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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穿入聊斋-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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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思右想之下,陈剑臣心头莫名烦忧——他昔日眼热道法,乃是觉得可以完成儿时的理想愿望,飞天遁地的,做一回神仙。

只是到了后来才知道学道不易,世上没有一步登天的事情。而庆云说得对:陈剑臣有书生意气,心神多羁绊,属于富贵中人,学不得道……

这评语很正确,哪怕后来修为深不可测的广寒要来点化他都没有成功。

陈剑臣的心,终究是热的,做不到那等置身世外、不闻不问的逍遥无为。

或者,是否要虚与委蛇一番,去学那时文格式来应付考试?

如此,算不算是“通”呢?

他曾经总结出凝练正气的四大字诀:“刚正通明”,通就是变通的意思,以变通手段达到最终的目的,并没有违反《三立真章》的原则主旨,在某种角度上,只要本心不动,不污,不变,其他俱属于表面手段,无伤根本。

——就像某则佛门故事所说的,和尚本该绝于女色,但遇到特殊情况把女子抱过河却属于一种变通,不算犯戒。老和尚把女子抱过河后就忘记了,而小沙弥念念不忘,觉得老和尚犯了戒,事实上却是他自己放不下……

那么,如今,是否也是自己放不下?

陈剑臣心中疑难一时半会无法抉择——他虽然是穿越者,但不是万能者,在异时空的位面上,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的问题,要谨慎思考,或者求问与人。

然而这些问题,他能向谁问?

问了学院里的先生夫子,他们不把陈剑臣当成疯子,就是当成逆子,可是要问罪的。

也许,自己需要一记当头棒喝,才能感悟……

……

陈剑臣题于笔架山顶茶店柱子上的那首《黄昏》果然很快就流传开来,反响颇为热烈,据说,就连知州聂大人读到此诗后都大加赞赏,想去笔架山上亲眼一睹;又据说,因为这一首诗的缘故,到笔架上游玩的文人骚客比往时多了两成。

游人增多,茶店的生意自是水涨船高,不过那黄老儿不知何故居然变得痴呆了,浑浑噩噩,说话颠三倒四的,说他本是扬州的一个卖豆腐的老头子,对于自己如何来到千里之外的江州,还在山顶上开起茶店的事情一无所知,简直就像做了一场梦。不过梦有痕迹,他却春梦了无痕,什么都记不得了。

当然,他也无法再泡出好茶来,滞留了一段日子后就下山离开,不知所踪,也许是回家了吧。

对于他的离去,众人只感到一些疑惑惋惜而已,但没有人会真正的过问关心,他们关心的,是再也喝不到一杯好茶了。

——江海之中,平静水面之下的汹涌暗流,本就很少人能发现得了的。

第五十七章:邂逅

今天是莫三娘的生日,故而陈剑臣回家吃晚饭——礼物他早就买好了,一根银簪子,制工不错,虽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致。

如今陈剑臣的笔墨行情见涨,在雪泥斋的寄卖作者行列中已渐渐闯荡出了一些名气,每一幅作品都甚为抢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黄昏》居功甚伟,带来了不小的名气。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陈剑臣笔墨行情好,那李掌柜自是区别对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个劲地吹风,要他多写,最好一天写个十几幅来,就能赚得钵满盆满了。

不过陈剑臣哪里会听他的这番言论?

书法笔墨,属于艺术,不是抄书默写,不能量产。若是为了在短期谋取利益,粗制滥制,那就等于是杀鸡取卵,自毁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行,甚至更加严格要求,写出来自己觉得不满意的,一律撕掉,丢进纸篓里去。

君子当严于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写出一副符合心意的书法来,拿到雪泥斋寄卖,久而久之,同样卖出不少银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还债。虽然王复说不急着还,甚至暗示着根本不用还了。但陈剑臣坚决不受,交情归交情,数目要分明,有借有还,当分得清楚。

