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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嫡女之一寸灰-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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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致朗在旁边也是鼻子一酸,赶紧拉蒋云澹起身,亦递了一个包袱给蒋云澹,又见蒋云澹穿的单薄,索性脱下自己的衣裳给他。这一别,不知何日再见。
  
  蒋云澹将宋致朗拉到一边,轻轻说道:“我不知何时才能回来,碧云和连翘都已有孕,请你一定保住她们。马副将不至于杀她们,要当心的是……”他顿了一下,才说出口:“是华滋,她有意置我于死地。司令不是我杀的。”
  
  宋致朗觉得自己的手更冷了,似乎要僵住一样。莫非是华滋杀了江承临,再嫁祸云澹?他不敢去想这个问题。孟华滋在他心里一直是那个口硬心软,面若桃花的姑娘。他没有办法想象那个姑娘是怎样举起枪取人性命,任鲜血溅污面庞。他转头去看漆黑水面上的小船,借眼前画面驱散脑中想象。
  
  风起江面,每个人的脸被冻得生疼。“你放心。”宋致朗缓缓地说。
  
  在寒冷而慌乱的冬夜,华滋终于诞下一个男婴。她的脸白得像纸,看着新出生的皱巴巴的婴孩,不自觉露出温柔笑意。
  
  终于,一切都结束了。那些恩怨情仇,划下了句点。
  
  曾经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锥心刺骨的背叛,让她的世界变成一片荒野。这肃杀之中,相思仍像荆棘般一分一分扎入她的心,一寸相思一寸灰。
  
  她以为这相思会耗干心血,将自己烧得只剩灰烬。
  
  更浓烈的仇恨席卷了这一切,原来儿女情长都可以变成这样微不足道的伤痛。那散发着血腥气的仇恨在她心上结出厚厚的茧。
  
  今夜,她手刃最恨之人,亦将曾经最爱之人亲手送上绝路。她畅快淋漓地撕下心上厚茧,却发现伤筋动骨,仍是鲜血横流。
  
  她劝慰自己,如此,就可以放下。
  
  新的生命是新的希望,她终于可以堂而皇之离开这里。她还可以告诉致朗,这是她们的孩子。他们在一起,共偕白首。
  
  她笑着,眼里就有了湿意。
  
  这一段人生,竟如此来之不易。
                      
  虽然今天已经不是9。13,却还是想作为今夜记录一点事情。守了一期快男,就想等着何老师,或者汪汪勇气爆发,提一提天后。结果落空。
  刷微博,幸好天后的离婚没有掩盖所有新闻,仍然很多人关注的是一个人被传唤。原来在这个我以为肤浅浮华拜金的时代,不是所有人为了名利不择手段。有一个在外人看来很成功的人不愿意同流合污。有一些人不愿意黑白颠倒,指鹿为马。
  只是可惜竟然今天才知道他原来还做着这些边缘而正义的事情,而以前却只关注了热闹的桃色新闻。
  我想我们是在一个大时代,而一些人是微光。




☆、一寸灰(二)

  宋致朗熬了一晚上没睡。天色微亮,寒风刮得枯草低了头。他带着人,急忙赶往司令府。
  
  马副将怒目圆睁,一把将桌上东西全推到地上,此起彼伏的粉碎声也平息不了他的怒火。他将枪高高举起:“搜!谁他妈的敢放走蒋云澹那个杂种,老子毙了他。”
  
  底下几个士兵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先去捆了他老婆,掉在城门上!”马副将的圆脸涨得通红,大声吼着,脚不点地朝碧云住的院子敢去。
  
  宋致朗的腰里别着枪,硬硬的一小块突起。他心里陡然升起一阵苍茫感,这应该是华滋筹谋了良久的计划,可是最终结果却在被自己亲手破坏。怎能亲眼眼看着她对身边之人举起屠刀,堕入地狱?
  
  他只觉得无力,深重的无力,这世上真有事情难全其美。
  
  他想走近华滋,而他知道在做的事情正一步步推开华滋,可是不得不做。
  
  “谁都不许过来!”
  
