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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神道修士在现代-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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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百年前,被还是凡人的自己视为‘神’的存在,如今,变为了‘人’,进一步说,枕边人。
    想到这里,剑修脸又有些烧了。
    了解具体情况后,开荒小队便开始商议解决之法。
    辰章首先提出了一点疑问:“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个消息,直接进了城,城主这方的势力要如何抓住孔翎?”
    不先为这个问题找到合理的解释,后续讨论无法展开。可惜刚才离的远,又一个个沉浸在埙曲中,根本没有去探查对方的修为。
    “下药?”
    “放毕方?”
    “让穷奇上?”
    “三个结义兄弟,那排第二的是谁?”
    ……
    几人面面相觑。情报太少,完全靠猜,这样得出的结论一点也不可靠。凌晨了,小伙伴们打坐的打坐,睡觉的睡觉,发呆的发呆,暂且休整。
    深蓝色的天空美得纯净,如同块顺滑的缎子,群星则好似丝线串在缎子上的珍珠,闪闪发亮。
    封仪在洞口看星星,宋时走过来,坐在他身旁,布下个笼罩两人隔音结界。
    不知是谁先提起,他们开始聊起往事。
    夜风中,神修的声音更柔和了,带着笑意道:“那时候,突然有个魔修来到洞庭湖边,神智却不是很清醒了。”
    宋时道:“他走火入魔了?”
    修士们都有走火入魔的可能,其中以魔修走火入魔的几率最高。修炼的法子进境快但伤天合,天道自会记下一笔,留待来日。
    封仪望着天上的星子道:“谁知道呢,我与他并不相识,他初来乍到却要屠戮我的信徒,只有打了。”
    这场斗法势均力敌。
    在信徒们的愿力加成中,封仪最终胜利了,惨胜,险些消散,被迫闭关。封仪突然想起了什么:“唔,他是元婴期,长得和今天那个魔修有点相似。莫非那个红眼睛的魔修是故意来提醒我们的?”
    一切都只是猜测。
    两人渐渐靠在一起,云容夜晚被噩梦惊醒的时候,发现他们正凝视着彼此,目光中含着深深的情意。
    是不是太亲密了些?也许男人的友谊就是这样的吧。
    妹子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一晚过去,辰絮提出了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这儿又不止东渡一个城!先去别的城市转转打听一下消息吧!”
    最近的城市叫西贺。在地图上划出条弯弯曲曲的路线,开荒小队出发了。
    行至半途,八人诡异地遇见一座地图上没有的火山,然后……它怒刷存在感,爆发了==
    开荒小队及时飞了起来,布下结界缓和高温和尘埃,云容抬袖掩住面容,往下望去,陡然惊叫起来:“下面有人!”
    红衣人站在流淌的岩浆中,和她四目相对。
    这却不是枫树林里见到的那一个了,待他飞近,封仪和宋时都认出这人曾经去过风扬动漫社,和一只鸽子妖一起参加人间界常驻考核,因为爆了体温计被刷。
    本体是岩浆,没学会伪装爆了体温计太正常了。
    封仪确定了一些事情,笑着打招呼:“又见面了。这座火山是你引着爆发的?”
    对方答道:“这一招叫华丽变身麻辣鸡丝大地超爆发。”
    惊呆的小伙伴:“……”
    封仪:“……”早该想到的,一只会嘤嘤嘤被小黑喵追的鸽子,他的同伴怎么可能正常,摔!

  ☆、第60章 毕方VS剑修

红衣人一副完全没有发现哪里不对的样子,继续道:“我叫流火。”
    流动的火焰?封仪其实很不明白某些妖修是怎么想的。万物相生相克,许多动物植物都有天敌,成妖成精以后,依然会对其存有或多或少的异样情感,即使并不害怕,也往往会影响到心态。
    因此,不让旁人知道自己的原形,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贺南贺北这两个名字略明显,穆桐也不行,在被敌人知晓是妖精的前提下容易联想到树精,罗丹可以点赞,由丹联想到丹顶鹤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胡真真一家子都不知道怎么想的,一定要姓胡吗?
    封仪为这些暴露原形的名字醉了。
    宋时问:“那只鸽子呢?”
    流火道:“他不在这里。”
    清远戒备地踏前一步:“阁下来此,意欲为何?”
    流火无视他,伸长脖子往后去瞧被众人挡在身后的小孔雀,兴致勃勃:“你变个原形,我就当做没见过你们,怎么样?”
