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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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靠回椅背,叼着半根雪茄,静静地看过来。我感到有点不自在,低下头点了支烟。这时,他朝屋里看了一圈,叹了口气:“这屋子有点太大了是不是?”
“你可以搬到小点的地方去嘛。”
他笑了一声:“但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他突然倾过身子,压低声说:“既然时间晚了,你跟他说一声,我这里还是有客房的。”
我拒绝了。他空乏地张了张嘴,没再坚持。我问他你想说什么么?他说;“没有,我送你回去。”
“你不是被扣驾照了么?”
“可以坐计程车。”
我苦笑着说;“那你还得回来,何必花这冤枉钱呢。”
“我就是想出去一会,”他说,“不大想呆在这儿。”
他送我到门口,我们在台阶上道别。我掏出钥匙时,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半张脸含在黑暗中,半张脸在灯下白得发光,像过了期的牛乳。半夜没什么客人,司机也不急着催,只拉下车窗,手从里面挂下来,捻了支烟。
我把门开出条缝,没有马上进去的意思,他就凑下‘身说:“你闻到姓秦的味道了么?”我向计程车怒了怒嘴:“他们抽一样的烟。”他迟疑了一下,没说话。
我扭头对他说:“那我进去了。”
他说好,依然没动,看着我进去。门快要合上时,他突然说:“大石,其实我没那么讨厌你。”然后他走了。
第二天他没来上班。接下去两天,陆续有人来搬东西。东西被装进几只纸板箱里,由门口的邮运车运下山去。我给楼上的老板打了通电话,问他李三去哪儿了。他说:“他搬去总部了。起初是不愿意的,后来也不知怎的,突然说要去了,态度还挺坚决。深更半夜给大老板打的电话,也难怪你不知道。。。。”
我挂下电话,一个劲地开始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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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13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李三走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解散了,大老板离职了。他们的猝然离去在我意料之外,却在承受限度之中。尽管有什么东西萦绕在我心头久久不去,但我不曾胡思乱想,也没有惴惴不安。就像李三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不会给什么人特意留出空白。我的写作工作出奇地顺畅起来,很快写完了半本书,公司将这十万字作为上册出版了。接下来就是签售,应酬,采访,与日俱增的自我满足感,和蜂拥着进入生活的陌生人很快填补了这块空白,消泯了我对李三的歉疚和若有似无的思念。
我们搬入了一间三百平米的公寓,整间屋子的设计均出自鹿男之蹄,泛着股浓浓的原始气息。从后门出去,是一座小庭院,饱餐之后,狮王就团成一只硕大多毛的排球,在草坪中央深沉地思考它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的问题。我和鹿男的卧室只隔了一扇霍比特人的月洞门,六年过去了,他依旧不习惯睡床,从月洞门进去,有两株用塑料和麻绳编成的樟树,因嫌味道重,还特意喷了花果香水。
现在,除了鹿男的故事,我还有其他东西要写,所以,一周中,我有三天可以呆在家里,其余两天去公司报个道,下午就可以回家了。白天鹿男要出去工作,我在家里花大量时间陪伴狮王,同时为鹿男研制晚餐。每天我花两个钟头精心烹煮晚餐,但百分之八十的结果都是重新叫外卖。书房的书橱里放了一堆《烘烤宝典》、《你也可以烤面包》、《沈妈靓汤》、《每日果蔬》、《早餐不重样》,我悉心学习,不时做点摘记,但效果并不理想。纸杯蛋糕进炉时还有模有样的,出来以后却成了八只硬邦邦的烤龙蛋。鱼内脏永远都挖不干净,奶油色的浓汤里总飘着股苦胆的味道。饭不是太硬就是太湿,因而做出来的炒饭与炒粥和炒爆米花无异。
由于狮王的眼睛不好使,我在它面前大胆展示了高空翻锅的表演。当然结果差强人意,那堆五颜六色、指甲片大小的彩椒从平底锅上哗地蹦起来,在灶台和脱排油烟机之间徒劳地挣扎了一会,就星散四地了。尽管屋里就我一个人,我还是心虚地环顾了一遍四周,然后把散落在灶台、流理台和地砖上的食物捡起来,丢回锅里进行高温杀菌。说起厨房里的油烟机,不得不说,那家伙费了我一万多的钞票却一点用场也没有,菜刚下锅,屋里顿时就浓烟滚滚。更糟糕的是,每当我打开厨房的窗户,把头探出去时,路过的邻居都以为我紧接着要喊救命。
晚餐即将竣工时,鹿男摁了门铃。我腾云驾雾地前去迎接,狮王像装了雷达似的一溜烟蹿到他裤脚边,用他们之间的语言向他告状。我真是恨死它了。不过,鹿男倒是很承情。每盘菜一端出来,他便像饿昏了一般风卷残云地将之一扫而光。我不安地盯着他那两块剧烈掀动的腮帮子,诚惶诚恐地问:“怎么样?”他想也不想就说;“好吃,明天也煮这个,好吗?”接下去整个晚上,他都蜷缩在那间霍比特人之屋里,捂着肚皮痛苦□□。
为了矫饰罪过,有一次,我从超市里买了两袋速食,用微波炉加热之后,倒进盘子里稍稍点缀了一番。面对两盘色泽气味无一不正常的菜肴,鹿男显露出了深重的疑虑,首先他警觉地嗅了一嗅,然后捏起两根筷子,如搜捕逃兵般的夹起一只肉丸,塞进嘴里嚼了两下。我眉开眼笑信心十足地问:“好吃么?”他怔怔地抬起头问道:“你做的?”我心有余悸地扫了一眼垃圾桶里的包装袋,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他丢开筷子,哈哈大笑起来,并很快笑出了泪花:“今天中午刚吃过这个。”
我泄气了。先前的那股兴奋劲儿如同一只被人捅瘪了肚子的充气鱼一样扁了下来,荡然无存。为此鹿男为我出谋划策:去网上找点菜谱,总归比书上的要方便多了。我浏览了许多网页,下了一堆手机软件,又研习了一阵子。不久之后,一道名叫“仰望星空”的菜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惊喜地发现,这道菜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把鱼头换成了胡萝卜和芦笋,一方面是为了营养均衡,一方面也是出于对鹿男的素食习惯的考虑。这道菜的名字随之改成了“欣欣向荣的处‘女地”。我把它做的很好吃,真的,不骗你,狮王也爱吃。
然后我们吃了两个礼拜的仰望星空和蚝油卷心菜。再后来鹿男进医院了。。。。。。。不管怎么说,这是很有趣的尝试,结果并不重要,不是吗?
