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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叶落江南-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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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和她生离死别了,她怨念的倚门望归,声声凄切,悲悲惨惨的梨花带雨,‘八骏日行三万里,穆王何事不重来’,啊?”
  看着叶梓楠微笑的脸,辛朝歌想抽他一巴掌,但还是心软了,“没那回事。我根本没有女朋友好不好。”
  叶梓楠焚琴煮鹤一般的问道,“是因为学霸都要孤苦终生,忧伤以终老吗?”
  都说回忆如墓,不应回首,要淡薄如素,相忘于江湖。但是有的人偏偏就像挖坟掘墓的家伙,拿着洛阳铲在别人的过去里捅来捅去。
  辛朝歌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忧伤,“不是这样的,或者说,是这样的。我心里有一个人,但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花,可我却恰好途经了他的盛放。越是美丽的东西,事实上我越不敢碰。”
  叶梓楠什么都看不到,更不可能辨察辛朝歌此时此刻的表情,他只能通过声音来感知辛朝歌所要表达的感情,那种纯纯的单相思化在富有磁性的嗓音里,听起来那么动人,就好像是在说给他听一般。
  叶梓楠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会的会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现在自由了,可以随时去找那个人呀,慢慢打动就好了呀。那,你死之前,她知不知道你暗恋她这件事啊?”
  辛朝歌对这个安慰不知所言,只吟了一首风月味儿很浓的曲子,“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叶梓楠浅浅一笑,评价很简短,“真的很感人啊。我相信她会动心的。辛巴,你要加油哦,我看好你哟。”
  辛朝歌缓缓说道,“好吧……那么,借您吉言,但愿如此。可他一直……不知道我的心思,本就是惊鸿一瞥,不敢奢谈感情。”
  叶梓楠也不再追问这种类似与隐私的事情,看样子那人好像不愿多说这种“一见钟情”的详情,“没关系没关系,大不了你就不要脸一点儿,厚着脸皮去表白么。只要别吓到人家姑娘就好了嘛。”
  辛朝歌喉咙一紧,不知道如何作答,原来两人尽管当面锣对面鼓的睡了半天,却是鸡同鸭讲的风马牛不相及,彼此都没有领悟对方的讲话精神。
  倒是感觉到台上人的自言自语的演讲已经接近了尾声,叶梓楠对辛朝歌说道,“不聊了,要散场了。辛巴,我们今天下午说了好多话。”
  辛朝歌表示赞同,“是,不早了,这点都该去吃饭了。对了,你今天不要洗澡,刚刚打过疫苗,有针眼,小心感染。”
  叶梓楠可怜巴巴的说道,“啊——还不能洗澡么。我昨天就没有洗,你是想让我又脏又臭的,因为被苍蝇围堵而气绝吗?不要啊,我要洗澡!”
  辛朝歌对叶梓楠这种语气感到很没辙,像哄小孩儿一样,“乖,听话啊。今天不要洗了,明天再说。你很干净,比绝大多数的男生都干净多了。”
  叶梓楠见他把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只好同意,“那好吧。一会儿我们打水去,不洗澡也得洗洗涮涮啊。”
  “没问题。”辛朝歌一口答应下来。
  巧的是正好此次培训会散场,这二位出了礼堂。
  叶梓楠冷不丁的感慨一句,“真想过那样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焉’?”
  辛朝歌笑他,“净说傻话。既然人就是生在尘世之中,何来没有世俗的净土,你就安安静静的受着吧,别做这种春秋大梦了。”
  被打击的叶梓楠不以为意,“算了,当我没说,去食堂。”
  食堂里的饭菜仍然很闹心,叶梓楠先是买了一碗菜叶粥,两个馒头,之后又买了一道名为“咸水鸭”的热菜和一碟凉拌花菜。
  咸水鸭里面大概是为了追求意境,放了非常多的长豆芽,可能是比喻为水草和浮萍什么的,而花菜里面,放了极多的蒜汁。
  叶梓楠拿着没有温度的馒头问辛朝歌,“咱学校里面有菜地吗?”
  “没有。现在没有了,很久以前有吧。那年代不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么。”辛朝歌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叶梓楠恶狠狠地咬了一口馒头,“那肯定都是种蒜的!这菜是想辣死我还是呛死我,满口都是蒜末儿!”
