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殿下悲催史-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书名:王子殿下悲催史
作者:江诸岸
备注:
想他堂堂费尔罗国最为尊贵的王子殿下,有一天居然会被一只长相单纯,脑子秀逗的怪力兔子给压倒,最后还被兔吃干抹净!
最让克雷格殿下无语的是,这只兔子跟他结下梁子的原因是,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克雷格王子在饭后,很优雅的拎起系在桌角的小白兔——擦了下手。
该死的,这擦手的规矩又不是他定下的,可为什么最后承担后果的人,会是他?你这只该死的流氓兔子,离本殿下远点!费尔罗王室的尊严,不是你这是兔子能玷污的!
这其实是一场因为造物主恶趣味而倒霉的——王子殿下悲摧史。
本文是一个梗扩写的,朋友很喜欢,但是没有大手出现扩写,所以只好我硬着头皮上了。短篇,希望不会写得小白···
==================
☆、结怨
午后和煦的阳光,照耀到整个艳丽的玫瑰庄园。
一场宴会正在这里举行。席上宾客手执高脚酒杯,穿梭其中,彼此之间进行小声的交谈。然而宴会上最起眼的却是一位俊美的青年。
金黄的发,淡蓝的眼瞳,搭上修长的身材,冷峻的面容,疏离的眼神使得青年在宴会众人眼中,格外显目。而且每当有人经过青年身边时,都不自觉的放轻脚步,使得他周围一片静穆,似乎与宴会中欢乐的氛围格格不入。
这个青年便是整个费尔罗国,血统最为高贵的,克雷格王子殿下。
克雷格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或者说他早已习惯高高在上,俯视他人的感觉,并没有觉得这些有什么不同。
然而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克雷格王子殿下抱有敬畏之情,比如说他的叔叔,博尔德亲王。
得益于费尔罗家族优良的血统,博尔德并不老,而且长相俊美,更兼风度翩翩。与交谈时,语气柔和谦逊,不由得让人大生好感。
姿态优雅的亲王此时正带着身后跟随的一群贵族,迈着步子走到克雷格的面前。
“我的王子殿下,这些美食是否让你感到愉悦?”亲王保养良好的面孔上,露出一丝友善的笑容。
手中银质的小刀划开牛排,露出里面掺杂血丝的鲜肉。克雷格冷淡的点了点头,“非常感谢亲王您的款待。”
“那么,请慢慢享用。”亲王礼仪性的问话后,带着身旁簇拥的人群,很快离开了克雷格视线范围之内。
哼,这只老狐狸。克雷格眸底划过一丝不屑。
虽然在别人眼中,他是费尔罗国血统最为高贵的王子殿下,但实际上,自从老国王死后,整个王国大部分的实权都落在了博尔德亲王的手里。王子需要做的就只是每天当个温顺的玩偶,按照亲王的安排出入各种场合。他的叔叔非常谨慎的没有让他沾到一丝与权力有关的事情。
名副其实的傀儡王子。费尔罗交际圈内的贵族们,这么称呼他。
不过好在,老费尔罗王虽然已经死去,但余威尚在。博尔德暂时不会有什么举动,感谢他父亲以前对他的溺爱,如今虽然权力被架空,但老费尔罗王最为宠爱的王子殿下,这个称号还能保住他一条性命。
不过也仅是暂时而已,为了不坐以待毙,最近几个月,利用老国王的号召力,克雷格也是暗地积蓄了一批忠诚的手下。等到时机成熟,他会让博尔德知道,谁才是费尔罗国适合的掌权者。
克雷格嘴角微扬,划出一丝算是愉悦的笑容。
怀着这奇异的心情享受完一顿美餐后,克雷格优雅的伸出两指,拎起系在桌角的——一只小白兔。
被拎
起的兔子有些疑惑的“看”了眼王子,似乎在判断眼前这个人类有什么威胁。很快的兔子那一双宛若红宝石漂亮的眼睛慢慢闭上,眼前这个人类,威胁力为零。
克雷格当然没有注意到兔子古怪的想法,他很自然的将手指缝里残留的酱汁,在兔子软乎乎腹部,那一小撮白毛上,擦拭干净。
宴会后用兔子擦手,是费尔罗国的一个传统习俗。会有专门的人员,挑选毛色纯正,雪白的兔子,用上等的饲料喂养。在宴会开始之初,就将准备好的兔子拴在餐桌旁边,供贵族饭后擦手。
