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完颜绯琊七七-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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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断然否认:“没有的事,你不要听Jolly瞎说。”
。
下了课出来,见崔世铉在课室门口等我,靠在墙上,交叉着长腿,一幅万人迷的样子,引得路过的女生个个魂不守舍。
这么精彩的人物,要什么样的人没有,一定是吃饱了撑的,要不干吗偏在这儿等我?
真是冤孽!
见我出来,他走过来接下我的书包,我走不快,无法再躲,就虚张声势的拉出个架势,问:“干嘛?”
他也不看我,背着我的书包自顾自往前走:“回家。”
我别扭起来:“我不回家。”
他走了两步,看我没跟上,就回过头皱眉:“我说让你回家,你没听见啊。”
我站在原地叫着劲儿不肯走,他隔着两步远看着我,突然走过来,象端把椅子似的,把我端起来就走。
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这也太丢脸了,我被他气得毛都竖起来了,挥舞着手里的拐杖叫:“你赶紧放下我,再不放,我就用这拐杖敲碎你的头。”
他居然有点得意洋洋:“你敲吧,别忘了我现在抱着你呢,你把我敲晕了,手一松,你就得从这台阶上滚下去。”
台阶可是个危险的容易丢脸的地方,连当年的撒切尔夫人都无法幸免呢,我低头看看教学楼前那一望无际的陡峭台阶,闭上嘴不敢咋呼了。
这个人,怎么看都适合生活在三十年代的上海滩,想干什么,凭着力气大,上来就动手,一点都不讲道理,真该去加入黑社会,做Rapper太屈才了。
到了车旁,崔世铉把我咚的往副座上一丢,咔的扣上安全带,咣的关上门,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训练有素,同小吴有得一拼。
看他上了车,我才又敢开口:“我不回家。”
他看我一眼:“为什么不回家。”
“回家你欺负我。”
“是吗?”他歪歪嘴坏笑:“那叫欺负呀?可是那会儿我看你喜欢得很啊。”
我被他的话杵到了肺管子,气懵了,大叫起来:“胡说八道,我没有喜欢,我一点都不喜欢。”
崔世铉不笑了:“真的?”
“真的。”
“那就是你一点都不喜欢我了?”
“不喜欢。”
“真的不喜欢我?”
“不喜欢不喜欢!”
“你确定?”
“确定以及肯定。”
“那好吧,”他干脆的说:“你回家,我走。”他发动车子,一踩油门冲出去。
“啊?”我被这突然的转折搞得不知所措,怎么台词变成这样啦?按照上海滩的规则,不是应该不管我喜不喜欢,他想上就上吗?
沉默半晌,我吞吞吐吐的问:“那个,你去哪儿呀?”
“美国,”他微微侧头看我一眼:“这两个月我本打算游北美的,没想到在温哥华被你这混小子绊这么久,我先去西雅图,西华大学有个朋友,我去看他,然后再去别的城市。”
“再然后呢?”我硬着头皮问,顾不得和他理论谁绊谁的问题。
“再然后,时间到了就回去,恐怕以后也没有什么机会有像这次一样的假期。所以你安全了,我没时间欺负你了。”他冷冷的说,开车,看着前方的路。
我心中五味杂陈,脑袋里天人交战,不知还能再说什么。
车开到我家大厦的门口,他没有开下停车场,而是直接停在大厦门口的Visitor Parking,转身从后座把旅行包拿出来,我没有想到他已经准备好了,一点过渡都没有,因此看着他一直发傻。
“走了,你上去吧。”他看着我说。
我瞠目结舌,这个着陆也太硬了,象从高空自由落体,一下子摔个嘴啃泥,让我难以接受,不知为什么,忽然舍不得了,就结结巴巴的说:“能……那个……先不走吗?”
