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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穿入聊斋-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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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难以为继,生存条件甚为恶劣,每到夜晚,哭声遍野,哀气冲天,听得城中的居民都恻然感伤。

“公子,要不我去官府的钱库借些钱出来散财吧。”

温善的婴宁最是听不到那些凄苦哀怨的哭声,忍不住动了借官散财的意念。

第两百二十八章:会聚

婴宁提出借“官府钱库”的想法终究只能是一个想法,无法实施出来。那官府金库护卫森然,血气极其旺盛,还供奉有财神,一般修者很难施展法术潜入。

那财神,其实也是隶属阴司范畴,长期受了香火,真有什么事情发生,可不能做那泥塑木雕的死物。

——阴司显灵大原则之一:不问善恶,只问香火。

这些天的雨水仍然很肆虐,几乎没有间断过,自是大大增加了灾情的严重性。一些低洼的乡村地带宛若成了泽国,而百姓们早逃了出来,或者离乡背井,或者迁移上附近的山岭安顿。

鉴江河边,与笔架山遥遥相对的,有一座山峰,名曰:龟山。

其山如名,山势平平,有一个缓缓的弧度,看上去,就像一片龟壳子。山上少树木,多石头,顶峰中心处建立一间小庙宇:

龙王庙。

在天统王朝,如果还有什么庙能比拟土地山神庙的规模的话,只怕就是龙王庙了。但凡大一些的河边,以及人群集居处,都会有龙王庙的所在。

龙王庙不属于阴司管辖,而是独立的。

在某些古老的传说中,天地有龙。龙则是专门负责雨水的神祗,接受百姓香火供奉久矣。每逢久旱不雨,或者久雨不止,民众都会到龙王庙里烧香祈福,以求龙王治水,保风调雨顺。

求得多了,总会有一两回灵验的。至于是不是真的龙王显灵,或为气候不期,那就很难说得清楚了。

龙,早已成为传说,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在凡间出现过。其踪迹,甚至比“神仙”还稀罕得多。

纵然如此,但百姓对于龙王庙的虔诚度早已根深蒂固,很难动摇。

龟山上的这座龙王庙一向都是香火很旺盛的,庙宇固然建筑得矮小,但飞檐走壁,红墙碧瓦,一应俱全。

大门两侧,联曰:千秋岁月龙出水;百载风云人求顺。横额:泽润苍生。

庙内摆设简单,只供着一尊红面小神像,身披红袍,留黑须,煞是威猛。

这就是百姓们臆想的龙王模样。

鉴江河在夜间决堤,水泻千里,附近的人民百姓慌乱逃窜,四散而去,这龟山的龙王庙自然就被冷落了下来。

这等时候,百姓也来不及临时抱佛脚,再来求龙王大发慈悲,把洪水收回去。

山下洪水漫漫,犹若汪洋。

倏尔一舟出现,速度不慢,从东面飘然而来,驶往龟山。

说是舟,其实不过是一条用大树干掏出来的独木船模样,堪堪能漂浮起来。舟上有两名道士。站着的那个年纪中旬,长须飘拂,风姿潇洒,手中杵一根细长竹竿,在划水,自是充当了舵手的角色。

坐着的那个,一身邋遢,懒洋洋的半靠在船边上,眼睛半眯,似乎在养神。

正是那广寒和庆云。

庆云举重若轻,一根不长的细竹竿,轻轻在水面上一点,独木舟就箭一般往前面窜出一大段距离,几点之后,已来到龟山下。

“师叔,请登岸。”

庆云道长不敢造次,先请广寒上岸。

广寒嗯了声,轻轻一拍,人就像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下一刻,已脚踏实地,背负双手,往山顶飘去。

片刻之后,广寒和庆云都来到那龙王庙前,站定。

“就地安歇吧。”

广寒轻轻说了句,人在边上寻了一块石头,随意地坐上去,闭目养神。庆云同样如此,不发一声。

此时雨水不止,从天下飘落。只是每当落在两位道士头顶处,都自动地从边上滑过。故而,人在雨幕,他们的衣衫却没有沾染到半点湿意。

时间随着雨水而落,约莫一个多时辰后,西面有人作歌来:“昆仑山高入云霄,我从山来自逍遥;能上青天摘明月,能下汪洋捉龙蛟……”

