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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金情圣的花花一生作者:千药-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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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知道你行的,只要你愿意。”郎粟一脸激动的说。同时,就立马垫高了脚尖,主动的亲上金逐水的双唇。
  金逐水不是不惊讶的。没想到一个世家公子,居然会这样做。更何况,京城的人都传言:郎家的公子最喜读书,最是做人做事严谨的一个人。
  不过少年的唇很美味,比他心里想像的还要好。
  他不得不承认,如果刚开始他只是有点心动的话,现在则是想要行动了。
  金逐水伸出手去揽住了郎粟的腰,开始主动反击。
  郎粟比起他来当然是在接吻的方面逊了一直一点点。只不过一个回合的功夫就丢失了主动权,被那个人的吻亲的头晕目眩的,一会儿就开始喘不过气来了,一点儿力气都用不出了。
  “亲吻是这个样子的。不是咬的?你很聪明,我的确为了你很心动。既然我都主动亲了你,而你看起来也今晚上就是我的人了,那么你想要完成的心愿就是我的心愿,你想要保护的那个人就是我想要保护的,你想要除掉的仇人我也会尽力帮你做到的。”
  太好了,成功了。郎粟在那个人的亲吻更猛烈之前庆幸的说。
  不管怎么样,看来自己算是成功了吧。
  父亲,母亲,你们的仇马上就可以报了吧。
  还有妹妹。
  “看来你很不专心吗?”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在错愕中,郎粟只觉得自己半身腾空,居然就被那个人轻而易举的抱了起来。
  后来的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无心再想别的事情了,他完全陷入了那个男人制造的旋涡里。
  这边金逐水正左拥右抱的时候,另一个人在遥远的皇宫却在默默的看着星空。
  三年了。
  三年的时光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可是只要你珍惜时间,三年也可以改变很多的事情。如果正好碰到好的时机,三年更是足以让一个人飞黄腾达,从一个默默无名的皇子,变成今天权倾一时的人物。
  显国的六皇子,昔日连一个奴役都不如的一个人。今天,靠着无数的计谋与恰到好处的时机,成了三皇子的心腹兄弟。说起三皇子,母亲是赫赫有名的宜妃,皇帝的心中最宠幸的一个妃子,在后宫宜妃说的话,有时皇后也不敢堵其锋芒,可见这位妃子在后宫的权势和地位。而当今的太子朱文如果不是皇后所生,又正巧是嫡子,否则太子的位置早就由三皇子连当了。而就算是现在,三皇子的权势也不比太子的权势弱。可以说三皇子除了在名分上输给了太子,其他的方面只会比太子强而非弱。
  自从三年前六皇子经历了一场病之后,很多人都发现六皇子变了很多。怎么说呢?如果以前似乎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的话,突然间,一夜之间,开始变得锋芒毕露,而且对于权势更是多了一份势在必得的野心。这样的野心在一个本来平淡如流水般的人身上出现,实在是一件让人吃惊的事。昔日那个让人任意欺负的皇子,活得悲哀,活得没有人注意到。可当人注意到的时候,不知何时,这位六皇子跟三皇子的关系已经非同一般。一向眼高于顶的三皇子面对这位六弟的时候,居然亲近非凡,比面对太子的时候更加恭谨万分。
  而随着六皇子的权利的慢慢争大,跟三皇子之间更是亲密无间。而有经验的朝臣也终于开始预感到随着这位六皇子加入三皇党之后,朝廷将越发的不稳定。而老皇帝也眼看着身体日渐衰弱,很多的人都在开始选择站立的位置。到底是站在太子的一边,还是站在三皇子的一边,已经成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
  随着六皇子这头猛兽的觉醒,三皇子这一派的力量一天比一天更强大。有了六皇子的鼎力相助,太子与三皇子之间到最后,谁胜谁负,成了一个未知数。
  而朝廷也开始渐渐的日显混乱。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是很分的平静。那平静之下,却开始有莫名的暗潮在涌动。显国的未来到底是谁为王,现在还未知。
  此时的六皇子朱里正一个人静静的看着夜空。
  这夜空多美,很像那个人的眼睛。
  那怀抱多么温暖,事隔那么久,那温暖的感觉似乎还留在自己的心里。
  “六弟,你在看什么呢?”一个温润而尊贵的少年看着在夜色中沉思的朱里问道。
  “三哥。”朱里毕恭毕敬的行礼。
  “好了,六弟,我早说过,我们兄弟之间无须这么客套。六弟,看星空看的这么出神,是否是有心上人了?”
