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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cm]如何吃掉好吃叔好吃叔很好吃-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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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不慎,让手里的刀沾上了自己的血,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何况一个有不在场证明,另一个是没人知道在哪里的在逃通缉犯,谁的嫌疑比较大还用得着说吗?
即使,作为和博士私下里通外合的黑警,李觉得博士的死十分蹊跷,可是没有证据,警方奈何不了信使,河马也奈何不了信使。虽然所有人都觉得博士死得实在是太冤枉了,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竟然最后死在一个发疯的连环杀人犯手里?
 CSI的人勘察了现场,捅死博士的刀和弗伊特家里的刀具是同一个型号,下刀的方向和力度也和之前几具尸体有百分之八十的吻合度。
 笔迹鉴定,墙上的审判之眼和之前弗伊特画的出自同一人之手。
至于指纹和脚印?
 CSI表示罪犯太过小心了,他肯定是穿着鞋套,全程都戴着手套。这个现场只找到一样可以用DNA鉴定身份的任何证据——一根毛。
确实是一根毛。
弗伊特的头发,掉落在博士尸体的肩上,应该是捅刀的时候不小心掉下去的。
另一方面,威廉的不在场证据也被证实,虽然HipBar的露天party人又多又没有摄像头,但是那晚威廉的信用卡确实在那里买过好多瓶酒,酒店的大堂服务员也证实,威廉是喝到半夜醉醺醺得回来的,车里身上满是酒气,而无论是威廉的车子还是房间都没有一丝血迹,即使在荧光反应之下也干净得一尘不染。
如果这样的情况下,还坚定威廉是凶手的话,那么这场凶杀简直堪称完美的犯罪。
可惜,虽然信使的名声在外,但是正如威廉所说,他很少真的亲自动手,所以真正见识过威廉动手能力的人也寥寥无几,至少在场的几位都没有真正地见识过。
所以,威廉还是被排除出疑犯的名单,这桩倒霉的凶杀案就正式落到了在逃的乔治弗伊特身上,反正那家伙杀了这么多人,再多几个完全没有关系嘛。=v=
这件事也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如果说谁还有怀疑的话,除了那位钕壬椭挥蠦AU的部分人。
 CSI是从证据着眼分析的,而缉毒处的FBI和CIA,还有远在亚洲的河马是从信使的名声和动机分析的,而BAU的专长是犯罪心理。
他们和弗伊特周旋了这么久,对死神的M。O可谓不能再熟悉了。
可是正因为熟悉,才觉得不对劲,虽然路易斯是被同样的下刀手法捅死的,虽然墙上的审判之眼被判定是弗伊特画上去的,虽然凶手同样拿走了被害者物品作为胜利品,但是他们就是觉得不对劲。
实在是……
太干净了。
在研究犯罪心理的领域中,有一种说法,你通过第一手的犯罪现场,就能够看透疑犯的内心世界。有强迫症的犯人,会在杀人现场都显示出一种偏执;有紊乱症的人,他的现场就犹如他的内心,乱七八糟得犹如一个垃圾桶——
 愤怒也好,冷静也好,报仇也好,折磨也好,快/感也好,但凡是人类,他们在杀人现场都会留下属于自己的感情流露。
经过严格训练的BAU成员对现场犯罪情绪的把握堪称精准,这是一种很难和外人诉说的感觉,它也许并不能作为意义上的“证据”,但是对于案件的判断至关重要。
弗伊特是个虐待狂和控制狂,他虽然作案条理清晰,但是其中掩藏着触目惊心的疯狂,那种感觉是自大、亢奋、激情、享受……他延长着受害者的痛苦,享受着对方在苦苦挣扎中却逃不脱自己手掌心的模样整个犯罪现场就像是狂欢之后杯盘狼藉的宴会,到处都是激情冷却后的剩菜剩饭……
可是,眼前的场面,却带着截然不同的感情。
清晰,快速,迅猛,干净……仿佛凶手痴迷得不是让人痛苦,而是杀戮本身。那几个保镖脖子上的痕迹,干练而果断,毫不拖泥带水,就连鲜血喷射的角度都是最完美的,凶手自己身上不会沾到一点血迹,但是却能最大程度地享受被害人死去的样子和鲜血流淌滚落的场面。
还有,唯一被捅的博士。
即使和弗伊特采用同样的下刀手法,甚至力度和方向都吻合,但是这个人的速度却非常快,反反复复地捅刀却仿佛只是在完成任务。他并没有享受到被害者被痛苦折磨带来的快/感。
所以,一切看似是死神犯下的痕迹,却因为犯罪情绪的差异,而显得异常诡异和不协调。
罗西连连摇头,对BAU的人说道:“有什么不对劲,很不对劲。”
霍奇也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他说道:“这不像弗伊特的犯罪现场,凶手是另一个人,他只是在模仿死神犯案,即使在细节上都一模一样,可是弗伊特的情绪他却无法模仿。”
 “如果真的是模仿犯案的话,这个人心思缜密,条理清晰,手法干练,并且冷酷无情。这是个很难对付的人,而且极度危险。”Morgan说道。
倒不是没有人怀疑过威廉,但是威廉有不在场证据,何况,还是那个动机问题,威廉吃饱了撑的去杀路易斯干什么?
