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乱花渐欲(gl)-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黎梓菲本来是想说自己会来这个学校,到时自己开车带罗璿回家就行了——黎梓菲早就有了自己的摩托了,而且是很拉风的雅马哈跑车TZR250,她自己还托人改装了,加大了排气量,提高了速度。
黎梓菲就是喜欢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她还跟人飚过车,只是都瞒着家人罢了,这时听到陈程提出这个话题,忍不住就想在陈程面前显示一下,自己可能会来K大的事。
但是她不知道陈程也会来——而且,陈程已经买了一辆二手的比亚迪F0。虽然是二手的,但外观很新,入手时行驶的路程也不多,各处的保养都很妥帖,就跟新车买回家后一直停在车库里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请求包养!:暗香阁
☆、第 34 章
原来这车的车主是陈程同学的舅妈,平时这车的确就是长期停放不开的,而她同学的舅舅买彩票中了奖想替老婆换车,陈程正好想买车,她的同学就告诉了她,陈程一眼就相中了这辆浅紫色的可爱小型车,当即就拿下了!
可想而知,如果黎梓菲在陈程面前得意非凡地说了自己要来K大的事实后,陈程一定也会把自己要过来的事说出来,那黎梓菲大概会气得完全下不了台吧!
宁愿以后让她们自己在学校里见了面打架,也不能让她们在父母面前丢脸啊!
这是罗璿一惯的想法,当然也就得过且过,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在内——所谓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好在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大家都没有留意,罗天和程晓月对K大的校区环境还是很满意的,所以对罗璿选择了这里也就没有太大的意见了。
转过天来,罗璿就去和一些分数在预期之上的同学出去狂欢了,那些分数低的从此再度过起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而这段时间里,黎梓菲和陈程却都更少回来了,想来是要把各自学校里的事都安排好,然后就能安然地转到K大来了吧。
陈程期间还以队医顾问的身份随着本市的两支运动队,一支手球队一支足球队,分别去了两趟外地,小赚了一笔后再回来,已经是八月下旬了——快乐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啊!
K大开学的日子定在九月十二号,大概是觉得等教师节过了再专心上课比较好吧。黎梓菲在八月开始起就显得很开心,回到家里来后就不曾离开过,开始渡起了少见的暑假——往年她都是要到八月下旬才安心在家休息的,之前都在学校里训练,现在只是每天跑跑步,自己往健身房走走。
当然罗璿也被她拉着一起去了,每当黎梓菲和陈程心情好的时候,都会拉着她一起去锻炼,要么去健身,要么去打球或游泳。
不过这次罗璿去的地方和以往不同了——虽然是同样的几个有着露篮球架的体育场,但每一块参加的人不一样。一般来说年龄段相差太多的,不会在一起打。
以前罗璿都是跟着黎梓菲和一些十五六岁的小男生打球,而这个暑假里,黎梓菲却一直带她和一群二十来岁的男生打球。
罗璿现在面对对手在身高和力量上比以前更大了,而且对女孩子也不像十五六岁的大孩子那样留情面。
像以前那样强突篮下,制造杀伤的战术,现在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往往摔好几下,都打不成一个。以前因为对手的力量还达不到现在的程度,罗璿总有一定的机率能打成二加一,现在就不行了——三对三业余斗牛,犯规是不罚球的,所以现在罗璿面对更高更强壮的对手,这一套就失灵了。
“不行了吧,小萝卜头儿?我以前让你练投篮,你就是偷懒!”黎梓菲在一次回家的路上,摸着罗璿被汗湿的头发说。
罗璿其实就是有这样的缺点,当发现一条路不好走的时候,宁愿自己受点伤受点痛,也想走一条比较方便的路。
打篮球是这样,她不愿意苦练投篮技术,就是因为怕被陈程数落,所以宁愿去用这种杀伤性的战术,自己受了伤,黎梓菲和陈程对她也就只剩下了疼惜,就更顾不上对她说些什么了——陈程更是不忍心拉着身上有伤的罗璿去跟自己练游泳。
陈程其实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她也明白罗璿的想法,曾经对罗璿说:“你就是偏心梨子,跟她弄伤自己的身体也不管,最后还要我来为你心疼——你看看梨子,明知你会受伤,还要拖着你去!”