居家工作的日子里,除了完成公司里编派的工作,还有一些别的约稿。我逐渐学会了不断调□□格去应付不同读者的口味。现在,我可以面不改色地写出“执迷至此为哪般?求你放过我的父亲!”和“十年患难不抵一夜情,他比北国的雪更寒冷”之类的题目,或是换一个阴柔的笔名,去写一些甜得粘满夏日苍蝇屁股的故事。说实话,我认为它们恶俗至极,它们就像广场上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沫一样充斥着廉价的毒气。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秦老板。电话那头,他用命令的口吻说道:“瞧瞧你文档下面的字数,把它们转算成稿费。其实很早之前,你不止一次地这么做过,对么?只不过那些钱都流进了别人的口袋所以,不屑也好鄙夷也罢,你都是在嫉妒。嫉妒他们用这些彩色泡泡去换房子和车。因为你那通酸得冒泡的无病□□人们压根不买账,你那些自作聪明的小计量他们根本不会花时间去理解。你从来都搞不明白,大家都活得很辛苦,还偏拿这些东西给人添堵,活该你那么穷!”
不出他所料,稿费到手后,我的矛盾情绪立刻烟消云散了。看着窗明几净的新屋,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影碟机上平时只能在店里试玩的电游光碟,狮王残留在嘴边的昂贵的猫粮,衣柜里滑得像鲸鱼皮一样的西装,通讯录里激增的人名和电话,我无可回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金钱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再在乎了什么,只要它们能转化成钱。我不再在乎想要什么,只要能得到就都是好的。
有了钱之后,眼前的世界都像打了层柔光一样变得美好了。我不必在拥挤燥热、充斥着汗臭味的电车里耗费体力,告别了被尿水浸得浅黄的公共游泳池,无需为了十元的差价在几家餐馆间斟酌再三,不再留恋于不伦不类的酒吧,摒弃了吃烟屁股的臭习惯、无视了街角来路不明的食物和香烟,不再因为手头拮据而整日紧张兮兮、惹人厌烦,不必倾听失意的同事肆意吐露的苦水、不再惧怕鹿男会在飞黄腾达之后弃我不顾。是的,我感到自己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大的胸襟接受我的周遭,而我的周遭也接受了我。
鹿男初来我家时,看上去比我小五六岁,但六年之后,却显得比我大了。从一开始他就有点少白头的倾向,现在,若不及时染头发,就半边都是白的,远远看去,那颗脑袋像两种杨梅的混种。他的呼吸道和肠胃都不大好,特别是在我厨艺的摧残下,总要跑去医院看肠胃科。
这天下午,我陪他去家附近的医院挂点滴。天上飘着细雨,整条柏油马路被雨水浸得湿汪汪的,在苍灰的天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亮光。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装着栗子和水果的食品袋,悉心护送孱弱的鹿驾。在路上,我们碰见了一个体量魁梧的大混混。鹿男率先认出了他。“不好!”他低呼一声,“我跟这人打过一架!他什么时候长那么壮了。”
情况非常不妙。鹿男虽然人高马大,但病恹恹地委着身体,而我除了因疏于打理而杀气腾腾直冲云霄的头发外,浑身上下毫无战斗力可言。那混混显然看出了对方的弱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掏挖着什么,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向我们走来,满是横肉的面孔上显露出的恶贯满盈的浮夸笑容。那天天气不好,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岗亭里也没有警察,一时,剑拔弩张的气氛如乌云般笼罩在小巷上空,令人窒息。
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我马上回了一条:你没事翻我词条干嘛?他就支支吾吾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睡了,晚安!
我越想越不对。作为恩师,他的名字像蓝精灵一样闪满了我的网页,我信手点进去,即刻发现了问题。他的民族一栏上赫然写着:他是契丹人!
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