“那你回家吗?”他问。
我想到这几天里我心中那个纠结不清的问题,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他突然伸手勾着我的脖子把我猛的拉过去,我不提防,被拉了个趔趄,他微微低下头,唇离我只有几厘米,却停住了。
我以为他又要上演上海滩,知道打不过,又瘸着,逃不了,就拿眼睛使劲瞪他,谁知他的脸离我太近,我愣生生地瞪成了斗鸡眼,自己还不知道。
这个箭在弦上的吻并没有落下来,他突然站直身子,把手收回去,说:“好了,你回家吧,我走了。”
“啊?”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没被欺负,居然很奇怪。
他弯下腰拎起旅行包,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傻乎乎的站在原地,还没有从刚才的那个距离三厘米的吻中清醒过来,看着他的背影,线条优美的细腰,笔直的长腿,在我的目光追随下走过行人路,穿过街道,在路边停车的间隙里忽隐忽现,最后消失在绿树掩映的街角。
没有回头。
海滩上播放的音乐随风飘了过来,Joshua Radin沙哑着嗓子在喃喃自语:It's a brand new dayThe sun is shining It's a brand new dayFor the first time in such a long long time I know I'll be ok This cycle never ends You gotta fall in order to mend It's a brand new dayIt's a brand new dayFor the first time in such a long long time I know I'll be ok 我双眼放空的听着 。
………………
终于掰弯了一个
接下来的几天我精神萎靡的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连吃饭都懒得下楼,要迪姐三催四请,恨不得把我拖下去,最后索性不叫我了,端上来给我吃。端上来我也吃不下,一口两口便饱了,胃病犯了,吃多了就吐,搞得老常不知所措,以为自己做的不好吃。星期六下午约了去看家庭医生,我整个上午都趴在床上,不肯下来。
迪姐来给我换床单,说:“你要再不下来我连你一起扔洗衣机里。”
我百般不情愿的从床上爬到沙发上接着趴着,呈垂死状。
一直在后悔不该用去酒店住这一招,我知道其实崔世铉是被我赶走的。这里是我家,我不高兴了一走了之,还死活不肯回去,让他一个外人住在我家,何其尴尬,于情于理都不得不走。
我去酒店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点,当时还得意的认为自己的小心眼动得挺好,这么做得挺得体,不用当面开口,避免了尴尬,以为他走了,不见面了,大家就都可以解脱了。
可是我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他走了我会这么难过,难过得日月无光山河变色了无生趣,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千方百计懒在床上,如果有可能,甚至懒得呼吸。
一副相思病款。
如果再念上一句:“每日家情思睡昏昏。”那就更齐活儿了。
真是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作孽不可活。
还有一个最直接的词给我这个卑鄙的人。
活该。
我宁可他还在这里,向我瞪眼睛,同我打嘴仗,通宵玩游戏闹得我没觉好睡,早晨要我给羊羹才起床,……
可是如果……如果他还要同我上床,那……可怎么办?
这么久一向都是我那样对待女孩子,突然掉了个个儿,心里,生理我都难以适应。
我左思右想愁得肠子断成了一节节。
不管怎样,我还是想要他在这里。
可惜现在我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而且也许以后再也不会知道了。
我瞪着眼睛开始研究天花板的纹路,居然被我楞生生看出个世界地图来。
。
中午的时候傻丫来了个电话,问我去不去Richmond。
“去Richmond干嘛啊?”我心不在焉的问。懒得动,刚东相叫我下午出去我都不想去。
傻丫说:“阿蛮要去庙里还愿,听说之前那个算命很灵的老尼姑也回来了,我们都想去呢,不烧香去抽个签也好。”
我心里一动,说:“那你有空先来陪我去看医生吗?我就不用小吴送我了。”
那个老尼我早听说过,她是在庙里靠后的一间大殿里为人解签,很多年了,都说她准,也不知是签准还是解得妙。
老爸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们家在温哥华这么多年,也没有去算过,但对这老尼姑,我一直心怀好奇,想知道她到底准到什么程度。
现在傻丫这么说,我不禁心动,不知她算不算得出我和崔世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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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丫先陪我去了诊所,医生被我软磨硬泡外加苦肉计,终于同意打掉了我脚上的石膏。石膏打了这许久,痒死我了,现在总算解脱了。
之后在大庙停车场会合了阿蛮和萍萍。
我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抓住阿蛮一定要问还的是什么愿。
阿蛮笑眯眯的不说话,倒是一向脾气很好的萍萍过来踹了我一脚。我的右脚提前拿掉石膏,并没有完全好,还不大使得上力,被她这一脚踹得腿一软,差点摔一跤。
“我招她惹她了?”我莫名其妙的问傻丫。
傻丫一脸奸笑:“你以为我们干嘛叫你来,我无聊啊我,跑那么远的Down Town给你做司机,要不是你招她了,阿蛮能还愿嘛!”