    孔翎黑了脸:“不怎么样。”小孔雀很想冲上去把这个拦路的胖揍一顿,却也知道不是这人的对手,只得按下这个念头。
    小孔雀已经有很久没变作原形了。他嫌弃自己现在的绒毛不威风不霸气,想要成年了能开屏了再帅大家一脸。
    ——飞禽之首在毛没长全的时候,瞧上去也就是只光屁股的小鸡仔罢了。
    和流火说了几句话后,封仪便怔住了,直到此时方才回过神来,长长叹了口气,胸有成竹道:“如果我没猜错,你就是城主的二弟吧?”
    众人戒备。
    封仪继续放雷:“你看上去并不是来捉孔翎的,拦住我们,是因为前面没有路了吧?”
    众人莫名。
    白衣的修士眯起了眼睛,仔细观察着流火的神色:“这个幻境,只构建了东渡一个城市,对吗?”
    众人:“!!!”
    流火面色微变:“你果然和他说的一样聪明。”
    确认了猜测,封仪又恢复了悠闲的神情,摊手无辜道:“太明显了。”
    到底哪里明显啊!小伙伴们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鄙视。
    穷奇的缩小版、小白猫从流火胸前宽大的衣襟中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着道:“你们一定要飞着说话吗?”
    这是流火占据的山洞。
    和穷奇一样,虽然他是东渡城主的义兄弟,洞府却在城外。不一样的是,流火的洞府里摆满了东西,几个展示柜里是各种手办娃娃粘土工艺珍藏版限量版cd和漫画,走进去的一瞬间简直就像是穿越了。
    这山洞之中除了这些,还有屏风、八仙桌、酒樽等等充满了古风的物品,和二次元周边产品一起组成了足以叫人昏眩的混搭风,看流火的神色,好像还以之为荣,这审美观也是十分难得。
    流火坐着,穷奇也坐着,看起来一个是人,一个却是宠物。不会化形的妖修……真是一把辛酸泪。
    说起来这儿虽然有许多破绽,但都是有办法圆回来的,毕竟修真界本就超脱于常人,各色术法也是层出不穷,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全知全能,春天和秋天同时出现之类的,也不算太出格。
    真正让封仪确定这里是个幻境的关键,在于流火的出现。
    穷奇和流火,都是曾经在人间界见过的,真实的存在。
    若是他们最开始出现的码头如同小个子凡人所说通往三千世界,穷奇和流火又如何能准确定位,去到地球?
    这样的概率未免太渺茫,尤其是穷奇,还去了不止一次。
    封仪说出自己的推断,流火沉默了很久,道:“我们的主人,是琅嬛真人。”
    修士们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千年前,地球上的灵气还很浓郁,星球传送阵虽不常见,但也不算太稀有,琅嬛是从其他星球过来游历的,他在这儿爱上了一个叫采禾的小姑娘,便假作凡人去和她相识相爱。那个镇子的氛围是重男轻女,采禾的父母一心把她嫁去家境殷实的男人家里作妾,只为对方给的彩礼丰厚,可以攒下来给他们的儿子娶媳妇。
    作为一穷二白、只是长得好会作诗会吹埙的琅嬛,自然被各种嫌弃,采禾在父母房前跪了一宿,没能打动他们,这姑娘也是胆大,收拾了行李抹了眼泪出来找情郎私奔,却遇见了匪徒,为了不被玷污而自尽。
    那时候琅嬛的修为并不高,也不擅长卜算之术,等他赶到,一切已成定局。
    即使杀光了匪徒,又有何益?
    那之后,琅嬛在地球待了很久,修为上涨到化神后期,收了一只毕方做灵宠,临走的时候,还收了一只穷奇。
    是的,临走时。
    再多的思念也会随着时间流逝,琅嬛在这个星球游历了许久,终于去除了心境上的瑕疵,悲欢离合人世多艰再也不能使他动摇,于是留下居住的洞府以待有缘人,回了故乡。
    封仪好整以暇道:“这故事想必是他自己说的了,但凭穷奇奉他为主,就不能算个好人吧?”众人纷纷醒悟,上古凶兽穷奇的性格在修真界是常识,从这点出发,这位琅嬛真人肯定是心狠手辣和蛮不讲理的结合体。
    穷奇自豪地挺起胸脯,可惜他现在还是小白猫的外形,这个动作只能叫卖萌,云容手指颤了颤,忍住顺毛的冲动。
    流火摊了摊手,很无所谓的样子。这位并没有见过琅嬛真人,实际上,作为海底火山的岩浆,他是在琅嬛真人离开后被毕方收留的。
    宋时一针见血:“还真是凉薄。”
    流火扬眉:“何以见得?”
