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之朱鸾-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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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什么呀?」朱鸾被他们扭来扭去地玩,又生气又在好奇——我身上究竟有什么宝贝,值得他们研究那么久?
虽然被这么研究让朱鸾有些羞耻和愤怒,但小珀父子那种「惊艳」的目光,却大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嘿嘿,瞧瞧吧,我可是千年难遇的好货色。
朱鸾还在陶醉,可旁边的雁太邵已经很清楚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非常沉重地望着朱鸾,知道时机已失,不可挽回,小鸟很快就要承担他骄纵性格所造成的灾难。
「父亲,我小时候就从图鉴中看过这种花纹,据说在羽神中拥有这种美丽花纹的鸟类只有凤凰!」
「没错!」老船长也连连点头,「我一直梦想着能够见到凤凰皇主一眼,拥有这样华丽纹章的鸟儿是多么雍容华贵,不可方物啊……」
这对曾因为分歧而争吵不休的父子,又因为相同的变态嗜好而走到了一起。
「您是哪位羽神?」父子俩几乎不约而同地问道。
朱鸾骄傲地呵呵一笑,正准备报上他的大名,谁知雁太邵却突然从背后冲上来,一把将他从小珀父子俩身边拉过来,塞到自己背后,敷衍地笑着对他们说:「他只是普通的红雀,到处都有的小鸟,没什么稀奇的啦……」
一向以与众不同自豪的朱鸾,可不喜欢「普通」这类形容词,他立刻就很不满地对雁太邵嘟囔道:「雁子你在说什么,谁普通了?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世间难得一见……」
他的话还没说完,再度被雁太邵一把捂住嘴巴,后者心想,要是让朱鸾这个没心机的家伙再讲下去,他们就别想从小珀父子这里离开了。
朱鸾因为一直在睡觉,所以不清楚状况,如果他知道小珀是把羽神当宠物来收集和豢养、连妖魔都想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怪癖神童,他绝不敢在他小珀面前打出自己「难得一见」的招牌,不然铁定会被他当成珍稀物种,关进笼子里面去。
雁太邵在朱鸾耳边轻声地嘀咕道:「小鸟,我不是跟你讲过,在外面的时候不要随便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万一被居心叵测的人盯上……」
他还未讲完,耳边就响起小珀那清脆的咳嗽声:「咳!谁是居心叵测的人?」
雁太邵啊了一下,这才想起小珀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你一言不发的时候,他尚且可以知道你的心情,更何况是雁太邵这样煞有介事地咬耳朵,小珀早就听得一清二楚。
雁太邵被抓到之后露出一脸仓皇的神情,很想带着小鸟躲起来,以免他遭到这变态神童的荼毒。而作为受害者的朱鸾却对这一切不感不觉,还在埋怨雁子为啥一定要挡着自己认识眼前这位看起来好可爱的小……男人?
「你干嘛呀?」朱鸾莫名其妙地敲一下雁太邵的头,「把我的手都扯痛了!」
「是呀,对待美丽的鸟儿怎么可以粗手粗脚的呢。」小珀轻声道,带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微笑,如一阵风般飘到了朱鸾的身边,温柔地托起他的手臂,当成宝似地捧在怀里,说:「一定要轻手轻脚,好好爱护呀,对不对,小鸟?」
雁太邵被他那腻死人的表情弄得鸡皮疙瘩掉满地,他以为朱鸾一定和他感觉差不多。但这次雁太邵是大错特错了,朱鸾虽然莽撞粗心又没什么大脑,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喜欢人家讲肉麻话。