  碧云一手举着枪,一手拉着连翘,神色凛然,言语坚决。连翘在一旁瑟瑟发抖,神色惊恐。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马副将朝地上吐了一口痰,“你们肚子里是蒋云澹的孽种,他跑了,老子就拿你们的肚子来祭司令!”他一步步走进碧云。身后十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碧云和连翘。
  
  碧云拿着枪的手不禁微微颤抖,另一只手将连翘拽得更紧。她突然抽回手,将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宋致朗的心里一阵发紧。他看见碧云脸色如纸,惊慌又强作镇定。
  
  “住手!”他跨步走进房间,身后涌入黑压压一群人,长枪反射着初升的日光。
  
  碧云抬眼看见走进来的宋致朗,眼泪就一颗颗落下来。
  
  马副将亦回过头,轻蔑地嗤了一声,“关你小子什么卵事,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宋致朗轻轻一笑:“我管不了,我手下的枪管的了!”
  
  马副将扫了一眼,估摸着宋致朗带的人确实不少,可是这到底是司令府,手底下到底有支军队,自然对这几十支枪看不上:“就凭这点人?”
  
  “这些人自然是不够的。”宋致朗的笑容更深了些,“你听听外面,是什么声音?”
  
  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宋致朗一直记得那年冬天特别寒冷,呵气成冰。在露水结霜的夜晚,他带着宋致书跑遍了每一间营房,他从未觉得梧城话这样动人。那些年轻的士兵因为一样的口音就毫不犹豫地信任他们。
  
  皮袄的软毛蹭过他的耳朵。
  
  空气依然是冷的,可是日光透过门窗。马副将一瞬间被晃了眼,他记得在那金光闪耀中,他听见了歌声,用他听不懂的方言,唱着苍凉的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华滋躺在床上,她好奇地从被窝里探出头来,眨着眼睛问茜云:“哪里来的歌声?”
  
  歌声环绕着司令府,从每一块砖墙后透出来。
  
  马副将咬着牙,眼睁睁看着宋致朗带走了碧云和连翘。
  
  宋致朗马上安排人带碧云和连翘去宋府,他则来到了听雨院。
  
  茜云正坐在华滋床边。
  
  宋致朗觉得心比脚步更沉重。
  
  茜云看见宋致朗,脸上满是笑,退了出去。华滋脸上竟浮出一点娇羞。
  
  宋致朗在床边坐下,阳光在他身后。华滋的整个身体都严严实实藏在被子里,露出一张小脸,漾着些笑意。宋致朗一阵恍惚,好像回到多年前,那时候,华滋也是这样笑着。他感到久违的幸福。
  
  可是他发现幸福原来薄如蝉翼,触手即碎。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干涩:“昨晚我帮云澹逃出了梧城。”
  
  华滋认真地盯着宋致朗的脸,表情一寸寸冷掉。
  
  宋致朗看着华滋消逝的笑容,好像风从指尖刮过,“江承临不是云澹杀的。”
  
  华滋的表情变成了自嘲:“所以呢?”她暗暗攥紧了双手,挣扎着就想坐起来,愤怒,功亏一篑,失望,或者有一点庆幸,又恨偏偏是宋致朗和自己作对,复杂而汹涌的感情冲进她的心里,引起一阵剧烈的咳嗽。
  
  宋致朗赶紧上前扶住华滋,试图伸手拍华滋的后背,却被华滋一把打掉,“不用你惺惺作态!”她的声音冷而决绝。
  
  “我只是不想你一错再错。云澹从未想过伤害你。”宋致朗辩解道。
  
  “他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华滋的脸上还有激烈咳嗽后的潮红,拉高了声音几乎是嘶吼而出。
  
  宋致朗从未在华滋脸上见过这样伤痛而阴狠的表情。
  
  “江承临已死,云澹亦流落他乡,就这样放手,好不好?”宋致朗放软了声音,好脾气地劝道。
  
  华滋却是一阵冷笑:“你以为你救了蒋云澹就赢了我,毁了我的计划?他一走,马副将他们怎会放过碧云?”
  
  宋致朗心里一冷,他真是没想到华滋竟变得这样阴狠,口气不禁一硬:“我已经带人救了碧云。”
  
  华滋为之气结,拍着床,吼道:“宋致朗,你,你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我一定要她们偿命!”
  
  “你!”宋致朗亦动了气,口不择言:“你真是蛇蝎心肠!”
  
  怎会变成这样?华滋狠狠将眼泪全部压回,脑海中却不断浮现出画面,碧云梨花带雨,宋致朗带着人恰好出现。是了,刚刚那悲壮的歌声,那是梧城将士出征前唱的歌。华滋一笑,笑容悲惨又凄切,好一出“垓下之围”!
  
