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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刺秦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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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的程熹却是欲哭无泪的表情,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比他小时候练缩骨功还苦,眼前的家伙比老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人家从来不动手打人而已。
  “功夫不是一天能学成的,就算你是奇才也要三五年才能出师,可我们只有一月而已,所以你得更加卖力才行。”他说完便拿起身边的水舀子,朝新收的徒弟泼了两勺。
  “真他妈痛快,哈哈!师傅,晚饭吃什么?”被凉水一激,他又活了过来,推得更加起劲了。
  “豆浆,烧狗肉!”盖聂平淡的回答,并没发现他眼中极度失望的神色。
  “噗~可以选别的么?”程熹差点反胃吐出来,豆浆坚决不喝了,狗肉他也不沾,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热衷于吃狗肉?狗是人类的朋友,绝对不能吃。
  “豆饭,咸菜。”他走出茅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个年轻人不仅是个学武的材料,还很有趣。
  于是,程熹决定只吃咸菜了,好像厨房里还有一点粗面粉,赶成面片做片儿汤也能饱腹,他可撑不到回李斯府上吃饭的时间。因为人家用膳的时候,他早就累得倒头就睡了!
  


8

8、绝代佳人 。。。 
 
 
  
  两天后,程熹终于从推磨改成了劈柴,盖聂对他的要求是要把柴火劈成均匀的两半,他觉得自己比从前有劲力了,可还掌握不好用武器的力度。
  “手中拿的是利刃还是木棒,其实都是一样的。要把它看作自我的一部分,假若只把它当成工具,那么再锋利的武器也只是工具而已。你要好好体会,所有的剑法都是由日常劳作的姿态演化而来的。不能劈柴的人,自然用不好剑。”盖聂望着眼前劈得乱七八糟的柴火,皱着眉说,莫非对方从来也不做粗活么,怎么一点技巧也没有?
  弓着腰喘气的盗墓贼在三伏天做这么重的体力活,一无空调,二无冷饮,没中暑晕倒就算奇迹了!
  战国时期的夏天怎么这么热啊,日头火辣辣的挂在当空,没遮没拦的,唯有树荫底下才能暂时避暑。
  “师傅……天气太热了,我心静不下来。”他郁闷无比,自从来到这个该死的时代,不仅没有任何娱乐,就连最起码的欲望都无处宣泄,真想找个女人爽一爽啊!
  “你气息混乱,所以劈出的柴火大小不一,把心头的邪火熄灭才能更上一层楼。你先去树荫下面喝口水,休息一会。”他叹了口气,转过身,走到院门内,去准备晚饭了。
  为了让这位“荆轲”能应付下月的挑战,他专门向农家租了一个小院,一来方便他查探江湖中人被刺杀之事,二来方便教剑术。
  此时,从东边飞来一只信鸽,停在了茅屋的窗前。
  盖聂抓过信鸽,打开信筒,里面放着一块麻布片,上面写着几行工整的字:
  我已入宫,三日后栎阳城见面……
  “程兄弟,后天我们去栎阳。”他将信收进怀中,转身对院外树荫下的年轻人喊道。
  “栎阳?”程熹只有初中文化,自然不知道那里是秦国的军事重镇,很多武器都是在栎阳制造的。
  “我们要动身去找人。”盖聂了解徐福的脾气,若非被逼,肯定不会进宫当差,其中必定出了什么差池。
  “我休息好了!”听到可以外出,程熹有点儿开心,立刻挥起柴刀继续练习。
  终日奔波于农舍和咸阳城的李斯府上,每一棵树和草都记得一清二楚了,古代人的生活真够无聊的!
  傍晚,他在河边泡了个澡,便骑着马一路奔回咸阳城内。
