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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赤墓by司泽院蓝-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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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三百人,一边三万人;一边弹尽粮绝,一边膘肥马壮。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哈撒尔的城墙防御足以代表那个时代的顶级水平,也没有人会站前晋胜。在所有人眼里,这场战斗肯定是前秦胜出,并且是一面倒的碾压!
  前秦军队也这么想。他们之前已经征服了周边国家,前晋是最后一个;只要打下哈撒尔,他们就能为君主立下统一四海的巨大功绩,士气十分高昂。
  照史书记载,哈撒尔城墙乃是黄土所建,粘性极强;做砖垒墙,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城门也极为结实,乃是百年以上的紫心木做底,外面再厚厚浇上铁浆。
  这两样加起来,让哈撒尔成为了一个几乎无法攻破的堡垒。尤其是,前晋三百人退守之后,就把门上的缝隙用铁水给浇死了,显然打定了主意和都城共存亡。
  所以这对前秦军队来说,就像是一头饿极了的狮子看中了一块小骨头,但那块小骨头却装在一个只有细缝的厚铁盒子里一样;看得见吃不着,让它抓心挠肝地想要,饿得眼睛都绿了。
  那时已经有了火药,但效力不够,在墙边上炸只能掀出个小坑。无奈,前秦军队只能采取两个笨办法:其一是云梯强攻,其二是纵火熔门。
  这时候,前晋的王孙贵族几乎已经全部战死沙场,只剩下原摄政王的儿子姬子由带领剩下的士兵。
  姬子由原本就是前晋的骠骑大将军,素来有神勇无双的美名;但大军势如山倒,光靠他一个根本无法扭转败局。
  三百人被三万大军围困,想也知道插翅难飞。然而,前秦君主嬴齐想要和平解决此事。他驳回了所有大臣的反对,亲上战场,许诺只要姬子由打开城门,他就能保证他们都有前秦平民的待遇。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嬴齐天纵英才,说话向来算数。更何况这招安条件几乎被所有前秦大臣反对——因为那三百人都是姬子由的亲信军队,之前杀了至少二十倍于此的秦兵不说,留活口更是养虎为患!
  明知道利害关系,嬴齐还是这么说了,实在不可谓不容易。
  但城门上的姬子由听了,只哈哈笑了一声,然后就弯弓搭箭,一箭射到了相距足有一百来丈的嬴齐马前,惊得马匹仰蹄长嘶,差点把嬴齐掀下去。
  “吾在,晋在;吾亡,晋乃亡!”
  姬子由扔下这句话,最后的攻坚战就避无可避地开始了。
  就凭姬子由差一点就把嬴齐射死的眼力和臂力,前秦的几个将军们都深觉这是个心腹大患,不死不行,就加紧了攻势。
  云梯不分日夜地上,大火不分日夜地烧!砍了梯,后面还有新梯;死了人,后面的人再顶!
  前秦采取了人海战术,前晋显然没法这么陪着烧。就算他们的士兵再英勇,也总有力竭的一刻。而到那个时候,前晋士兵都会用最后的力气痛快给自己一刀,死也不让自己死在秦人手里!
  城门口的大火整整烧了三日三夜。门上的铁层融化,再加上炸药,前秦军队终于把号称金汤堡垒的哈撒尔城弄出了个巨大的倒梯形豁口。
  豁口里头横七竖八地落满了尸体。前晋的有,更多的是前秦的。在血肉模糊、腥臭冲天的场景里,只有一个人还站着——
  那人就是姬子由。
  如果以为战争到这里就以前秦的胜利画上句号,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姬子由一杆长枪横在豁口之后,谁想进去,都得先杀了他才行。
  史书上的记载,就是姬子由以一敌万,浴血三日,终力尽而亡。而在这种意料之外的巨大损失下,嬴齐让他的将军们拔师回国,不再管还没打开的哈撒尔内城了——没错,他们拼死拼活,只是把瓮城的大门给轰塌了。
  “人已去,何来哉?”
  君王如此说。
  其他大臣这时候找不出话来反驳了。
  前晋已经灭亡,所有人都死光了,他们还要在哈撒尔内城上赔上更多的性命吗?
