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修日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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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锦禾也感觉不对了,为毛一定要收他们做小弟啊,人家都不愿意啊,还有,你老看那个女的做什么?虽然那女的容貌艳丽,身材丰满,可是,可是……可是不出来了,好像男人看美女是个蛮正常的事儿。
看着叶森又看向王丽娜,黑脸大汉忍不住要说什么,王丽娜先开口了,面容带点点美丽的凄凉:“好的,我们愿意,只要你足够强大。”
黑脸大汉面容悲切:“丽娜姐!我们拼一拼说不定……”
王丽娜悲伤的摇了摇头:“没用的,我是异能者,我明白他有多强大,再说,末日能有这种靠山,不是很好么?”说到最后,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黑脸大汉几人都抹眼泪了:“丽娜姐,你不用管我们,你是异能者到哪儿都能过好,别为了我们牺牲自己……”
王丽娜温柔的笑起来:“说什么呢,你们都是我的亲人,我不会抛弃你们的。”
听到王丽娜夸自己强大,叶森心里美滋滋的,想着这女人有眼光,偷偷看了夏锦禾一眼。夏锦禾正一脸掉了钱的表情。
再看岸边几个新收的小弟——不过是做我的小弟,他们为什么表现的像是送死一样?
还好有个明事理的女人,叶森冲王丽娜扬了扬下巴:“以后这两只动物就交给你照顾了。”
王丽娜微微松了口气,笑着答应。其余四人都苦仇大恨的看着叶森,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叶森心里再次受挫——做我叶森的小弟是你们前世修来的福气,话说你们前世救过国吧,不赶紧焚香沐浴感谢上天就算了,还一副很不满意的表情!
哎,我的优秀就那么深藏不露?
——
大危机!
生存大危机!
夏锦禾看着叶森新收的小弟,苦恼的不行,特别是那个照顾阿里里和猫咪的美丽女人。
要死了,叶森明明是他一个人的靠山,为何冒出那么多人来!而且,叶森明显对那个女人有意思,照顾宠物那么重大的事情都交过去了!
那,那,那我还有什么用?
夏锦禾风中流泪了。
其实在人家叶森心里,他属于喜欢的人,照顾宠物什么的很累,当然要交给小弟咯!
洗好澡,王丽娜从包里找出两身衣服给他们。夏锦禾看着碎成渣渣的牛仔裤心里安慰不少,这几个人还是有用处的,至少他和叶森不用光屁股遛鸟了。
黑脸大汉叫王刚,别看一脸成熟,比王丽娜还小五岁,才22岁。夏锦禾知道他的年龄时,震惊了一下,他以为要喊大叔呢,结果人比他还小两岁,真是长得太着急了。
其他三人叫李正奇,方晨,陆晓明,李狗蛋——卧槽,这是多么生猛小说里才有的名字啊,居然遇到真人了。夏锦禾默默吐槽。
叶森听到李狗蛋的名字也皱了下眉:“作为我的小弟,你的名字太俗气了。”
李狗蛋一脸苦闷:“叶少侠,这是我爷爷给我取的,我不是故意要叫这个名字的。”
“应该取个有气质的。”叶森又说。
李狗蛋立马一脸狗腿:“还请叶少侠赐名!”
叶森沉吟片刻,特严肃的开口:“就叫,李蛋蛋吧。”
噗,和李狗蛋有什么差别!气质在哪里!
仿佛看到了夏锦禾眼中的吐槽,叶森开口解释:“男人嘛,一个蛋总归不好,两个蛋才健康!”
