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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僵尸暗潮-第5章

小说: 僵尸暗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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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驿听老福这么说,只是不停的叹气:“可怜了那些市民。”
  意瑾也不由觉得悲凉:若不是老福三番两次的救了自己的命,自己此刻肯定是像其他市民一样被困在小镇里,脆弱无助的面对那些数量越来越多的僵尸。即使军队赶到了,也绝对不会为了救那些市民而让病毒传播出去,只能是将小镇团团围住。等到感染人数到达了一定的比例,军队会毫不犹豫的将小镇全部焚毁。那些困在里面的人,能够活着出来的概率实在是微乎其微。
  “这件事是谁干的,你现在有头绪吗?”末了,老福问骆驿。
  骆驿一把捞过茶几上的手机发了一条短息,发完后又将手机扔回茶几上:“一天之后给你答复。”
  老福点点头。
  正事已经说完,继续呆在这里三人免不了大眼瞪小眼,于是骆驿提议去酒吧放松一下:“反正事情都已经这样了,着急也没用处。”男人们相处本来就是无酒不欢,三人这回是一拍即合,不一会儿就来到酒吧。
  这间酒吧也叫Oh Mary,跟老福的酒吧颇有几分相似,也是那面厚厚的橡木门,但是进去之后里面的空间却大得多了。突出的半月形舞台面向观众们,一个重金属乐队正在上面唱《Long hard road out of hell》。骆驿说自己酒吧的名字就是来源于这首歌里的一句歌词,所以这首歌当之无愧算是他的酒吧的主题曲,应该要坚持不懈的唱,反反复复的唱,不厌其烦的唱,在必要的时候往死里唱。
  老板来的时候,就是必要的时候。
  骆驿带着他们两人来到最靠近乐队的那个位置,声音震耳欲聋,酒保搬了一箱啤酒过来一一打开,不一会儿,冒着白沫的啤酒瓶就摆了整整一桌。
  “干了!”骆驿大喝一声,对着瓶口就吹起了喇叭。
  三人酒量都算不错,一箱酒很快就喝完了。
  主唱在反反复复的唱了八遍同一首歌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问领班:“还要唱吗?”领班指指老板。骆驿喝得情绪正高,眯着眼问:“啊哈,怎么停了?”“你让他们休息一会儿。”老福对骆驿说,继而转头对意瑾耳语,“也让我们休息一会儿啊。”
  骆驿支吾一声算是答应了,然后三人又开了一箱酒,这回还玩起了骰子。因为客人老抱怨喝的七荤八素的时候根本看不清到底有几个点,所以这次骆驿换了新产品,夜光骰子,这骰子不光自带照明,还不用算点数——六个面上分别写了喝一杯、喝两杯、桌上清、喝吐血等等的字样,不光保护大脑,而且童叟无欺。
  作为东道主的骆驿先来,握着罐子晃了好久,打开一看竟然是“桌上清”。骆驿欲哭无泪,就是有这个酒量,也没有这个胃容量啊。老福在一旁抱着手臂乐呵呵的笑。意瑾见状,对老福一指旁边那桌:“你看旁边那桌妹子不错”,老福下意识的转头去看,意瑾趁机将好几瓶酒塞回箱子,乐的骆驿连夸意瑾懂得疼人。
  三人的运气看来都不怎么样,玩了三轮下来,三个人分别中了一个“桌上清”,都被喝的晕头转向。而三人之中数骆驿最为倒霉,后两次摇到的竟然都是“喝吐血”。只一会儿,第三箱啤酒就又见底了。啤酒度数低,跟水一样,喝多了就一定要排出来。三人结伴去了卫生间,等他们放完水回来,感觉神清气爽,骆驿的兴致又上来了,于是要了第四箱啤酒继续喝。
  骰子在罐子里哗啦啦的响着,等到开出来,却让人傻了眼。不是喝几杯,也不是桌上清,更不是喝吐血,而是“啵一个”。
  这回轮到的正好是意瑾。
  意瑾拿起那枚让他哭笑不得的骰子,发现除了“啵一个”以外,还有“抱一个”、“打飞机”等各种丰富的可能性——骰子被人掉包了。就在这时,旁边那桌传来笑声,刚刚被意瑾夸赞“不错”的姑娘们,边把玩着那颗被掉包的骰子边冲他们打招呼。
  留着金色大波浪的漂亮姑娘举起小巧玲珑的相机准备拍照:“帅哥们,啵一个吧。”
  旁边姹紫嫣红的姑娘们纷纷起哄般的笑起来。
  意瑾被他们调戏的手足无措,向骆驿和老福投去求助的目光。骆驿冲意瑾挑挑眉:“别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已经心有所属了,你去找你们家Floyd。”意瑾不好意思当真找上谁亲一口,又不懂得怎么去对付这些花枝乱颤的姑娘们,最后也只能无奈的求助于老福。