    宋时漠然道:“穷奇并不是个名字。”
    有些事情旁观者会瞧得清楚些,当年的事情如何只有琅嬛本人知晓,而这位据说神通广大的修士,并没有给两只灵兽取名。
    流火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而毕方还叫毕方,穷奇还叫穷奇,就如同喊龙叫龙,喊人类叫人类一样,总有那么些不放在心上、不尊重的意味。
    孔翎听完了故事,还是没有找到答案:“这和城主要我的心有什么关系?”他刚来到东渡就传出消息要孔雀心,明摆着是冲他来的!
    流火和穷奇都很茫然:“事实上,我们也不知道。”
    封仪把玩着宋时的手指,漫不经心道:“是嫉妒吧。”
    “嫉妒?”
    神修四十五度角望天:“啊,大概是‘主人为什么要抛下我毕方有哪里不好肯定是在外面有别的鸟了为什么要有别的鸟呢如果只有毕方一只就好了’,这种心理?”
    这算是什么心理……
    众人无语问苍天,却不得不承认这种可能性。
    “听说活太久的生物,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变态啊。”叶业毫无压力地发言,反正他们神山门即使是开派祖师也就几百岁。
    飘渺阁和御兽门在地球格局未曾变化时也是小门派,于是毫无压力附和了,只留下历史悠久的辰章和辰絮险些翻白眼。
    封仪静静保持着微笑,懒得参与这降低格调的对话。剑修时不时偷瞄他一眼,突然觉得自己对神修的了解还是太少:不知封仪作为凡人的时候,经历过哪些人哪些事,那时候的他,会是什么模样?
    既然知道了事情的根源,接下来要做什么也就清楚明白了。
    据流火说,这儿是个幻阵,阵眼是掌控洞府的石碑,幻阵的力量,则有毕方提供。为了构筑出主人的家乡东渡,为了让主人的影子时刻存在,毕方吞噬了许多鬼魂,依托他们的回忆才构建属于人间界的一切,无怪乎他们遇见的每一个凡人和修士都鲜活得有血有肉,叫人瞧不出端倪。
    封仪轻轻笑了。难怪在焕阳草生长的枫树林里,那个男子只会吹埙,毕方想必是不愿意主人和旁人说话吧?这种奇妙的独占欲,正是一切的根源。
    琅嬛真人早已离去,城主只能是毕方,琅嬛真人姓顾,因而城主也姓顾。
    毕方的性子,越来越古怪、越来越不容违逆了,可他的修为又比穷奇和流火强太多,让这两人都很不放心。
    这种时候,如果有人能掌控这仙府放他们自由,是再好不过了。
    辰絮愤愤不平:“说到底,你们是想让我们去当炮灰?”
    “那么,你们是想把小孔雀献上去?”流火笑得意味不明:“给你们讲故事的人不一定是想要得到帮助,还有可能,仅仅是想让你们死个明白。”
    随着他的话语,难以抵抗的高温侵袭了诺大的洞府,青色的大鸟自天上来,眼底有火焰在燃烧。
    没有瞧两个名义上的兄弟一眼,毕方声音嘶哑:“把孔雀给我!”
    清远露出最有亲和力的笑容:“初次见面……”
    毕方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嗓音愈加残破:“把孔雀给我!”话音落下,他已由上空飞下,爪子张开,对准了孔翎。
    其势如流星坠地,即便被空间限制,依然锋锐无匹,却被一柄古朴的剑挡下。
    爪剑相击,发出清脆的声响。
    毕方好似终于找回了几分理智,哑声道:“剑修?”他的双眼,猩红中透出一丝黑,如同凝固的血。
    宋时肃容,眼眸开阖间剑光四溢:“是。”

  ☆、第61章 得仙府

剑修,是很特别很稀少的一个群体。
    千百个修士有千百种品格,而剑修,尽管也存在种种不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修剑亦修心。
    刚正、不屈、锋芒毕露。
    封仪看着宋时的目光,第一次有了如斯炙热的光彩。以往,神修总是优雅的、从容的,甚至是漫不经心的,而如今,他却紧紧锁住宋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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