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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绝世完颜绯琊七七-第14章

小说: 绝世完颜绯琊七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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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喜欢她,她只好找混血,交往的几个男朋友都是偏亚洲的混血,刚做大学新鲜人的时候也约过我,看电影之类的,后来为什么不了了之我也忘记了。

  “嗳,”我问她:“你又单着啦?上个月的那个白种混中国的男孩子呢?”

  “分手了,”她说:“他同他前女友复合了,那个CBK女孩。”(Canada Born Korean)

  “所以你就想找个韩国人报复一下?”我笑问。

  她急忙摇头:“我当然不知道崔世铉是韩国人,我还以为他是混血,只是不知道混哪里罢了。”

  “你哪眼神儿,”我笑她,“当初你还以为我是混血呢,乱约一气。”

  “你是像混血嘛,”她辩解说:“你的眼睛都没有内眦,人种学上称这是典型的高加索眼睛。”

  “所以说你对中国知道得太少,我告诉你吧,中国有个地方靠近以前的俄国,有我这种眼睛的人在那里多的是。怎么样,现在你还约不约?”

  “他都对我没兴趣。”Jolly委屈的说。

  “那如果是我约你看电影呢?”我挑着眼睛看着她。

  她眼睛闪一闪,“你说真的?不是玩我吧?”

  我笑:“你说呢?”

  “什么时候?”她开始高兴了。

  “星期六吧,不过我不能开车。”我抬起打石膏的脚放到课桌上。

  “我可以开车,我去接你。”

  Jolly欢欣鼓舞的走了。我倒是一阵烦,把头伏在课桌上不想起来,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居然约会个根本不喜欢的女孩子来证明自己不是Gay,我还真是有够无聊。

  作者有话要说:得瑟一下:早上起来天气好,出了大太阳,七七的M哥哥突发奇想说要开直升飞机,去维多利亚岛住一个晚上。

  七七赶紧起床,这儿正屁颠屁颠的收拾呢,想着一会儿把M哥哥开飞机的英姿拍下来。

  打算许个心愿的,比如点击到了多少就把M哥哥的照片放上来之类 ,可是看看这惨淡的点击,都不知道到底要许多少好,只好作罢。

  大配角还没出场呢,等有开飞机的镜头再放吧。

  先小透一下, 七七的M哥哥可不是韩裔,是混血哦。

  ………………

  


                  送上门的,不吃说不过去



  周六早上我正睡觉,傻丫来了个电话,问我为什么周二晚上没有去跳舞。

  “你没有去,女孩子少了好多哦。”他夸张的说。我告诉他我脚上打了石膏,跳不了舞。他马上大惊小怪的要过来看我。

  “要有空你就赶紧来吧,我打了石膏出不去,你那又高又美的TOP哥没人一起出去玩,正无聊呢。”我说。

  这句话起了火箭加速器的作用,傻丫来的速度那个快,我简直怀疑他就藏在我家楼底下。

  进屋同我寒暄几句,在我的石膏上签了个到此一游,之后就转着眼睛找,问:“TOP哥呢?”

  “你还真不含蓄,伤人知道吗?”我假装抱怨一下,指指楼上,“我屋里沙发上呢。”

  我坐在楼下喝茶,吃我中午的早餐,就听得楼上傻丫一声尖叫。

  不会吧,这么快就开始啦?这俩也太迅速了吧?!我正在心里不CJ的YY那血红的画面,却看见傻丫捂着脸跑下来。

  “怎么啦?”我憋着笑问:“是他怎么你了啊,还是他不肯怎么你啊?”

  “他踢我,我叫他起床他居然踢我。”傻丫哭诉,把手放下来,左脸颧骨上一块青。

  我实在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青得很Fashion呀,我忘了告诉你他有下床气,你得给他这个。”

  我扔给他一块羊羹。

  傻丫把羊羹拿在手里看看,又看看我,撅着嘴转身上去了。

  “这到底是什么时候添的毛病啊,还踢起人来了。”我边吃边纳闷。

  待我吃饱了,喝足了,蚂蚱似的跳上楼,看见那两个人还在沙发那儿僵着,世铉坐在沙发上,头靠在靠背上,似乎还在半睡状态,傻丫站在对面咬着嘴唇,正想辙呢。

  “怎么还不起来,快中午了,你昨晚到底玩到几点啊?”我用打石膏的脚划拉着一地的游戏盘。

  “不知道,快天亮。”世铉皱着眉头闭着眼睛说。

  我象知心大姐似的循循善诱:“起来吧,起来让傻丫陪你出去玩一下,看外边的太阳多好啊,地球上最著名的温哥华的太阳啊。”

