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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妾身这厢有礼-第43章

小说: 妾身这厢有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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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怎能让我们回去。我一个人走,方便。好了,斗笠给我拿来。”

梅竹三两步拿了斗笠来,递给君歌,“姐姐,给。”

君歌接过斗笠,把剩下的银子塞进梅香手里,“我从窗户上跳下去,你们就呆在屋里

,别出声。”

“姐姐……”俩丫头顿时眼泪汪汪,心里莫名的慌乱着,却又无可奈何。

君歌什么话也说不出,无奈地调头,看向大雨漂泊的窗外。那珍珠般大的雨上点打下

来,疼疼地撞在她脸上,手臂上,不敢向外探出身子,可不得不走。

再不走,晓春该回来了,“别出声,我走了。”

君歌头也不回,两手攀着窗户,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纵身一跃,从那窗户跳了下去。

好在楼不高,地面都是泥土,由于连续两日下雨之后被浸泡得软软的。她这么纵身跳

下去,陷得满脚的淤泥,好疼。她揉一揉脚,抬头一望,梅香梅竹俩丫头看把整个身

子都探出窗外了,湿淋淋地俯视着她,想说什么,又不敢张口,只见俩丫头把方才她

递到她们手上的银子都从窗户扔了下来。

她一回望,俩丫头泪眼汪汪的。

君歌咬咬牙,拾起银子,塞进衣服里,爬起身来,扭头就走。

若大的雨点猛烈地往下打,像一粒一粒的冰雹,打得她浑身是痛。

不远处,是一片丛林,她匆匆忙忙地跑过去,依在一棵树下,望一眼四周,雨雾一片

,把天与地都遮挡了。想了想,若是晓春回来了客栈发现她不见了,一定能够会追出

来。她脑袋一转,还是倒会客栈比较妥当。等晓春确认她不见了以后,追出去了,她

再往反方向,绕一圈赶紧回蜀都城。那样虽然费劲,却不会再被晓春抓回去。

想好了以后,她重新跑回客栈,头顶着那弹珠般的雨粒,躲进客栈后院马棚里,跃过

马棚,钻进那一堆杂乱的干草之中,那自己盖了起来,只露出两眼睛。

躲在此地甚好,晓春一旦发现他不在了,就会从此地牵马车追出去。那时候,她再逃

走,就万无一失了。

君歌正在庆幸自己聪明,突觉脑袋晕晕沉沉,不知不觉的,躺在杂草中,渐渐睡了过

去。

 (字数:2;889)

阳光很刺眼,怎么睁都睁不开眼睛。

君歌缓缓地动了动身子,那么睡着,倍感不舒。

她一定是以为自己还躺在海棠园的高床软枕上,把这两天的事给忘得干干净净的。

过了好一会儿,才能适应这耀眼的光线,缓缓睁开来。映入眼睛的东西是一些挡在眼前的,被放大的杂乱东西。

不知哪传来一股臭气,冲天,像是畜生排的废气。君歌伸手拨了拨眼前的杂物,定眼一看,她周身都裹在干瘪瘪的杂草之中。

这才意识过来,原来自己是在逃亡。从晓春的手里逃脱出来了,她成功逃脱出来了。

她一欣喜,立马翻身起来。可,刚一蹭起身子,就觉得全身无力,大脑严重缺氧一般,呼吸困难。胸口处发慌发闷,快跟被丢在煤气泄漏的厨房一样呼吸困难。

她不知,这会儿她正全身滚烫。

那样的倾盆大雨,她拖着本就着凉的虚弱身子跳出窗外,能不感冒发烧吗?

君歌眨眨眼,用力拨开身上的杂草,眼前的一物一景渐渐晃动起来,吃草的马,低矮的草棚,喂马的小儿……

他们开始晃动,跳舞。

她再眨眨眼,就睁不开了。

店小二跳进马棚了,拨开君歌身上的杂草,“姑娘……姑娘……”任店小二怎么呼喊,她都不能知觉,死死地又睡过去了。

这是次日的大中午,丰城的雨停了,阳光明媚,白云朵朵。晓春领着一队人马往回追了去,正如君歌所愿,中了她的计。

店小二慌慌张张的,喊她不应,伸手想拍她,又怕不方便。再喊两声,见君歌仍旧没反应,索性顾不得那么多,大胆的伸手拍了拍她的脸。

若是君歌醒着,又该庆幸了,看她多幸运,遇上的尽是好人,傻呆呆的还怕侵犯到她。若是遇上个登徒子什么的,还不当场把她一个柔弱女子给奸了。

可,世事难料,这一次幸运,难保下一次亦如此走运。

“姑娘,醒醒。”

