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天涯-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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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从里面发掘出任何一点不满或者反对。他不善言辞,但是已经准备了很多说服的话。他不想成为再次抛弃小家伙的人,也不想失去卫瀚这个同伴。
不过,卫瀚的眼睛里什么也没有,非常平静。没有不赞同,也没有赞同。
“也行。反正把它交给谁都不合适。”
秦笙觉得他似乎把卫瀚看得太自我了。虽然他一向很随意地对待小狐狸,但也没有排斥过小狐狸围着他上蹿下跳,甚至默许小狐狸一直睡在他身上。“它会带来很多乐趣。”
“或许吧。”卫瀚不可置否。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雪山下交换物品的临时集市。两人上雪山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不如选择请鹰族兽人带上山。虽然没听说过鹰族兽人会带成年兽人上山,但是事情紧急,解释清楚之后应该能得到谅解。
临时集市里仍然一片熙熙攘攘,在找到合适的鹰族兽人之前,卫瀚和秦笙却看见本应该在冬之城里的沙克斯。
“你们……你们回来了!”熊族兽人眼睛通红,“小家伙,小家伙不见了!”
“怎么回事?”秦笙本来安定下来的情绪又浮动起来。
“我来说吧!前几天下午,一个狐族兽人把幼崽交给我,要我带回冬之城,暂时寄托在食物店的沙克斯那里,请他转交给豹族和虎族的兽人。”一名鹰族的青年站出来解释,“我答应了,把幼崽放进藤篮里。但是,刚刚升空,那幼崽……居然跳了下去!它那么小的一团,落在树林里,转眼就不见了!我赶紧落地找,找了半天也没看见,所以回冬之城告诉了沙克斯。”
“是你们走的当天。”沙克斯补充,“傍晚的时候他来找我,我才知道小狐狸不见了。我们已经在这附近找了十天,按理说小家伙也走不了多远,可是……就是找不到。”
秦笙知道,关键不是小家伙能走多远,而是附近随便一只食肉的猛兽就能杀死它。
“它怎么会跳下去呢……唉,这小家伙!”沙克斯的胡子和头发都纠结成一团,好像很久没有打理似的乱糟糟的。
秦笙当然知道好友这些天也是不眠不休,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我们继续去找,迟早会找到。”小家伙跳下去,恐怕是发现自己再一次被抛弃了,所以去追父母了吧。只是,按它现在的能力,又能走多远呢?
秦笙不愿再想下去,转身往树林里走去:“谢谢,沙克斯,你先去休息。”
“还没找着呢!我怎么睡得着!”熊族兽人懊恼地回答。
卫瀚看了他一眼,发现周围还有不少满脸疲惫的熊族兽人,皱了皱眉头:“你们已经找了哪些地方?小家伙很聪明,很可能漏过去。”
沙克斯精神一振:“我们是按着小狐狸父母的味道去找的,也是一直往东的方向。他们当时跟着很多兽人一起走,估计还有鸟族兽人,所以气味断断续续的。我们推测出小家伙的脚程,来回找了几遍。”
熊族的嗅觉足以与狼族相比,找了这么多次,也应该有线索了。卫瀚看向已经走进树林的秦笙,想了想,忽然又抬起头:“它可能是循着我们的味道走的。”
沙克斯瞪圆了眼睛,后悔得直拍脑袋:“我早该想到的!我回部落找人帮忙的时候也没仔细查看,它该不会正遇上我们找它,以为我们要抓它回去,刻意绕开了吧!”
“也有可能。别急,这小家伙和狐狸待了一段时间,非常警觉,应该不会有事。我和秦笙先去找一找吧,你们反而可能惊动它。”
“……这……也没办法了。”
“谢谢你,沙克斯。”卫瀚拍了拍熊族兽人的肩,这一回倒有些真情实意,“也谢谢熊族的各位勇士和鹰族的勇士帮忙。”
“别客气了!你们俩先去找吧!我们也在部落周围找找有没有小狐狸的味道!”
已经过去十天,小家伙的味道已经非常淡了。就算是卫瀚的兽形,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直到过了熊族部落,才依稀闻到一些气味。
小狐狸跳下藤篮之后,应该是一直循着他们的气味往前走的。它根本就没想过寻找刚刚抛弃它的父母。
秦笙非常自责,也许他们只要在集市上多留一会儿,就能遇到小狐狸了。不到三岁的幼崽,在树林里独自走了十天,存活的希望实在非常渺茫。
两三天后,小狐狸的气味渐渐浓起来,连秦笙都能够闻见它的味道。它竟然一直都循着他们的路线走着,不过脚程慢了很多而已。而且,它已经懂得避开危险,懂得找树洞休息,懂得怎么觅食。
小家伙留下的踪迹越来越多,一切都表明,它好好的活着,而且不畏艰险地一直寻找他们。
“小狐狸!”
