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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明穿之朱祐樘[剑三系统穿+雨化田]作者:莫子乔-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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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到底是从哪儿爬出来的变态!
  看清九公子下身的雄伟壮观之后,就算是荆无命都维持不住他那死灰色的眼神好吗!就算是上官金虹都忍不住后退了半步好吗!
  ——一点都不好!
  一腔热情、满怀包容的九公子瞬间觉得自己被深深地伤害了!
  那下身什么的,完全只是男人热血沸腾之下本能反应好吧!别说只是半睡半醒,就算真的整个儿醒过来了,也不代表就会对你怎么样啊!本公子只对你的剑感兴趣,真那啥啥的时候,还是更喜欢身材火辣的小母猫啊!别自己对男人的身体有特殊偏好就以为谁都和你似的!
  不过怎么说呢,作为一个把疼痛当做享受的奇葩,就算荆无命震惊得都真情流露的灰色眼睛,也只会让九公子更加觉得……
  这真是个别扭有趣的小可爱!
  对待作死的牛皮糖要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毫不留情,但对待作死的小可爱,呵呵,完全还是可以一起愉快地玩耍嘛!
  宫九揉身上前,一掌佯攻,一边则扭动着身体,故意往荆无命的剑锋上凑去!
  荆无命的剑尖撩到一半,却忽然迅速闪身退到上官金虹背后。
  他是他的剑,他能为他一往无前清除一切障碍,无论对手多么强大,他都能为他拼尽所有,他的意志就是他剑之所指……
  但他却不愿意在他没有下令的时候,直面这么一个变态。
  上官金虹明白荆无命的想法,但还是忍不住又狠狠地抽了一下嘴角。
  而宫九,宫九的目光盯在上官金虹的脸上时,眼中血丝虽没褪去,眼神却显然没那么热烈了。
  至少不再像是一个饿了十七八年的人看到一盘红烧肉那么充满渴望。
  可也没有冷却下来。
  而且宫九那么直勾勾地盯了上官金虹一会儿之后,还忽然开口:“那小可爱是你的?那么打一场吧!和小可爱一起上也行哟~输了就把小可爱给我,赢了的话,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哟~”
  上官金虹热衷于收服强者。
  能轻易“接”下荆无命一剑,能那么快速愈合,最重要的是,能无声无息的、在他自己从瀑布之上跳下来之前,上官金虹根本不曾察觉的人,本该是上官金虹很看得上眼的强者。
  而且上官金虹也不认为以他和荆无命联手之力,这世上有什么人是他拿不下的。
  这个赌局仿佛很划算,但上官金虹一点都不想要赚这个便宜。
  也许是出于对荆无命这把剑的珍惜,也许是别的什么,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好,上官金虹实在不忍心荆无命落入这么一个变态手中。
  ——是的,不忍。
  ——上官金虹能让荆无命去死,甚至能在他没有利用价值之后将他抛弃,但他不愿意、不忍心,将他输给这么一个家伙。
  可上官金虹愿与不愿,对于九公子来说,从来不是很要紧的事情。
  他肯与之博戏,也不过看着这可能是牛皮糖安排的份儿上,否则九公子看上的小可爱,管他有主没主?直接杀人掠货多方便啊!
  无视了上官金虹的拒绝,九公子悍然出手!


☆、98·宫九初遇蓝蝎子

  上官金虹隐忍二十年;如今重现江湖,龙凤双环技艺大成;又有荆无命在侧,便是说上一句天下无一人能使之忌惮亦不算太过分。
  他对宫九也没有多少忌惮,
  无论多强大的恢复力,真的把脑袋切割下来,也是必死无疑的。
  但上官金虹根本无心切割宫九的头颅。
  他根本不想面对这样一个挨了荆无命一剑之后,反而兴奋得像看到十七八个裸女的家伙。
  宫九出手的速度很快,但上官金虹的动作更快。
  他的龙凤双环直接脱手而出,朝远处一棵树上砸去。
  ——郭嵩阳躺着的那棵树。
  上官金虹也不确定这个变态和郭嵩阳是什么关系;但不管如何;这人一出手就把郭嵩阳救了下来、扔到树上时还用上十分柔和的巧劲;上官金虹就愿意赌一赌,赌这家伙不管对郭嵩阳存了什么心思,都不舍得看他死。
  宫九也确实舍不得。
  在他看来,小黑宝和灰眼儿一样,不管目前是不是有着其他的主人,都已经是牛皮糖送给他的小礼物,在他玩腻了之前,是不舍得损坏的,哪怕是他玩腻了之后,那要毁要扔也只得由他自己来。
  ——这老头好大胆!