店小二这一拍可不得了,“哟,烧得这么厉害。这是何苦呢,一大队的人马着急着去找你,你却躲在这儿地生病。”

店小二摇摇头,赶紧叫来了人把她扶进客栈里。

掌柜的是一个上了年龄的老头,花白的头发,齐到脖子的白白胡须。那样儿,怎么看怎么慈祥,“这姑娘怎么躲在这里。要是早发现,楼上的客官也不必这么着急着,顶着大雨出去寻她。”

店小二附和道:“是啊,何苦呢。”

掌柜的睁着浑浊不清的老眼细细打量着君歌,一阵哀伤,叹了叹气,“多好的姑娘。二娃,快去给姑娘打盆热水来,要烫一点的,然后喊上你二婶来给姑娘把这衣服给换上。淋了这么多的雨,一定是冻坏了。”

店小二点点头,“唉,我这就去。”

店小二的二婶正是掌柜的内人,一个如同掌柜一样苍老的妇人,见了君歌,“这姑娘,好好的要躲开那队人,一定是有什么苦衷。说不定跟我当年一样,为了逃婚才不得不逼得自己狼狈不堪。”

掌柜的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这样。我说这姑娘好好的,怎么就要躲开那客官呢。”

“唉,不说了,等姑娘醒来再问。你先出去,我给她换上衣服。”

那是妇人当初的嫁妆,就那么一件穿在君歌身上合适。虽然布料是粗了点,可大红的颜色衬上君歌这如凝脂般的肌肤,恰是好看。

老妇人的目光像花儿一样,绽放,眉开眼笑地盯着那已经陈旧的红嫁衣,“这姑娘也是苦命,被逼婚才不得不逃出来的。”

掌柜的站在一旁,“不要胡乱猜测了,说不定这姑娘不是逃婚呢。”

“你想一想,她为啥要冒着大雨逃出来,除了不愿意嫁人,还有什么大事能让她连性命也不顾地逃出来。命苦啊,幸好逃了出去,若是嫁给一个不愿意嫁的人,指不定要受什么样的折磨。”

老妇人连连地叹着气,“命苦。”

掌柜的眼睛一酸,“红梅,你是不是触景生情了。”

顿时,老妇人的眼里闪过一丝泪光,哭着微笑,“是啊,我也是逃出来的,当初若不是遇上了你,恐怕我已经被何家折磨死了。”

掌柜的赶紧凑上身安慰,“别想那么多了,这么多年都过了,我们不是过得好好的吗?”

老妇人点点头,泪光中的微微笑意饱经了沧桑,“我们一定得帮帮这个姑娘。”

“等她醒了,我们再慢慢问清楚。”

“嗯, 我去给她熬点姜汤。”

……

夜空,星星点点。

祝子鸣望着满天星空,思绪一点点地爬上心头,像长着嘴的虫子一样,一口一口地把他的心咬得,那滋味,怎一个痛字了得。

实夏的风清清凉凉地吹来,掀起他的黑发,漂漂柔柔地扑面。

坐在海棠园的凉亭里,百花依旧开着,花期约有两季节长短。那些花色依旧不变,艳得像涂了颜料。电子书。,能滴下来,月光一照,还闪着光。

花香依旧,可人呢?

他想他的君歌了。

君歌,你可好,可想我,醒来以后可埋怨我?

祝子鸣知道,君歌一定在怨他。可是,他怎忍心这样的生离死别,他怎愿意让她远隔千里,这样天天挂念着。

一想念,祝子鸣的心口就堵得痛。

他叹了叹气,“落花流水,你们先下去歇着吧,不早了。”

落花流水没有去意,左右追随着祝子鸣。

“少爷,你是在担心梅将军和相府还有其他少夫人的娘家真的会来闹事?”

前日,祝家除了梅映雪君歌以外的七位少夫人返回娘家后,祝子鸣休妾罢妾的事在蜀都城传了开。

以将军府梅家和相爷府段家的势力为大,都纷纷赶来祝家讨公道。这些达官贵族给的压力不小,可祝子鸣并不担心。

不用月余日,这些达官贵族躲他祝家还来不及,说不定那些个曾经的岳父岳母们还要感谢祝子鸣把他们的女人给休了。

祝子鸣摇摇头,什么话也不说。

落花作罢,“少爷,白日的时候户部尚书张大人亲自来了趟祝府,可是你不在。”

祝子鸣清了清嗓子,面不改色,“张大人怎么说?”