古往今来,不管是什么神都喜欢被人奉承,所以他们才会三五不时来凡间一趟,享受万众瞩目,被人崇拜尊敬的感觉——朱鸾就是这样。做为神,他太失败了,于是不得不在人间找点成就感来平衡一下。
可惜的是,即使来到人间以后,他还是找不到什么成就感。他不像凤凰那样可以带来富贵和平,也不像其他的羽神那样安于平凡。
朱鸾很想红,他很想在人间走到哪里都被认出来,他很想人类一见到他就马上尖叫一声:「啊!看哪!那是羽神朱鸾!」
然后所有人类扑倒跪拜,高呼万岁。
朱鸾并不在乎能不能活一万岁,他在乎的只是爽翻天的虚荣感。
然而,朱鸾这份卑微的小心愿并不为雁太邵所理解,后者认为做人或者是做神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只有在确保对方不会有威胁的情况下,才能够对别人坦诚自己的身份。面对小珀父子这样的危险分子,最好是被他们当成灰尘那样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才能够留得青山在,如果被他们俩「感兴趣」地盯上,最后恐怕会落得连炮灰都不如的下场。
但是这些念头通通只能够在他的肚子里打转,无论他用眼神怎样暗示,朱鸾都不知不觉。
他一边揉着自己被扭得很痛的胳膊,一边还瞪着雁太邵:「究竟是我睡晕了,还是你困晕了……你冲我眨什么眼?你眨眼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小珀立刻轻轻地替他揉着受伤的地方,还在朱鸾的「伤口」上面呵着气,「哦哦!不痛、不痛啊……咱们不理那个粗鲁的人类!」
可朱鸾长那么大都没被人如此「怜惜」地对待过,他简直陶醉死了,恨不得一脚踹飞雁太邵,跟着美男小珀双宿双飞。但是看到后面的雁太邵一脸遭到遗弃的路边小狗模样,朱鸾又觉得于心不忍。
毕竟……他是陪我一路走过来的男人啊,虽然他不温柔、不体贴、不可爱、不甜美,但是他却有责任、有担当、有劳动、有付出,天下地上,朱鸾很难找到像雁太邵这样可以容忍自己任性和白痴举动的家伙,就这样一脚把他踹开?呼……这样忠心的人类以后很难找到了啊!究竟该怎么选择呢?
小珀的甜言蜜语对比着雁太邵的唠叨教训,小珀的轻手轻脚对比着雁太邵的粗暴对待,小珀那「我觉得你好美」的眼神对比着雁太邵三五不时「你脑子被猪吃了」的训斥,这无数影像在朱鸾的脑海中交相厮杀,起初还不分胜负,因为雁太邵虽然不是个温柔的好男人,但却是一个极有责任感的好旅伴,虽然布衣粗粮,却把小鸟伺候得很好;虽然没有华丽的大房子,却有温暖的小马车。
这些过往温馨的情景都让朱鸾心中产生了丝丝留恋,但最后,随着小珀的一声轻唤,随着他那令人——也令神都陶醉万分的温柔视线,朱鸾心中的天秤整个倾倒,一脚便将可怜的小狗踹进深渊了。
于是这对共患难了整整一路的好伙伴之间,终于产生了天崩地裂的缝隙。
「小鸟,你叫什么名字?」
小珀抓着朱鸾的手,贴在自己光滑的脸上,蹭啊蹭,蹭啊蹭的。他心里在想……如果变作羽形,这双手就是羽神的翅膀了吧,那该是多么旷世无匹的翅膀呀!
可朱鸾却只觉得手心暖暖的,小珀的皮肤滑溜水嫩,恨不得能掐一下。小珀拿着他的手摸来摸去,他也禁不住伸出另一只手去摸他的头发。
哇……银色的耶,真漂亮。在朱鸾的印象中,拥有这样发丝的除了仙鹤那个毫无姿色的死老头,就只剩下纯白高洁的银鸶拥有这样纯银的美丽发色。
银鸶也是传说中难得一见的羽神,他的美貌出尘脱俗,但个性也孤僻怪异,从来不跟众羽神们打交道,所以朱鸾只能够心神向往,却很少能够见到银鸶。
没想到天上无缘,在他来到人间以后,竟然能够见到一个拥有纯银发色的人类男孩,好可爱、好可爱,实在太幸运啦!
「银鸶……」朱鸾像个花痴似地,对着小珀的脸叫出了这个名字。
「银鸶?你叫银鸶?」小珀很奇怪地皱皱眉:「明明是赤色,为什么要叫银鸶呢?」
他略有疑惑,但朱鸾却已经陷入到花痴状态,只觉得这个银发的男孩子怎么那么可爱,一颦一笑都风韵非凡,简直令人爱不释手啊!
他的两只爪子已经毫不客气地去摸上他的脸蛋,还把他粉嫩的肉肉捏在手中玩,益发兴味盎然。
雁太邵看到这里已经冷汗直流,他恐怕是唯一明白这个「误会」的人,但他才不会对小珀解释——就让这个误会继续下去吧!
