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炮灰boss们狭路相逢-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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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夜转头继续看着烤兔子,他拿出随身带着的茴香叶,放在火上烤了烤,准备烤干了捏碎洒在兔子肉上。
冷不防旁边小道士惊呼,“前辈、这叶子有毒,不能吃!”
七夜愕然抬眼,“你说什么?”
七夜的眼神太过锋利,让小道士惊的连退了两步。七夜一抬头,三个道士才看清七夜的面容,虽然满头霜发,但模样十分年轻。
老道士打了个稽首,“公子,小徒无状,打扰您了。但小徒说的没错,您手中拿的叶子有毒,不能吃的。”
七夜深深吸了口气,“这不是茴香叶吗?”
老道士说道,“茴香叶有很多种,这一种叫做红毒茴。吃了它轻者头昏眩晕,重者一睡不醒——”
七夜突然笑了起来,他猛地将手中的叶子握住,碎沫自他手上倏倏落下。
“七夜所吃的、用的,但凡本座经手的——无一不是为了让你能摆脱他的压制——”
七夜突然想起金光对天魔所说的话,原来都是真的!七夜喃喃道,“金光、金光!你一直再骗我!你无时无刻不再骗我!”
“我怎么能放过你——没有一件事是真的!你让我怎么能放过你!”
魔气缓缓聚集,这已完全是七夜自己的修为。忽地,兰若寺的角落里骤然腾起几道微弱的灵光,淡金色的光芒扫过,熟悉的让人心凉。
七夜心中一惊,如临大敌。他警惕的望着角落,有一个小道士已经惊喜的对着灵光扑过去,同时大呼小叫,“师父,您看,这是灵符!这是书里面记载的灵符!”
老道士激动的胡子直颤,“快、快让我瞧瞧——这符纹、这纸张、这得有两百年了!”
“不知道是哪位前辈高人留下的,”老道士小心翼翼的抚摸着符纸,用手指描绘着符咒纹路。
蓦的,一道风卷来,那几道灵符都被卷走,七夜的身影同时消失。
七夜紧紧的捏着那几道灵符,就像当年天魔捏着金光的脖颈一样用力。“有这几道灵符,金光,我能找到你——当年你在这里封印魅姬,留下了你的气息,金光,这是天意!你休想去过什么安安顺顺太太平平的日子!”
“金光,放过你,就是对不起我自己!”
雾峰山上,正在鸣钟击磬,崇真派新任掌门人正式即位,这位掌门名唤——傅玉书。
半夜里,被关在雾峰山后山禁地数十年的逍遥谷谷主傅天威被逍遥谷的后人救走了,这引起了许多崇真弟子的警惕,他们在掌门傅玉书的命令下准备下山寻访。
然而,所有人都不知道,安排好了一切的傅玉书悄悄的出现在了伦婉儿的房间。
“不要——不要——”伦婉儿轻轻啜泣着,可是没有人能够救她,这甚至已经不是第一次!她的父亲很清楚这件事,可是却暗中默许了傅玉书的举动——只要傅玉书能够娶她就足够了。
月光映入屋内,映衬得傅玉书清秀俊美的不似凡人。傅玉书好心情的将手指抵在伦婉儿的唇上,轻轻的嘘了一声,“婉儿,说什么不要呢,你现在还有的选吗?夜深了,我们不要吵到别人。”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七夜就坐在屋脊上,听着下面的响动。
低低的、暧昧的声音传出来,还有傅玉书轻轻的笑,“我要的、都是最好的——婉儿,你这么美,我真是喜欢你。”
七夜轻轻的皱眉,他寻到了他要找的人,但似乎这一世已经来晚了。不知道这个婉儿,是不是一个如同当年的娄妃一样美貌温柔的女子。
天光微绽时,傅玉书从房间里走出来。款款而行,如芝兰玉树。目光清正,丝毫看不出刚刚做了一番窃玉偷香之事。
七夜微微踟蹰,傅玉书的身影就已经转过院落不见了。
伦婉儿非常痛苦,因为她有身孕了,她可以为了还未出生的孩子做任何事,但是孩子的父亲却不愿意娶她。
——理由与她的父亲默许她被人欺负是一样的,因为娶了她就不能做崇真派的掌门。
傅玉书既要做掌门,还想要孩子,他希望伦婉儿能悄悄的到他安排的地方去把孩子生下来。
伦婉儿万念俱灰,悄悄的离开了雾峰山。她再也不想回到这个让她失去一切的地方。
傅玉书表面上镇定如常,但是当他一人独处的时候,却明显有些心绪不定。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伦婉儿会悄悄离开,甚至会再次回到云飞扬身边。
“为什么呢?”傅玉书低声呢喃,声音转瞬即逝。然而,他耳边却忽然听见一声笑,“有趣,原来你根本不懂怎么爱人。或者说,你真的喜欢伦婉儿吗?”
