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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魔生无相作者:梅影疏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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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上天嫉妒他太幸福了,所以总要来点小插曲、小波折,仿佛这样才够尽责似的。
  周成的眼睛瞎了,是被人生生挖掉的。
  当时他正在家里批阅作业,刚刚还在笑孩童“狗不叫,父要跳”的时候,房屋却像被飓风刮过一样,四分五裂。
  还没有看清是怎么一回事,就觉得双眼一阵灼热,忽然听见了谁叫了一声‘不好’。
  然后有人将手指插入了自己的眼中,骨肉分离的声音。
  血一下就冒了出来,可是他却没有察觉,他只感到了钻心的疼。
  疼,真疼。
  他忍不住跌落在地上挣扎翻滚。
  那一刻,他以为自己会死,然而他终究没有死成。
  有村民救了他,有村民替他请了大夫。
  他没死,眼睛也没了,只在脸上留下两个吓人的血窟窿。
  村民开始害怕他,他看不见了,书自然也教不成了。
  他们开始忘了他的名字,他们开始叫他周瞎子。
  有好心人会给他一口饭吃,他还饿不死。但是贫穷的村民哪有多少多余的粮食,他也仅仅是饿不死。
  他没有地方睡,村民们就算有空余的床铺也不敢让他去睡,谁都害怕半夜醒来,面对那两个可怕的血窟窿。
  他睡在自己家散架的门板上。
  除了偶尔接济他一下,村里的人也不愿意看见他。
  大姑娘不再给他送鞋垫子了,说是害怕看见他的眼睛;小孩子开始朝他扔石子了,他最喜欢的两个学生开始带头叫他丑八怪。
  是的,他是丑八怪,他无父无母,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没有眼睛。
  他知道自己该离开了,这里不再是他自以为是的家。
  周成取了一根布条绑住了空洞的眼眶,走向了未知的地方。没有人拦住他,间或有几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为他感叹一声:“作孽哟。”但是一转身却又忙着去呵斥自己调皮的孩子,吵闹着钻进了屋里面。
  有人为他感叹,这就够了,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也不管也这一刻能有多久。
  江湖永远比想象中的凶险,社会永远比书本中的复杂。尤其是对一个瞎了眼睛的人而言。
  周成一直就是一个谨慎的人,包裹也从不离身。可是道高一尺,魔总会高一丈,在一间茶铺用过茶以后,有两个人盯上了他,忽然一个人猛地朝他跑来,把他撞倒在地上。
  “哎哟,对不起,你没事吧?”周成刚想站起来,回答一声没事,却敏锐的感觉到有人把爪子伸向了他腰间的钱袋。
  周成连忙捂住。两个人见事情败露,也不跟他废话,踹了他一脚,直接伸手将他的钱袋抢了过来,嘴里面还骂骂咧咧:“他娘的,识相点!”
  周围有人围观,却只顾着指指点点,并没有人上来帮他。有个妇人刚感叹一声:“作孽哟,瞎子的钱也抢”后,就在两人凶神恶煞的目光之中没了声。
  傲慢的抬起头,两人嚣张的离去。
  只可惜他们万万没想到,周成的钱袋里面装的并不是钱,而是几块石头。江湖险恶,不得不防,真正的银两都被周成贴身收藏在了里衣里面,钱袋里不过只有几枚掩人耳目的铜板。
  当千辛万苦的到达一个相对繁华的镇上之后,周成显得风尘仆仆。本来就不多的银两已经用掉了一大半,周成便打定主意在这安顿下来。
  他瞎掉了眼睛,可他还有一张嘴。于是他买来了工具,临街摆了一个算命摊,想挣些散钱维持生计。他很会说话,常常逗得主顾们喜笑颜开。便有那一个两个被他逗得很开心的,倒也不吝惜于赏他两个铜钱。