卖字还债后,陈剑臣现在身上所剩的钱财就比较寒酸了,为了买替母亲祝寿的这根簪子,几乎倾尽身上所有。但他一点都不心疼,与莫三娘为自己的付出,两者相比起来,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么。

简直不值一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大概如斯。

夕阳正西落,陈剑臣脚步轻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东头的新家。

在经过一处十字街道交叉口时,抬头见前面停着一顶雕花两人轿子,正停在一家布铺门口外。

陈剑臣无意中一瞥,恰好就见到一个少女从店铺里走出来。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飞扬,脸上全无脂粉,白净净一张脸蛋,眉如远黛,双眸流转,不是秋波,胜似秋波,娇波流慧,细柳生姿,正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能让人窒息的美丽来。

陈剑臣正感觉有些似曾相识,那少女却看见了他,忽而张口脆生生地喊:“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此称呼完全脱离了正常的俗礼叫法,令人听得一愣,万万想不到会出自一位貌似大家闺秀的美少女之口。

简直有些惊世骇俗的味道!

街道上有不少人,已纷纷闻声望了过来。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聂小倩,原来你在这里!”

话出口才觉得有些不妥。

那边聂小倩抿嘴一笑,刹那间的风情竟令得天边的夕阳都为之失色。少女却不再言语,上了轿子,由两名轿夫抬着,咿呀咿呀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陈剑臣目送轿子远去,心中百味交集:时空转换,物变人非,但冥冥中似乎有些东西竟然丝毫没有改变。一次偶然的邂逅,一句最为简单的问候,却瞬间让人觉得时空重叠到了一块,没有丝毫破绽。

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你也在这里……

难道自己的心底,一直都是在寻觅这么的一次遇见吗?

陈剑臣忽而一叹:

他来到这个世界,其实早已变了很多很多,前世今生已经糊涂地交融到了一起去,再不分彼此。

庄生梦蝶也好,黄粱一梦也罢,都是一种介乎于梦幻于现实之间的人生,人在其中,只为了寻求某些真实的存在意义而已。

夕阳的余晖照耀在陈剑臣的身上,熏熏的有一股暖意,他正站着愣神,蓦然前面跑来一个丫鬟,他认得,正是跟在聂小倩身边的人。

那丫鬟一路碎步小跑,跑得有些气喘,奔到陈剑臣面前,小脸发红,稍稍平复住气息,赶紧恭敬地施了个礼,然后道:“陈公子,我家小姐要请你写一幅字。”

陈剑臣问:“写字?写什么字?”

那丫鬟道:“小姐没有说,只是让你写一幅字,你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

这样吗?

陈剑臣似有所悟。

丫鬟又道:“陈公子,拜托了,我先回去服侍小姐了。”再度施礼,又跑了回去。毕竟是大户人家的丫鬟,礼数分明,丝毫不差。倒是她的小姐,仿佛是个视礼教如枷锁的妙人儿,每当有机会,总要挣一挣,甩一甩。

陈剑臣一阵默然,随后猛地一声大笑,浑然不顾周围一片惊诧莫名的目光,大踏步朝家中走去。

宅子里,阿宝早忙开了。

今天是干娘的生日,她不许莫三娘动手下厨,里里外外,都是一人操办。小小年纪,却能爆发出大大的能量。

那莫三娘也闲不住,在房中织布。虽然搬进了城中,但她并没有放弃织布手艺,既能打发时间,又能赚些钱财补贴家用,一举两得。更何况,她是做惯事的人,根本闲不下来。

“娘,我回来了!”