陈程的意思是——你怎么从来就没有为我受过伤,而总是甘愿为了梨子做这些危险的事。
罗璿其实心里也挺委屈——游泳本来就没啥危险啊,总不能故意溺水来满足你的保护欲吧!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也是没办法的。
现在黎梓菲带罗璿对找更强的人对抗,一来是因为罗璿已经上了大学,如果黎梓菲去K大的话,她是想让罗璿跟着自己玩篮球的。黎梓菲玩了这么多年的篮球,早就爱上了这项运动,当然想让罗璿也跟着自己一起玩。
而且这就有了近距离一直和罗璿在一起的借口了——陈程认为罗璿偏向黎梓菲,但是黎梓菲还认为罗璿偏向陈程呢!
“每次你跟着她去游泳,她指导的一切你都听,我说的你都不听,你看你这一身的伤,你不知道我有多心疼吗?你跟我学篮球的时候,怎么都不肯练投篮,跟她学游泳的时候,她说什么你都听。”碎碎念啊碎碎念,黎梓菲有的时候都说得前言不搭后语前后重复了。
但是罗璿的心里也同样委屈——游泳的技巧是一旦掌握就可以的,要知道陈程又不要求她游得多快多好,只要她懂得这些技巧就行了,哪像你的投篮,那是要求准星的,那是要一天投几百上千次来练习的啊!
罗璿在本质上还是个比较懒的人,陈程对她很温柔,从来不会强行要求她什么——即便是那张健身的锻炼项目清单,在陈程得知黎梓菲也给了罗璿差不多的一张后,立即就削减了很多。
但是黎梓菲就不一样,恨不得罗璿天天练篮球,对于罗璿的偷懒行为,她完全就是恨铁不成钢了——这也是罗璿遇到鲁昀和蒲柳以后,在听到鲁昀对蒲柳的诉苦后,会对鲁昀的境遇十分同情的原因。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难道练篮球的人,都有强迫症?
至于到底是对黎梓菲偏心,还是对陈程偏心,在罗璿自己看来,这都是无稽之谈——明明自己都是一碗水端平的,是你们两个自己想得太偏了好吧!
要知道罗璿对两个姐姐都是陪着十二万分的小心的!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请求包养!:暗香阁
☆、第 35 章
但是现在看到黎梓菲带着自己和一些更壮的男人打篮球,自己的那一套的确没用了之后,罗璿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跟这些不是男孩的男人对抗,自己如果还一直冲上去,不起作用和容易受伤也就罢了,成年男性身上出了汗以后的那股味儿,实在是让罗璿有些难以忍受。
之前和十五六岁的大男孩儿在一起,有时还和年纪更小一点的男生一起打球,人家还没有完全发育,身上的味儿还没这么浓,就算撞个满怀,也不觉得有什么恶心的。但是现在闻到这些男人身上的汗味儿,还有油脂味儿,怎么就觉得这么恶心!
简直想吐!
罗璿没有洁癖,这一点她很确定。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味儿简直比大夏天的闻到收垃圾的车子所散发出的那股馊掉的酸臭味儿还要难闻!
——为什么?这是不是证明了我从骨子里的确就是个拉拉,根本就受不了男人?
以前罗璿一直认为,自己并不是纯正的拉拉,只是因为对两个姐姐的崇拜,或许还有那一份夹杂着亲情的喜爱,才让自己一直在暗恋两个姐姐。现在的这种生理反应,却好像在告诉她——你就是一个拉拉,别骗自己了!
好吧好吧,我就是个拉拉,就是讨厌男人喜欢女人的!
可惜不能在老爸罗天身上做试验,不然罗璿还真想试试,如果老爸一身汗臭地回来,自己是不是也的这样的反应。可惜老爸永远是那样的温文尔雅,就算有点汗,也绝不会到大汗淋漓,这让罗璿没有机会验证自己的性向到底是专一性的,还是普遍性的。
不过罗璿后来也想——老爸是自己最亲的人啊,就算再脏再臭,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厌恶感的吧?不然的话,这世上性向普通的人,岂不是要对双亲中同性的那一个感到讨厌了?
