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死出轨昏君:乱情小娘娘-第2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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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顿了顿,所以,才有小黑屋的设计!!!
嫁给他,是她用尽了百般心思和手段。
小黑屋的一切,叁王爷的一切……从那以后,才有了后面无数数不清的纠缠。
外人只看到河蟹美满,怎能看到百般算计之后的心力交瘁?????
“于是,我成功地嫁给了陛下,从此,想穿戴什么就穿戴什么……但是,那种日子,并不轻松……为了长长久久地保住这种荣华富贵,保住这种独宠一人的感觉,我几乎每一天都比少女时代更加战战兢兢……叁王爷,你不知道那种感觉:每天要维持得体的微笑,维持雍容大度,维持礼仪和气质……不可大吵大闹,不可大叫大嚷,更不可行差踏错半步……”
“……这样的辛苦,直到我生病了……才知道,整个世界忽然坍塌了……以前苦心孤诣营造的一切,其实只是一个幻象而已……我不敢让陛下看到我那么丑陋不堪的样子……当初,我根本就不明白,如果他看到了,如果让他治疗我,关心我,也许,我会好得快得多……也不会出宫……但是,那时候,我不敢冒这个险……我以为,一个女人,一旦失去了美貌,她的天就彻彻底底塌陷了,再也没有人生和未来了……”
☆、番外:结局8
其实,凡人怎么会没有缺陷呢?饮食男女,吃喝拉撒。就像我们读言情小说看偶像剧,上面当然不会描述男女主角是不是会入厕放屁……就说林妹妹这样玉洁冰清的美人儿吧,难道她一辈子从不拉屎放屁?
知道大观园那些热热闹闹的美女们,为什么每次都会弄一大堆人么?因为她们在聚会的时候,在行酒令,吟诗弹唱的时候,也许会憋不住,放一个屁——如果人多,大家欢笑,吵闹,旁边又放着烧烤的摊子……那么,这一切的丑行就被遮掩了。
当然,作者们是不会这么写的,他们不会描述妙玉在弹琴的时候,忽然吃多了烤鹿肉,就那么憋不住了,上火了,虚寒了,舌头起泡了,口臭了,要拉肚子,一连串的放屁……
如果这样写,那便是四川方言剧,耙耳朵的故事了,浑浊不堪。读者诸君当捂着眼睛,急急忙忙地逃开——因为那就是我们现实中的自己。
没有人愿意淋漓尽致地欣赏自己身上原本的缺点和丑态。
所以,作者总是误导人们,以至于痴男怨女们总是在婚前认为理想伴侣不食人间烟火,超凡脱俗,肚子里装的是林芝仙草而不是五谷杂粮。
直到现在,水莲才知道,自己的肚子里装的不是林芝仙草,所以,就不应该呆在只欣赏林芝仙草的男人身边。
重要的是,那个男人目睹你面黄肌瘦,早晨的眼屎都没擦去……仍然不觉得嫌弃你,也不觉得你有多么丑陋不堪不可忍受……
一个女人,要找到这样的一个男人,这一辈子,才算是交差了。
到她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太迟太迟了。
她呆呆地,一路走,一路迷迷糊糊。
叁王爷也无话,默默地看她在寒冬里越来越苍白的脸,细脚伶仃的手足。自从难产之后,她的瘦弱并未多大改观,但是,她常常号称内体已经痊愈,并且大胜往前。
她忽然回头,他收不住脚,差点撞在她身上。她哈哈大笑,看叁王爷提着无数的大包小包,厚厚棉袄,一如一个北方农民。
“叁王爷,我敢打赌,就算是小芸娜站在你面前,也把你认不出来了……”
☆、番外:结局9
他呵呵一笑,眼里一抹光华。
她不由得痴了一下:他竟然笑得那么好看。这便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假以时日,他身体真正彻底康复,他很快就会回复他的容貌,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会变得越来越成熟傲岸,有味道;同样是四十岁的时候,他会达到人生的巅峰,会成为无数少女梦寐以求的那种亦父亦兄亦情人的感觉……也就是最最流行的大叔!!!