这不仅是一个习俗,更是举办宴会主人,高贵身份的象征。
要知道兔子虽然看着干净,但很容易掉毛,而且味道也不好闻。如果贵族饭后擦得满手白毛再加上一股奇怪的异味,自然是大煞风景。
所以必须挑选出上等的兔子,而且饲养的方法很重要。这也体现出用兔子擦手的奢侈之处。
擦完手的克雷格没有发现,被他随手丢回桌角的兔子,眼睛更红了,上面似乎还有一层水蒙蒙的白雾。
冬宝是只来自遥远中国的兔子,准确的说,他是只兔妖。
兔妖冬宝的家原本是在一个风景秀美的山落。家中有兄弟姐妹一窝,其中大半修成了妖。
崽多的大家族,都不可避免的面临一个问题,父母的偏心。兔子家族自然也不例外。
冬宝很幸运,他是被偏心的那一个。从小吃的是嫩草,胡萝卜,睡的是茅草铺的软垫,甚至能修成妖也是因为吃了兔子他爸好不容易从隔壁山羊嘴边抢来的一颗仙果。兔子眼睛本来就红,现在看到好吃懒做的冬宝,光是睡觉都能成妖,族里其他兔子的眼睛更红了。
不过好景不长,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一天,兔子他爸疏忽,被掌管山头的狼妖给一口闷了,连点白毛渣都没剩下。
老的一死,小的自然是分财产。冬宝自然也没有被漏过。
他当然不是被当成财产分,兔子他爸把他当成是宝,其他兔子可不喜欢。谁愿意养个只会吃睡的“米虫兔”。
于是某天冬宝睡醒发现,有几只凶神恶煞,尖牙利爪的肥兔子站在他专属的茅草垫上,红彤彤的眼睛兔视眈眈。冬宝虽然搭上仙果的顺风车,成妖了。但是除了会最基本的变幻术,力气大点以外,其他仙术妖法什么的通通没学。
眼见着势头不对,冬宝只好夹着毛球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可是如今那些仙山美景,哪个不是被妖怪们都瓜分好的,冬宝离开了家乡也是处处受妖排挤,连个固定的窝都没有,更别说软茅草铺的了。
一次偶然,冬宝发现了一艘
通向海外的船只。既然无处可去,冬宝也不留恋,变回原型,混上船,糊里糊涂的就离开了中国,来到了费尔罗国境内。
冬宝兔子下船以后,一打听才知道这里的人从来不吃兔子肉,反而还饲养品质优良的兔子。身为兔妖的冬宝,自然不会掉毛,而且,看着眼前挂着抓兔子的告示栏,冬宝不由得闻闻自己身上,很干净,在船上的几天,连胡萝卜味儿都没了。所以冬宝很自觉的颠着尾巴钻进商人收购兔子的笼子里,自荐了。
要说冬宝为什么能看懂异国的文字,因为他是——兔妖啊。精通各类语言文字,这也算是冬宝除却会变成人形,力气大之外的,第三项技能了。
于是,冬宝又过上以前那种,每天草来张口,胡萝卜到手,混吃等死的日子。
直到今天。
懒惰的冬宝当初很明显,没有打听清楚兔子在这个国家的地位。所以当眼前这个在兔子审美观里也算长得不错的人类拎起他的时候,他也只是斜了那人一眼,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可是当那人油腻腻,还带着血腥肉味的手,摸上冬宝柔软腹部的时候,他愣住了,然后怒了!
奇耻大辱,这是兔子家族的奇耻大辱!居然被人类当成是擦手的物品,而且那人修长的手指,还很不老实的触碰到了冬宝藏在腹下的某物,挑逗了其身为雄性标志的那话,看看,都硬了!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不过因为这一愣神的功夫,等冬宝愤怒的时候,已经被丢回了餐桌角,错过了咬那人一口报复的最好时机。
现在的冬宝觉得自个有点委屈,红彤彤的眼睛上也是一片水蒙蒙的,被迫离开老家不说,还被眼前的人类这么羞辱,兔子的尊严都碎了一地,再多的胡萝卜也弥补不了冬宝现在这颗受创的心。
几百年都没用过的脑子,现在转得飞快。不行,这个耻辱必须得报复回去!冬宝咬牙切齿的这么想。
不过冬宝再傻也知道,不能在人类面前变身,不然会被有法术的道士抓住,打得原魂尽灭。这个国家虽然没有道士,但是听说还有一种跟道士抢饭碗的人,叫驱魔人。
不能变成人形,光凭一只兔子,怎么报复眼前这个人类?