“谁?”傅玉书大惊,来人的声音与他不过几步之距,但他竟没有发现房间里进了人!
七夜缓缓自暗处走出来,“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够帮你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而且,是任何东西。”
傅玉书微微眯起眼,然后竟缓缓笑起来,“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东西?”
七夜笑了一下,“你想要金蚕丝雨。”
“你能帮我得到金蚕丝雨?”傅玉书目光一凝,“你又为什么帮我?”
七夜缓缓走近,伸出左手握住傅玉书的臂膀,右手手指在傅玉书下颚上一托,轻轻的亲吻傅玉书的眉心。
熟悉的灵魂气息让七夜心中激动,他下意识的拥住傅玉书,“我找到你了。”
傅玉书一抖,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完全不能动,一身的内功丝毫不听使唤。他咬牙怒道,“滚开!我不需要你帮我。”
七夜顿了一下,后知后觉的察觉到他的举动似乎让眼前的人产生了一点不甚美妙的误会。他却只是笑了笑,他喜欢看这张面孔上出现各种各样的表情。
现在想来,金光平日对自己当真是太苛责了——他少有情绪,更少有笑容,但他始终是独一无二的。
想着想着,七夜的眼神又冷淡了下去,他向后退了一步,“我会帮你,你喜欢伦婉儿吗?”
傅玉书感觉到一身功力全都回来了,他敏锐的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有些本领是超乎他想象的。因此,他想了想,才直接说道,“我喜欢的,都是最好的。”
“世上没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七夜挑眉,“如果有一天你遇到更好的,你是要杀了她,还是会去得到她?看来,你并不怎么喜欢伦婉儿,这很好。”
傅玉书微微沉吟,却一直没有回答。他转开话题,再次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
七夜笑了一声,“因为我想看看,你不择手段会是什么样子。”
七夜很容易就让燕冲天说出了金蚕丝雨后半段的口诀,傅玉书就在旁边听着,他只听了一遍就都记住了。
而后,傅玉书才问道,“燕冲天为什么会这么听话就开口了?”
七夜道,“凡人没有办法抵抗迷心术的。”
“迷心术?”傅玉书的眼神微微闪烁,“凡人?你不是凡人?”
七夜笑了,他笑吟吟的在傅玉书耳边说,“我当然不是凡人,我是——魔。”
傅玉书微微皱眉,向后退了两步,然后看了看七夜,转身便走掉了。
破而后立,傅玉书一向是个极能狠得下心的人,他废了原本的武功、抛去了崇真掌门的身份、隐在逍遥谷重头练起金蚕丝雨。
然后,他确实练成了。但是,他依旧败在了云飞扬的手中。
傅玉书不明白,他不想死,为此他不惜以自己的儿子为质,可是云飞扬不会放过他。
云飞扬的手重重向傅玉书的天灵拍下,却被一道晦暗的风拂开。
七夜出现在两人眼前,傅玉书的眼睛一亮,“你——”
七夜挑了一下嘴角,傅玉书便冷笑道,“你也是要我死的?你要亲手杀我?为什么?你为什么帮我?又为什么要杀我?你给我的金蚕丝雨是不是假的?”
七夜蹲下来,用手擦净了傅玉书唇角的血迹,“这么多问题,你要我回答哪个?金蚕丝雨自然是真的,可是这套武功是分人的——就如同两百年前,妖魔只能修行妖魔的功法,玄门只能修习道法一样,金蚕丝雨会区分人的心性。”
“你说的对,我是来亲手杀你的,我不会让你死在别人手中。”七夜爱惜的抚弄了一下傅玉书的面孔,“如果你能想起前世,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杀你——因为,这是你自己选择的。”
“当年你吞噬了天魔,而后与他同归于尽。没想到六道轮回也没能洗净你魂魄中的魔气,它让你变成了现在的模样。也许再过一个轮回,天魔的气息就会完完全全的消失。”
“等你的下一个轮回,我会早早的找到你。”一缕魔气自七夜指尖弹出,“我不会放过你,放过你,就是对不起我自己。所有我想要的,都只能属于我。”
傅玉书无声无息的闭上了眼睛,七夜俯身抱起他,飘然离去。
☆、第123章 金光宗主的故事(完)
新鲜!有趣!