  其实年纪已经不比上官金虹小多少、也许实际上还要好大一些,但仗着天生丽质就把人家一个其实还挺有范儿的霸气大叔鄙视成老头儿的九公子,斜眼冷哼一声,到底不舍得还没试过滋味的小黑宝郭嵩阳,纵身回护,只在跃离之前随手往上官金虹体内打入一道气劲。
  将郭嵩阳抱下来之后,本是要去追小可爱灰眼儿的,奈何郭嵩阳伤得极重,就算有他塞的那颗药丸子,也就是保住最后一口气罢了,再耽搁下去却是大不好了——
  宫九戳了一下那没了丝毫血色的脸颊,想想这傻瓜方才故意露出破绽往小可爱剑上撞的样子……翻了个白眼:没爷的痊愈能力,玩儿什么高端游戏的呢?懂得享受痛苦是不错,可是没本事还瞎玩、玩得小命都险些没了,可就太不有趣了。
  不过难得这么一个志同道合又还剑气凛然的家伙,宫九一边摸下巴遐想日后由他这种对力道掌握极好的高高手来让这小黑享受痛苦,换小黑在他兴致起来时拿剑锋刺他、拿剑身抽他的买卖,一边将人仔细抱好,顺着某处冒出炊烟的地方掠去。
  没办法,作为一个自身痊愈能力惊人的奇葩,宫九在身上能备那么一颗药丸子就很好了,再多的却实在没有,连平时没事拿自己扎着玩的银针也不知道是给水冲走、又或者是给牛皮糖摸走了,而郭嵩阳身上的伤势又实在不是地上挖几棵草药嚼一嚼就能治疗的……
  要保着这傻瓜小黑宝,宫九只得设法找个药房。
  有炊烟的地方一定有人,有人的地方虽然不见得有药,但肯定知道往哪儿走能卖到药。
  远远的,宫九就闻到酒菜的香气。
  炸子鸡、红烧肉、花雕酒……烹饪手法虽不怎么样,但比一般乡镇野店好;花雕酒最初用的料子一般、存放过程也不算十分妥当,可好歹该有二十年陈……
  宫九动了动鼻翼,确定了方向之后几下飞掠,果然枫林之外有人家。
  那是一座二层小楼,楼上隐约有人声。
  宫九是直接踹飞二楼的一扇窗飞入的,还顺便两脚踩在一个女人的肚皮上。
  没办法,这里头真是太“挤”了。
  虽然二楼的家具似乎都被扔在楼下,但这个空间还是太挤了。
  本就长宽不过几丈的地方,坐上一群胖女人——非常非常胖的女人,其中最胖的一个,在坐下来的时候,那腰腹垒起来的最大的一圈肉,那直径几乎都比宫九的身高长了!
  这么十几个女人,很容易就能把空间挤压得差不多,何况中间还夹杂着几大盆、几大盆的食物,和好些个男人。
  这些男人倒是不胖,甚至在这些女人身边给衬得和只小猴子似的,年纪也很轻,长得也都不算难看、甚至算得上俊美,可惜一个个衣着鲜艳、神色谄媚,有的脸上甚至还抹了粉!
  涂脂抹粉簪花行,本也是魏晋雅士之为,但配上那样丝毫都不风雅的衣着、丝毫都不名士的表情,简直让九公子看一眼就恨不得去洗眼睛。
  宫九可以没有洁癖,但他的脚尖在可能的情况下,宁可踩着一块好歹裹着衣料的肥肉,也不愿意踩在食物或者娘娘腔身上,甚至从它们身边经过都不太乐意。
  所以他是直接从最胖的那个女人身上踩过来的。
  可如果可能,他也不愿意与一堆脂肪对话。
  事实上,九公子就算发现自己给牛皮糖耍了之后、也还勉强淡定着的内心,此时都爆了粗口:该死的混球儿的牛皮糖,到底哪儿弄来这么一群女人?难道她们是把肥油当水喝着长大的吗?
  太挑战爷这样正常人的审美了!
  但好在,这一屋子妖魔鬼怪里头,好歹还有一个看得过眼的。
  那是个不算精致美丽,却别有一种诱人媚力的女人。
  她的眼睛长而媚,鼻子却比时下女人高挺了太多,而鼻子之下的嘴唇也不是一般常见的樱桃小嘴菱角唇,甚至比一般男人还有大点儿,但唇肉丰厚、唇色玫红,衬着那高挺的鼻梁和线条稍嫌刚毅的下巴,却别有一种让人热血沸腾的诱惑。
  何况她的腰肢还那么细,而腰肢上下延展的弧线又那么完美,把一身孔雀蓝色劲装绷得仿佛动一动就能胀裂的浑圆翘臀之下,是一双又直又长的腿,这让她的身高足以俯视许多男人,便少了几分玲珑娇小的美;而腰肢之上傲然挺立的、随着她一呼一吸急促起伏的两座峰峦,又实在不符合时下女子的含蓄清丽。
  可真正尝过女子滋味的谁不知道,其实正是这样不太符合时下正统的身材,才是真正的极品?