好吧,就算是霍奇本人也没有想到,威廉对他的保护竟然能够扭曲到这个地步!
于是,BAU的怀疑点就到了毒贩等国际问题上去了,毕竟在这行上混的,没个把个仇人是不可能的,也许就有一个假借弗伊特的手要干掉博士呢?
不过这个就不是负责连环杀手的部门应该管的事情了,反正缉毒组的也在呢。
 BAU的拆台行为导致威廉事后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摆脱了布莱恩和情报部门的怀疑,这就暂且按下不论了。
现在让我们来把视线放在佛爷身上——
弗伊特从电视里得知了路易斯的事情,当然,媒体是不知道路易斯另一个身份的,但是弗伊特多少还是猜到一点,看到凶案现场是史密斯夫人的房子,再看到描述犯罪现场时提到的“某某特征的男性被捅十数刀”和“墙上用鲜血画成的审判之眼”的文章,聪明如弗伊特立刻明白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威廉杀死了路易斯,然后嫁祸给了他,就为了保护他那个做联邦探员的小情人。
真是有意思……弗伊特的脸扭曲了。
他倒是不怎么在意路易斯的死讯,那个白痴看他的眼神写满了鄙夷,可是弗伊特是觉得三个人中最没用的才应该是路易斯呢。
假借他人之手猎杀的猎物怎么算数呢?他们是掠食者,不是奴隶主。
无论是他还是威廉,都喜欢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捕猎猎物,可是路易斯那个蠢蛋,大概这些年在实验室里呆傻了,除了坐在办公室后面,对他那些打手发号施令外,他自身根本不曾拥有一项捕猎的能力。
路易斯轻视自己是个只知道满足杀人私语的目光短浅者,他却认为路易斯是个腐烂自大躲在别人身后的懦夫。
威廉杀死路易斯?他一点意见都没有,掠食者的规则——强者生存。
威廉栽赃给他?那他就有意见了。
弗伊特自认为不是那种只知道比拼杀人数量的低级连环杀手,相比于杀人的多少,他更加重视质量。倒不是说威廉的作品没有艺术性,这种简洁干净的美感也是很有难度的。
可是就像有尊严的艺术家会给自己的作品署名,圈划范围一样,自己再欣赏对方的作品,也不愿意对方署上自己的性命,这个是关乎领地和尊严的原则问题!
呀呀,既然威廉如此“热情”,那他如果不送回一份大礼,岂不是显得自己很没有礼貌?
