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同人]这不是恋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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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想想自己少得可怜的资产,决定去看看老朋友推荐的室友是个什么样的人。于是他们一起去了中央森林的巴兹医院,也是Stanford工作的地方。中央森林的动物们大多都有工作,Stanford就在巴兹医院教书。John得想想自己能干些什么了,因为他的瘸腿,做很多事都受到限制。
‘或许,我也可以去教书,如果我能站得了几个小时的话’ John瞥了一眼自己左后腿,有些丧气的想。
跟着Stanford一摇一摇的尾巴,他们走进了巴兹医院—— 一个山洞。尽管是山洞,但里面的光线很充足,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有一只有着黑色毛发的羊驼在摆弄着一些化学仪器。不过John对这方面的东西也仅仅只是了解,所以他也不知道那只动物确切的是在干嘛。
“这是我的一个老朋友,John Watson。”
“东边来的。”那只羊驼如此说到,“介意小提琴吗?我思考问题的时候会拉小提琴,但有时候也会好几天一言不发,不知道你是否介意?”
“什么?”John有些摸不着头脑。
“未来的室友应该了解最坏的状况。”羊驼一脸自然的说。
“室友?”John把头转向他的老朋友,“Mike,你和他提过我吗?”
“不,我没有。”松狮摇了摇头,蓬松的毛随之抖动起来。
“中午我和Mike提过关于合租的事,现在他带来了一个老朋友。这并不难猜,不是吗。”羊驼一边摆弄着手上的仪器,一边说,“我看中了一套树屋,价格不错。”
“我们才见面不到一小时就要去看屋子了?”John有些无奈的问到。
“我知道你是从东边的草原来的,父母是雪兔和安哥拉兔,需要找个住处,但却没有求助自己的亲人,大概是不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可能是酗酒,也可能是吸毒,不过前者比较多见。”羊驼停下手里的活,拿起自己的围巾围上,走到山洞口说,“Sherlock Holmes,我的名字。地址是221号,晚上七点见。”
John看了一眼羊驼的背影,又看了看他的老朋友,有些不知所措的捋了捋耳朵。后者晃了晃自己的尾巴,说,“离七点还有一段时间,一起去喝一杯吧。”
“好吧。”
等到John找到221号的时候,那只羊驼正好过来,树屋的门也在这时候开了,一只松鼠站在里面,热情的招呼他们进去。
“Holmes先生。”
“请叫我Sherlock,这是Mrs。 Hudson。我曾帮过她一点小忙,所以她给我一个很不错的优惠价。”羊驼稍微介绍了一下,“Mrs。 Hudson,这是John Watson。”
“你好。”John很喜欢这个温和的房东太太,“叫我John就可以了。”
“哦,Sherlock,看看你,弄的这么乱。”Mrs。 Hudson扫了一眼屋子,嗔怪的说了羊驼几句,又转而对John说,“John,别在意,我老公以前也这样,我总是得花上大半天来收拾,那可真是件讨厌的事。”
John有些尴尬的解释到,同时小声的喷气,“呃,我和他并不是那种关系。”
Mrs。 Hudson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哦,这没什么的,Sherlock他哥哥还和一只公虎斑猫结婚了呢,就是上个月的事。话说婚礼还真是不错,除了他们Holmes家特有的缺点之外,可以称得上是非常完美了。”
“Mrs。 Hudson,我似乎闻到了焦糊味,是你的派吗?”Sherlock挑了挑眉说。
“好吧,我得赶紧去厨房看看了。不要客气John,把这当做你自己的家就可以了。”Mrs。 Hudson说完就匆匆离开了。
John轻轻的抖了抖耳朵,然后环视了一下这间屋子,大小和摆设都很不错,房租也是他能负担得起的。除了地上那些毛,哦,当然了,他也掉毛,但是大部分时候他都会收集起来,让妈妈编成毯子。
“真是个不错的地方,非常不错,除了这些毛。”
“哦,我可以收一收,很快就好。”羊驼有些羞赧的收拾起来,不过那些毛发掉的到处都是,实在不是几分钟就能解决的事。