  辛朝歌安慰道,“没事,你又不接吻去。”
  叶梓楠没有反驳“你欺负我是单身”,在喝了一口粥之后,搬出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来科普扫盲的说教,“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
  这位伟大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概没想到自己的名言会被拿来批判学校的食堂。
  叶梓楠痛心疾首,“所以啊,大师傅把这粥熬得这么难喝,不光是对他自己利益的不负责任,而且往大了说,对得起党和国家对他的信任么!”
  辛朝歌用保持沉默的方式看完了叶梓楠吃饭,因为他一开口,叶梓楠一定会长篇大论的唠叨,饭肯定就凉透了。
  饭后,辛朝歌又陪叶梓楠去了开水房打开水,最后总算在买了水果之后和这位祖宗一起回到了“他们”的宿舍。
  


☆、不过凡人

  作者有话要说:只看不评~够了!!!好桑心。
  拎着开水瓶,回到宿舍的叶梓楠,打开屋子里面的灯管,歪歪斜斜的倒在床上,手里拿了那次买的刊物,有一眼没一眼的翻看着。
  一篇时评刚读了个开头儿,叶梓楠便回过味儿来,“靠,我的糖落到礼堂里了。得得得,这下就真进了垃圾堆了。”
  辛朝歌这时候没有像往常一样搭话儿,叶梓楠到不以为然,自从他踏进宿舍门后,辛朝歌便对他道别,“既然你回来了,那我就出去溜达溜达。”
  话音刚落便没了下文,因为辛朝歌本身就是隐形透明的无法观测捕捉,只能凭借是否有声音来推断其行踪几何。
  其实能去哪里?辛朝歌在学校里走来走去,最后决定翻过锁住的栅栏门进了操场,在生锈破旧的秋千上坐上一会儿。
  叶梓楠继续看着杂志,不知不觉时间就匆匆的从指缝间和眼睛前溜过,报纸和杂志看完的时候,没想到居然已经月上柳梢头,到了该洗漱的时间了。
  叶梓楠掂着热水瓶和水盆,肩膀上架了毛巾,因为不能洗澡,所以和昨天一样,洗头洗脚,之后又折回宿舍换了干净的内衣,再次回到宿舍洗漱。
  是时,水房里依旧没有人,叶梓楠开始洗衣服,耳旁飘忽的声音传来,“哟呵呵?平角内裤啊,你就不怕毁身材?”
  随手接了一捧凉水一泼,叶梓楠漫不经心地骂道,“穷啊,没有钱买内裤。别看了,不是CK的,有什么好看的。”
  辛朝歌做出了谁都看不见的躲闪姿势,“嗬!这么凶,说一句就要动手啦?什么不好看?我偏要看,谁叫我喜欢你。”
  “滚!”叶梓楠并不停下手中的活计,“你脑子烧糊了吧?”
  辛朝歌接着话茬,“嗯,火化的时候烧的时间了,火候儿错了。”
  叶梓楠不动声色,“重要的不是一个人怎么死的,而是如何活着。是不是因为你活的很不靠谱,所以你才死得这么错位。”
  辛朝歌选择了闭嘴,“我说不过你……”
  叶梓楠不紧不慢的洗完了衣服,接着把它们晾了起来,走来走去,沉吟半响得出一个结论,“我饿了。”
  行动宜快不宜迟,叶梓楠回到宿舍,在床头找到了一根火腿肠和一块面包,在不失斯文的前提下,几口全部消灭,扔掉包装纸“毁尸灭迹”之后,叶梓楠洗了个手回到宿舍,端着漱口杯就去刷牙。
  叶梓楠上了床,把拖鞋一正一反的摆在床尾,辛朝歌这时候飘过来问他,“你干嘛呢?玩儿什么花架子啊?”
  叶梓楠神秘兮兮的说,“嘘——这是我刚听说的一个测鬼方法——拖鞋大法!据说可是很准呢。”
  辛朝歌冷笑,“‘拖鞋法’?何解?”
  叶梓楠诲人不倦,孜孜不倦的解释,“就是当在你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把拖鞋一正一反的摆在床尾,等到睡醒起来看一下,拖鞋还是不是一正一反的保持原样。”
  辛朝歌接着问他,“然后呢?有什么讲究没有?”
  “当然有啦,”叶梓楠故作高深,“如果拖鞋凌乱,代表那东西曾经穿过你的拖鞋,而且在你房间里游玩,但没有接触到你,然而——如果完全两边一样,而且是按常理上床睡觉的方向摆的,那就有大大的问题咯!”