罗璿就是这样,虽然在很多事情容易钻牛角尖,但是用不了多久也能自己走出来。就像这一回,当她发现自己要被逼得非练投篮不可的时候,也是纠结了很久,最后却还是说服了自己——算了吧,梨子只不过是交换生,一两年的功夫,自己咬咬牙也就算了。
罗璿就不信,如果黎梓菲不在K大了,还会这样逼着自己和她一起天天练球——看现在黎梓菲的架势,那绝对是因为要和罗璿在同一支篮球队打拼的样子!
九月金秋,K大开学的典礼,终于在校长又臭又长的长篇大论中结束了。
罗璿随着大流一起回到了自己专业的教学楼,然后再听系主任扯了一通,再领了新书,然后去宿舍楼。
领了宿舍的钥匙,进到宿舍里,一看有着两个分上下铺的小床,罗璿打开属于自己的柜子,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放了进去——也没带多少,罗璿并不怎么想住在学校里,还是回家的好!
这时后面忽然涌进来了一大帮人,其中只有三个是这个宿舍的舍友,其余的都是她们的家人,不仅是父母来了,七大姑八大姨的大概都来了,七嘴八舌,吵得罗璿简直头都要炸了——还有几个人拉着罗璿,问她是不是住这里的学生,还跟她说了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话,罗璿落荒而逃,哪里还敢在那里待下去。
离了宿舍,就在学校里面闲走,果然就看到有些社团组织的在各处招收新的社员,不过人都不多——谁愿意顶着大日头干活儿啊。再说了,学校拨的各种预算,大部分是内定的,和你们的社员到底有多少,没啥关系。使再大的劲招收社员也没用,说不定学生会和学校还烦你们烦。
不过听说K大的体育社团还是很给力的,经常在全国高校的足球或篮球联赛上看到他们的名字,当初罗璿选择这里的时候,也是因为经常听到这个名字。当然她本来并不想参加什么社团的,因为她根本就没想到黎梓菲和陈程会过来,所以K大是不是在体育方面有所侧重,并不是她要考虑的。
但是这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偏偏K大在本省也是属于体育方面的强校,而黎梓菲和陈程也即将过来,这就让罗璿很是头疼——选篮球或者游泳吧,肯定会得罪另一个,不如选个别的?
可是思来想去,觉得在两个人都过来的情况下,如果自己选了第三个社团,不管是不是体育方面的,结果就是自己不得不参加三个社团吧?
大学里跨社团参加,虽然也时常有的,但也没有同时参加两种不同的体育项目的,只怕那会让自己真的累死吧?
所以转了一圈,一个社团都没加入,只是把校区里再度熟悉了一下就回家了——其实转悠的目的,不是为了考查社团,而是为了找高中同学。
当时有十来个同年级的同学都报了K大呢,报同系的就还有两个人,但是怎么转了一大圈,一个都没有遇到呢?
算了,大太阳的,还是回家吧,该遇上的,总会遇上的!
第二天去学校上课,第一节是公开课,教室里坐的都是不认识的,正想着找个空位坐下,却看到第四排的地方有人向她招手。
似乎有些眼熟,仔细一想,想起是和自己同一个寝室的人,昨天自己向她们报上了名字,结果她们那一群人噪杂得很,说的名字是一个都没记住。
不过人家既然招手了,也就不好意思拒人于千里之外,于是挪了过去,结果一看,三个舍友都坐一起——原来住在一起是可以让人这么快建立起友谊的吗!
“哎,你是叫罗璿吧?怎么昨天没住寝室啊?”坐下来后,身边的一个舍友就问罗璿,“你是本地人吗?”
罗璿点了点头:“是啊,我昨天回家了。乘校车再倒一个公交就行了。”
对方说:“那你可真舒服,我们三个都不是B市的。我是C市的,鞠秀琴和孙潇然两个都是N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