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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恶魔教父by唇亡齿寒0-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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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年来,地狱的首都从未如此热闹过。
  大君回归后,从上至下各路贵族纷纷马不停蹄地赶往首都,争先恐后地进贡、谄媚、表忠心,生怕自己迟了一步,大君就会挥师百万夷平他老家。
  梅菲斯特进入首都时,没被任何人认出来。他已经离开太久了,就算是记忆力过人的恶魔,也早已将他的相貌特征丢进了遗忘的深渊。或许有人从仍旧巍然屹立的城门的浮雕上辨认出了他的长相,但他们谁也不敢声张。人人都知道梅菲斯特就是当初背叛了大君,将他封印在哈米吉多顿的那个人,同时也是制造出“钥匙”,为大君重获自由创造条件的那个人。这究竟是功是过,抑或功过相抵?没人知道。连大君都没发话,小喽罗们哪敢妄议这些呢?
  梅菲斯特没有受到任何阻挡,穿过首都的七道城门,进入内城,沿着破败的街道(如今被蜂拥而来的人马践踏个遍,道路显得更加破旧了),登上首都中央的高山,来到大君的宫殿里。
  驻守宫殿的是地狱大公阿巴顿的兵马。早在大君回归之前,他就占据了这里,现在恰好近水楼台,自愿提供兵力为大君拱卫王都。不过他的私心亦是人尽皆知,现在提供的兵马将来都能要回来。他的领地被别的领主占去了,只要大君一发话,还愁征召不到一支军队,帮他把领地打下来吗?
  “啊,梅菲斯特吾友,真是好久不见。”
  阿巴顿身着华服,意气风发地迎上来,装模作样地同梅菲斯特拥抱:“咱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几百年?几千年?我的记性好像不太好了,不如你提醒我一下?”
  梅菲斯特冷冷地瞪着他。
  “干嘛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大君归来,这可是普天同庆的大喜事,你就不能开心一点吗?”阿巴顿重重一拍梅菲斯特的后背,力道之大足以把人打吐血,梅菲斯特默默地忍了下来。
  “你要去觐见大君吗?”
  “大君可曾召我觐见?”
  “没有。他正忙着听彼列啰嗦呢,估计一时半会儿想不起你来。”阿巴顿歪着头想了想,又说,“他可能还没消气,你就不要去火上浇油了。”
  “……我也没打算那么干。”
  “那你要去看那个孩子吗?”
  “他在你这儿?”
  “当然,他一来到地狱,我就把他接过来了。”
  梅菲斯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表情纠结地盯着地面,揪了好一会儿自己的衣角,才说:“带我过去。”
  
  斯科特正在发火。他把桌上的茶壶杯子统统拿去砸阿巴顿的手下,砸得他们抱头鼠窜。反正东西也不是他的,他不心疼。长了记性之后,但凡看见斯科特脸色不好,阿巴顿的手下们便立即逃之夭夭,留他一个人在屋里生闷气。反正宫殿现在戒备森严,也不怕斯科特会逃跑。
  敲门声响起时,斯科特大吼道:“滚!别来烦我!”但门还是开了。斯科特看也不看,抓起桌上的茶杯对着大门便丢过去。进门的人机敏地接住茶杯,放在手上掂了掂。
  斯科特霍然起身。
  “是、是你……!”他瞪圆眼睛。
  出现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教父沃尔夫冈·席勒,只不过教父现在的模样与往昔大相径庭。他依然有一头银白的长发,五官也没变,但他曾是灰色的双眼如今一片漆黑,瞳仁却是血一般的红色,正是恶魔的本相。他穿着一身黑色袍服,饰有黑色羽毛,显得雍容华贵。当他开口说话时,斯科特能看见他嘴里属于恶魔的尖牙。
  他不再是他的教父沃尔夫冈了。这里是地狱,而他是地狱大公梅菲斯特。
  “你还有脸来见我!!!”斯科特暴跳如雷。
  梅菲斯特将茶杯放回桌子上:“我很抱歉,斯科特。”
  “这是道歉就能解决的事吗?!”