  在一座酒楼下,他勒住了马儿,受不了诱惑一般的跳下马背,仰头望着二楼窗边坐着的佳人,自语道:“标准的古典美人儿啊。” 
  只见那珠栏边,斜倚着一位轻盈黄衫女子,梳着凌云髻,头戴金珠簪花,皮肤雪白,杏眼秀眉,珠红色的唇瓣犹如雨后的玫瑰,鲜艳可人,引人遐想。她手中拿着羽扇,边赏月边饮茶,一股沁人心脾的桂花香随着夏风飘到了程熹的身边。
  “姑娘,不请我上去喝杯茶么?”厚脸皮在哪个时代都好使,也是万年不败的把妹绝招。
  “哪里来的粗人,这么无礼?”姑娘用袖子掩住嘴角,轻笑两声,楼下的男子不仅张狂,还很无耻,但却生了副好皮相。
  “嗯……在下确是山野粗人,如此良辰美景,要是能与姑娘对月小酌,真是做神仙也惘然啊!”说完这番话,他差点把自己恶心得吐了,平常闲暇的时候就喜欢看网络小说(种马文)估计是受毒害太深,立刻触景生情了!
  虽然他觉得这是狗血的对话,但古代佳人可并不这么认为。
  “有本事从这里上来吧?”她摇了摇扇子,指指身后的围栏,此人腰间佩剑,必是习武之人。
  呃,啥情况,这妞儿武侠剧看多啦?
  程熹挑起眉,纵身一跃,便抓住了二楼的围栏,轻轻一提,就灵巧的跳进了二楼的窗户,坐到了美女对面。
  “壮士请。”她见多了形形色色的男人,很镇定的为他倒上茶,露出魅人的笑容。
  他也是风月场上打滚的人,知道这妞儿并非良家妇女,可他还就爱这种调调!太清纯的女人不够味儿,上了床也扭扭捏捏的,一点儿也不好玩!
  “谢姑娘!”妈呀,他现在俨然就是狗血武侠剧里的男主角,无聊的去调戏烟花女子,随手采摘路边的野花野草呢!他想改变剧情,努力来点新鲜的:
  NO1。把此女绑架回家□之后,大战三个回合?先不说,是寄人篱下借住在李斯家,第二天早晨还要去农舍练功,哪儿有那精神头?
  NO。2把此女带到客栈,风流快活一晚,第二天来个人财两清?他根本不知道这边嫖妓的行情,更何况现在他是兜儿比脸干净!
  NO。3就地与此女办事,先打飞机然后将其扑倒,掀起对方裙子就上!!!呃,这年代的女人都穿三层的曲裾深衣,要想就地解决似乎有点儿困难!
  程熹矛盾重重的喝了美女为自己倒的茶,抬起头低声道:“请问姑娘哪里……。人士?”他差点说在哪里做的,明显把人当成坐台小姐了。
  “云娘家在渭水南面的南郑。”她细细打量对面的男人,觉得对方说话的口吻和语调非常特别,听不出是哪里人。
  “云娘……在下荆轲。”反正他现在只能继续角色扮演,用死去之人的名头泡妞儿,荆轲应该不会有意见的,况且他也没办法征求到本人的意愿了。
  “荆轲!你就是那个有名的剑客啊,久仰大名。”云娘的眼中忽地燃起一股热情,好像从沙中发现金子似的。
  程熹觉得自己像一大打美元,荆轲的名号果然好用!搞不好今晚还能来个免费呢!
  “那……。”他拼命的组织语言,在这个时代怎么问一晚的价码呢?荆轲的包裹内有十几块刀币,但李斯说那是赵国的钱,不能在秦国用,于是给了他一些圆形方孔钱,他看不懂上面的字迹,更不知道这是多少。
  云娘饶有兴趣的望着他,已猜出了他的心思,她不免有些失望,大名鼎鼎的荆轲也是个酒色之徒而已,世上的男人果然都一样啊!
  无奈之下,程熹只得将腰间的盘缠全都放到了桌上,坦诚的说道:“这是在下的全部盘缠,姑娘若是不愿意,那么在下即刻离去。”
  反正留着钱也没什么用,不如来个痛快的!
  云娘“噗哧”一声乐了,她侧过脸,轻声道:“云娘虽是歌伎,但却从不卖身。”
  “呃~那我冒犯姑娘了,在下告辞!”搞了半天人家是混娱乐圈儿的,不明码标价,他顿时无地自容,不得不站起身,向她告辞。
  “等等……盘缠不带走吗?”她笑盈盈的问,放下了手中的羽扇,来到了他身前。
  “不必了,我留着无用,姑娘用它买些胭脂水粉吧!”他眼瞅着云娘来到了自己跟前,那阵桂花香也扑鼻而来,搞得他头昏脑胀的。
  “壮士出手太大方了,这些钱足够买间宅院的!”她说完转过身,走到厢房门口,推开门,飞过一个眼神,示意让他进来。
  程熹笑了笑,马上随着美女踏进了香闺……
   

作者有话要说:云娘
年龄:24岁
星座:射手座
血型:AB
身高:1。60
体重:45KG
爱好:饮茶赏月,抚琴唱歌,偶尔喜欢亲自下厨。
讨厌:欺负弱者的人,粗暴无礼的人。
擅长:弹琴唱歌,社交。