  虽然会有几个流氓地痞来抢他的钱,但总还有偶尔一两天会留给他点。这就够了。
  其实混混们也很好,真的很好,至少还会给他留口气。其实他早料到了他们不会把自己逼上绝路。自己死了,谁去给他们赚钱?他们又没有他懂得多,也没有他会哄人开心。
  甚至到后来他们都开始不打他了,只是偶尔出来拿掉他的钱,再骂他一句“不中用!”的确不再打他了,真的不打,只是偶尔踢他一下。也不重,青青紫紫的,却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踢断过他的肋骨。
  他还是有家,他的家离他的算命摊不远。给了一户穷人家一点钱,他就在靠着那家的墙壁的地方搭了一个棚。可以放下张床,可以躲雨,不能挡风。
  但这不重要,他还年轻,他还能吹风。
  至于老了嘛,他想,他不可能有老了吧。
  他起得很早,算命摊是他全部的经济来源,他不能罢工。
  罢工了,就得死。这里不是周家村,没人会赏他饭吃。能靠的只有自己,一步一步的艰难走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翩翩白衣郎

  有人来了,周成听见脚步声,脚步声停在了他的算命摊前。瞎了眼这段时间的艰辛生活,让周成学会了向现实妥协。
  “公子算命?”脚步声不算重,但是周成还是能分辨出来这是个年轻男子的脚步声。人一旦有什么地方缺失了,就会有其他的地方补起来。其实很公平。
  来人没有回答,却把手伸了出来。
  那就是要算了,周成想。
  周成把手伸出去,握住白衣公子的手。他算命靠摸骨,不能看就只能摸。
  有一瞬间周成以为摸到了女人的手。他想起书上的一句话:肤如凝脂。他一直以为那是骗人的,是文人雅士的臆想,但是现在他却不这样认为了。
  但这分明是一双男人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就连指甲都长得规规矩矩,一丝不苟。
  周成突然有一种冲动,想顺着手掌往男人手臂上摸的冲动,吓得他连忙甩开了男人的手。
  自己一定生病了,他想。要不然怎么会觉得脸会有点潮红,身子也开始慢慢发热。
  “如何?”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和他身上的淡淡清香一样,让人想起了傲雪凌霜的梅花。
  嗯,等会一定要去抓点药,肯定是受了风寒。
  周成回过神来,只觉得自己鬼迷心窍,暗骂了自己一声,随口胡掐道:“公子骨骼清奇,定然是修仙之人,假以时日,定能一飞冲天,得道成仙。”才怪。他见着每个人都这样说,毕竟谁都爱听好话不是吗?他才不会像城东那个笨蛋‘黄半仙’一样逢人便说你有血光之灾。
  想赚钱?法子多着呢。
  “哦,是吗?”周成能感觉男人又笑了,因为男人的声音带着调侃,却唯独不带怒气。
  “嗯。”周成点了点头,又开始胡掐:“我这有几件蓬莱尊者的法宝,日日佩戴,必能增加公子的仙气,早日得道。”他取出几枚普通的珠子。不过周成不叫它珠子,他称呼它为‘神珠’,买成十文钱一颗,但是经过周成两片嘴皮一翻,至少可以卖出五两银子。
  周成以为还要费些功夫才能骗到那人,却听见男人说:“果然是个好宝贝,神光四溢。就是不知道要多少钱?”
  “公子既然与我有缘,那我就友情价卖给你吧,就当多给你带的一颗。宝珠赠有缘人嘛。”
  男人却不跟周成啰嗦:“多少钱?”
  “五十两。”周成狮子大开口。男人的手这样细腻,必定是个有钱人,就让他劫男人的富,救自己的贫吧。
  “我先看看。”男人伸手过来取珠子,周成怕他看出破绽,不肯给,拉扯中周成的手一抖,珠子‘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四分五裂的声音。
  “哎呀,我的神珠,你可得赔我!”周成恶人先告状。
  “明明就是你没拿稳。”男人不可思议,今天算是遇见了什么叫泼皮无赖了。
  果然是没经历过什么风吹的富家公子啊,周成嗤笑道:“怎么,想赖皮?”