  那两座峰峦足以让人甘愿窒息其中,而那一双长腿……想必就是给拦腰绞断,也是牡丹花下死,魂魄念余香的。
  最重要的是,她的皮肤很白,虽然粗糙了点;而且她的眼睛也不是一般常见的那种黑,而是微带蓝光。
  虽然不是碧绿,而是蓝黑,却也已经是宫九偏好的那种女子。
  如火焰般炽烈,又如沙漠中剧毒的蝎子一般瑰丽危险,偏偏又还能让许多男人如飞蛾扑火般甘心赴死的男人。
  宫九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恋母情节,尤其在他毫不可惜地毁掉那个空有他母亲七分容貌、却没他母亲一分气度的沙曼时。
  虽然牛皮糖始终坚持污蔑他那享受疼痛与精进武力并存的高雅爱好,是因为那什么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童年阴影,并以此断言他戒不掉这个爱好一天就一天没从恋母情节里头毕业,但宫九始终将之视为是无稽之谈。
  九公子岂能是那些心理脆弱得一点儿事都经不起的白痴蠢货能比的?
  就算看到父亲的刀锋上开着自母亲脖颈长出的血花是很震撼,误会了那一幕缘由的时候也曾经恨不得将父亲碎尸万段……可那已经过去了不是吗?
  九公子最自傲的就是自愈能力哟~才不是那种受了伤就站不起来的蠢货呢!
  宫九非常坚持这一点。
  但见到这孔雀蓝色的女人时,他忽然觉得,恋母情节也不算什么,每一个男孩生命中的第一个美女,不都该是他们的母亲吗?
  只不过恋母与否,跟幼年时的遭遇,该是两回事。
  他笑得眼睛再次弯了起来。
  他感觉到另外一种热血沸腾。
  哪怕这个女人的气势杀意,远不及怀中的小黑宝和那个调皮跑开的灰眼儿,却同样能让他热血沸腾。
  不只因为这份容貌。
  更因为宫九在还没从枫树林中掠出来的时候、到踢破窗户闯进来的这段时间之中,正好听到了那么几句话:“我虽然是个女人,却也还懂得道义两字。李探花虽与我有仇,却也于我有恩,我就不能看着他给一头猪糟蹋。但至尊宝原是女菩萨派来与我同行寻林仙儿晦气的,我却杀了她——不管因为什么缘故,我也不能一走了之。”
  ——很傻很天真的女人。
  ——但却比那些会凭借女子身份就装腔拿调扮柔弱,又或者理所当然背信弃义贪生怕死的,更让宫九欣赏。
  宫九一直觉得,他的母亲在当时也不是非死不可的。如果她肯哭、肯求,甚至是肯抵赖,他的父亲还是不舍得杀她、甚至更愿意相信她是无辜的。
  但她就那么一头撞到刀锋上。
  那样的决绝而刚烈,一定不是因为什么“她爱他所以不忍心继续骗他”的愚蠢。
  而是在成全了她自己的民族之义、兄妹之情后,对那不忍辜负又无力周全的夫妻之义、母子之情,甚至翁媳之恩的,绝色祭奠。
  宫九厌恶那些哭哭啼啼寻死觅活的女人,但他欣赏那种为了自己的坚持和原则,可以刚烈慨然、决绝赴死的女子。
  哪怕那样的女子大多傻得很,比那些懂得运用眼泪和娇弱作为武器的女子傻多了。
  可宫九正好就好这一口。
  在遇上沙曼时发现的。
  那时候他遇上宁死也不愿跌落泥潭、不肯对老鸨屈服的沙曼时,那样对着柱子决绝一撞的艳丽,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心动。
  但十分可惜的是,沙曼或许在那一撞之前还有宁死也不如何的刚烈,但在撞过那一下、以为看到了死亡、又不曾真的死亡之后,却不再有宁折勿弯的决绝。
  真真儿是辜负了那一张脸。
  宫九在看清楚沙曼傲慢挥鞭背后的恐惧和恶心时,亲手试过她再也没有那样的刚烈勇气之后,就对她失去了兴趣。
  他以为这世上不会有真正刚烈决然的女子。
  唯一一个勉强算得上有点儿意思的,也只是一头爱啃他家深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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