  他一听这话,反而咕咚一声又躺下了。

  我和傻丫面面相觑,我摊开手,表示我也没脾气了。

  “要不这样吧,”我对傻丫说,“你等我换下衣服,你开车,咱俩去街上坐坐吧,这几天我也闷得发疯。”

  “行,也许等下回来他就起来了。”傻丫不甘心,但看情形也只好暂时放弃,下楼去等我换衣服。

  我去衣橱里翻了衣服出来,正换着,那位睡着的倒坐起来了。

  “你去不去?去就赶紧的。”我小心的把打石膏的脚穿过短裤的裤腿,幸亏是夏天 ,裤腿都肥,还可以穿短裤,要不穿裤子这一项就要了我的命。

  “嗯,”崔世铉应了一声,走去洗手间刷牙,我在后面翻他一个大白眼。

  这混蛋,敬酒不吃吃罚酒。

  待我们攘扰半晌去到街上,已经1点了,Robson街上的人多了起来,那个著名THURLOW街口的咖啡馆摆在外面街道上的座位坐满了人,我从车上跳下来,一路跳过去,傻丫拿着支拐杖跟着我。见我是个瘸子,有人起身让出个座位,我们七凑八凑,好不容易三个人坐到一起。

  世铉买来了咖啡,我喝一口,感叹道:“一如既往的难喝啊,真怀疑这家店怎么做到满世界都是的。”

  “可不,”傻丫说:“十五街的JJ BEANS好喝很多。”

  “那你还来这里喝?”世铉瞪我一眼。

  我不示弱的瞪回他去:“位置好呗,这个路口是温市中心人群来往最密集的地方,坐在这里看看城中各人的风景最好不过。根据统计学原理,如果你在这个角落站一个月,基本上住在温哥华的每个人的脸你都能看上一遍。”

  “真的假的啊,你算过啊?”傻丫问。

  “是啊,这很容易算啊,通过这个路口小时平均人流你算下看嘛。”我说。

  “你别信他,”世铉对傻丫说,“他坏主意最多。”

  傻丫看着我只是笑,我俩从小玩到大,他还能不了解我,崔世铉这么说,他挺高兴,觉得崔世铉和他是一国的,反而把Andrew摘外边儿了。

  我当然明白傻丫的小心思,趁机说:“我知道你们两个看我不顺眼,我这个大灯泡作得也顶没瘾,不如你们赶紧走,找个地方自己玩去,别管我,让我清静清静。”

  “你真想我们去玩啊?”崔世铉的眼神六脉神剑又发功了。

  “是啊,是啊,去吧去吧,你俩可真烦人。”我不耐烦的挥挥手说:“等下我叫小吴来接我。”

  崔世铉忽地站起来就走,连招呼都没跟我打。傻丫一愣,赶紧站起来跟上去,临走还不忘拍拍我的肩。

  我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

  “真是巧。”身后有个人说。

  我不确定那是对我说话,没有回头,那人转了过来,我楞了一下才认出来是那个姓乔的卖药的,就没有出声。他一转过来,便有人递了张椅子过来让他坐下,我才看到他身后还有几个人跟着,YOYO也在其中,她同一个男人站得很近,我注意了一下,那男人二十几岁的样子,个子不矮,黑黑胖胖的,俩人站一起,倒显得YOYO有几分娇小,我觉得这景象很滑稽,便扯了扯嘴角。

  “脚怎么了?”姓乔的问,声音仍然很温和,然而他整个人看上去很不同,之前几次遇到他,他都是一个人,很温文的样子,现在有人跟着,气势陡然增加,他的温文里面也好似有了尖锐的刺。

  我勾下嘴角,直入主题:“观音兵,你总遇到我一定有什么事吧?”

  姓乔的先回头看一眼,那几个人会意转身走了,YOYO盯了我一眼也走了,我注意到她同那个胖子拉着手。

  姓乔的转过头说:“如果我说真的是碰巧遇到,你相信吗?”