虽然让小珀误会朱鸾是另一只鸟,有损人家银鸶的形象,但朱鸾本来的身份实在太危险,如果被人知道他是「凤凰的弟弟」,那么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将令人不敢想象。
谁知道凡人的贪婪愚蠢又会做出什么可笑的事情!他可不想让朱鸾陷入危险的境地,即使朱鸾自己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危险,自己也要肩负起保护这只笨鸟的责任。
唉,说起来小鸟也蛮可怜的,虽然挺有性格,但终身都要活在凤凰的阴影之下,荣耀是因为凤凰,危险也是因为凤凰。尤其在留州这个敏感的环境里面,朱鸾的身份更需要隐藏起来,以免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
想要得到朱鸾的人不会知道,他与兄长凤凰已有五百年没有见面,所谓的亲情还剩下几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人想要利用朱鸾去做什么不利于凤凰的事情,那个人也可能只是空欢喜一场。
这只傻鸟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失去我他该怎么办?
雁太邵还在脑海中勾勒着自己拯救小鸟于水火之中的英雄形象,殊不知朱鸾正准备把他忘到九霄云外去。
第二十章
「小鸟。」小珀执起朱鸾的手,笑意盈盈道:「你饿了吗?」
「他不——」雁太邵正打算要说小鸟不饿,因为朱鸾不食人间烟火,给他吃平常人吃的东西会不舒服的,可他话还没说完,朱鸾已经把话头抢了过来。
他兴奋地把头点得如小鸡啄米,「饿!饿!我早就已经饿了!」
雁太邵一愣,朱鸾已经回转过头冲他做了一个凶恶的神色:「你给我闭嘴!」
「怎么……」
「你知道什么呀?穷酸一个!还让我天天跟着你饿肚子……」
朱鸾嘟着嘴巴抱怨,这副样子被小珀看到,更加觉得这只小鸟可爱无比,用手掌托着朱鸾的脸,「小鸟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漂亮。」
这句话把朱鸾的骨头都给酥麻了,而雁太邵则感到肉麻得要命,只顾扫地板上的鸡皮疙瘩。
一时没注意,小珀就已经牵着朱鸾走出房间,在走廊上面听到他们俩嘻嘻哈哈的对话:「小鸟,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啊?」
「嗯……荔枝……红桃……千层果……悦里酥……」
「唔,全部都是水果啊,怪不得小鸟你的皮肤那么水嫩。」
「唉呀……才没有啦,我哪有你皮肤好,看起来比水果的味道还要鲜美呢。」
「呵呵……如果可以的话,真想让你把我吃掉呀,可以待在小鸟的肚子里,我好幸福哦。」
「真的吗?你真让我感动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哪?」
「我姓叔,名叫小珀。」
「哦,九州的人们习惯把姓放在后面,那么就是……小珀叔?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怪哦……」
「对哩!小鸟你姓什么呢?」
「我没有姓耶……」
「没关系!我为你取一个呀!」
「唔……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为我亲爱的小鸟起一个名字,本来就是我该做的事情……」
两人越走越远,雁太邵傻傻地站在原地。明明没有风吹过,他却倍感凄凉。
这真是一个神无情、鸟无义的时代,他打死也没想到朱鸾会这样无情无义,只有他一个人陪伴的时候那么乖巧懂事——其实他也从来没乖巧懂事过,只是比起现在这样,遇到比自己有钱的人类,就把自己一脚踢开,以前那个不懂得分辨是非、黑白、贫富、贵贱的小鸟是多么单纯可爱啊。
唉,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做为主人,他并不想把小鸟豢养在笼子里让他不快乐,可是把他放飞的代价就是——他发现海阔天高可以任意翱翔,于是永远再不会回到自己身边了。
呜呜呜呜……
伤感地转过身来,雁太邵发现小珀的父亲还站在原地,他蓦地想起小珀说他们姓「叔」。
「老船长……小珀刚刚说,你们姓……叔?」
老船长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说:「没错。」
「那么就是蜀都都统海徽叔的……亲氏家族?」
「是的。」
「啊……」雁太邵恍然大悟。无怪乎叔氏父子会开着这样精美的大帆船,而且财大气粗到可以将羽神作为宠物,小珀的性格更是不可一世,原来他们就是蜀州第一望族叔氏的亲氏家族。
蜀都都统海徽叔在两百年前入仙籍成为都统之前,就是九州数一数二的富绅,在蜀州享有极高声誉,一直到后来成为都统,他庞大的家族得以享有贵族的头衔,世世代代得凤凰皇主庇荫,富贵加上荣誉,真是锦上添花,叔氏一族从此风光无限。
叔氏一族垄断了泷海一带的海运,日进斗金,因为他们的船头上面全都印有纯银的徽章,势力庞大,于是一眼便可以看出来。如果这艘帆船也是叔氏的船舶,雁太邵本该很快认出来,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