“小家伙!”
卫瀚和秦笙兵分两路在树林里呼喊。
声音在月光下的树林里回荡,树叶覆盖的小洞穴里,被尘土染成灰黄色的毛团动了动,竖起耳朵。
“小狐狸!”
“小家伙!”
卫瀚和秦笙在一条小溪边会合了。味道越来越浓了,他们已经能够肯定,小狐狸就在这附近。
“嗷嗷嗷!”
熟悉的叫声传过来。
两人顺着声音看过去,一个小毛团像箭一样砸进小溪里,刚站起来,忽然又和绊倒了似的,扑在水里。下一刻,瘦瘦小小的孩子从水里挣扎着爬起来,白色的头发往下滴着水,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手掌,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阿……阿笙……瀚……阿瀚。”他哭得几乎噎住,朝着寻找了很久很久的人伸出了双手。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段是我很想写的一个场景……
话说这文走的是轻松路线,忽然自己都替小狐狸心酸了。。好吧……
PS:为啥进入文章的页面的时候,看不到我最新更的一章啊,太奇怪了,这抽得也太久了吧,我可是一直有隔天好好更新的啊
☆、第二十四章 狐狸秦白
秦笙低下头,摸了摸身边瘦弱孩子的脑袋。小家伙抬起头对着他灿烂一笑,又专注地迈起了步子。他刚化为人形,很不适应用两条腿走路,歪歪扭扭地挪动着,已经扑倒无数次了。不过,这孩子性格执拗,跌倒了也会自己爬起来继续走。
这对他来说是非常关键的时刻,尽早适应人形就能尽快掌握人形和兽形之间的变换。卫瀚和秦笙都放缓了旅程。不过,之前他们寻找小家伙也费了不少时间,所在的地点已经离熊族部落很远,倒是慢慢靠近黄鼬族部落了。他们并没有往回走,而是给熊族留下表示安全的信息后,继续往前行。然而,一想到狐狸父母可能还在黄鼬族里,两人不用交流就已经很默契地绕着道走了。
“不如休息一下吧。”看着小家伙再一次摔倒,挣扎着爬起来之后,卫瀚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
秦笙默默地点头,牵着小家伙的手,在附近寻找合适的休息地点。
被他牵着手,小家伙走路的压力小了很多,小手掌紧紧地握着秦笙的手不放,圆溜溜的蓝色眼睛瞧了瞧转身走入林子的卫瀚:“阿……阿瀚?”
“我去打猎。”卫瀚背对着他们,抬起手晃了晃,“马上就回来。”
小家伙说不清楚,听得很明白,笑眯眯地摸了摸瘪瘪的小肚子:“饿!”
秦笙无语,眼看着又要诞生一枚吃货,作为厨师兼保护人,他内心既自豪又无奈。
小家伙当然不知道他的纠结,跟着他走到休息地点后,欢呼一声就在草丛里打起滚来。然后又很有研究精神地抱起小短腿来观察自己的脚丫子,一个脚趾一个脚趾地捏过去。幸好他还知道脚脏,不然恐怕就要啃上去了。
秦笙生起火来,处理着顺手在路上摘的硬皮果。这种果子果肉食而无味,但是果皮非常厚,可以作为锅子烧上一阵了。比起野兽的头骨,它不仅容量更大,熬出的汤也别有风味。
硬皮果里的水烧开的时候,卫瀚已经背着巨大的猎物回来了,而且顺路带回了一些新鲜的野菜和蘑菇。吃货的潜力是无限的,而且具有以身试毒的精神,他现在认识的无毒野菜和蘑菇甚至比秦笙更多。据秦笙估计,他在赶路的时候也不会忘记随时观察身边任何看起来可以吃的东西,并且随时都有勇气拔下来试一试。当然,期间也发生过几次小小的事件——这与吃货的乐趣相比,不值得一提。
看到卫瀚背回来的猎物,小家伙眼睛一亮,蹒跚地跟在他身后。
卫瀚将猎物放到附近的小溪边,熟练地剖肠破肚,洗得干干净净。他腰上还挂着一只野鸡,绚丽的羽毛引得小家伙不断地伸手去拔。
卫瀚拔了几根最长最好看的羽毛给他玩,又把野鸡处理干净,利落地拿爪子分解成小块,捧回火堆边,放在硬皮果里。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他已经做得很熟练,最重要的腌制、烤制、放调料的步骤,都由秦笙负责。