  “好说,把桌上的酒都喝光。”老福爽快的答应道。
  意瑾乖乖照办。
  喝完最后一瓶,老福满意的点点头,走到姑娘那儿。意瑾看见姑娘们像饿狼一样冲上来将老福团团围住,只露出他那个棕色的脑袋。但是过了一分钟以后,姑娘们安静了,老福奇迹般毫发无损的回到原位。
  “你是怎么办到的!”骆驿觉得不可思议。
  老福笑而不语。
  意瑾之前已经喝了不少,刚才又猛灌了一整桌,终于壮烈了,坐在椅子上摇摇欲坠。正在这时,忽然感觉到老福托起自己的下颌,俯身一吻。
  气氛顿时沸腾了。
  老福坏笑,揉乱意瑾的头发:“我对她们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08 孤本

  虽然老福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酒吧伙计,但是其实私底下老福还是蛮有钱,这一点从他车和房就能够看出来。就在Landrover被撞的惨不忍睹第二天,老福的座驾就变成了一辆牧马人。并且老福在市中心有一间二百六十个平方的小高层,这才是他真正的窝,照例在每个窗户上都安上了厚厚的遮光布。
  老福还特意带意瑾参观了他的卧室。卧室的两面墙上镶嵌着书架,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书,书架旁边摆着一架旧钢琴,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人碰它而落了灰。房间里剩下的空间,都被一张尺寸可观的大床占了。大床是复古款式,上面铺的床单还带着崭新的折痕,床脚是实心的,侧边有个拉环,就着那拉环一拉,就拉出一口棺材。意瑾还试着进去躺了一趟:棺材的内径很大,躺进去倒是觉得很宽松。内衬是天鹅绒布,软绵绵的很舒服,唯一的缺点就是起身的时候会不小心撞到头。
  就这样,意瑾正式开始了借住在老福家的日子。虽然老福的房子很大,空着也是空着,房租肯定不用交,但是意瑾依然自觉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包括替老福热血袋。血袋是骆驿从血站买回来的,大批量的储存在冰箱里,红褐色的胶状物质,还冻的硬邦邦的,即使解冻了口感想必也好不了哪儿去。既然老福不愿意去伤害人类,也就只能靠吞咽这些东西维生。意瑾心疼老福,有时候会兑点自己的血进去,老福发现了之后怎么都不肯再喝。
  那天晚上他们接吻之后意瑾就醉的不省人事,醒来之后是忘的干干净净。老福对于自己的酒后失态也有些微微懊丧,还好意瑾忘记了,不然两人该多尴尬。老福发觉自己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朋友了,但是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喜欢。
  意瑾喝了自己的血,血液交融,自然是会让他对意瑾格外上心的。意瑾长的也很是不错,纤细的身子,水汪汪的眼睛,永远像是未成年那样的容貌,十分惹人怜爱。但是这些也许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仔细算算,老福已经活了两百多年了,这两百年间,他见惯了多少战争,看惯了多少人出生复又死去,经历的太多,反而让他无所适从。从棺木中爬出来的某一个夜晚,他恍然觉得自己还应该是睡在自己卧室的床上的,只可惜,他的床早已成为了一抔朽木。不仅仅是床,他的宅邸、他所居住的城市、他所发誓要保护的人们,都伴随着时光流逝而弃他而去,唯一留下来的,只有一种无法追忆的失落。就像是将本该属于荒原的鹰隼流放到城市里一样,他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了。时代催生着属于这个时代的人,而那些人的生生死死与自己这个局外人毫无关系。无牵无挂,与其说是一种洒脱,还不如说是另一种囚禁。
  但是意瑾不一样,他同自己一样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喜欢听那些比他还要年长的音乐,他可以一个人窝在床上静静的读自己房间里收藏着的那些上了年纪的书,他甚至认得拉丁文,当自己教他唱一段年代久远的赞美诗的时候,他相信就算是隔了两百多年,他们还是能够心意相通的。
  老福好心收留了意瑾,意瑾才免了流落街头的厄运,即使如此,他还是忙着到处面试,希望能够尽快找到一份工作。也许是自己的霉运终于到头了,之前面试的一家外国的咨询公司打电话过来通知他被录用了。于是当天下午意瑾就兴冲冲的跑过去。