  再者说,前秦和前晋虽是敌国,但之前也有交好的时候。无论怎样,姬子由绝对是个英雄;这点无可争议。而对英雄,他们理应有一点点敬意,比如说在姬子由死后保存一座亡国都城最后的完整。
  这个故事几乎人尽皆知。虽然后世史学家都认为,正史写姬子由“以一敌万”“浴血三日”的时候肯定有些夸张手法,而野史相传的“红眼入魔”“煞神附体”更是完全不可信;但哈撒尔一战是肯定发生过的,姬子由也是确有其人的。
  综合史书记载,哈撒尔理应就在西南边陲的某座戈壁边上,是罕见的沙漠绿洲。不过当然,两千多年之前是绿洲,两千多年后是什么,谁都说不清。
  戈壁的范围的确很大,但哈撒尔城里肯定有当时珍贵的记录,对填补前晋、甚至前秦的部分断代史有很大帮助;为了科研目的,国家投入的人力物力绝对不小。但考古学家们至今还没找到哈撒尔,足可想见难度。
  “也许那城真的在沙漠里……”江思齐喃喃道。
  “也许那城还会自己移动……”靳胜瞪圆眼睛。
  “也许那城我们曾经进过……”苏由不可置信。
  凑在一个电脑屏幕前看资料的苏由三人面面相觑。照史书的眼熟描述(豁口、瓮城、内城完好什么的),他们之前去到的那座城难道就是哈撒尔城?或者更准确点说,是嬴齐照着哈撒尔城给姬子由修建的机关坟墓?

  ☆、第55章 男朋友

  正如苏由所说;他们剩下的线索就只剩两样,一座城;一个人。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人;剩下的就只有一座城了。
  但关键在于,不仅仅其他人没有哈撒尔城的消息,杜英也毫不知情。
  “这怎么可能?”江思齐对此表示强烈震惊。难道杜英不是特别特别特别古早的妖怪吗?既然认识沁河鬼道,为啥会不认识哈撒尔城?
  杜英觉得他也很无奈。“本来就是一南一北的事情;而且我那时候还小。”他皱着嘴唇;“另外,最重要的是,前晋在灭亡后就湮没了。”
  “什么叫‘湮没了’?”靳胜抓紧话尾。
  “哈撒尔一战;晋人全灭;一个活口都没剩下。”杜英摊手,“都城变成了死城,再也没人进去过了。前秦虽是胜了;但胜得惨烈,从士兵到史官都不喜欢拿出来夸耀——也的确没什么夸耀的。”他扫了苏由一眼,“那场战争只造就了一个英雄。”
  “还是个悲情英雄。”苏由帮杜英把话说完。说他的前世是个大将军;这听起来还不错;但若是一个坚守至死的将军……当然不是说不是个好人;但命运的确不怎么地吧?
  “然后?”靳胜稍稍坐正了身体。“秦人都不爱提,记载也少,没人再去……慢慢地,人们就忘记了?”
  “就是这个意思。”杜英肯定。“要不是资料太少,哈撒尔城能到现在还是个谜吗?”
  这话说得有道理。像排云山、龙源洞,本来也就是野史相传的地方,不可能有人正儿八经地去寻找;但确实存在的古代都城就不一样了,肯定是国家重点研究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依旧保持神秘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湮没在历史的滚滚车轮中”了。
  “那可真是难了,”靳胜又懒洋洋地瘫下去,“只知道在个戈壁边上的沙漠绿洲里……开玩笑,边界疆域那么广阔,这种模糊标志怎么可能发现得了?别给我说城啊——”他看到杜英想开口,直接截胡了:“除非我们一路上都有之前的那种海市蜃楼来指路,否则凭什么那么多人找不到的地方,我们能找到?”
  杜英瘪了瘪嘴。他觉得靳胜依旧在气头上,他最好别多说话。
  江思齐对此不发表意见。只有苏由挨个儿瞥了这两人一眼,出来打圆场。“这事儿先不急,毕竟我们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现在大家都累,先休息几天吧。”
  城黄口市贵为六朝古都,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少。所幸最后那一扔,三人的证件手机钱财等又回到了身边,可以往家里打电话报平安,还能去各大景点玩一番。
  这机会得来不易,苏由和江思齐立马决定去雁塔。
  雁塔是城黄口的城市标志之一,始建于前秦,后经多朝陆续修缮,屹立至今,历史悠久。它东面还有一座鸣马寺,佛教世界著名的僧伽蓝摩,始建于前秦之后的前汉;但在中唐时,原址为大火所毁,今人看到的寺庙都是中唐以后重新修建的。南面再过约莫三百米的离山脚下,从诸侯制的前周开始,那儿就因为风水宝地和温泉汤池成为王室离宫的所在地。
  有这三座著名建筑,雁塔区域游人络绎不绝,小吃古玩之类的摊贩更是比比皆是。就算是分辨不清古玩真假,挑好吃的总还是没问题的。
  对于苏由的共游邀请,靳胜毫不动心。之前也就算了,现在两人关系都定了,他去做电灯泡吗?