等烤肉和汤冒出香气,小家伙也拿着羽毛一歪一扭地回来了,亮晶晶的眼睛盯着食物不放。不过,兽人天生具有领域的意识,尽管已经很饿,小家伙还是需要征求猎物主人的同意,才能享用食物。
“吃?”蔚蓝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流露出渴望。
“早着呢。”卫瀚懒洋洋地躺在地上,“说起来,阿笙,得给他取个名字吧?”没有名字,叫起来都不方便。总不能一直“小狐狸”、“小家伙”喊下去。
“嗯。”秦笙看了小家伙一眼,被那渴望的小眼神打动了,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
小家伙很开心地在他的掌心蹭了两下,头发毛茸茸的,倒让他想起这孩子毛团状的兽形。
“不管怎么样,随便取个名字吧。”卫瀚眯了眯眼睛。虽然他并不后悔同意带着小家伙继续旅程,但并不代表这种时候不会羡慕嫉妒恨。
“名字不能随便取。”秦笙皱起眉头,慎重地思考着。他记得母亲解释过,她的名字是一种乐器,所以他和弟弟们的名字也都是乐器。名字是有意义的,寄托了很多美好的期望,也代表着家族的一致性。他当然也希望给小家伙一个好名字。
“你的名字倒是很有趣。是你母亲取的吗?”
“嗯,我们三兄弟都随母姓。”兽人世界是没有姓氏的。凡是有姓氏的兽人,继承的肯定是母系、祖母系或者曾祖母系等等的姓氏。
“阿笙……‘笙’是什么意思?”
秦笙在地上写了两个字,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都非常整齐漂亮的文字。卫瀚坐起来,认真地观察着那两个字,觉得非常眼熟:“你的名字?”
“这是姓,这是名。我的姓是母亲故乡一个古老王国的名字,我的名是母亲故乡一种古老乐器的名字,据说可以吹出很好听的声音。”秦笙很少说这么多话,但是母亲为他取的名字一向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他在地上又画了一个图,似乎就是传说中的那种乐器的样子。
卫瀚挑了挑眉,在地上很勉强地画了两个字:“你认得这两个字吗?”
秦笙惊讶地抬起头,虽然歪歪扭扭,可是他仍然能认得出来,这绝对是母亲故乡的文字:“你的名字——卫瀚。”
“很久之前的某一代祖先,或许和你的母亲是同乡。”卫瀚笑了起来,“她给接下来几十代的子孙都取好了名字。但后来谁都看不懂她的语言,幸好下面有注释读音,才勉强知道怎么读。我可好不容易学会画这两个字,后面那个字笔画太多了。”
秦笙表示同情,“瀚”字要硬生生地记下来并不容易。
“这么说起来,我是姓卫,名字是瀚?什么意思?”
“卫是保护的意思,瀚是很广大的意思。”
“活了十九年,现在才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卫瀚长长地叹了口气,“你有空的时候,也教教我这种文字吧。”
“嗯。”秦笙当然非常愿意。
“想好了要给小家伙取什么名字吗?跟着你姓就行了,毕竟是你执意要带着他的。”
“……很难。”
说了一会儿话,食物已经熟了,小家伙的口水都已经控制不住了。
秦笙把一小碗野鸡蘑菇汤递给他,小家伙双手小心地端住,伸出舌头慢慢地舔起来。
“喝,不是舔。”
小家伙有些委屈地抬起头,看着秦笙示范。
“别管他,很快就学会了。”卫瀚倒是不在意,拿起烤肉开吃。
小家伙明显更加垂涎烤肉,方便啃咬,又不会太烫。汤虽然美味,但只能一口一口地舔,还时不时会烫舌头。
于是,渴望的小眼神再度出击。
秦笙毫不意外地被打败了,面无表情地撕了块烤肉给他:“汤凉了再喝。”
小家伙喜出望外,捧着烤肉啃了起来。
午饭吃完之后,又到了休息的时间。
吃饱喝足的一家三口躺在草丛里。秦笙在白虎硕大的身体边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小家伙滚来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