  “那你想怎么样?你想骂我?想打我?或者杀了我?”梅菲斯特张开双臂,“都可以。”
  斯科特冲到他面前,反手给了他一耳光。“这是还你打我的那次!”他恶狠狠地说。
  梅菲斯特被他打得偏过头,牙齿咬破嘴唇,嘴角渗出鲜血。“手劲渐长。”他擦去嘴角的血迹,“接下来呢?我杀了你,你是不是也要杀我几次才能消气?”
  “你还知道你杀了我!”斯科特几乎要怒发冲冠了,“我求你不要把我交给天启骑士,你满口答应,结果呢?!这跟被天启骑士杀了有什么两样?!”
  “至少天启结束了。”梅菲斯特说,“世界得到拯救,人类活了下来。”他顿了顿,补充道,“多米尼克也活了下来。”
  听到多米尼克的名字,斯科特闷哼一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也不看梅菲斯特。“你滚出去,我不想见你。”
  “斯科特……”
  “我曾那么信任你,我把一切都交给你了,但是你呢?你杀了我!我现在想明白了,你就是个背叛成性的家伙,从前你背叛了你的大君,现在背叛了我。你满口谎言,口蜜腹剑,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其他人要么是你的敌人,要么是你的工具!”
  “斯科特,我不是……”
  “你曾经亲口说过,再没有别的事隐瞒我了!”斯科特大吼,“你亲口说的!我那时候相信你了!结果呢?你依旧瞒着我!关于天启,关于两把‘钥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我真是个傻瓜,竟然会相信你这种人!”
  梅菲斯特无言地望着他的教子。他知道现在不论说什么,都会变成苍白无力的辩解。
  “你知道吗,今天早晨我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仆人告诉我这里是地狱首都的宫殿,大公阿巴顿亲自接我到这里的,我已经住下好几天了——可是我完全没有印象!我根本不记得有这种事!记忆里最后的画面是你亲手杀了我!”斯科特握紧拳头,骨节因用力过猛而发白,“你来之前,阿巴顿过来看过我,告诉我说两把‘钥匙’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一个会失去过去,一个会失去未来。他的意思是,我失去未来了!每天我的记忆都会重置回天启结束的那一刻,现在我对你所说、所做的一切,到了明天早晨就会全部忘记,只会记得我死去的那一刻——被我深信的教父亲手所杀的那一刻!”
  他瞪着梅菲斯特,眼睛发红,“而我会为此永远恨你。”
  “我知道。”梅菲斯特走到他身边。斯科特扭过头,不去看他。“我不是为了求得你的原谅,或者让你改变对我的态度才来到这里的。我只是想告诉你的我的心里话。”
  斯科特沉默不语。
  “我一辈子做了好多错事,几乎从始至终都在悔恨中度过。到最后我必须亲手杀了你,这让我非常痛苦。我对你的爱不比你对我的爱少——不要否认!如果你不爱我,那么也就不会恨我了。在来的路上,我反复问自己,我是否后悔过收养你们。如果你我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那么当我杀你的时候,就不会再痛苦了,这样是不是更好呢?”
  他单膝跪下,握住斯科特的手:“不。那不会变得更好。对于收养你们,跟你们共度十年时光的事,我一点也不后悔。就算最后变得那么痛苦,我也不后悔。我唯一后悔的,就是把你们变成了‘钥匙’。如果我没那么做该有多好。如果没有什么天启,没有什么恶魔和黑暗猎手的关系,只是教父和他的教子,该有多好。那就不会有今天的一切了。我们依然住在枫树岭镇,依然是快乐的一家人。”
  他说着,鼻子忽然一酸。“我想看着你长大,斯科特,我想看着你变成独当一面的大法师。我想看着你们像普通的人类一样成长,幸福快乐地度过人类的一生,而不是……不是失去记忆,在地狱里永远憎恨我。”
  斯科特感觉到有某种温热的液体滴在了自己手背上。
  “我后悔了,斯科特,这是真的。我说过我永远爱你,那也是真的。这次我没有说谎。”
  斯科特咬紧牙关,不去看教父。他怕自己只要看了哪怕一眼,就会心软得原谅他。
  “如果你所言非虚,”他说,“那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想拯救我的教子,还有世上千千万万的人。我想纠正我的错误。”梅菲斯特说,“我不希望这个有着我美好回忆的世界死去。”
  “你说的话……我一句也不信!”