为了自己将来的生活,John还是上前去帮忙。不过,这些毛可真不错啊,比他的顺滑多了,如果编成毯子的话,一定很舒服。羊驼看到新室友对自己的毛似乎很感兴趣,于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友好,他把手里的毛一股脑的放到了新室友怀里。
“送给你。”羊驼低沉的声音回荡在安静的屋子里。
第一次收到这种礼物的John有点无奈,虽然他是很喜欢这些毛,但是他又不会编毯子,难道留着垫窝吗?他还是比较喜欢用干草,毛毛会粘在身上的,他身上的毛是浅咖啡色的,这只羊驼的毛则是黑色的,粘上了就会很明显,容易被其他动物误会。
不管心里多纠结John还是很礼貌的回应了对方,“谢谢。”
John以为这会是个不错的开始,但是,一周后这个想法就被无情的改写了。
一大早的他就听到了一阵锯木头似的噪音,真是太可怕了,他慌忙跺脚和喷气,两分钟后才想起这里只有他一只兔子。离开卧室,往外走了几步,他就看到了他的室友正在拉小提琴,不过是以一种极端不艺术的方式。而坐在他的室友面前的是另一头羊驼,有着漂亮的银灰色毛发,也梳理的很整齐。和他一比,室友身上的毛显得有点乱糟糟的。
“早上好,兔子先生。”银灰色的羊驼很有礼貌的点头示意,“我是Mycroft Holmes,Sherlock的哥哥。”
“早上好,Holmes先生。”John也点点头,然后到厨房里找了点蔬菜开始啃。
他的室友有些不甘寂寞的发出一阵更响的噪音,把John吓得连食物都没拿住,坐在对面的兄长更是深深的皱眉,一脸的不赞同。
“拜托,Sherlock,请停下。来点牧草怎么样?很新鲜。”John好心的建议到。
制造噪音的羊驼放下‘武器’说,“不用了,我已经吃过早餐了。”
“真是不错的早晨,不是吗?”银灰色的羊驼假笑了一下,“我亲爱的弟弟,那么晚餐······”
被点名的家伙立刻说,“我不回去。”
银灰色的羊驼不悦的说,“你这样会让妈妈伤心,尤其是在你有了男朋友还不带回去的情况下。”
“Sherlock,你确实不该让一位女士伤心,这不好。”John顺了顺耳朵上的毛,想了想又说,“不过,你有男朋友了?为什么不和他一起住呢?”
黑色的羊驼还是不说话,自顾自的摆弄他的小提琴。另一头羊驼皱了皱眉,有些奇怪的说,“难道你不是我弟弟的男朋友吗?”
“什么!”
在银灰色羊驼的解说下,他才知道,他们又被误认为是一对了。虽然John不知道这位Holmes先生是怎么知道的,但是他确实提供了很多‘证据’。像是他负责打扫照顾Sherlock,还有Sherlock送他礼物(他掉的毛,一只陶瓷招财猫),在比如是Sherlock在他没找到工作前把自己的钱给他用,他的室友一直很在意他的安危······
好吧,就连John自己都快被这些证据说服了,要不是他知道自己是只正常的兔子——找一只母兔子然后生一窝小兔子的话,他真的会以为他们正在恋爱。
“不,我想这里有误会,我们并不是恋人关系,Sherlock,你也说两句。”John有些不安的搓了搓前腿。
黑色羊驼安静的看着眼前的兔子,不紧不慢的吐出一句话,“难道我们不是吗?恋人?”
John僵硬了好久才动了动耳朵,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你说什么?”
银灰色的羊驼看了看时间,决定打断一下他们,“抱歉,但是我还有工作,得先走了。Sherlock,晚餐。当然,把John带上,如果你们之间的问题解决了的话。”
屋子里很安静,John不安的搓着前脚,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黑色羊驼甩了甩尾巴,往前走了两步,距离兔子只有不到一前蹄远,能清楚的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John,我不在意外界的眼光。”黑色羊驼低沉的声音响起,“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算喜欢你,应该说我不了解什么是喜欢。我们相处了不到一周,但我越来越觉得离不开你。虽然你只是一只普通的兔子,但常常能启发我,这点很神奇。有时候很固执,有时候又很好说话······”
“咳,Sherlock,你到底想说什么?”John把头往后仰。
黑色羊驼左前蹄曲起,下跪,依旧用他低沉的声音对兔子说,“你会和我结婚吗?”