弗伊特是计算机的高手,这对于他的逃往生涯很有帮助。
 比如,可以黑资料,黑账户,黑身份信息……
在这一点上他必须感谢威廉,威廉仿佛天生就具有“如何逃避警察追捕”的才能,当年他们三个人在讨论模拟犯罪的时候,威廉曾经开玩笑似的提出了十几种躲避FBI的方案。并且不遗余力地唆使弗伊特提升他的黑客技能,直到弗伊特有能力黑进警方的信息库为止。
感谢上帝,要知道他那次差点就被警方的信息技术员逮住了。
不过,因此,他也练就了不错的逃跑技能,甚至可以安然地过着“普通人”的日子,不用东躲西藏,换着一个又一个的临时住所。
哪怕他的头像上了全国通缉犯前十的行列,只要留一把胡子,剪一剪,再染一染头发,做人低调些,跑到远一点的州去,基本上就没有人认识了。
盗取别人的身份也不是一件难事,弗伊特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黑进警方的资料库里,找到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体型相仿,外貌相仿,而且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和社交圈子,独自一人居住在其他州的男人……别问这样的人能不能找到,虽然说几率很小,但是你得想想全美人口的基数有多大呀,总是能找到那么几个符合要求的。
之后的事情,对于弗伊特来说很简单——跑到田纳西州,把身份的主人给杀掉,埋进院子里做花肥,努力把自己吃胖三圈,晒晒太阳,换种穿衣风格。
然后,他开始用“德萨特‘米顿”身份享用医保和福利金,甚至还为自己找了份临时的工作。
唯一的麻烦是他需要找些药物。
 而这时FBI仅有的能够追查到他的方法。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威廉当年在关于“如何获取违禁药品而不被任何人发现”的论题上,同样开发了不下于十种的方法。=v=
现在威廉和霍奇还在极度警惕的状态下,弗伊特不会在这个时候动手,他要等待,等待猎物放松了全部的警惕心,然后再给予最终一击。
他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整天在网上搜索霍奇探员的资料和现况,然后去田纳西的森林晒太阳,继续把自己喂胖……
如果说这段时间的休闲生活有什么乐趣的话,大概就算是遇到一个有趣的,过着堪称隐居生活,仿若现代版的瓦尔登湖与梭罗……的老头,只可惜这里是田纳西不是马萨诸塞。
那老头有着一个自己动手搭建的湖边小屋,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加工过的食物。小屋旁边种了一圈蔬菜——完全的素食者,此外一个星期老头会去城镇买些生活必需品和面包。
弗伊特没和对方说上话,他们唯一的交集就是——自己躺在湖边晒太阳往嘴里塞鲑鱼三明治、鸡肉三明治、熏牛肉三明治……然后继续鲑鱼三明治,循环往复,老头坐在自己的蔬菜地里看湖水,一动不动,看起来像个自闭症患者。
然后太阳下山,大家各回各家,第二天继续。







第54章 大家的佛爷才是真的佛爷(二)
 在弗伊特晒太阳的第四个星期的最后一天,那个隐居的老头终于说话了。
他的声音轻柔而温和,仿佛行走了很久满心疲倦的旅人,又像是临睡前缓慢而温柔地讲故事的父亲……总之,让人没法讨厌。
 “你有全蔬菜口味的吗?”
弗伊特看了看自己包里的七八个三明治,果断摇头。他本来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体型增加,怎么会带蔬菜口味的三明治。
 “你想吃蔬菜口味的吗?”
弗伊特看着带着柔和而疲倦笑意的老头,突然不想拒绝。
老头的木屋没有太多装饰,却并不冷清,原因就是到处放着的散发着森林气息的干草和野花。因为家具都是自己手工做的,看上去简朴却舒适。
所有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甚至连酱汁都是自己调的。老头很快就做好了两块全麦蔬菜三明治,然后细心地包好,递给弗伊特。
“谢谢。”弗伊特说道,即使是变态也是有礼貌的!
蔬菜的口感很新鲜,酱汁的调味也非常好,弗伊特想,如果这个老头在城市里开一家三明治快餐店,一定会有生意的。哦,看这个家具的样子,真是漂亮,他还能做个木匠。
老头拿着三明治离开自己的木屋,又坐回每日的固定座位——他的菜地前,吃着三明治,望着无边的湖水,看起来安静而疲倦。
 “你在看什么?”弗伊特走了过去,问道。
 “星光。”老头轻轻说道。
弗伊特默默看着绿汪汪的湖水,太阳照射在湖面上,一片透亮澄净,确实很美……但是这和星光有什么关系?
 “我看见了黑色的夜幕,上面点缀着无数的闪耀的群星,它们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却时隐时现,无法捕捉。”老头仿佛迷恋般地凝视着眼前的湖面。
真是神经质!弗伊特心里想着。
不过……啊喂,佛爷你真的有资格说别人神经病吗?
老头的手艺很不错,蔬菜三明治很好吃——这是弗伊特在晒了四个星期太阳后的结论。
之后的一个星期,弗伊特的日常任务除了晒太阳,喂胖自己外,又多了一个“去老头家蹭饭”的任务,老头不喜欢说话,思维也很古怪,但是他很大方。
每次看到弗伊特来了就会默默跑到木屋里做两份蔬菜三明治,每次都细心地包好递给弗伊特。一开始两个人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吃各的。
一天后,弗伊特往老头那里挪了几英寸。
两天后,弗伊特往老头那里挪了半米。
三天后,弗伊特往老头那里挪了两米。
四天后……
五天后……
最后,弗伊特开始坐在老头的菜园里,啃着三明治晒太阳。
不得不承认,菜园的土壤比湖边的软多了,从这里看湖水的视角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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