  “我信。”我想也不想的说。

  干嘛不信,他说是便是,何必猜一个这样的人的心思,他要做什么,我知道不知道都左右不了,有话他自然会说,说了未必有我的好处,不说我也没有损失。

  姓乔的一笑,“你果然有点意思。”

  我不出声,拿起咖啡喝一口,皱皱眉。

  我好像有点猜到他的目的,是要让我看到YOYO同他的马仔在一起,为什么要我看到却不知道,难道是怕我同YOYO再有纠葛,在这里敲山震虎?但关我什么事呢,又不是我要纠缠YOYO,这么做真多余。

  但我又有点为YOYO担忧,虽说做卖药这行的应该有点钱,比一般的学生和打工一族强,满足YOYO那点小虚荣心应该不难。那个胖子看上去还不错,对YOYO也不会差到哪里,也许还有加拿大身份,我知道YOYO因为自己是留学生,又没有学习的天赋,总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搞到个身份,可是那胖子却是买药的。

  不过现在她轮不到我管。管也管不了。

  因此我连问都没问,省得没的惹身骚。

  “难怪跳舞不见你,你还没说脚怎么搞的。”姓乔的说。

  “爬山。”我说:“难道你真的是去跳舞的?”

  “自然,否则你以为我干什么去了?”

  这个人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成群结队的来到专为聊这样几句闲话?

  自从崔世铉和傻丫走后,我一直感到不安。从他走时的神色,我觉得他可能生气了,我赶他同傻丫出去玩确实存着点小坏心眼儿。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也是怕他闷,虽然他也是在家里呆得住的人,有时候一下午都在房间里打游戏哪里都不去,可这毕竟是他难得的假期,还是出去看看风景才正经。我思来想去认为自己的理由很站得住脚,他到底生个什么气呢。

  我一直攥着电话,却觉得这样打过去未免太婆婆妈妈,于是只是想想却没有打。我没打电话过去,崔世铉也没有打过来,等来等去,Jolly的电话倒来了。

  听上去Jolly也是闲得没事做,而且也不十分确定我确实想约她看电影,打过来也是给她自己买个安心的意思。我倒没有忘记这件事,但最初约她的冲动已经过去了,如果她不提,我是不会打电话去提醒她的。但现在我心绪不宁,她的电话来得正是时候。因此我告诉她地点,说如果没事你愿意现在过来也行。

  等了段时间,Jolly开了一辆粉紫色的四门Neno来了,没有地方停,就在车上笑着打了个招呼,让我等她停了车再过来,“算了,我也腻了,要不我们转转然后请你吃饭吧。”我拎着拐杖蹬蹬跳上车。

  我和Jolly开车转了一圈,又到相熟的日本小馆子吃了晚餐,还是去看了电影。

  排队买爆米花遇到了Davie,他同一个瘦瘦的样貌普通的女孩子也在排队,我跟他打召呼,他介绍那女孩子是他女朋友。我记得他前段时候好似在约会一个很美的女孩子,奇怪他怎么这么快就定了这个女孩是他女朋友,我注意到他和这个女朋友连爆米花都各买各的 ,那女孩子理所当然地自己付钱,看来连电影票都是AA的。

  等女孩子们上厕所的时候我问他原先那个很美的女孩子呢。

  “每次吃饭都我付钱,受不了。”他说。

  我无语,但我知道Davie的想法并不特殊,很多这里长大的人是这样的。他们从小打工挣自己的零花钱,因为太不容易,将钱看得格外重,连给自己心爱的女孩子花都觉得亏了。多么美好的时光都抵不过买单时的肉痛。

  看到爱情在尘世沦落成这样,真是令人气馁。

  看完电影也不是很晚,9点多,Jolly开车送我到楼下,我亲她面颊一下,说再见。

  “你们这栋楼上过建筑杂志呢,据说看到的风景很美,是吗?你家住几楼呀?”她问。

  态度如此的明显,我不禁笑起来。

  还真不含蓄。

  不过想想Jolly的血液也会明白,日本女孩子在夜店里是著名的容易带走的,她们对/性/的看法自成一格,与众不同。Davie曾经抱怨过,说:she used me。指的是某日他在夜店里带走419的日本女孩。这样的血液加上白种人的,Jolly说出这样的话也很好理解。

  并不是那么想做什么,但我不过是个男人,又不是贞节烈妇,有美送上门,不吃好像说不过去。

  我于是一笑,说:“那你有兴趣上去看看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从维多利亚回来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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