声音清朗,声到人现。一只身躯橘黄的大鸟呼啸而至,鸟背上坐一道士,八卦道袍飞扬。

看真切些,那大鸟竟然是用一种特殊符纸折叠而成的,上面写满各种各样的符箓条文,熠熠有光。

一只纸折成的大鸟,驮着一个道士,从西边飞来。

广寒蓦然睁开了眼睛,扫一眼过去,嘴一撇:“昆仑山的家伙就是会装,能装。”随即又闭眼假寐了。

庆云听着暴汗,他却不敢托大,连忙站起,迎上去。

纸鸟降落,那道士飘然下地,浓眉面白,手中仗着一柄拂尘,长长的拂尘丝雪白无瑕,隐隐泛着奇异的光华。

庆云道长一稽首,道:“见过明峰师兄。”

彼此虽然不同门,但都是出自道门一统,源于一家,称呼一声“师兄”能拉近彼此的关系距离。

那明峰师兄看起来比庆云还年轻,而立之年,面皮晶莹如玉,气度非凡,连忙还一个礼:“庆云师弟来得好早……见过广寒真人。”

广寒只微微一点头。

这明峰师兄来自昆仑,全名“奚明峰”,用的却是俗家的名讳,今年才三十六岁。年纪虽轻,但自幼入门,现在已是元婴修为,属于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少小便有天才的名声。

奚明峰知道广寒脾性,不以为意,拉着庆云道:“蜀山剑客还没有来吗?”

庆云摇摇头:“暂且不见。”

奚明峰举首望向南方,喃喃道:“不知来的会是谁……应该为大胡子吧,他既已成为蜀山行走,自当代表。说起来,我倒有十年没有见过他了,不知他进入到元婴境界没有?对了,庆云师弟,弘法之时,在京城,你可曾见过大胡子?”

庆云忙道:“师兄说的是燕师兄吧。”

“除了他还有谁?”

“在京城,我与燕师兄只打过一个照面,随后再无联系了。”

奚明峰哦了声:“大胡子性格古怪孤僻,代表门派行走天下,居然没有传出什么动静来。却不知躲在哪个深山老林里修炼了。”

他这番话更接近于自言自语,庆云没有出声。谈论燕赤侠,可不是他所具备资格的。

雨还在下,天色渐晚,举目看去,有了朦胧的暮色出现。暮色之中,汹涌的波涛之上,一人负手破浪而来。

他没有坐船,也没有乘坐飞行的法器,脚下仅仅踏着一根芦苇,便穿梭于水面,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出现。

一苇渡江,不外如是。

此子年纪轻轻,锦衣飘逸,发带飞扬,看上去,宛如一个贵家子弟。只是腰间悬挂着一柄长剑,没有剑鞘包裹,直接将锋芒如电的剑刃显露出来。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这把剑的主人定然也是一个锋芒毕露的脾性。

有剑客来,龙王庙前的广寒等人自是早就发觉。

奚明峰双眼微微眯起,叹了口气道:“来的竟然是陆师道……”叹息之中有几分可惜,却是可惜来者不是燕赤侠。

芦苇上岸,陆师道踏步上山,不过转眼工夫,已来到龙王庙前,很冷淡地拱手施了个礼,也不说话,寻一块岩石坐好。

眼下天下道门公认的三大正统门派,崂山、昆仑、蜀山,都有杰出代表出现,会聚在这龟山龙王庙之前,简直是百年难遇到的一件大事。但除了他们四个之外,再无旁观者在场,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汇聚于此,到底是为了什么。就算做出些足以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怕也会湮灭在风雨之中,而不为人所知吧。

在这个世界,本来就不缺乏秘密。

……

婚期迫近,日子屈指可数,陈剑臣便向学监告假。学监自无异议,答应得很干脆。要知道等朝廷正式的文书下来,陈剑臣便不再是明华书院的生员,而是国子监的一员了。

请了假,陈剑臣带着婴宁回到家中,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无奈家长里短,基本都插不进手。

莫三娘笑道:“留仙,你只负责请宾客一事即可。”

陈家基本没有什么亲戚,女方亦然,所请的宾客主要在于陈剑臣的人脉——在学院结好的王复等人自然要发请柬,还有先生们……最后,顾学政和许知府那边都派了帖子。不过可以猜想,许知府是不可能来的,最多就是送一份随礼;而顾学政方面也不一定会驾临。倒不是说他们摆架子,而是彼此身份相距过大,自然有几分矜持。

其实他们来不来,陈剑臣不是很在意,以他本意,也不想搞得太繁杂,随便在家中摆开几桌,热闹喜庆过久可以了。朴素又不失体面,和和谐谐,多好!

