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兽之如意狼君-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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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他,齐凤也不会不去上晚自习在街边等自己,也不会被豹王遇到,也不会被豹王吃掉,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是祸源,是祸根,都是他的错!
唐稀发狠的揉着自己的腿,膝盖处泅湿了一大片。
御噬没见到荷言,荷言被南暮带到公司去见董事会的老家伙们去了,没在家。
有些可惜呢……不过以后机会多的是,他不急,猎物又跑不出地球去。
御噬悠哉悠哉的沿着原路返回,他前脚刚走,后脚荷言就和南暮回来了。
因为发现荷言没在家,所以御噬并没有化成楷祭的样子,荷言狐疑的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熟悉背影,脑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好久没见到御噬了,似乎他已经离开了学校。
御噬曾说过要好好折磨自己,报水晶球被盗走的仇,却一直迟迟没有动作。
荷言挺翘的睫毛扇了扇,陡然明白了。
这世上,哪个凡人能做到以楷祭的面貌出现呢?而楷祭对自己而言的意义,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御噬曾说他也是召唤兽,那么简单推理一下,御噬假扮楷祭的可能性很高。
他无非就是想看自己的狼狈,看自己在看到那张脸时所无法控制的情绪和矛盾,如果自己真的把他当作楷祭了,那就真的无药可救,任他牵着鼻子走了。
楷祭,楷祭……荷言深吸口气,他不会回来的,他真的不会回来了么?他会回来的吧……
“发什么呆啊,赶快进来,外面冷死了!”南暮从门里探出头,进屋之后发现荷言没跟进来,没想到人正站在门口。
“哦。”视野里只有空旷寂寥的大街了,荷言慢吞吞的走进屋,心乱如麻。
第二天一早,下起了冰冷的小雨,淅淅沥沥,江一零站在镜子前穿衬衣整理发型,镜子里的人顶端的扣子开了两颗,露出隐约的锁骨,几分性感几分狂野不羁,从江二少爷唇角的弧度来看,他老人家心情很好。
下雨的时候工地是不用去干活的,像江一零这样去上学完全只是为了做样子给父亲看,父亲去世后连样子都不做的家伙可是闲得很,正好有时间去看心上人,顺便做点爱做的事儿什么的。
轻车熟路的来到齐恬家,一尘不染的运动鞋毫不嫌弃的落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可面前的大门挂了锁,明显主人不在家。
江一零疑惑,大清早‘新回0忆论0坛’的去哪了?
他没再回车上,而是站在门口屋檐下等,对这个人,总是有着对别人不曾有过的耐心。
雨势渐渐大了,夹裹着彻骨的冷风,不甚清晰的脚步声渐行渐近,江一零扭头看去,等了好一会儿的人出现在巷子口。
齐恬没穿雨衣,更没打雨伞,就这么穿着一件不算厚的长袖衫走在大雨里,低垂着头,很是落魄的样子。
江一零急忙迈开长腿冲进雨里,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感受到身上骤来的暖意,齐恬才像是有知觉般抬头看他,黑白分明的眸子一时找不到焦距,遮挡在被雨水打湿的刘海之下。
“怎么了?”江一零柔声问道,对方脸色甚是憔悴,好似一夜未睡的样子。
齐恬动了动嘴唇,发不出声来。
我找不到妹妹了,他在心里说,但最终还是闭上了嘴,继续沉默的走着。
江一零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迟钝到察觉不到对方的不安和惶恐,他继续道:“有什么事就跟我说说吧,说不定我有帮得上忙的地方,难道你还跟我见外?”
齐恬一瞬之间抬起头,如同迷路了而试图寻找回家路的孩子般对他露出乞求的眼神,他声音干涩道:“我妹妹,我找不到我妹妹了……”
齐凤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在九点二十左右回家,几年来从未在外留宿过,可昨晚,过了这个时间她还是未归,齐恬去学校找她,大门已经关了,门口的老大爷告诉他不住校的学生早走光了。
他记得妹妹班主任的电话,可打给班主任时,他说没看到齐凤,他也很纳闷一向不缺席的小姑娘怎么今儿个没来,只是晚自习不住校生可去可不去,也没追究。
“说不定去同学家了呢,她走之前没说过什么么?”江一零安慰着他,齐恬却摇头,脸色白的厉害。
他抓起江一零的手,按在自己的左胸口道:“只要一想到妹妹,这里就,空的厉害。”
空,就是被人掏空的感觉,他的手没有一丝温度,手心有着硬茧。
两人走到门口时,却见唐稀迎面而来。
他下巴长满了青胡渣,脸色比齐恬好不到哪儿去。
“齐恬,”他开口,“你打我吧,你打死我吧!”