  “不去不去,我现在就想吃酸菜炖白肉,猪肉炖粉条也可以。”
  看靳胜表情十成十不耐烦,苏由摸了摸鼻子,自觉退散。“等我们回来,看看有没有正宗东北馆子,给你带点!”他当然知道靳胜不想去的真实原因,这时候对方给了梯子,他还不赶紧爬下去啊?
  死对头不去,江思齐自然高兴。不知道是不是他这次终于爆了一次手气,杜英也找不到人,好像是自己出去溜达了。
  这样一来,只有两个人的旅游,简直就是货真价实的约会。就算江思齐心头还萦绕着一些乌云,但这时候也足够他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了。他平时并不特别吃货,也不爱逛街,但今天在景点和小街时都显得特别兴奋,一会儿要吃这个那个,一会儿又要拍照留念。
  从排云山开始,苏由就没看江思齐这么高兴过,自然都依着他。他自我感觉两人的相处模式和之前并没有太大区别——除了关系说开外——但他这次终于意识到别人看向他俩的深意目光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那两个葛格关系好好哦!”一个拿着糖葫芦的小女孩奶声奶气地对她妈妈说。
  “我还以为那位帅哥买给他女朋友,结果是男朋友啊?”
  “真的假的?不过看着挺配?”
  就算苏由脸皮堪比城墙——物理意义上的城墙——但这种话绝对是魔法攻击,一下子让他脸红耳臊。所幸他足够皮糙肉厚,这点并不能从脸上看出来。
  劳资也没想到,第一次带上街的另一半是个男朋友啊!
  正当苏由尴尬得只想望天时,一张缠在竹签上的糖画出现在他面前。他转头一看,果然是江思齐,不由又好气又好笑:“你什么时候喜欢吃这种小玩意儿了?”
  “我高兴,怎么地?”江思齐笑,露出一口亮晶晶的白牙,“你不吃的话,我吃了?”
  看着那么灿烂的笑容,苏由差一点走神。然后他马上就发现,以他们为圆心的五米范围内,只要是个大姑娘都瞅着江思齐直看。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这么招人呢?
  “我吃!”苏由这两字简直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笑得这么引人犯罪,就该就地办了!
  听出里头浓浓的酸味,江思齐笑得更开心了。要不是他哥对姑娘一向没辙,哪里轮得到他?“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哥!”他特意拖长了那个人称代词,脸又长得嫩,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原来是哥俩啊?”
  “哎哟,就算是兄弟,我也被闪瞎了……”
  边上的一对年轻女伴捂着胸口过去了,一边走还一边偷偷地瞟着两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俩帅哥呢?
  如果靳胜知道这个,一定庆幸自己没和苏由江思齐出去。这两个狗男男!当众凶残秀恩爱,还能不能好了?
  不过靳胜这时候还在自己的房间里躺尸。说是躺尸也不太准确,因为他正倚着床头玩水果平板。
  总而言之,靳胜就是不太得劲儿。第五次刷新切水果记录之后,他无聊地把平板一甩,转头就看到哈撒尔城的资料还在手提电脑上显示着。
  这让他更加心浮气躁。
  一座凭空出现的沙丘古城就差点要了他们全部人的命,更何况一座很可能在沙漠腹地的城池?没有任何相关线索,只能两眼一抹黑?事情当然要解决,但是值得以性命做代价吗?
  靳胜琢磨着要不要出去透个气,散散步,开拓下思维。
  可是外面的太阳是七月末的天,酷热难耐。如果出去转一圈,回来撒上孜然就能吃烤人肉了。以他现在的状态,还真没什么地方比酒店空调房更好。
  就在靳胜悻悻然地准备倒回床上睡一觉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
  “奇怪,苏由那小子没这么快回来吧?”靳胜狐疑,但还是起了身。不过从猫眼里看出去时,他发现外面既不是苏由也不是客房服务,而是杜英。
  “……这家伙又来干嘛?”
  靳胜低声嘀咕,真想转身离开。阻止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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