  起初是蒋云澹,现在是宋致朗,为什么,一个一个都围绕着碧云?华滋只觉得万箭穿心,她想起自己曾经问宋致朗,男人是不是都喜欢碧云那样的?
  
  当然是了,那样温柔的,善良的碧云。而自己,机关算尽,双手沾满血污。宋致朗自然知道是谁杀了江承临,他又怎会钟情于一个杀人者?
  
  “你滚!永远别让我见到你!”为什么碧云永远都有人可以依靠,而自己一步步走来,在每一个因为害怕而颤抖的夜晚,在每一个受到伤害的时刻,能抓紧的只有自己?华滋的嫉妒和愤怒全部爆发,将手边能抓到的东西全数朝宋致朗扔过去。心里如同刀割,就这样了,自己在宋致朗心里就是这样歇斯底里,心狠手辣吧!
  
  华滋的动作惊醒了身旁的婴儿。他大声嚎哭起来。
  
  华滋手上的动作缓了一缓,宋致朗本要走开的脚步也顿住了。他想上前看看小孩,却被华滋拦住了。
  
  “孩子,是我的吧?”宋致朗早已经算过时间,笃定这是自己与华滋的孩子。所以他本是有信心劝华滋跟自己回家的饿,可是怎会到如斯境地?
  
  华滋只想用最锋利的语言伤害宋致朗:“不是,这是我和江承临的孩子。”
  
  宋致朗来不及细细回思,回身而走。
  
  华滋看着哭泣的孩子,泪如雨下。
  
  司令府陷入沉寂。葛参谋不知在与马副将商议着什么。
  
  华滋不停催茜云赶紧收拾,“我要回家,我只想回家。”
  
                      
  




☆、罂粟(一)

  “孟家大小姐偷偷生了个孩子。”一个中年人,方脸阔腮,看上去倒是正经豪迈,却压低了声音跟同桌的人讲起八卦来,眼睛眯得只剩一条缝。
  
  听的人连刚刚夹起的红烧肉也顾不得了,噗一下重跌回盘中。他尚举着筷子,一叠声问:“当真?谁的?她可是尚未嫁人?”
  
  中年人却卖起了关子,不肯开言,故作高深地笑着。
  
  “你倒是说呀!”
  
  “听说是死了的江司令的。”中年人见同伴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获得了莫大的满足感。
  
  那同伴一双筷子都拿不稳了:“这,这不是乱伦么?他们不是血亲?”
  
  中年人嘴里啧啧有声:“他们的乱帐岂是你我算的清楚的?”他夹了一箸菜,送入口中,边嚼边说:“那孟华滋说是个大小姐,我看跟倚红院里的姑娘也差不了多少。她跟蒋云澹那笔烂帐还没清,又刮上江承临,如今连私孩子都出来了。”他又嘿嘿一笑:“不定几时也能轮到你我手里。”
  
  那同伴也随着笑起来,五官挤到尖脸中央,猥琐不堪。
  
  不想邻桌几人亦听到了,端了杯酒笑吟吟转过身来:“哈哈,这位哥哥错过了机会了。入冬前,那孟华滋的心腹可是在梧城搜寻了一圈男人了,非精壮的不要。”来人抿了口酒,又打量了中年人一番:“可惜了大哥这好个身板噢。”
  
  中年人亦面露惊诧之色,只听邻桌另一人轻浮地说道:“只怕精壮着进去,嶙峋着出来。”
  
  几个男人相视一番,不禁轰然而笑,猥琐又得意,好像逞了这番口舌就成了孟华滋的入幕之宾一般。
  
  宋致朗正从账房出来。宋家这临江的大客栈从来都是熙熙攘攘,络绎不绝。宋致朗穿着白衬衫,外面是一件深棕色羊毛呢大衣,自是英挺不凡。
  
  他一步步走下阶梯,经过窗边,一眼望见碧水江上白帆点点,也恰好听见了那污秽的几句话。插在衣兜里的双手握了拳,神色却仍是自如。他面无表情从那几个正开怀笑着的人身边走过。只是出了门之后却没有走远,绕到右侧的巷子里,倚墙站着,刚好能斜斜看见客栈大门。他微微低下头,点了一支烟。
  
  不记得在风中站了多久,他只觉得手越来越僵冷。终于看见那几个人结伴走了出来,于是冲上前,不由分说,一把抓住中年人和另一个人的领子就往巷子里拉。
  
  几个人受惊,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虽然挣扎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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