一走到两人眼前,唐稀就对着齐恬跪了下来,地上开始变得泥泞,膝盖落地时还溅起细微的水花。
那种心被人紧紧拽住往外拉扯的感觉愈发强烈,齐恬用平静到恐怖的声音问:“我为什么要打你?”
“齐凤她……她死了!死无全尸!都是我害的,你打我吧!你打我啊!”
他忽然抱着齐恬的小腿,悲怮的哭喊着,被雨声掩盖的模糊声音,敲打着齐恬的耳膜。
然后,晕了过去。
江一零把人抱个满怀,一边给他掐人中,一边冷静的对着唐稀道:“跟我上车,把事情说明白!”
他将齐恬抱进后驾驶座,唐稀上车后,快速发动车子朝着自己的家驶去。
☆、【095】 义无反顾
豹王吃人,这种事可能说了人家也不会信,不过唐稀的样子太诚恳,不像是疯言疯语,江一零看了眼床上医生看过后换好衣服躺在被窝里的齐恬,不知他会不会信。
“你说他不是人?那他为什么偏吃齐凤?”
“因为齐凤太善良!善良的人,能量也就越纯正,可能……可能只是无意中路过,我会报仇,我一定会杀了他!”
“但愿你能做到,”江一零才不会管别人死活,“也好对齐恬有个交代。”
唐稀哽咽了下,“我知道,我对不起齐恬,麻烦你帮我好好照顾他……”
江一零抬手打断他:“不用你说,我也会好好照顾他的,去忙你的事吧。”
至于齐凤死的真相,他会先将齐恬的情绪安抚好之后再告诉他实情。
当你不在意一个人的时候,无论那个人和你擦肩而过多少次,你都不会对他有半分印象。
反之,当你很在意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现,他无处不在。
唐稀接下来的日子,除了吃饭和睡觉,只做两件事——一件是疯狂的吸收能量聚集到耳钻中,一件是追踪豹王的下落,紧跟不放。
培养新狼王的任务终于完成,要不是下一代狼王不诞生,就算抽掉召唤兽之魂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的话,他才懒得去费力培养!
楷祭压抑多日的心情终于放晴,他舒展了下腰身,新狼王恭敬的站在他身旁,看向他的眼神里有着不舍。
虽然王对他很凶很凶,但日子过的很充实,每天很累,却能吃的香睡得甜,不知不觉,王已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没了他,自己会茫然无措好一阵子吧。
“唉……王大不中留,”老酒虫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只有手掌心的一半大小,像是人类世界的戒指盒一样,“这是从命脉提取出来的精华,可使王的交|配对象受孕,算是我弥补那孩子和王吧。”
楷祭眯起眼睛瞧着这个老东西:“你有那么好心吗?”
“天地可鉴!”老酒虫立刻指天发誓,“命脉是衍生生命的源头,提炼出来的精华当然可以诞生新生命!”
虽然是第一次提炼命脉,但老酒虫有着十足的把握。
楷祭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躺着一粒很小很小的,散发着柔和光芒的珠子。
“可……他要是怀了,要从哪里生出来?”
让荷言受罪的事儿他可不干,虽然一听到能有个荷言和他的孩子,让他很是兴奋。
老酒虫露出一副你真是弱爆了的表情:
“谁说孩子必须从肚子里生出来的?这玩意儿吃下去,交|配之后诞生的新生命会自动转移到王的随身空间里,但子体依然会从你们两个身上获取维持生命生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等它长成人形,便会和人类的孩子一样脱离随身空间出现在你们面前的。”
楷祭离开之后会变成一个人类,但召唤兽天生有一种拿不掉的东西,就是随身空间,基本上没特殊情况很少会用到,空间不大,而且本体也进不去。
随身空间之于没用过的召唤兽来说,它就是个存在于传说里的东西,谁也不知道里面长什么样儿,有什么。
“那就好。哎,能生几个啊?”