陈剑臣推开家门,心情早已一片宁静。

第五十八章:卧龙

晚饭在一片温馨的氛围中结束,说了一会家常话后,各自安歇。

陈剑臣买下的这座别院,后一进中有四间厢房,其中陈剑臣拥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

说是书房,但现在里面几乎没有放着几本书。纵然如此,却是陈剑臣平生拥有的第一间独立书房。以前在景阳村,他的书房颇为狭窄,一半的位置还摆放着床铺呢,根本不像个书房的样子。

如今,鸟枪换炮,终于告别了蜗居生涯。

——宽敞的书房正中,墙上挂着一幅笔墨卷轴,卷轴上只有一个字,一个大大的“正”字。

字是陈剑臣写的,上面蕴含有正气。

挂这么一幅字在这里,自有镇宅之意。

其实笔墨蕴含的正气,如果载体受到损坏,那些气息的杀伤威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消失殆尽。

故而,要小心装裱成卷轴,才能得到妥善的保存。

一宿无话,第二天陈剑臣早早吃过早餐,返回学院,只是刚到院门口处,迎头却见王复兴冲冲地走出来。

看见陈剑臣,王复一把拉住,兴奋地道:“留仙,走,愚兄带你去见一个人。”

陈剑臣疑问:“什么人?”

王复呵呵一笑,却故作神秘地道:“你跟我走就是了,包你不会失望。愚兄可是花了偌大的力气才打听到他的下落。”

陈剑臣嘴一撇:“你不说的话,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王复翻了个白眼:“留仙你实在无趣,好吧,愚兄就直白说了,那可是个世外奇人,江湖上人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人物,他的名字说出来你定然会觉得如雷贯耳,乃‘诸葛卧龙’是也。”

对于诸葛卧龙这个非常有气势的名字,陈剑臣当然如雷贯耳。这实实在在是个了不得的奇人,在士林中享有盛名——说起来,其实诸葛卧龙并非他本名,而是一个笔名。

据说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天文地理,无所不晓。但就是这般的不世之才,却从二十岁开始考科举,一直考到七十岁都无法中举,一生落魄,半世飘零。

屡试不第,诸葛卧龙终于心灰意冷,转而愤世嫉俗起来,开始着书叙言,专写鬼妖狐魅之书,情节跌宕起伏,旖旎情艳,极富传奇浪漫色彩。其代表作有《阅微堂游记》、《兰竹梅》等。

今有传言道,诸葛先生正在潜心着作一本旷世之作,名曰《石头梦记》,不日完书后,到时抄写风行,定当洛阳纸贵。

当然,这些无一例外都是朝廷禁书。

只是他的书,越禁越是流行,越禁越撩人心扉,引人争相抄写传阅。在各大学院中已有断言:人生不读《兰竹梅》,背尽诗书也枉然。

影响力可见一斑。

陈剑臣没有读过那传说中的《兰竹梅》,但对于《阅微堂游记》却很是喜欢,在书中,他隐隐看到了另一本绝世之作的影子,也足以称得上“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的评价了。

故而,陈剑臣也想去拜会一下这位诸葛卧龙先生,便随王复而行。

一路说着没有营养的闲话,其实大部分都是王复在说,他兴奋得不得了,仿佛去会见不得了的偶像,叨叨絮絮着,说道无论如何也要请诸葛先生把那《石头梦见》手稿一观,先睹为快。

走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王复在一栋华丽的房子门前停住了。

陈剑臣抬头一看,不禁一怔:遛鸟楼!

这名字起得有些诙谐,但不折不扣就是一间青楼,在江州薄有声名的。陈剑臣虽然没有来过,却早闻名已久。

在天统王朝,秀才书生逛青楼实属平常,在很多人看来,这甚至是很风雅的一件事情。皆因这个世界的青楼女子,有很多都是精通琴棋书画的,撇开贱籍身份,某些花魁级别的女子皆可称为才女。

所以文人骚客到这里来,并不单纯是为了“遛鸟”,“谈心”的也不少——虽然,谈着谈着,最后大部分都谈到床上去了……

诸葛卧龙就在这里?

陈剑臣有些疑惑。

现在天色尚早,晨曦初起,遛鸟楼内一片寂静无声,想必里面的人个个都正在海棠春睡呢。

那边王复轻车熟路地和一个长相嬉皮的龟奴搭上话,手底一闪,分明是一锭银元宝塞了过去。

接了银子,龟奴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很爽快就带着王复和陈剑臣走了进去,七拐八弯的,径直来到一处偏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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