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养成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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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悠悠龙是草食恐龙中最好吃的了。”
红斯平时虽然上课不认真,但是他还是知道着名的悠悠龙已经灭绝了四百年了的。当时上课的老师说:“悠悠龙口感极佳,攻击力又不强,是草食恐龙的一种。于是,肉食恐龙都深爱着这种恐龙,喜欢捕食他们。悠悠龙虽然繁殖能力很强,但是在这样过度的捕杀下,他们只能灭亡了。”弱肉强食的年代,物种更新极快。
红斯说:“儿子,你太无知了,悠悠龙四百年前就灭绝了。”红斯觉得,久范就是个小孩子啊,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十岁的红斯,大脑还是处于尚待发育状态。
久范刚听到的时候,愣了下,再听到红斯的话,就笑了,说:“爸爸,我以后会变聪明的。”
红斯欣慰地点点头,说:“好孩子。”
久范已经很聪明了,只是红斯完全没有发觉罢了。
在金尼什区的日子很充实,红斯每天带着久范做俯卧撑和撞击运动,以保证身体的强壮。
恐龙学校的书被红斯带了出来。以前上学的时候一点看书的兴趣都没有,到了金尼什区,他反而无聊了还会翻翻书,学习龙翼人的法则和他们相处之道。
他们是从野蛮走向半文明的另类生物,翼人区虽然有法律限制,但是他们内心尚存一份冲动,每年还会举行生死一搏的比赛,通过这个比赛,部分龙翼人能争取到更高的地位和享有更多的权利。
红斯读着书,久范则拖着一只肉食恐龙的尸体回来了。
红斯道:“辛苦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久范过上了捕食喂养红斯的日子。而看上去明明更为强壮的红斯,却只是每天读书做训练,只有手痒的时候,才回去捉几只恐龙消遣。
久范把恐龙扔到红斯的身旁,说:“今天就碰到这种的,貌似味道不是很好。”
红斯撕下一块肉,嚼了下。肉有点老,口感不是很好,但是长年在外飘泊的红斯,已经不怎么挑食了。
他说:“明天一起去捉恐龙吗?”
久范的身子也已经长大很多,只是还是比红斯小一些。他说:“肉食类的?”
红斯点头。
久范耸耸肩,表示可以。
红斯放下书,他现在对金尼什周围的一圈再熟悉不过了,甚至超过了对吉姆区的熟悉。他在这里,已经快七十年了。不久,他就要过八十岁的生日。
恐龙们十年过一次生日,还未成年的恐龙,即使天赋再高,也无法具有强大的能力。他们在八十岁的时候,身体内部会发生变化,从而变得更为强壮,能开始学习更多的技能,爪牙的伸缩也更为灵活。
久范也已经七十岁了,只是他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也不怎么长个。当初他刚出生时,体形看着庞大,以为以后会变得更大,结果却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在漫长的七十年里,红斯没有再提起过回家的事,也许是他的大脑在这七十年里,成长了些。
恐龙们的成年礼很简单,只要吃下一种叫做桑落的植物,睡上一觉就好了。所以首先他们要找到这种植物,然后再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睡一觉。很多恐龙就是死在这睡觉的过程中,没有成年就成为别的恐龙的食物了。
久范拿出一种紫色的植物,说:“吃了吧,等下你睡觉,我守着。”
红斯接过桑落,说:“看起来不是很好吃。”
久范说:“不要一直吃肉,吃点素的调节下。”
红斯点点头,把桑落扔进了嘴里。桑落的味道酸酸的,酸中又带了点甜,而等红斯咽下去的时候,又有一种苦涩涌上喉头。
红斯忍不住皱眉,刚想说话,一阵睡意袭来,他合上眼睛睡了过去。
久范把他往洞里拖了几步,确定很难没别的恐龙发现了,才坐下来,守在他身边。
从破蛋而出至今,已经过去了七十多年。
久范看着红斯逐渐退去稚气的脸,想,就是这么笨的恐龙,才会收养他这么一只不正常的小恐龙,还愿意和他一起离开出生地吉姆区。不管他当时是怎么想的,红斯确确实实和他在一起了七十年。
久范的眼睛在暗下来的山洞里发着微微的金光,金色中又仿佛夹杂了点别的颜色,让人看不真切。
他说:“我怎么可能有这么笨的父亲。”
红斯忽然转了个身,也许是做梦了,他撅了撅嘴,还和个孩子似的。
久范伸爪碰了碰他的唇,看向完全暗了的洞外。
☆、第十九章 回到故土
红斯一醒来,就忍不住跳了跳,他发现自己敏捷了不少。
久范高兴地抱着他,说:“爸爸,你变高了。”
红斯比划了下自己和久范的身高,发现真的变高了,他有点高兴地说:“这样才对啊。”
久范问:“一起去捉恐龙吗?”