  “三哥,你取笑了。我只是看星空很美,一时间看入神吧了。”
  心上人?
  是吗?你是不是我的心上人呢?
  如若不是,为何总是想要再见到你,总是想念你的眼神,想念你的声音,还有想念你的怀抱。
  如果是的话,又多少的让人难以相信。只是见了你那么一次,连你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连你长的什么样都不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
  可是,三年了,你人在哪?
  我找到了你,又想要说些什么呢?
  朱里只觉得自己的心很痛,也有些纠结。
  如果,如果再找不到你;我觉得我快支持不住了。你到底在哪里呢?朱里紧紧的握了握手上的那一串紫色的珠子。
  你说,我是你的。那么你为何就不来找我了?难道你是一个骗子吗?
  让人心中燃起了希望,然后又让人的希望一点一点的慢慢的冷却下去。
  不管怎么样,不管用什么的方法,我都要找到你。
  然后狠狠的打你一顿。
  至于打好了之后应该怎么办,可怜的朱里连自己都弄不明白。他只知道他一定要找到那个人,那个送了他珠子后,却不再出现他面前的混蛋。
  星辰,在天上闪烁,好似在对朱里说,其实你想要找的人早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了,只是你自己也不知道罢了。什么时候,能够重逢,冥冥中自有安排。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金逐水,左手抱着郎粟,右手抱着阿牛,正睡得香甜。突然间,也不知怎么搞的,突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咳了起来。
  “奶奶的,难道是谁在骂老子不成?”
  打是亲,骂是爱。
  说不定又是一个被你骗到的可怜人而已呀。
  阿弥陀佛,人不风流枉少年。这个词用来形容金逐水可以说在明确不过了,正是这样的他见一个爱一个,喜欢尽了人间的年少儿郎。而终有一天,奇祸上门。他才终于惊觉,原来情爱这方面,他亏欠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多的他这一生,都在也无法尝返。而今日的他,毕竟还正年少。鲜衣怒马,尽情张扬的岁月,又有谁能够不留恋,又有谁不喜欢呢?
  直到金逐水彻底过了这段岁月之后,回过头来,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情人们伤的伤,苦的苦,他才奇怪年少的时候自己做事怎么那么的鲁莽,那么的不计后果,给了别人一个又一个的承诺,可是到最后情人们的心却一个两个的都在痛,他把自己和一干的人陷入了一场旋涡里。他才终于开始反省,这一生,他注定将要亏欠他们很多很多 。
  如果有一天,我们都掉在了河里,你会想到要救谁呢?
  那么多的人,你的心里又是谁重,谁轻呢?还是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如果一定要舍弃一些人,你又准备舍弃哪些人,保护哪些人呢?
  有的事情没有问题的时候,似乎什么问题都没有,可当有问题的时候,却又似乎什么问题都混在了一起,让人理不清,断不了,活生生的一直疼着疼着。
  这军营,有的是男人。男人闲着的时候也喜欢讲写荤话,或者回忆一下自己的当年。自己的第一个女人是谁,或者自己又是谁的第一个。在这样的氛围下,金逐水有些恍惚,有些茫然,有些怀念,更有很多的希冀和猜疑。
  那个人是谁呢?现在又在哪呢?