快快把酒席应付过去,进洞房才是王道。

这几天,金针斋也早就摘去了牌子,不再营业了,想必鲁惜约也在精心准备,要当一个漂漂亮亮的新娘子,好过陈家的门吧。

多时夙愿,终于如愿以偿,那满足的幸福如蜜糖,能甜得从心坎间流溢出来,做梦都会轻轻的笑出声呢。

大婚之期越近,鲁惜约就越是紧张,生怕哪里又会出什么差错。这般患得患失的焦虑情绪,一直持续到大喜之日的到来。她披了红盖头,凤冠霞帔,在闺房中绣床上,坐得直直的,双手交叉在一起,搭在小腹下面。

然后,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等待。

第两百二十九章:成亲

固有言道,人生三大慢,等车,等人,等拜堂……或者说,等死也是很慢的,不过大煞风景,却不登大雅之堂。

这些等待的形式,总是充满了一种焦虑又期盼的情绪,很复杂地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一股难以明喻的滋味,在心间打转,使人根本做不到静心,总要站起来,一边翘首张望,一边在房间里来回地踱步。

只是鲁惜约如今为新人,在礼仪上根本不能动,唯有静静地坐在床上,一颗活跃的心却早飞了出去,要飞到门口去倾听那喜庆飞扬的唢呐喇叭吹奏声。

如此迫切渴望的心情,绝不会因为距离长短而有所逊色。事实上,陈家就在斜对面而已,不过二十步的间距。然而这个步数,对于飘落多年的鲁惜约而言,二十步,已然等于一辈子。

嫁过去,成为陈家的人,成为陈剑臣的妻子,就是一辈子的事情,绝对不会存在半点水分。

时间移动的步子前所未有的慢,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什么“度日如年”等等,都无法确切地把鲁惜约眼下的心情形容出来。她十只如葱白娇嫩的手指交缠在一起,变出许许多多的花样,已毫无遗漏地出卖了其时的内心世界。

终于,仿佛过了几个世纪之后,外面一阵激昂悦耳的唢呐声传了进来。

时辰已到,陈剑臣来接新娘子了。

今日老天爷也分外的给面子,淫雨多日,终于舍得放晴,太阳公公很难得地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今天的陈剑臣,衣着非常传统正式,一身非常吉庆的红色,大袖衫,纱冠。还骑着一匹租来的马。

人逢喜事精神爽,骑在马上。更显示出挺拔的身形,剑眉朗目,英气逼人。

陈家办喜事,左邻右舍都早已知道,此时便蜂拥出来看热闹。尤其那些孩童们,更是活跃,奔走嬉笑,要等喜糖吃。

距离虽然短暂。但该做的各项礼仪还是少不得,约莫半个时辰后,才顺利将鲁惜约接出屋子,上了轿子。

此时陈剑臣额头隐隐都流出了汗。对于那些繁琐的礼节问题,实在有些吃不消的感觉。

接到新人,打道回府,又是一番讲究。再忙活了进半个时辰。尘埃落定,宴席开始——幸亏陈剑臣当初买下的房子够大,在庭院里摆开十桌,能够容纳下所有的来客。

这个时候,陈剑臣自然不能进洞房的,要在外面敬酒。

难得机会,王复诸人哪里肯放过他?一个个非常有默契地端着酒杯上来恭喜,热情难却,不用多久。陈剑臣就喝了十几杯。

王复见到,嘿嘿偷笑,心道:新郎哥被灌得烂醉如泥了,晚上只怕不能洞房咯——关于陈剑臣的酒量,他自是一清二楚的,十杯为极限。

然而令他大跌眼镜的是,如今陈剑臣连饮了十余杯。依然精神奕奕,谈笑风生,眼神没半点朦胧。

这是怎么回事?

王复几乎都怀疑陈剑臣喝的不是酒,而是水了。但没道理呀,酒明明是自己亲手倒过去的。根本造不了假……

一咬牙,不信邪。朝席方平萧寒枫两个打个眼色,继续上。

酒过几巡,一巡又一巡,眼看陈剑臣都喝了三十杯酒,仍然玉树临风般屹立不倒,一点事儿都没有。

他没事,王复这边哥三个反而有事了。

要知道他们也没少喝,尤其打头阵的王复,二十几杯酒下肚,双眼已开始数星星,他百思不得其解地盯着陈剑臣,舌头都大了,说不出话来:十杯酒量的陈剑臣何时竟然变得如此海量了?

这不科学呀!

“留仙,你……你真行……”

不得不服输的王复噼啪一下,直接钻桌底和狗为伴了。

陈剑臣暗自偷笑:倒不是他一夜之间就酒量如海,而是婴宁帮了大忙。无它,小狐狸知道公子会被人灌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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