  辛朝歌对此表示十分不屑,“那能有什么问题?是又能怎么样,不是又能怎么样。”
  叶梓楠十分紧张,“还不怎么样?那就表示你与鬼同眠了!卧槽,你说可怕不可怕——要是你和一个鬼睡,你不害怕吗?吓死你!”
  辛朝歌连想撞上铺的心思都有了,他本来就不是人,“卧槽!明明每天晚上我们都一起睡啊!你哪天怕过了?你不每天都活蹦乱跳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么?再者说了,学校的这种已经快要年到‘七十古来稀’的筒子楼破宿舍,没事谁来呀?吃饱撑的,谁稀罕啊。要有那么回事,谁不喜欢去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里睡啊。”
  叶梓楠嘿嘿的浅笑,“我把你给忘了……算了,鞋子是我好不容易摆成那模样的,就这么着吧。没事,你可以穿的。”
  这次义愤填膺批判封建迷信思想的人换成了辛朝歌,“我们要高举民主与科学的大旗啊!德先生和赛先生才是伟大的指引啊——难道写这句话的编辑以为所有人的脚都一般大吗?都以为鬼喜欢穿别人的破鞋么!别的不说,万一那屋子的主人有香港脚和皮肤病的话,闹心不闹心啊。难不成以为我们都傻了么。无聊啊无聊,愚蠢的人类就是喜欢互相自导自演一下把戏骗骗自己。要‘打倒封建迷信,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知道么!”
  叶梓楠被说得一愣一愣的,难得辛朝歌出口成章,“那你算什么?算了算了。在下受教受教,现在——睡觉。”
  沉默是最好的诉说,辛朝歌早就不再理会封建迷信之类的问题,转而自己默默念着,“寐春风兮发鲜荣,洁斋俟兮惠音声,赠我如此兮不如无生。”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就连平时不知诗歌为何物的俗人,大概也能够一瞬间脱胎换骨的成为诗人。
  即便用笔墨描绘爱情就像在阳光下划着一根火柴一般不自量力,但总还是要说些什么的,情由心生。
  月中天。
  叶梓楠在床上渐渐睡去,辛朝歌在他的旁边尽力贴着墙,生怕一个不小心就造成了“鬼压床”的现象,吓到那人可就不好了。
  男孩子们的操碎了心的爹妈,大部分都喜欢在他们晚上熟睡时,偷偷的潜入房间,然后观察孩子的男人汉气概是否属于在正常发育。
  也不是没有听过传闻,男人的鼻子和第三条腿的大小是成正比的。
  辛朝歌出于大家都是男人的这个基本事实和由衷的关切,不禁为鼻子娇小可爱的叶梓楠捏了一把冷汗,不过转念一想,这种情况倘若是真的,也就宽慰了他自己,“算了,这样倒好,估计没有女孩子要他。”
  “哈哈哈”的仰天大笑三声,辛朝歌也姿势受罪的进入了他那并不算香甜的梦乡。
  沉醉在爱河时的血清素效应拥有与强迫观念——强迫行为症相似的化学表现,所以辛朝歌在梦境里幡然醒悟,自己这几天竟围着叶梓楠转悠了,什么事情都没做。
  生活经验凝炼出的至理名言大概不错——爱情不在于相互含情默默的眼中无他的对视,而在于共同朝着一个方向去看。
  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对于辛朝歌这个已经故去的学生也是一样。
  从前的他热爱学习,绝对学霸,年年奖学金和荣誉拿到手软,而现在的他也是一样,在对叶梓楠点破身份之前的那些天,他每天都在按时听课、蹭课,而自从他去后一直到新的学期开学这一段时间,他一直偷偷地躲在图书馆。
  簇新的现代化图书馆正常开放的时候,他便到处寻找正在看书的人群,谁要是看了一本他还比较感兴趣的书,就上前去坐在那人旁边,一起蹭书看;等到图书馆闭馆之后,水电全无的白天里,他就光明正大的进去,哗哗哗的翻书。
  而老旧的藏书馆一般的旧图书馆其实一直是辛朝歌的最爱,别的不说,就单拿里面那些老旧的书以及更为珍贵的古籍一样的资料,气质本身就比较阴郁,辛朝歌不是人,尽管内心阳光,可是也不能不说沾了鬼气,喜欢阴凉的感觉,那些动辄几十岁甚至更久远的纸上,沉淀了一种似妖非妖的灵气,辛朝歌看见之后很是欢喜。
  爱学习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爱书的,所以辛朝歌自然也是其中一员,这才是图书馆的铁杆粉丝啊。
  所以第二天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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