红斯是只健忘的恐龙,他已经忘了昨天说的话,但是他一直记得一件事。他说:“儿子啊,我们该回家了。”
久范没想到他会忽然提到这个,有点反应不过来,他说:“回哪?”
红斯拍了拍只到他胸口的久范,说:“自然是回吉姆区了,妈妈肯定旅游回来了。不是说了,成年了就回去看看吗?”
久范趴到地上,说:“爸爸,我们别回去了吧,这里多好,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我们在这都生活了快七十年了,比吉姆区久多了。”
红斯摇头,说:“要回去。”
久范说:“那好吧。”不带一点犹豫的模样。
红斯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块肉来,给久范,说:“乖,奖你的。”
久范看着这块从昨天他捉回来的恐龙身上弄下来的肉【( ̄_ ̄|||) 】,说:“谢谢爸爸。”
红斯点点头,说:“不客气,这反正都是你昨天捉的。”现在看来,成年除了让他的身体更强壮之外,似乎并没对他的大脑起到好的影响。
于是,在吃饱喝足之后,他们踏上了漫长的归乡之路。
经过了近半个月的奔波,红斯和久范站在了边界上。虽然已经过去了七十年,但这条小溪还是那么清澈。
红斯说:“儿子,我想想觉得不对劲了。”
久范抬头看他,眼里带了疑惑。
红斯说:“我们没多带点金尼什的恐龙肉出来。”
久范看着红斯满满的一个大背包的肉,说:“爸爸,已经很多了。”
红斯说:“每个品种的分类下,根本不多啊。”龙心不足蛇吞象啊~
久范说:“去吉姆区,我再给您捉新的。”
红斯听了,带点遗憾地点点头,又说:“我是父亲,我给你捉才对。”
久范应声说“好”,他从不把红斯的这种话当真,俗话说,认真你就输了。
跨过这条小溪,红斯激动地说:“我们回来了!”
久范问:“你还记得怎么回家吗?”
红斯刚想指着一边说话,看着改了模样的丛林,他说:“今天我们累了,睡觉了睡觉了。”
久范带着鄙视【( → →)】 ,找了个山洞,刚好可以住进他们两个,美美地睡过去了。
当青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久范早已起床在研究地形了。
红斯说:“儿子早。”
久范说:爸爸早。”
和谐幸福的父子俩。
红斯问:“研究出什么来了吗?”
久范说:“我们要不会金尼什吧,这里的路,有点复杂。”
红斯训斥他,“做事怎么能老想着半途而废呢!”
久范把画了一半的地形图指给红斯看,说:“怎么走?”
红斯看了会儿,说:“不知道。”
久范看着他,一副“你看着办吧”的表情。
红斯说:“猜拳吗?”
久范说:“不猜。”
红斯问:“吃肉吗?”
久范说:“不吃。”
红斯问:“那你要做什么?”
久范看了眼自己画的地形图,说:“怎么走?”
红斯说:“猜拳吧。你赢了我们走左边,我赢了,我们走右边。”
久范说:“不猜。”
红斯把恐龙肉往久范嘴里塞,说:“吃吧吃吧,吃饱了我们才有力气走路。”
久范吞下肉,无奈道:“猜拳吧。”
红斯高兴了,说:“剪刀石头布!”
久范出了个剪刀,红斯出了个布。要赢红斯实在太容易了,因为长爪子的缘故,出布是最简单的,所以红斯一直都喜欢出布。久范只要出剪刀,就是稳赢。
红斯有点忧伤地说:“儿子你太厉害了,又赢了。”
久范说:“是爸爸你谦让的结果。”父慈子孝啊。
红斯问:“我们走左边?”