落花答道:“张大人说,祝家春季就该交的粮食,拖到了夏季。上年存余的国库快亏空了,让少爷准备着这几日给国库填仓。”

祝子鸣一阵冷笑,这说是给国库填仓,恐怕油水都得先让他户部尚书张大人给挥得累了才想到国家吧。每年,他户部尚书从祝子鸣这儿捞的油水,够养全蜀都城的百姓了,“还说什么?”

“张大人还说,今儿少爷不在,明儿还来。”

“他是来捞好处的,提醒咱们该给他年供了。”

官场商场的阴阴暗暗,他祝子鸣是看得厌倦了。

好累!

“明儿来,你依旧跟他说我不在。”那些粮食与银两,不能再如从前为了打点儿浪费在这些国家的蛀虫身上了。祝子鸣狠了狠心,“他若来真的,你们直接开门见山,就说我祝子鸣这儿捞不到油水。”

“可是少爷……”

祝子鸣挥一挥手,“就这么定,暗地里把我交给你们的事给办好了。”

无声,胜有声。落花流水同时感应到一阵从空气里传来的波动,耳朵一动,齐齐地朝着同一方向望去——是她们训练有家的信鸽。

那是落花流水专门训练的鸽子,飞行的时候只展翅,却无声,“是死神一号送来的信。”一看信的标记,落花就一眼认出。

祝子鸣轻轻一笑,“死神一号有名字了,以后可以改口。”

落花流水俩人同时皱眉,“我们的死神勇士都没有名字,一一编号的。”这是规矩,不能更改。一个组织,就得有纪律,那纪律一定,只要没损失,就像烙印一样,一烙下去,就永恒不变了,哪怕是死,也得遵守。

祝子鸣不再如从前,说一不二,微笑着说:“君歌给他起了名儿,叫晓春,像蒲公英一样,过一山,翻一障。心儿撒出希望。且留步,花开处处,轻剪晓春模样。”

落花流水欲言又止,心里自知她们家少爷对这来路不明的君歌是着了迷,不好说什么,作了罢。再说,一听这名儿,似乎很入耳,且意味深长,“名字是好听。”后面那句话,吞进肚子里,不再提起。

流水展开信,一看,眉头一皱,“少爷,你看……”

祝子鸣接过信,摊在手里一看,愁闷顿时露上眉头。

(2840字)

第十四章(5)

君歌,你怎如此固执,如此倔强呢?

祝子鸣手里捏着信,渐渐的将其揉成一团。那心,也顿时像这一团纸一样,褶皱万千,“速调死神二组,死神三组增援死神一组。”

落花没有立即领命,而是欲言又止地盯着祝子鸣。

祝子鸣看着落花的眼神,质疑说:“怎么,有问题吗?”

“少爷,九少夫人指不定好好的。”

她一个柔弱女子,能怎样好好的,不会武功,若是在回蜀都城的路上遇上一流氓了或者土匪什么的,她就完了。这年生,没有天灾,人们却买不到粮食吃,这山上的山寨肯定会不顾人命地抢劫。

遇上抢劫的倒好,抢了君歌身上的一袋银子还会放人。若是遇上劫色的登徒子,那怎么办?

祝子鸣想也不敢想,“立即附命,一刻也不得耽搁。”

君歌说过,若是他要把她从祝家赶走,就抬着她的尸体离开。她说到做到,她一定是往蜀都城赶,回来见他了。

这女子,怎如此痴?

祝子鸣心中既是痛,亦是欣慰。可,更多的是担忧,“再增添一组,把四组一块儿派去。”

落花不再顾忌了,直接说:“少爷,死神一到五组都有紧急任务在身,若是抽出去寻找九少夫人,就误了大事了。说不定,九少夫人另有打算,不再回来蜀都城了呢?”

哪怕是另有打算,他也要把她找到。可,他了解君歌,她一定是在往蜀都城赶回来的路上,“留下死神五组去完成其他任务,其余人全部往丰城赶去。”

落花流水心虽不悦,却保持着清醒,“少爷……”

一阵沉默后,落花流水只好无奈地离去,即刻附命。这个组织里,就是如此,不管任务是对是错,都得及时领命,及时附命,半刻不得耽搁。

以往,领头人物祝子鸣都是一个头脑清晰,聪明绝顶,办事万无一失的绝好首领。所以,他们执行的每一项任务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而如今,一旦这下命令的人失去理智,其损失数不胜数。

可是命令就是命令,错误的也要执行。谁叫这是纪律呢?

落花流水走后,祝子鸣匆匆着脚步,抱着那只白鸽赶回书房,赶紧去给晓春回信,那心头,急得已经不能顾着担忧,完完全全地每分每秒都在想着法子,怎样才能万无一失地找到君歌。

再怎样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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