  “好,赔就赔!”男人赌气的说道。
  于是男人在衣服里东摸摸,西摸摸,到最后涨红了一张俊脸,半天才逼出一句:“这个、那个,我的钱袋好像被偷了。”
  周成没发话,想看他要搞什么花样。
  男人又接着说道:“我家在京城,离这也挺远的,要不我去你家打杂,也算是赔了这珠子钱。”
  周成刚想拒绝,开玩笑,这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富家公子他收来有什么用。他可不想养着一个吃白食的,所以这尊大神他看还是算了吧。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他还不打算自讨苦吃来供着他。
  “哟,这不是周神算吗?又来做起你那坑蒙拐骗的勾当来了?”这轻佻的声音周成一下就听出来了,正是混混的头目,自称‘江北一条龙’的赵冲。
  但是周成暗地里都是叫他‘霸王龙’的。
  毕竟霸王龙还是要食人间烟火的,尤其是见着了白衣人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这位美人不必担心,这周瞎子时常在这一带吹牛扯皮,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今天哥哥就帮你教训下他。”
  周成暗想,这唐冲恐怕才是真的“瞎子”吧?
  这好端端的一个男子居然也能错认成美人?再说自己算命一没偷、二没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逼不得已说点浑话,赚点小钱,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比起街头恶霸赵冲来并不算伤天害理。哪里就轮得到赵冲来替天行道,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听到赵冲叫周成‘瞎子’,白衣公子微微皱了下眉。而且他生平最恨人家垂涎他的容貌。
  如果是熟悉男子的人就应该知道,白衣公子生气了,还气得不轻。赵冲若有点眼色,能够就此打住,也许还能求得一条生路。
  可惜他没有。
  当他试图把他的禄山之爪伸向白衣公子的时候,周成只听见‘咔擦’一声,连忙问道:“公子,你没事吧?”没人回答他。
  一个人不爱说话,而另一个人死了。赵冲被扼住喉咙闭气而死,甚至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一声。
  随后,白衣公子一边答着‘没事’,一边将手从尸体上方的空气中抚过。一眨眼间,尸体就变成了一个亮晶晶的小点,男人随手一捏,便破碎成灰,散在空气之中。
  仗势欺人,欺男霸女,这赵冲自然早就该死了!
  任平生虽然隶属于神籍,却从来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有恩必还,有仇必报才是他的风格。胆敢对他动歪心思的人,他一定不会放过。
  任平生两指微动,解开了障眼法,所以没有人发现了他刚刚杀掉一个人。
  “公子。”周成脑袋里昏昏沉沉的,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忙问道:“你没事吧?‘霸王龙’呢?”
  “‘霸王龙’?”白衣男子反应了半天,才明白周成指的是谁,冷笑:“这名字果然挺适合他,他早就走了。”任平生撒谎道,他并不想让周成认为他是个嗜杀的人。
  周成没有去理会赵冲为什么会走,他现在担心的还是这位公子抵债的事情。
  “其实,”周成停顿了一下,用来组织措辞:“那颗珠子摔碎了,我也要占一部分原因。所以公子并不用来我家抵债。”他只是想挣点小钱,真要让人给他做奴仆,他也没这个心思。周成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泼皮无赖。
  “你想陷我于不信不义?!”白衣人微愠。
  呃——不至于吧?
  “三个月,我跟在你身边三个月,算是还你的五十两。”三个月,已经足够我想办法治好你的眼睛了,任平生想道。
  周成还想开口拒绝,却突然听见白衣人收摊的声音。
  这家伙想干嘛?!拆我后台么?周成忙一个铜板丢过去。白衣人猝不及防,铜币‘哐当’一声砸在了脑袋上。任平生清冷的眼眸瞬间变得冷冽,直直的锁住周成,一副要发火的样子。
  只可惜周成并未察觉,还在那说道:“收了摊,我吃什么?”
  周成听见男人吸气的声音,似乎是要发怒,却又憋了进去。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任平生试探的问道。先前他打听周成的时候,听周家村的人说周成失过忆,什么都不记得,还不相信。这时候却有点相信了。
  周成摇头,他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怎么可能还会记得任平生。
  而且,好像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吧?                    
作者有话要说:  




☆、相思都错付

  任平生思索了一下,先前的计划得改一改,他本来是打算寄住到周成家里去帮他医治眼睛的,但是周成既然什么都不记得,还不如想法将他骗到自己的庄园里去,也方便照顾些。毕竟落梅山庄是个灵气充沛的宝地,最适合疗伤。
  于是任平生说,周成是他的恩人,他找了他三年,今日就是要找到他来报恩的。
  任平生编造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读书人对另一个走入绝境的人有着一饭之恩。
  周成本来不信,但任平生说得情真意切,不由得他不信。
  任平生说,现在的他终于有能力报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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