“有。”
145
145、第一百四十五章 。。。
两天的时间转眼即逝。宋默将自己离开期间;领地中的相关事宜托付给老约翰;便带着事先商定的人员;出发前往奇萨王城;应邀参加纳尔逊的加冕典礼。
或许是夺取王位的手段不太光彩,纳尔逊和他下属的臣子;下定决心要将这场加冕典礼办得盛大,隆重。准备工作足足做了一个月;邀请参加典礼的对象众多,甚至连和奇萨世代为敌的昂里斯国王老胡里安,都收到了一张请柬。
宋默一路走来;见到很多赶往奇萨的商队,问了一下才知道,由于各国使臣陆续到达,奇萨王都内异常的热闹,能被派来参加国王加冕典礼的,就算不是王国内举足轻重的人物,也是贵族里排得上号,在国内有一定话语权的。或许奇萨不是一个强国,但出于礼节,除非是像昂里斯这样世代和奇萨为敌的国家,受到邀请的国家都会派出使节,算是给奇萨的新国王送个人情。
现在的奇萨聚集了许多国家的贵族和有钱人,正是商人们大赚一笔的机会,宋默从矮人店铺得来的消息,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店铺里储存的葡萄酒和各种糖果糕点都被销售一空,加兰德和罗德笑得嘴都合不拢,正加快派人到格里兰提货。
宋默一行只有三辆马车,和撑场面的五十名骑士,自认算是十分低调了,可当他们抵达奇萨王都时,还是引起了一阵骚乱。
宋默以为是由于自己的身份。毕竟,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已经宣称不会派人参加纳尔逊的加冕典礼,自己身为昂里斯国内的一个贵族领主,却突然跑来,的确不太合适。但他想错了。
众人起初并不清楚他的身份,就算知道了他是格里兰领主,也不会感到讶异。格里兰和昂里斯国王不对付很多年,连税都不交,就差直接宣布造…反独立了。凡是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宋默格里兰,从他父亲的父亲开始,就和昂里斯国王吃不到一个锅里去。
真正吸引众人目光的,是马上骑士的着装。
所有的骑士,身上都穿着改良版的军装,笔挺的上衣和长裤,黑色的皮带,齐膝的马靴,腰间的佩剑,背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