往他手上吐口水?冬宝抬起头,目测了一下餐桌角离那人类双手的距离,坚定否决。
咬他一口?冬宝凑到眼前人类的脚边研究了一下,完了还用爪子轻轻的拍了拍上好牛皮打底长靴,湿漉漉的鼻头怂动,舌头舔了舔自个只有两颗的门牙,否决。
纵然冬宝抓长耳扑地瞎闹腾,也没想出个合适的法子,反而招来克雷格不轻不重的一脚。
最后,耷拉着一双长耳的冬宝,只能含恨看一眼那
个人类,用上家乡的一句古话:来日方长,十八年后又是一只好兔子,作为他日后报复计划的激励词。
无意间调戏了一只兔子的克雷格王子殿下在用餐后,自然没发现,餐桌角落里,有一只长耳红眼的白毛兔子,不见了。
☆、走火
造型奢华的马车在树林之中奔驰而过。如果忽视马车轱辘里,车棚顶上,还有车厢后座上插着的几根细箭,缰绳上臀肥腿粗的骏马正赤目嘶鸣撒蹄儿狂飙的诡异景象。倒也没有什么异常。
有一人轻骑越过失控马车,单手持剑扬起,利索砍下马头。疾奔的马车因为惯性一下撞击到树上,不过就算东倒西歪,车厢也是紧紧闭着。从这里又可以看出马车制作优良,不愧是费尔罗上等的工艺。
不过拿出屠龙气势杀马的骑士,很明显不这么想。
骑士拉住马,在原地转了两圈,高声说:“亲爱的王子殿下,第二中队骑士莫尔救驾来迟。还请殿下随我回宫。”
车厢门紧闭,没有一点声音传出。骑士被头盔压迫着有一点扭曲的五官,现在更扭曲了,几乎惨不忍睹。
树林氛围静穆,面目惨然的骑士,又是客客气气的加了句:“王子殿下,我家主子博尔德亲王,很担心殿下您的状况。”
还是没有回应。心高气傲脸丑的莫尔骑士,等的不耐烦,拔出腰间的细剑,挑开门栓。
虽然其中制作精美的坐垫、摆饰因为一开始的撞击凌乱分布,但车厢内的情况还是一目了然。
里面没有人。
克雷格现在正躲在生长茂盛的灌木丛后,并不强健的身形和苍白的脸颊在一片长势茂盛青草衬托下,就好像一只幽灵。
悉悉索索的一队人远去。克雷格这才松垮下肩膀,长长吐出一口气。
暂时安全了。
克雷格今天本来也像平常那样,准备坐着晃悠的马车,到郊外打猎散心,顺带跟暗地里召集的心腹手下交流一下感情。
没想到他的叔叔博尔德亲王,今天同样是好兴致。
也许是最近贵族们的恭维,让博尔德觉得权势滔天,已经无所顾忌。所以亲王想找出点特别的事情,给这灰得有点蓝的天空,染上点不一样的颜色。
比如说篡位。
而被当成储备粮白养了很久的亲侄子,很幸运的成为了亲王这次开刀的祭品。
不过因为忠心侍卫冒死来救,克雷格很幸运的逃过一劫。
猫着腰在树林中潜行的克雷格,此刻心中对于叔叔是又喜又怒。
喜的是,老狐狸终于露出尾巴了。
怒的是,尾巴是逮着了,可狐狸尖牙利齿还留着点吐沫星的血盆大口,也在他眼前。
克雷格一边用记性良好的大脑估算自己在个什么地方,一边下意识的避开前来搜寻他下落的亲王卫队。同时有些后悔,怎么没把邻国进贡的那把左轮手枪带来。
前面有声音,避开往后走。
后面也有声音?那··
·
克雷格傻眼了,一向精于纸上谈兵的他,很明显不知道狭路相逢前后全是虎的状况,应该怎么办。
就在前来搜查的两分队越靠越近的时候,从旁边很突兀的伸出一只手,拽起克雷格的衣领,轻松也很快速得把他拖进了——枝干交汇密集的灌木丛里。
那只手的速度非常快,快得当克雷格陷进那堆矮树丛里时,只发出轻微哗——的一声响。
快到克雷格才发现灌木丛里居然被人镂空一部分的时候,外面的两队士兵已经完成最基本属于同僚间的友好问候,正在进行下一步微笑告别。
克雷格也很知趣的没有发出声音,只是耐着性子等着灌木丛外那两队士兵依依不舍的分离。等得无聊,克雷格的视线落到此刻正环住他腰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