  “你知道我没有说谎!”梅菲斯特将斯科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你一直都有办法知道!你能感觉到我的心跳,你知道我没有说谎!”
  斯科特想抽回手,但他做不到。教父的心跳平稳有力,丝毫没有慌乱。他没有说谎。
  “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他声音哽咽,“明天一早我就会全部忘记,除了憎恨你之外什么也不记得。我没有未来了,只能活在回忆里。”
  “假如你忘记了,我不介意再说一次。只要你愿意,我说多少次都可以。你拥有回忆,但那不是你一个人的,是我们共有的回忆。既然你的回忆里有我,我就不会放弃你。我会永远陪着你的。这次我不会后悔。”
  “别说了!”斯科特大叫,“住口!住口!别再说了!”
  他抱住梅菲斯特的脖子,像小时候哭鼻子那样,紧贴着他的胸口。“别说了!别说了!我不想再听了,教父!”
  隔着衣服和血肉,他听见了教父的心跳。
  他没有说谎。
  
  多米尼克失去了天启之前所有的记忆,这给他的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造成了重大障碍。听从医生的建议后,他办理了休学手续,待在螺旋塔的医院开始复健治疗。克里斯为了陪他也一起休了学。
  说是复健治疗,其实所有人心里都有数,多米尼克不可能再想起往事了。有关往昔的一切都随着天启的结束而从他身上剥离。他不记得自己的身世,不记得自己有过教父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不记得自己曾是猎魔人,也不记得什么天启、地狱之类乱七八糟的事。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他和克里斯在螺旋塔悠闲度日,每天早晚各带贝伦出去散一次步。(贝伦在螺旋塔意外地受欢迎,很快成了全体人员的吉祥物,因此被养得膘肥体壮。)有时候艾比会带着她自制的甜甜圈来看望他们。她做的甜甜圈真是一绝。他们说好感恩节的时候一道去拜访克里斯的父母。艾比告辞前将一份礼物交给他们,说是她的一个“朋友”所赠。那是一幅袖珍肖像画,画中画着一个黑色头发、手持军刀的少年。
  “这是谁?”多米尼克问。
  “这是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克里斯回答。
  “……谁?!”
  克里斯笑而不语。
  
  秋天很快到了。螺旋塔庭院里的树木脱下绿装,披上金红相间的礼服。克里斯提议回多米尼克的家乡枫树岭镇看看。“那里有你的老邻居。”他说,“而且枫树岭镇一到秋天,风景美不胜收,还盛产枫糖。”
  他们当即启程,克里斯开车,多米尼克和狗是乘客。他们沿途游览风景名胜,回乡倒在其次了。不过旅途大多数时间十分无聊。车上有一本《圣经》(车是猎魔人协会提供的,他们给每辆车都配备了《圣经》),多米尼克闲得发慌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每当他读到《诗篇》,心里就会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马上就要想起什么了,但总差了那么一点儿,就是想不起来。
  即将抵达枫树岭镇的前一夜,克里斯开车寻找汽车旅馆,多米尼克百无聊赖地摆弄《圣经》,狗卧在后座上打瞌睡。忽然,多米尼克说:“克里斯,我好像想起了什么东西。”
  “嗯哼。”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诗篇》,每次读完,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个奇怪的画面。”
  “什么画面?”
  “是一个白发男人的背影,他骑在某种交通工具上,可能是机车吧,我坐在他后面。他很高大,也有可能是我太矮小了。那应该是个夜晚,周围似乎有路灯,但是一明一灭的。”
  “还有呢?”
  多米尼克摇摇头:“没了。只有这么多。我想不起那个男人的模样,画面里只有他的背影。你知道这么个人吗?”
  “不认识。”克里斯面不改色,“你说有可能是你太矮小,那么那可能是你童年的往事吧。我和你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对你的童年也不太清楚。”
  “说的也是呢。”多米尼克托腮嘟囔,“每次我都觉得快想起来了,可就是想不起来。急死我了。”
  “别着急。该想起来的总会想起来。如果想不起来,就说明那不是很重要。”
  多米尼克思忖片刻,觉得克里斯说的好有道理。
  狗抗议地叫起来。
  旅途仍在持续。道路延伸向不知名的远方。枫树岭镇不是终点,只是其中的一站。他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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