久范说:“好。”
经过一番商讨,恐龙父子总算迈开他们的脚步,往粉红母恐龙所在的山谷走去。但是至于能不能走到,就是个问题了。
红斯说:“我们要是走错了怎么办?”
久范说:“那就按原路返回,走另一条。”
红斯觉得这确实是个好主意,点点头,和久范一起走着。
很幸运的是,他们越走,路越熟悉。红斯看着一条小溪,指着它,说:“我小时候经常在这洗澡。”
一转头,他又看见一条小溪,说:“我不知道,小时候洗澡的是哪条了。”
久范说:“你只要记得下面的路怎么走就行了,洗澡爱在哪条洗就在哪条洗。”
红斯为自己有这么个聪明的好儿子,深感欣慰。
凭着记忆,他们到了那个熟悉的山谷。
红斯拉着久范,说:“我有点紧张。”
久范【(  ̄  ̄)σ…( _ _)ノ|壁 】说:“你紧张什么?”
红斯说:“不知道这么久没回来了,妈妈会给我什么好吃的。”【(¯;﹃¯;)口水】
久范说:“也许她搬家了,没回来。”
红斯怒【(#‵′) 】,说:“你就这么不想见到你姐姐?”
“姐姐”,这个词实在太深奥了,久范保持沉默。
俗话说,好的不灵坏的灵,山谷里没有任何恐龙的踪迹。
红斯说:“这是搬家了,不回来了吗?”
久范点头,说:“我们回金尼什吧。”
红斯摇头,他躺在以前和黑斯一起睡的窝里,说:“我好像真的变大个了。”
久范也躺在他身边,说:“我也变大个了。”
粉红母恐龙的窝里,只有荒凉了很久的山谷独有的清新,而墙壁上不知何时沾了些红色的颜料,一点点铺开,好似鲜血。
红斯说:“妈妈也会自己出去捕食了啊,你看那墙上,她肯定是在那里切恐龙的。”
粉红母恐龙很贪吃,所以窝里有一个专门的地方用来放恐龙肉。那个地方,不是那堵墙。
红斯站起来,说:“她肯定是在外面玩太久了,就忘记回来了。”
久范也起来,说:“是啊,过几年我们再回来看看吧,姐姐也许就回来了。”
红斯低着头,说:“走了。”
久范拉住他的手,说:“爸爸,我们一起走。”
红斯吸了吸鼻子,说:“晚上了,有点冷。”
久范抓着他的手,挨着他,说:“凑一起就不冷了。”
有时候,不回去看看,总是在心里记挂着。而回去了,却比没有回去更难过。也许是熟悉的地方不再是记忆里的模样了,也许是思念的人老去或不在了。每一个重缝总是带了点忑忑与不安。
红斯感受到久范身上传来的温度,说:“儿子,你会产热啊。”
久范说:“不产热,就死了。”
红斯想想也是。
他们离开住了十年的家,甚至不肯多停留一个夜晚。
粉红母恐龙摸着肚子回来了。最近麻将风靡了吉姆区,于是有龙翼人在这里投资,开了个专门的麻将场,粉红母恐龙也就去那里了。自从把红斯和久范打发走,她玩起麻将来各种自由,日夜颠倒。
疲惫地打了个哈欠,粉红母恐龙说:“今天又赢了不少啊。”她把赢来的恐龙肉,往墙边一扔,就躺下睡觉了。
自从迷上麻将,生活习惯都被改变了。
粉红母恐龙嗅了嗅自己的窝,她闭上眼睛忽然睁开了。
原处星光还是很亮,可没能照亮前方的路。粉红母恐龙打了一天的麻将,很疲惫,但她还是拖着身子往洞门口走去。
可是她什么也看不到。
粉红母恐龙笑道:“我这是麻将打多了,出现幻觉了吧。明天好好休息下,不然还没打够麻将,就要劳累死了。”
她把自己往窝里一倒,睡了过去。
每一只恐龙身上,都有他自己独一无二的气息。至亲至爱之人,能在数秒内闻出。
☆、第二十章 寻找奇葩树
于是,红斯和久范又站到了这条熟悉的小溪前。
红斯说:“我们就这么回去了吗?”
久范看了看他已经塞满了吉姆区恐龙肉的背包,说:“爸爸,就算再捉新的恐龙给你,你也放不下了。”
红斯有点不高兴地说:“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