我灵光一现,咧着嘴问:“难道是……?”
“可不是嘛,”傻丫笑得别提多得意了,好像这事儿是他干的似的:“我现在宣布,咱家萍萍终于被阿蛮掰弯了!”
我顿时感同身受,怒了:“你还真是惟恐天下不乱,人家弯了你高兴成这个样子干啥?”
傻丫恬不知耻的流着口水说:“我是高兴啊,让我更加增强了信心去掰我Top哥,靠,瞧咱哥这名字取的,不掰弯简直对不起这座庙。”
我纳闷:“关这庙什么事?”
“灵呗,”阿蛮说:“我许愿掰弯萍萍不实现了嘛,傻丫也想许个愿掰弯他Top哥。”
我恍然大悟,难怪叫我来,敢情这两对都是我的主意。
我长这么大还没这么恨过我自己呢,真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瞧我出的都是些啥馊主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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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蛮,萍萍和傻丫烧香的时候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们虔诚的脸胡思乱想,这种事儿在佛祖面前过得了明路吗?如果直说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吓着佛祖?要是吓着了还会保佑他们吗?不过佛家倡导众生平等,应该不会戴有色眼镜。我要不要也许个愿让佛祖保佑我再见到世铉呢?可是我和傻丫同时许愿要崔世铉,佛祖会帮谁呢?统共一个世铉,总不能劈两半吧?要我是佛祖我都会帮傻丫,多可爱的小孩儿呀,哪像那个叫Andrew的一肚子坏水儿。
想来想去还是算了吧,别求佛祖帮忙了,事情是我自己搞成这样的,我要是还有脸去烧香,估计连佛祖也得怒了。
那仨人一圈香烧完,见我还在原地发傻,就过来推了我一把:“走啦,抽签去。”
沿着右手的小路,绕过大殿向里面走,又上台阶下台阶的忙活了一会,才到了一个建在高台的偏殿前,门前两棵很大的柏树将太阳遮得严严的,一地阴凉,门不高,却有不矮的门槛,望去,殿内暗暗的,有燃香的味道,古老的腐朽的故纸的味道,仿佛殿内是另一个时空,迈过这个门槛就穿越了似的,我心里有点不安,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见傻丫回头看我,才迈步过去了。
我们仨人依次摇了签筒抽了签,萍萍不抽,在一边看着,阿蛮同我的签都是中上签,傻丫的是上上签,他高兴坏了,说要第一个去解签,却不准我们听,我们仨人只好站在门口等他,萍萍去了找厕所,只剩下我和阿蛮。
我一只脚跐着门槛,看着殿内对阿蛮说:“你挺厉害啊,说掰就掰,而且还这么快就掰成功了。”
阿蛮说:“其实除了许愿什么的,我自己心里也有点数的,平时也可以看得出来的,要是萍萍一点可能都没有,也不会整天同我们混。”
我问:“不是因为她喜欢罗爷吗?”
“那是开始的原因,后来混那么久,也是因为她自己有点这方面的小苗头。”阿蛮说:“好像有本书说过的,每个女孩在初始时都是同性恋的。”
“杜拉斯,”我说,“也就那个神经女人这么说 。”
不知道男人是不是,也许该回去好好查查心里理学的书。我心中暗暗思掇。
傻丫兴高采烈的出来了,我看他那样子,说:“肯定是好消息吧?”
“那是,”傻丫喜滋滋的说:“上上签呢。”
我冷笑道:“你的Top哥都不在温哥华了,你上哪儿掰去?”
“他给我他的EMail了呀,”傻丫乐不可支浮想联翩:“我可以msn他啊,视频啊,通话啊,我也可以去韩国啊,加国护照去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