  公司离自己住的地方只有一站路的距离,这一块儿是市中心有名的CBD,正在骆驿公司所在大楼的马路对面。意瑾去人事科报到,领了员工卡,又填了一些表格,新员工首先要接受半年期的业务培训,到时候才会分配工作。等到一切都搞定的时候,看着天色老福也该醒了。意瑾正心想着回去给老福弄点吃的,电梯“叮”的一声到了,看也没看就一头闯进去,却不小心撞到了从里面出来的人。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一下子没留神……”意瑾赶忙道歉。
  那人个子很高,意瑾的头正好结结实实的撞在他的右肩上,那人手里夹着的一本书掉在地上了。意瑾光看着这人昂贵的西装,便知道此人得罪不得,赶紧蹲下来替他捡起那本薄薄的书,拍打掉上面的灰尘。看到封面上写着“暗潮”两字,意瑾犹豫了一下,哎?这书好像在哪儿见过……
  “怎么?你对这本书有兴趣?”被撞到的那人见意瑾捧着那本书移不开视线,问。
  “我好像看过这本书。”意瑾苦苦搜索枯肠,真的是曾经看过,但是印象非常模糊了。究竟是在哪儿看过呢?
  电梯因为长时间没人操作而兀自关了,独留下意瑾和那人在那儿。那人见意瑾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又说不上个所以然来,有些不耐烦:“你看看清楚,这本书是孤本,从来没有出版过,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意瑾这才抬头看到了那人的脸,那人正高傲的扬着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竟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可能是总部派来的技术指导吧,意瑾心想。
  “可是我真的是看过啊。”见那人不相信,意瑾将书塞回他手上,“我记得这是本小说,里面的主人公领导了一个秘密组织,通过散播病毒制造恐慌的故事。”
  见意瑾竟把大致的情节给说上来了,那人终于不再用鼻孔看人,而是狐疑的打量着意瑾:“你叫什么名字?”
  意瑾这才发现自己真是不知好歹,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惹的事情是能少一桩是一桩。于是对那人扯谎:“我是过来送外卖的。”那人再问,意瑾就再也不吭声了,等到电梯门一开,赶紧落荒而逃。
  那金发碧眼的男人也不管他,径自站在原地翻阅那本薄薄的书。书名叫做《暗潮》,没有作者,是家用打印机打印之后手工装订的,不如书店里的精致,但是内容却非常有趣。前天晚上有个人将这本书给自己的时候,还附带了一本说明,足足是这本书的三倍厚。那本说明上详细的解释了这本小说的内涵:小说所描述的背景与他们所处的背景惊人的一致,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看似荒诞不经,仔细推敲却又具有十足的可行性,所有的情节逻辑严密,环环相扣。
  “这不是一本小说,这分明是一本写给我们的指南手册。”他听见那个人得意的说,“只要我们照着它上面写的去做,不出一个月,上面的预言就会成真。”
  名叫Gustav的男人满意的看着这本行动指南,眼前却是意瑾一本正经的脸:“可是我真的看过啊。”
  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
  走廊的另一头,年轻美貌的女秘书一见Gustav的身影便急急赶过来,深深一鞠躬:“总裁。”
  意瑾提着两份加足了鸭血的粉丝汤,晃晃悠悠的挤在晚高峰的地铁上,心里还纠结着那本书:为什么自己明明觉得那么熟悉,却又怎么都记不清了呢?
  意瑾在大学的时候交过一个男朋友,最终他被那人甩了,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慢慢的这心结不药而愈,只是一度忘记了很多事情。看过那本小说,应该是那时候的事情吧?一站路很快到了,意瑾护着那两份鸭血粉丝挤下地铁。就在地铁门关上的那一刻,意瑾忽然想到了——
  那本书,竟是自己写的。

  09 戒严

  意瑾从高中开始上的就是文科,大学时候读的专业更是一个人文学科——社会学。虽说这种专业听起来深不可测的样子,纵横捭阖,心系天下苍生,但是放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太多的用处。意瑾的家乡是一座沿海小城,经济发展的很快,正是大兴土木的时候,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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