John有些控制不住身体,又是喷气,又是嘶嘶的叫,把身体压低,他现在很慌乱,毕竟这可是第一次被求婚啊。虽然求婚的对象是只公羊驼,而他也是公的。黑色羊驼很清楚兔子此刻的状况。紧张,不安,就差用脚尖站立来表示警告了。
“我,我是只公兔子!”John结结巴巴的说,“你也是公的!”
“这倒不用介意,我哥哥就和一只公虎斑猫结婚了。”黑色羊驼立刻接上,“妈妈也不会在意,哦,事实上只要我不是带个人回家,她都不会在意的。”
John跺了跺脚,“人?那种两只脚的怪东西?那可太可怕了。”
“John,不要故意转移话题。”黑色羊驼按住了眼前的兔子,后者挣扎着想要逃开,“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的话,请直接拒绝我,我不会死缠烂打。”
抖了抖耳朵,John突然有点想咬东西,但眼前的情况不解决的话,他大概也没法好好吃东西了。
“我,我,小兔子,······”
“John别紧张,其实我们可以试一试,期间你只要发现不喜欢我的话,我们就停止好吗?”黑色羊驼在他耳边轻轻的说,“我不会强迫你的,和之前的生活一样,只是,我们可以一点点的改变,像是把窝挪到一起之类的。”
等到John发现自己被欺骗的时候,他们已经领养了两只小兔子和一只小羊驼了。而此时的Sherlock也不再掩饰他和毛发一样黑的内在了,从把窝挪到一起,到睡在一个窝里,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有时候,突击是种好办法,尤其是对那种温吞吞,又死活不承认的家伙!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啊,真心痛苦
第26章 Chapter 26
如果让John列举几点关于他的室友的恶习的话,那绝对会超过12英寸长,还不包括那些他还没来得及发现,换而言之他的室友还有没能暴露出来的缺点。毕竟,他们还只是一起住了没多久。
Sherlock Holmes绝对是John见过的最不合群的家伙,对于社交完全不感兴趣,也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总是我行我素。但如果说他有社交障碍的话,那也不对,只要Sherlock想的话,他可以成为万人迷,出色的外表,广博的学识,富有且绅士,只要他愿意伪装的话。
John已经不止一次领教过大侦探的‘伪装’技巧了,平时都是冷着脸或者说面无表情的家伙,只要有需要他就能笑脸迎人,甚至装可怜。John在对此免疫之前常常会上当,或者用他室友的话说就是无用的同情心和多余的好心。
“John,早上好。”赤着脚的室友顶着一头乱乱的卷毛从卧室里走了出来,拐进盥洗室。
医生从电脑前起身,到厨房去把早餐端出来。没有工作的日子里,Sherlock会暴躁的像只正在发情的猫,把能看见的东西都破坏掉,除非立刻把有趣的案件双手奉上。同时还得容忍各种无理的要求,如果想知道真相的话,更是得耐得住好奇心,没到最后,大侦探是绝不会全盘托出的。
突然想起来一件事,John从厨房探出头来说,“Sherlock,Mrs。 Hudson说桌子上的划痕算在我们的房租里,说真的,你得克制点。”
敞着睡袍,捋着头发的大侦探从室友手里接过早餐,懒洋洋的说了一句,“Bored——”
两人安安静静的享受早餐,自从John住进来之后,Sherlock的生活就越来越向健康一词靠近了。三餐加下午茶,虽然绝大部分时候都是Mrs。 Hudson做的,但看着Sherlock并让他正常进食却是John的活。当然,这和他的职业也有必然联系,不由自主的就会去在意身边的人的健康问题。
后续的收拾工作当然都是John的,从厨房出来还顺手带了两杯咖啡,大侦探伸手接过他的那杯,悠闲的往椅子上一坐。因为几天前替同事代了一天的班,所以John今天休息,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要做,家里也不缺什么。于是也和室友一样,让自己陷进单人沙发里,懒懒的不想动。
不过,很快Lestrade的电话就来了,Sherlock立刻精神抖擞的带着他的博客作家奔赴苏格兰场。不得不说,此刻的侦探先生,就像是支待发的箭似的。
“John,快点跟上。”
苏格兰场的众人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完全习惯了这两个外人的出入,甚至连清洁的阿姨都认识他们了。当然,其中不能忽视的,是Sherlock那张大部分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