  说起金逐水第一个抱的男人,那还是他刚出道的时候。
  一个人,一匹马,一个包裹,名正言顺的离家出走。
  那时以为江湖很好玩。
  那时觉得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那时青涩的少年心中的自己伟岸而英雄,能够成就很多人不能成就的霸业,也能够把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轻而易举的就能达到。
  他总希望自己一出口说的话就是锦绣文章,一伸手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一笑的时候就能引动万千的美人芳心。
  这就是年轻时的金逐水,刚刚离开家,一心想要名满天下,一心想要娶漂亮的女人做老婆。当时的他,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
  他也曾跟女人约会过,也曾谈过一段青涩的恋曲,可是这一切都无法让他的血液燃烧。他总觉得对于感情,对于爱情,或者仅仅只是喜好而言,总觉得不够,不够。
  而那一次,他才知道原因出在哪里。
  原来,他不是不能够燃烧,原来,世界上不是没有能让他疯狂的人,原来,他喜欢的是男人。或许,他就是一个断袖,一个天生就喜欢男人的男人,一个喜欢征服男人的人。
  那次,他上山游玩。
  对了,当时他还曾想着要走遍天涯。
  年轻就是这点好,任何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事情,他也总是忍不住的想要去了解了解,想要去接近接近。
  那年,他的运气不知该说好还是不好。
  那年的那座山叫峨嵋,有名的武林圣地,也是一个好的游玩的地方。那年,金逐水一个人偷偷摸摸的上山去玩。只因书本上说峨嵋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去处,而且那些名山什么的,就是会有一些灵异或者鬼怪之类的东西。
  金逐水特喜欢狐狸,而且据说峨嵋山有一阵子有一只毛色雪白的狐狸在山上出没。他便忍不住想要去探个究竟。如果能把这只狐狸捕获了,然后当当宠物也挺好的。冬天可以暖手,夏天可以当当枕头什么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女人都喜欢小动物,有这种小动物,追人的时候总也方便多了,至少第一印象分比较高。
  谁想那年,他冲着一只毛色雪白的狐狸去了。却也当真遇到了一只人中之狐,狡猾,妩媚。那年他好好的山上游玩,并且寻找狐狸的踪迹。谁想,天不遂人愿,在烈日当空时居然莫名其妙的下起了大雨。
  无奈之下,他只好却寻找山洞,或者躲雨之处。
  人都道酒是色之媒。而雨呢,金逐水记忆中的雨也总是跟某些重要的人,和某些重要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那年,他找到了一个山洞。在峨嵋山上找山洞其实很简单。不简单的是怎么找一个不被峨嵋山上的人发现的山洞。
  金逐水一直是一个注重隐私的人,或者说是一个不喜欢跟人随随便便碰面的人。尤其是一群尼姑,想想还是算了。这些门派的人如果知道有人善自闯入自己的地盘,还不知会引起怎样的纷争。
  所以这找山洞的事情颇费了点功夫。不过也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他依然记得当他兴致勃勃的进去的时候,手里还顺便拎了只兔子,打算来一顿烤兔肉。
  谁想刚进到山洞没多远,一阵掌风袭来,他连道不好。左手的筋脉早被人给制住了。
  “如果不想死的话,最好乖乖听话。”
  “你随便吧。不过我跟你并没有什么过节,大家各行各的道,我只不过是个半路进来避雨。”
  “闭嘴,不管你是干什么的,如果你想活命,最好乖一点。”来人话虽然说的很凶狠,但是人却明显的贴在了金逐水的身上。
  “你有伤?”金逐水吃了一惊,从后面那个贴着他的身体的热度来说,此人应该中了重伤,如果再不治愈,恐有生命危险。
  “你折条布,把自己的眼睛蒙上。”金逐水很听话的照办了,毕竟自己的命脉被人抓着,他也没办法。他才有点后悔,自己太自负有点小聪明了,忘了这世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才这么一不小心的在这个小小的山洞里翻了船。但凡他做事紧慎一点,也不会一招也没到,就被人抓住了命脉。以后,他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也只能感叹自己的狗屎运够好。没有因此掉了小命,凡而从天而降来了场桃花运。
  那天,他被迫吃了一颗药丸。
  那人说:“为了以防万一,你就把这药丸吃了罢,至于你觉得吃了有什么副作用,或者有什么毒性,或者应该怎么做,就要看你自己了……”以外省略很多字,当然这些字都是金逐水自己头脑你幻化出来的。也从那人的话里,金逐水才知道这个人是魔教的,让他自行想像这毒药的厉害性。
  其实当时的金逐水对于魔教非魔教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偏见。只是听说魔教的人手段都比较毒辣而已。
  当然,识时务者为俊杰。
  于是,那兔子被煮好后,被大部分的贡献了出去。金逐水平生也第一次开始了伺候人的活。一回儿给人喂食,一会儿给人涂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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