七夜心里不停的交替转着这两个念头。他此刻正优哉游哉的坐在房梁上,饶有兴致的盯着下面那桌子——还有桌子前面的人。
这里是一家赌坊,在赌坊里头也算不上上等,整个屋子都有些乌烟瘴气的,骰子、牌九各种各样的声音连着响。
时不时就会爆出几声喝彩声,还会夹杂着头丧气的叹息和万念俱灰的嚎啕。
七夜的目光一直落在斜下方那人面孔上。
那人看来也就弱冠之年,生的眼秀眉清,面如满月,肤白如玉,衣着富贵。他正专心致志的赌骰子看大小,时有输赢,表情便随着这输赢变动,极为生动丰富。
若是赢了银子,嘴角还会微微上挑一下,不甚明显的笑容里带着几分狡黠与得意。
七夜不错眼的看着这人的面孔,觉得有十分的新鲜有趣——他从未想过这张面孔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变化出这么多表情来。
如此七情上脸,真是大开眼界。
那人赢了几回,便收了手,离开了这张赌桌。他慢悠悠的在赌坊里逛了一圈,似乎是觉得没什么趣味,便走了出去。
七夜两只手指在眼睛上一抹,目光便透过墙壁,又看见了那人。
那人已骑在马上,向城外去了。
七夜已经跟踪他一段时间了,只看方向就知道他定是回家去了。果然,小半个时辰之后,这人在一处大院落门口停下,有小厮小跑着过来鞍前马后。
这人看了一眼匾额,就走了进去。七夜顺着他的目光,视线也自然而然落在匾额上——上面有五个字,周舍大客栈。
七夜每看见这五个字,就有一点小小的郁闷。
他再次把金光当年留下的几张灵符拿出来,一道魔气自他指尖飘出来,灵符开始闪着淡淡灵光,然后七夜指尖一动,抽去了这缕魔气,任凭那几张灵符飘落下来。
七夜已经不知道他是第多少次研究这几道灵符的方位了,可依旧还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一直以来,天机像是被什么东西蒙蔽了一样,混乱的完全摸不着方向。好不容易,突然能算出来金光投身的方向了,也顺着方向找到人了,但似乎总有哪里不对。
“上次分明就很简单找到傅玉书的,这回怎么回事——”七夜摇头叹气,喃喃道,“怎么还能指出另一个方向,偏偏那边的又藏得严实。眼前这个又是谁?”
七夜苦着脸动了动嘴角,“这个与傅玉书比,真不知道哪个好一点——”
一个无情无义六亲不认,一个杀人放火还玩起了仙人跳。勉强能算是安慰的,就是周舍没傅玉书那么大奸大恶,但是傅玉书也干不出仙人跳这种不入流又没品的事——
七夜忽然又弯了一下嘴角,如果一向好面子的金光要知道自己转世被天魔折腾成这样,不知道还有没有脸见人?
七夜想了想,给自己掐了一个变化术,将一头白发变得乌黑,又去马市挑了一匹好马,置办了不少行囊。
而后,他便变化作一个书生模样,住进了周舍大客栈中。
行囊丰厚的年轻客人在周舍大客栈是最受欢迎的,因为年轻人往往没什么行路经验,是最容易宰的肥羊。
七夜刚刚住进来,周舍刚刚拐进门的二娘子就得了吩咐,一定要让这只肥羊把家财全都吐出来。
二娘子相貌娇憨可人,看来有几分珠圆玉润,颇有三百年前唐风美人的风姿。
她白日里送了一次甜汤,端了一回晚膳,借机飞了好多个眼风,可惜都没得到一点儿回应。
她实在是怕极了周舍,干脆半夜里摸进了七夜房间,却没想到进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七夜可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他瞧着这位趴在地上的美人,心里十分不爽快。
真是无论哪一世,金光那张面孔都是招人的——究竟是什么事蒙蔽了天机,害得他白白耽搁了这么多年。
七夜虽闹心着,也没忘记吹熄了烛火,同时在周舍大客栈外面布了个结界