李狗蛋瞬间泪崩了,你这玩儿我呢,我这名字已经够让人吐槽了,你还,你还……
叶森见李狗蛋两眼感动的泪光,忍不住说:“别太感动了,对小弟,我是很好的。”
我一点都没有感动啊,我是伤心啊!李狗蛋心中默默流泪。
叶森根本不知道,他让一个一个脆弱的人们在心中默默流泪。
☆、所谓取名
既然展开了取名字模式,叶森便给变异巨猫也赐了一个名。
变异后的猫咪像是一只雪白的豹子,优雅而充满野性,一双眼眸是漂亮的紫色。叶森要给它取名字的时候,其他七人都捏了一把汗。
夏锦禾看着和阿里里玩在一起的变异猫,露出同情的神色——多么高冷高贵美貌气质的变异猫啊,要被名字给毁了。
叶森看了变异猫一会儿,特温柔的摸了摸猫咪的头颅,说:“你就叫紫烟吧。”
“紫烟?”夏锦禾惊恐的瞪大了双眼。
叶森解释:“紫眸清亮,皮毛雪白如青烟。”
居然那么文艺,还有文艺的解释!夏锦禾以为叶森的取名能力只能是狗剩子、二丫蛋、阿黑哥,阿白弟之类的,或者好一点也就是啊喵喵,喵咪咪类似的。
于是,他更加同情的看向李蛋蛋。李蛋蛋心都碎了,他以为自己的名字能有个伴儿了,结果,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一只猫的名字都比他的有文化。
其实叶森的取名能力真的挺低下的,之所以能想出紫烟这个名字,那是有故事的。
国民男神18岁青春少年的时候,他师傅带回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小女孩皮肤雪白,眼眸带紫,师傅就摸着胡子说:“紫眸清亮,皮肤雪白如青烟,就叫紫烟吧。”
所以……变异猫就叫紫烟了……
叶森是男神,紫烟就是国民女神,万剑宗的师兄师弟师姐师妹叶森最烦的就是小师妹紫烟。
万剑宗的男弟子数量年年递增,师傅老人家眼泪都流成河了,于是发狠,威逼叶森出去风骚的诱惑春心萌动的少女们。
当叶森的美男计有了效果之后,师傅变本加厉,各种要求他的着装打扮,要求他对待少女温柔,这一切一切的悲剧,都是因为紫烟!
更可恨的是,紫烟这倒霉催的还喜欢缠着他,师兄左师兄右的,搞得他被无数英俊美男仇视,让他丧失了许多和美男们亲近的机会!要不是看着紫烟是女人的份上,他真想把紫烟吊起来——等等,如果紫烟是男的,肯定是个美男,他肯定舍不得动手。
有次他就小小了说了紫烟一句,被师傅那老不死的追着打了一年!动不得说不得的,叶森心里聚集了好大一团火。
于是,叶森把鞋子丢了出去,对猫咪扬了扬头:“紫烟!”
紫烟喵呜一声,欢快的跑过去把鞋子捡了过来。
叶森心里瞬间舒坦了不少。
夏锦禾:“……”
请把高冷的剑修还给我,谢谢。
是不是从你的万剑宗穿到这儿来的时候速度太快,脑子没跟上?
王丽娜几人原本是很怕叶森的。
刚被叶森收为小弟的那个晚上,众人在树林的一个小木屋里休息,王丽娜各种忐忑,心情十分复杂。
不过看着叶森英俊的侧颜,又有几分安慰,好歹是个帅哥,也不吃亏。王刚几人神色都很不好,不停打量叶森和夏锦禾,目光很不友好,又带着恐惧。
叶森盘着腿打坐,忽的睁开眼睛,跳起来打开了木头门,看了屋子里的众人一圈,冷冷说:“来吧。”
王丽娜几个小伙伴都觉得叶森特别看了王丽娜,当时就误会了,还惊呆了——要在屋子外面?野?战?
王刚咬牙说:“丽娜姐,我们拼了吧!”其他几人都同意。
王丽娜看着门口那到被月光镀上一层银光的少年,心里有几分忌惮,她能感觉对手身上恐怖的力量,而且只是冰山一角。她根本不敢与对方为敌。
她一咬牙站起来,凄美一笑:“没事的,我……”
夏锦禾猛然扑过去抱住了叶森,几乎泪眼汪汪:“还有好多晶核呢!”
叶森毅然决然的摇头:“紫烟的食欲越来越大了,你没有发现它最近每天要吃两颗了么?”
可是我们还有三百多颗啊!夏锦禾心里流泪了——拖叶森的福,他现在已经不怕普通丧尸了,可是,叶森专门喜欢招惹变态的丧尸啊!不对,是变异的丧尸啊!
“而且。”叶森郑重的说,“我要用晶核换许多摩托车!”
你的摩托车梦想一直延续至今啊!
王丽娜几人:“……”
谁能告诉我们,刚刚发生了什么?
夏锦禾哭丧着脸对还坐着的几人说:“拿上你们的武器,走吧。”
“去哪儿?”王丽娜迷茫的问,一转头,就从窗口看到了屋外的景色。异能者的视力都比较好,她看见隐隐绰绰的树林间歪歪斜斜的走着许多丧尸,目测不低于三十个!
她吓得脸都白了:“外面有丧尸,快把火灭了,正奇,把被子拿出来!”只要把火灭了,用被子盖住所有人,智障的丧尸们也许就不会发现他们了!她观察过,丧尸们并不是朝木屋前进的!