9

9、同病相怜 。。。 
 
 
  三更天,一队人马忽然从闹市飞驰而过,所过之处鸡飞狗跳。
  “挨个查看,不许疏漏!”为首的武将高声喊,命令手下人敲开了闹市的客栈和酒楼,把店老板揪出来挨个查问。
  而睡在香闺中的程熹也被吵醒了,他翻过身,从床上起来,点上灯,来到窗前查看。
  “出什么事了?”云娘坐了起来,用薄被裹住洁白的躯体,慵懒的问道。
  “楼下有官兵在盘查!”他关好窗户,坐到床边,搂住了刚和自己享受完云雨之欢的女人。
  她连忙穿上罩衫,靠在他肩头说道:“若是有朝一日我被官兵抓走了,你会去救我么?”
  “当然会,再说官兵抓你做什么?”他笑了,女人真是多愁善感,上了床之后啥酸话都能问得出来。
  “或许抓我当秦王的后宫哦!”她乐着,抱着他的男人如此的特殊,这种特殊不光是指身体,连性情也很招女人喜欢。
  “他不喜欢女人!”他脱口而出,秦始皇的一些记载他还是看过的,此人不好女色,一心扑在政事上,完全就是个野心机器人。
  “呵呵,莫非他喜欢男人不成?”她刚说完这句话,门外就有人喧哗了。
  “云娘姑娘,官爷要查房。”在外面说话的是酒楼老板,还有两个官兵守在外面,一脸不耐烦的表情。
  “来了!”她披上衣服,掌着灯走到门口,推开了门。
  “这位是云娘姑娘,家在渭水南边。”老板向两位士兵引见。二人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美人儿,也顾不上问话了。
  “两位官爷,里面的是我相好,我们可都是本分人。”她扭头望了一眼坐在床上的荆轲,这家伙还真沉得住气,压根没把门外的两个“国家公务员”放在眼里。
  “他叫什么名字?”其中一个士兵没好气儿的问,怎么看程熹怎么不顺眼。
  “在下荆轲,在李斯大人府上做客。”盗墓人扭过脸回答,他明显觉察出对方的敌意,但这能让他男性自尊提升1000%,征服美女是真男人的本事!
  “荆轲!”另一名士兵脸色大变,赶紧捅了捅身边的同伴,让他别再多生枝节,闭上嘴巴……
  等扫兴的人离开之后,云娘关上房门,脸色却沉了下来,她轻声问:“你果真在李斯府上做客么?”
  “嗯,秦王想看我和盖聂比剑,所以特意安排了住处。”住在别人家里,不光受到限制,还要整天注意一言一行,相比之下,他到是更喜欢跟着盖聂学剑术。
  “秦王定是想招你为门客,所以才会以礼相待。”她回到床上,抱住了程熹的脖子,在对方脸上亲了一口。
  他捏了捏云娘的小脸,戏谑的说道:“你到是挺聪明的,可这差事,我必然不干。”
  “为何?”
  “伴君如伴虎么,我只想做个山野村夫而已。”这也是他心底的想法,可命运却不是这么安排的,正是所谓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第三天清晨,程熹和盖聂骑着快马来到栎阳城,找到了一座郊外的小宅院,推门走了进去。
  “这里没人么?”盗墓人觉得很奇怪,院子里只有几只鸡鸭在跑,并没见到半个人影。
  “老怪物不在家!”盖聂推开房门,不请自入。
  程熹也跟着走了进去,觉得房间里的陈设有些古怪,他甚至还发现墙上贴着一张铅笔绘制的图纸。
  他揉了揉眼睛,凑近了去瞧,那果然是张A4纸,虽然已经微微发黄,但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见。
  他扭过脸,又发现在窗台上摆放着一只印着某牛奶品牌LOGO的塑料杯!!!他忍不住拿起这只杯子,看了个仔细!
  “别动我的东西!”此时,门被推开了,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怒目而视的吼道,他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袍子,头发凌乱,脸色蜡黄,看起来疯疯癫癫的。
  盗墓人马上把杯子放好,惊讶的望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莫非这个人也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
  “老怪物,这是我新收的徒弟。”到是盖聂不以为然,他早就习惯了徐福古怪的脾气。
  徐福关好门,不停的打量程熹,然后又转身对第一剑客说:“你什么时候又收徒弟了,那件事查清楚了么?”
  “一直没有眉目,他是我上个月刚收的弟子,说来话长。荆轲被人谋害了,此次我就是来向你打听这件事的,他是被一种红色的毒箭所杀。”盖聂说完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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