楷祭乐不可支,这可真是个宝贝,回去之后立刻给荷言吃了!
“……”老酒虫扶额,“只能生一个,命脉提取的多了这世界就会再次面临崩塌的危险。”
他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干这档子事儿,要不是愧对那孩子,他才不会对命脉有任何不轨之举!
“才一个啊,”楷祭很不满足,看见老酒虫怒目而视的表情,又道:“算了,有总比没有好,我该走了,剩下的,就靠你们两个了。”
一直盯着楷祭的新狼王不情不愿的点头,老酒虫五官皱在一块儿,就差老泪纵横给他看了。
楷祭潇洒的笑笑,朝着命脉的方向而去。
抽掉的召唤兽之魂将回归命脉,然后由命脉传送到人类世界。
听起来跟抽筋剥皮般可怕,实际上一点都不痛,楷祭把小锦盒收在裤兜里放好,踏进专门放置命脉的大殿,那如水晶球般的东西就被悬在殿顶狼头石雕的嘴里。
楷祭站在正下方,闭上眼睛念起老酒虫教给他的禁咒,很快被柔光包围,消失在原地。
就在他消失后的一霎那,大殿的门被撞开,楷娜满脸焦急的跑进来,看到的却是空空如也。
他骗她!他要走的日子说是明天,但今天就走了!若不是看老酒虫和新狼王一脸失落,她是不是还继续被蒙在鼓里?
可恶,可恶!楷娜还未站稳就被一股力量冲击了出去,这里是只有王能来的地方,她自然呆不长久。
摔落在大门外,楷娜蹒跚着爬起来,望着古朴的大殿,心如死灰。
她早该死心的,早该看清楚,王的心和身,早已被人全部占据,连渣都不剩。
楷祭一脸郁闷的站在酒店的大门前,看着门边贴着的招聘启事。
本以为命脉会直接把他传送到Z市西街荷言的家里,没想到竟被扔到了这么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儿!
话说刚到这儿时,他一睁眼的地方是一公共男厕,没任何心理准备的某人差点被活活臭死,他黑着一张脸出来,随手拉住了一个从女厕出来的妞儿,问道:“这是哪儿?”
小妞很不耐烦的要甩开他的手,可在看到他那一张帅到无可救药的脸后,立马眉开眼道:“这里是公共厕所啊……”
楷祭恨不得一巴掌把她拍回茅坑里,“我问的是,这里是哪个市!”
“哦哦,是Y市,你是来旅游的么?你迷路了么?和家人走散了么?是不是外地人啊?哎哎帅哥别走啊!”
不顾矜持的小妞欲追上去勾搭帅哥,可帅哥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得没影儿了。
还是路边摆摊的老大爷靠谱,和老大爷聊了一会儿,楷祭了解到,这Y市是一座南方城市,和Z市的距离,坐火车的话最起码要三四天才能到,凭这南北的差距,要是他徒步走着回家的话,就算饿不死,也得急死!
☆、【096】 贴身保镖
他想荷言想的不行,他想问问他过的好不好,想不想他,然后直接把人捉到床上去大战三百回合让他一个月都下不了床!
可掏掏口袋,身无分文,是卖血好呢还是卖肾好呢?
正在认真思考的时候,前方不远处张贴着的一张火红的招聘启事吸引了他的目光,走进一看,原来是招聘贴身保镖的,工资一个月4000…5000RMB不等,条件是耐|操耐打,身手好,不怕死。
卖血的话,估计全世界就他这么一个血型,跟谁也匹配不起来,卖肾的话……这关系到荷言的终身性福,权衡利弊,深思熟虑,思虑再三,楷祭终于决定——当保镖!
洛初雨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着远方,但靠近了看,他的眸子是没有焦距的,看来是在发呆。
梆梆,敲门声响起,门没关,秘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洛总,有人来应聘,您说要亲自面试,人已经带来了。”
“嗯,”洛初雨回神,“你去忙吧。”
转身,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出现在视野,那双眸子第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