看她那么紧张,王刚等人立马灭了火,拿出被子,动作飞快。
夏锦禾无奈的说:“没用的!”
只听外面的叶森一声大喊:“妖孽,哪里走!”
这一声在寂静的树林中如惊雷划过夜空那般嘹亮,王丽娜浑身一抖,看到所有丧尸都静止了,然后,毫不犹豫的转向了和小木屋相反的方向!
看错了?王丽娜揉了揉眼睛在看去,丧尸们确实都朝反方向走去,看那样子居然有几分像是逃跑!
一个人影飞快的向丧尸群奔去,身边跟着一只雪白的变异猫。只见寒光一闪,走在后面的丧尸纷纷人首分离,齐刷刷倒地。
“天啊!”王丽娜捂住了嘴。李蛋蛋几人都好奇的站起来,看到外面的场景,都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我不是做梦吧,丧尸被追着打?”王刚喃喃。
夏锦禾也特别纠结的看着叶森和紫烟追着丧尸们打,话说,丧尸的智商越来越高了,居然能感觉到叶森的危险性,还会逃跑了!
☆、礼物
“嘶嘶嘶嘶”
“呃呃呃呃”
只听屋外传来丧尸们临死前的惨叫,夏锦禾还在犹豫要不要加入战斗——不能让靠山觉得我很弱小啊!
其实叶森为毛那么喜欢招惹丧尸,第一,好玩,第二,因为夏锦禾不相信他的实力啊!每次看到夏锦禾吓得要死还是加入战斗的样子,叶森又爱又恨,爱的是夏锦禾不惧邪恶的勇敢,恨的是——明明我一个人可以解决的,因为你的加入害得我束手束脚就怕伤到你!还有,这是不信任!
所以,叶森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一次又一次招惹丧尸们……好几年以后,夏锦禾知道这件事后,真的是: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两分钟不到,外面彻底的安静了——夏锦禾才气喘吁吁的解决了两只丧尸。叶森解决了四十几只智障丧尸和一个略有异能的丧尸头头。
王丽娜等人还沉浸在叶森的辣手摧花中无法回神,于是叶森很不满意:“愣着干嘛,快出去收晶核!”
王丽娜如梦初醒,和几人出门一看,都傻眼了——卧槽,刀刀斩首啊!
于是,都心有灵犀一般咽了咽口水,几次想着要跟叶森拼了的王刚还神经兮兮的摸了摸自己脖子。
李蛋蛋喃喃:“太,太,太厉害了……”他有点喜欢叶森赐的李蛋蛋了,怎么办,还有没有救。
众人还在被眼前的场景深深震撼,就听噗嗤一声,只见阿里里小爪子一伸,往一颗丧尸脑袋里抓出一颗晶核,然后:“叽叽叽叽!”
李正奇:“我以为那只是一只宠物……”
小阿狸举着晶核兴高采烈的跑到叶森旁边:“叽叽叽叽!”
其实阿里里在说:【主人主人!发现一颗粉色的晶核!粉色的!粉色的!】
叶森抓到手里仔细瞅了瞅,脸上露出陶醉的神色:“真的是粉色,太美了!”
高冷剑修喜欢粉色什么的,我真的不能接受啊!夏锦禾风中凌乱了。
王丽娜等人:“……”深深的无语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啊。
这画面太美,真心不敢看。
丧尸的尸体在清晨的阳光中缓缓消散,化为血水消失在泥土之间。
数量可观的晶核包裹挂在王刚的背上——叶森看他块头最大,随手就把晶核包裹扔给他了,见识过叶森强大的战斗力后,王刚心里不知道有多崇拜叶森,得到看管晶核这个重大而神圣的任务,他感动的几乎流泪了。
朝不保夕的生活,强者总能得到人的一切好感。
陆晓明还在心里想,叶森那么厉害,也算配得上丽娜姐了,而且,叶森长得很帅啊!就像之前武侠剧里面的男主角,剑眉星目,面容俊朗,虽然现在穿着正常人类的短袖牛仔裤,有失那么一点大侠之气。
话说王刚老是吐槽叶森是杀马特,陆晓明觉得叶森也许是个演员,末日爆发的时候刚好在演戏,于是就穿着戏服,穿了——五个月。
叶森自然能感觉到众位小弟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心里有了几分安慰——被错认为仙女这件事给男神的打击太过巨大了,他要扭转自己在小弟心中的看法,让小弟们恐惧他,为他的实力尖叫呐喊和颤抖!
夏锦禾从早上就在纠结,纠结的脑细胞都快死光了。
因为叶森把那枚粉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