少女都爱大叔!!
但是,她呢???
她不胜唏嘘。
残花败柳,岁月无情啊。
“水莲……你在想什么?”
她忽然拔足飞奔,跑出去几丈远,才回头气喘吁吁的招手:“叁王爷……你来追我……哈哈哈……”
……
脸上的红晕就如夕阳,这一日,叁王爷一直在凝视她,但觉这个女人呈现出一所前所未有的美艳——除去了一切的浓妆淡抹,只形如普通妇人的婀娜和风情,淡淡的,倦倦的,眉眼之间,无限的吸引……
他肩挑背扛,大步跟着她往回走。
路过丛林的时候,看到一只野兔子。它探头探脑的,冬天吃的不多,已经很瘦了。叁王爷捡一根树枝做飞标,投掷过去,兔子应声倒下去,并不死,只伤了腿,跑不动了。
水莲跑过去捡起来,兔子在她怀里揣,却没有逃跑的能力了。
他慢慢地在恢复体力了——就算不能恢复到他以前完全健康的时候,只要恢复七八成,也足以凭借力气养活妻子。
她兴高采烈,举着兔子:“叁王爷,今晚我们可以吃烤兔肉了。”
他微笑。
她也笑起来:“哈,叁王爷,你是不是在想,如果是早年,我一定会抱着兔子说多可怜呀,这家伙,我得治好它们啊……哈哈哈,以前,我治疗小动物,小兔子,小鸟儿……可是,那是装样子的,以在众多名门淑女中显示出善良温柔的性格……哈哈哈,其实,我内心里,巴不得多想烤了兔子吃呢……嘻嘻,今晚就烤……”
他点头:“好,我烤给你吃。”
她把兔子抱得紧紧的,生怕它逃窜了。
☆、番外:结局10
他点头:“好,我烤给你吃。”
她把兔子抱得紧紧的,生怕它逃窜了。
“叁王爷,你知道鲁提辖吗?”
“鲁提辖??”
“呵,就是拳打镇关西的那个和尚……他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天天去偷人家的狗肉吃……”
“这么一个和尚?”
“不,他好得很。他是我水浒传里我唯一喜欢的男人……只有他,才像个男人的样子,拳打镇关西救金翠莲,拳打小霸王周通救刘小姐,火烧瓦罐寺救那些被劫持的妇女……不像林冲,连自己的娘子都保护不了,差点被高衙内给强奸了,他居然也不敢报仇,最后自己被发配沧州,一辈子唯唯诺诺……”
他对她这一套陌生的说辞早已见惯不惊了。
她经常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叁王爷以为,那是她不知从哪里看来的戏文,所以,也不以为奇。
一路走,一路叽叽喳喳。
这一日的收获居然不错,又看到一只徜徉的麂子。麂子很瘦,如果是夏秋捕获,起码肥胖个三十斤以上。一到寒冬,不但人瘦了,连畜生的脂肪都被冬天吸收干净了。
她悄悄地,眉花眼笑:“叁王爷,抓住这只麂子……我们可以吃好些天的肉……”就如一个不停地教唆,终于把好端端的一个丈夫教唆成杀人狂魔的狐狸精。
一根尖头树枝扔出去,百发百中,麂子倒下去。
水莲欢喜地奔过去,伸出手,竟然把麂子提不起来。叁王爷走上前,一只手拿起了麂子。
她慨叹:“唉,人家说,乱世女子真无用,也许是有道理的。遇到这种力气活,十个黄花女比不上一个挑粪汉……”
叁王爷失笑。
她嫣然:“叁王爷,我可不是说你哟,你又不是挑粪汉。”
他一笑,眉头却悄然一紧,因为,这麂子的重量拉伤了他的伤疤,血流如注。好在冬天穿得厚,她根本没有发现。
那是回家的感觉,一路上,竟然欢欣雀跃。和一个男人赶集,归来,生火做饭。重重的东西都他扛着,而她只负责打个空手,跟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